《桃色春乡之地产大亨》第两百八十四章:执子之手

    “好美”,方亮在她耳边轻声说道。

    “嘻嘻,谢谢老板夸奖,一会就摆好了,不要着急哦”,陆明熙听到恋人的夸赞,笑意都已经挂在了眉梢之上。

    “我说你很美,不是果盘”

    也许是方亮的声音无比温柔,也许是陆明熙娇羞,耳垂红的像熟透的葡萄,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一口。

    “你其实不用这么累的,我看我的衣服你都帮我洗了,还做这么多菜,太辛苦了,应该我来做,我的厨艺,虽然比我家小丫头差点,但也还算可以的。”

    “你做和我做有什么区别吗不都是我们两个人吃吗”,陆明熙转过身伸手搂住方亮的脖子笑道“还有啊,你一天在外面处理那么多事情,这么辛苦,我工作上不能帮你分担,起码生活上要让你轻松一点,这样小哥哥就不会因为因为太累,而老的太快,那样的话我就不要你了。”

    陆明熙吐气如兰,身上那淡淡的香味,让他心中宁静的同时添了一抹喜悦和感动。

    听到陆明熙这般吐露心声,这般照顾自己,他还有什么好矫情,好说的。

    只能轻轻说一声,“明熙,谢谢你。”

    他刚说完,陆明熙突然踮起脚尖在他嘴唇上点了一下,“傻瓜,要这样谢,知道吗”那无与伦比的温柔,顿时让他沦陷。

    方亮很想搂着对方来一场深吻,可他感觉陆明熙这种内心比较传统的女孩,是要淡淡的惊喜和感动,而不是这种有些进攻性的表达。

    虽然对方不会拒绝,但他只想给陆明熙最好的感受。

    所以他也回敬一下,轻声笑道“我知道了,记住了,下次就会了。”

    洗过手,二人坐在餐桌上,方亮拿起红酒瓶看了一眼,以前的他对红酒根本不了解,牌子,价格什么的,完全不懂。

    当然了,第一是不感兴趣,第二是没钱,买不起好的。

    现在身份,地位不同所以他也会关注这些。桌上的这瓶红酒,是法国进口,一瓶售价1万,算不上最贵的,但也算价格不菲,一般人就算买得起,恐怕也舍不得。

    方亮想说不用这么破费,刚挣点钱就花了。

    但他知道,陆明熙只是想要有仪式感而已,只是想让他们每一次的相聚,都有意义。

    如果不是他很喜欢吃排骨炖土豆,这一道菜恐怕不会出现在这样一桌看起来很是讲究的饭菜之中。

    陆明熙对他的

    付出远比他对陆明熙的付出要多,现在的女孩别说是男女朋友,就是结婚了,有多少会给恋人做饭,洗衣服,收拾屋子的。

    陆明熙以前的厨艺他是品尝过得,跟难吃就差一把火的距离,但是现在,厨艺不说很好,但起码对方亮这个对吃的不是很挑的人而言,味道已经很不错了。

    这就是陆明熙为他的付出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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