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大进化》574好汉不吃眼前亏

    刚刚穿越了一个峡谷,塔米娜就不行了的样子,开始抱怨。

    “好渴啊,哪怕有一滴水也行啊。”

    塔米娜拖着头蓬,无精打采。

    李志看了她一眼,眼神忍不住地往两个大d上瞟去,然后才回过头来。“一滴也没有了,几小时前你就把所有的水都喝光了。”

    麻蛋,要不是看你是d,老子会让你水喝

    李志心里一阵吐槽。

    似乎从李志的语气中听到了埋怨,塔米娜立刻辩解,“我可不像你们般若人,在沙漠长大。一个个邹巴巴的,还粗暴无比。我们的身子骨娇贵多了,哼。”

    “是被惯坏了吧”李志头也不回道,“你们国度的井水,可是以清澈甘甜而闻名,你们要是多费心下城墙防御什么的,而不是关心什么破水井,就不会落到今天的地步了。”李志牵着缰绳大步向前走,突然感觉不对劲。

    那个女人,竟然没有反驳他

    不科学啊!

    唉,科学是啥

    李志皱了皱眉,对自己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很是奇怪,嘟囔了一句,“怎么了,圣城的公主,终于被我说得哑口无言了”

    一边说着,李志转过身去,然后就看到塔米娜昏倒在地。

    呵,女人,果然麻烦。

    李志叹了口气,走了过去。“塔米娜!”

    “喂,塔米娜!”

    真的昏倒了

    不是骗我吧

    “嘿,能听到我说话吗”

    李志看着塔米娜,有点着急了。这家伙不能真的死了吧

    这可不行啊,时之沙还得靠她才能找到呢。

    这要是死了,线索可就断了。而且,谁知道这家伙和他的任务有没有关系

    “喂,你……”

    李志摇晃着塔米娜,把她的身体扳正过来,就要人工呼吸。

    嘭!

    李志只感觉耳畔全是嗡嗡声响,然后就……失去了意识。

    “当然啊阿志王子,我听得一清二楚!”塔米娜扔掉手里的骨头棒子,从李志腰间抽出时之刃,对李志扮了个鬼脸,然后骑着马离开……

    李志是被一阵马蹄声吵醒的,刚刚醒过来,他就吓了一跳。周围,好几匹马环绕着他,上面一个个骑马的家伙面色不善地看着他,冷笑着,再看他们身上的武器,李志面色微变。

    这帮家伙,应该就是奴隶谷的霸主了吧

    那帮传闻中的杀人不眨眼的仿若恶魔一样的家伙

    周围的马匹包围了过来,李志刚要动,突然,一个黑大汉瞪了一眼,一把匕首猛地飞出,钉在了李志身前。

    卧槽!

    小李飞刀!

    看着飞刀刀柄上的白色的小号人头装饰,随着刀柄的震颤而晃动不已,李志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

    麻蛋,这帮人,果然不是善茬啊,该不会把我扒皮抽筋了吧

    李志有点打怵。

    现在的他,虽然身手不错,可到底还是个普通人类啊,比不上之前有斗气的时候,遇上这么一帮凶神恶煞的家伙,他难免恐惧。

    哪有人不怕死的

    李志心头呼唤系统,然而半晌,系统都死寂不已,根本没有响应,这让他心里越发地冰冷。

    不会,真的就栽在这里了吧

    不对!

    匕首只是警告,他们没有杀人的意思,至少暂时没有,所以,现在还是安全的!

    李志抬头看了一眼那个黑大汉,只觉得面目狰狞,尼玛什么都看不出来,不像是能交谈的,当然,更不可能是主事人。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般若人”

    李志转头,阳光当空普照,酷烈无比,说话的人,正好挡住了太阳,但整个容貌,也都被光芒掩盖,让他看不清楚。

    但这是主事人无疑了!

    “知道还敢闯进来”

    “在苏丹腹地,有一个勇士聚集的部落,叫做巴卡,他们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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