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笠初的眉毛几不可见地僵了僵,也搞不清这算哪门子的“没混出名堂”,面上却是不动声色。
面前的男子身高比他差了一点,但也是个高个儿,五官是好的,却带了点阴柔,拉出去往人堆里一放也勉强算是个风流倜傥的角色,然而嘴上说认识,实际不过因大学活动有过几面之缘,还是间接的交情,算起来不过知道个姓名,专业更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处,也难为他记得自己。
再者,于笠初从前并不太喜欢这个人,检查结束后他也无意寒暄,两三句话把人打发走后便继续工作,结果屁股还没挨着座位,小齐便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老大,刚才你那个熟人下下来的随身物品好像落下来没拿走。”
说完摊开手掌,手心躺着一副手表,于笠初随便瞄了眼表盘上的logo,顿时觉得资本主义的腐朽气息从那袖珍的字母里往外翻涌,不断奸淫着自己脆弱的眼球,他对着这“不小心落下”的贴身贵重物品看了半晌,从口袋里抽出没来得及处理的名片对小齐道:“这表不便宜,你对着这名片上的号码联系他,让他过来取,这事情就交给你了,办完支会我一声就行。”
小齐靠他不太显灵的智商也感觉出了于笠初对方才那人的生疏和客套,随即应了便出去打电话了。
于笠初始终惦记着早上骨折的那个病例,然而那小伙子走后却一直没有再来,临到下班前倒是出现了,身后跟着的家属只剩了一两个。
科室的另外两个医生结束手上的工作到点打了招呼便下班了,小齐却没走,而是跟着于笠初一起去了隔壁科室。
ct室的医生首先排除了胃的问题,接着集中到肝脏,成像随着鼠标滚轮放大缩小,于笠初站在一旁越看眉头皱得越紧,最后像是确认了什么,朝后靠上了一旁的桌沿,抬手捏了捏睛明穴。
“肝癌。”
一旁的小齐被这沉默中的两个字震得一抖,细想了这两个字的分量又是浑身一凉。
等将结果告知给患者再安抚完患者和家属已经六点半了,于笠初上学时跟着老师后头走东串西,再加上工作几年看遍种种,已经颇有些麻木了,然而下诊断的瞬间还是不太得劲,像是掌心方寸握着一把细弱的命脉,只等着自己宣判死刑。
小齐全程意外的安静,只是脸色有些灰蒙蒙的,等于笠初回科室把机器关掉准备去换衣服时才灰溜溜地跟在后头小声道:“老大,真是肝的问题啊,居然还是肝癌。”
于笠初进了自己的个人办公室,脱了白大褂挂在门后,边整理袖口边给小齐上课:“头疼医头,腿疼医腿,那是江湖郎中的作为,头疼也许是因为牙齿发炎,腿疼也有可能是脊椎受到压迫,病因是多变且多样的。像刚才那个病人的手骨折是因为癌细胞扩散,骨头已经被吃空了,这时候按正常骨折去打石膏就如同隔靴搔痒多此一举,先前有个头疼的病人,脑内查出长了个肿瘤,最后是因为肺癌癌细胞扩散导致的,此类病例数不胜数。”他像是解释完了,侧了个身开始扶着墙换鞋,换到一半又喊道,“小齐。”
小齐此刻还在消化前头的几句话,乍一被提名,一个激灵便回复道:“诶,还有什么事吩咐?”
于笠初将挂在门后的外套拿下来挂在手肘上:“你八卦灵通,我们医院以前,有没有一个叫言晏的医生?”顿了顿又补充道,“言笑晏晏的言晏。”
小齐有朝一日听到上级向自己提问,还是自己引以为傲的医院八卦史,顿时成了只雀跃的鹌鹑:“老大,你算是问对人啦,虽然我来的时间不长,不过医院里的大小奇闻我可都能如数家珍——你说的这个言晏,以前是心外科的副主任医师,是n大的陆教授一手带出来的,年轻有为——嘿嘿嘿,当然,您也一样。他家里似乎都是学医的,不过他去年辞职了,据说是医闹事故中被误伤了手,伤得挺重,伤好后就拿不了手术刀了,大概人也傲气,自尊心强,直接辞职了,我来得晚,本来是不知道这个人的,然而听说因为真人长得可帅,所以他的事迹一度被广为流传,我前两天刚从一个心外实习的同学嘴里听过来,可信度五星。”说完还煞有其事地竖起了五个指头。
——医闹啊。
于笠初默了默,心里有了点眉目,转身拍了拍小齐的肩,面容有些诡异的慈祥:“谢谢,这方面还是得靠你,当然,要是能再多分点神给正业就更好了。”
小齐有些抖三抖,还没来得及自表忠心,就听于笠初换了语气接着道:“医生一职,经验阅历好比基石,你希望生病的人少一点,却也希望自己经历得多一点,我们只负责诊断,并不是不下诊断病就不存在,没这个道理,所以轻松点,不要太放在心上,下班了,早点回家吧。”
小齐这才反应过来话题又绕了回去,于笠初是怕他头一次遇见这种事,心里不好受,所以在开解他,想明白了这点,他霎时觉得心里暖暖的,下一秒便侧了身子立正站好,为于笠初让出一条道,拧着嗓子粗声粗气地道:“是!老大再见!”
第5章
出了医院,于笠初插着兜径直去了书店,推门便是那把吉他,昨天的桃枝和花领带已经没了,今日似乎端的是复古绅士风,琴身上架了只单眼金边圆镜,镜身侧连了根细链子,琴颈上还煞有其事地别了只雪茄。
于笠初摸了摸下巴,心情有些复杂。
一把吉他,活得比人还风骚。
店内泛着咖啡豆微苦的气息,言晏站在料理台后,见他进来似乎并不太惊讶,自顾地给他做了一杯摩卡。
于笠初靠上料理台,抬着下巴点了点问道:“今天又是特供?”
言晏斜着一方嘴角眼神柔和地一笑,眼尾拖长,在灯光下扫出一片淡淡的阴影:“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这张脸将那点乖痞融合得太好,以至于让人错觉这幅皮囊是打胎里就带出的邪气,尤其是歪嘴笑的时候,老神在在的气质被烘托得淋漓尽致,于笠初想着,这种面相确实是不适合做医生的。
他看着面前端放的咖啡也不客气,提杯朝前向言晏示意了一下,接着便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曲奇要来点吗?自己烤的,一个人吃不完。”
于笠初点点头:“正好有点饿了。”他其实已经很饿了,然而对于这会为什么不在家老老实实准备晚饭,而是在这里和一个快三十岁的男人面对面吃小曲奇,说实话他不愿意往下深想。
于笠初放下杯子转过头环视了一圈,正望见靠窗坐着的女子有些面熟,他在心里回忆了一番,不免看得有些久。
“认识?”言晏将一个装了五块曲奇的小碟子推向于笠初。
于笠初摇了摇头:“不认识,但来过医院。”
言晏看了女子一眼:“她以前有几个月常来,后来似乎是怀孕了,整个人精神状态都不太好,后来就再也没有来过。”
于笠初这会也想了起来,听完点点头:“是了,她来我们科做过mr。”
言晏似乎并不意外,却仍是顺嘴问道:“放射科的?”
“是。”于笠初拣了块曲奇丢进了嘴里,觉得甜度适中,“那时候她已经怀孕很久了,不过似乎怀得并不情愿,是丈夫和长辈一起施压,才要了孩子,当时在科室门口对于要不要做检查还发生过争执,家属怕影响胎儿不让做,最后还是我劝停的。”
靠窗的女子未施粉黛,年轻的面庞却显得有些憔悴,眉眼中夹着焦虑和轻愁。
“这你倒是记得清楚。”
于笠初尚没有从言晏这话的尾音里咂摸出点什么,便已经见着那人泡了杯茶,走过去放在了那位女子面前。
女子手上的书久未翻动,察觉到面前的声响有些吓了一跳地回神,看清面前的茶后愣了愣,随即对言晏报以和善的一笑。
言晏转而在对面坐了下来,从手边挑了本书,眼睛却依旧看着对面的女子。
女子捋了捋耳旁的碎发,口气有些感慨:“好久没来了。”
言晏默了一阵:“我记得你最后一次来,肚子看起来有六个月了,怎么样,孩子还健康吗?”
于笠初这时也走了过来,怕言晏太过唐突,向女子解释道:“这人虽然长得不靠谱些,但以前也是学医的,大概职业病犯了,你别和他计较。”
女子听完顿了顿,没过一会似乎也认出了于笠初,接着朝他点点头后,弱弱地笑了起来:“没事,孩子快满百天了,很健康。”
“最近都没睡好吗?”言晏象征性地指了指自己的眼眶。
女子摸了摸自己眼下的乌青:“工作完了回家要带孩子做家务,孩子半夜可能会闹,不能睡得太沉。”
“你丈夫呢?”
女子的话音明显顿了顿,表情显得有些隐忍:“起初…也会分摊点家务帮忙哄个孩子,时间长了嫌太累就都丢给我了。”
于笠初插话道:“两边的老人呢?不帮忙吗?”
“当初说过会帮忙带,但两方老人身体都不大好,也并不和我们一起住,偶尔来也只是逗一逗孩子,大小事情也帮不到什么忙。”
别人的家事两人没有干涉的权利,空气静了几秒,最终还是言晏打破沉默,却不知道是对着谁说:“没必要委屈自己。”
女子听完却沉默了,最终像是放弃了什么,她摇了摇头,然后起身道了别便离开了,想来也是挤了时间妄图从家长里短里暂时脱身才来书店坐了坐,这会子便要回家做饭看孩子了。
柴米油盐模糊了山盟海誓,母爱两字一笔一划都成了巨大的枷锁,当初将她逼上悬崖的亲人们,此刻却都将责任撇得干净。
言晏翻着手里的书,思绪向着某方向抽离,结果开口却还是方才的话题:“看这情况,矛盾爆发只是时间问题,不过照这性子看来,估计是不会离婚的,这后半辈子被困住,也不知道会怎样了。”末了抿了抿嘴,有些不着调地遗憾道,“挺好的女孩子,可惜了。”
于笠初手指抚着杯沿,并没有急着去接言晏的话。
他是在平权家庭长大的,母亲的角色从来不是依附于父亲而存在的,甚至常晚有时候更像家庭的掌舵者,但并不独裁,甚至接近无为而治,而于舟扮演的角色也不同于一般的家庭,他以男性姿态保护这个家的同时,并不会将自己定位在主宰和不可撼动的尊严地位上,甚至是亲民的,更加润物细无声的。
于笠初一下出神得有点远,话语却自然地从口里脱出:“中国式婚姻似乎普遍逃不过繁殖恋的命运,传宗接代,赡养父母,无后即罪,有后最好还是个带把儿的。社会对女性的恶意太过猖狂,婚姻法和性知识普及度低,女权意识虽然逐渐势起但毕竟受到诸多局限,舆论大环境又诸多尖刻,大部分女性并不会为自己争取权益——大概嫁给爱情,终生享有爱情,比之中乐透的概率也差不离了。”
他的父母各自经济独立,家庭的缔结是基于爱情与尊重,并不存在女主内男主外等带有性别歧视色彩的思想观念,生下他也并非出于某种目的与私心,由此,生在这样的家庭他一直是庆幸的。
言晏向后躺倒在软沙里,翻着昨天于笠初看的那本散文,突然就着某页缓缓地读出声来,声音格外好听:““——这大红喜宴上的一坛佳酿,固然欢了宾客,但从晃荡的酒液中浮影出的那副景象却令人心惊:一个天生地养的女儿就这么随着锣鼓队伍走过旷野去领取她的未知;那坛酒饮尽了,表示从此她是无父无母、无兄无弟的孤独者,要一片天,得靠自己去挣。“”他一句读罢,转头看向于笠初,“你呢?是追求这辈子娶到爱情,还是会接受相安无事的妥协?”
“一个人对爱情抱有憧憬和热情是正常的,而我很正常——”于笠初双手插着兜靠着沙发,放松地耸了耸肩,“但并不狂热,也不会刻意追求。”
言晏就着这话的尾音坐正了身子,显得整个人也认真不少,他抬头看向于笠初,转眼温温一笑,含着某种隐而不宣的意味:“是了,不辜负就好。”谁知这人话落又立马恢复了吊儿郎当的模样再次躺倒,这回干脆连腿都翘了起来,抱着书也不知道看得吃不吃力。
于笠初见他没了声,转身便上了台阶去书架那选书,经过料理台时不忘顺了一块曲奇,他在书架间梭巡了半天,最后认命地发觉自己超负荷连轴转了一天的脑子已经塞不下任何的方块字了,便干脆退了出来,站定时正好对上门口那把吉他,不自觉又盯着看起来。
言晏躺了会便起身回了料理台开始动手洗杯子,他并没有抬头,却有些开玩笑地道:“你每次这个点来店里都只有你一个人,这店倒像是单独给你开的似的。”
于笠初没回话,只是依旧看着那把吉他,像是想了一会神才开口道:“从第一次进店我就想说了——”他缓了缓,语气甚至带上了些意味深长,“这把吉他,和我原来用的一把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然而这次言晏那头却没了声音,于笠初等了半晌才回头:“怎么了?”
言晏顿了顿才续上手上的动作,表情藏得极深:“没什么。”
于笠初见他忙着便没急着说话,等言晏洗完杯子关了水却听见那人道:“要试试吗?虽然蹲这是万年花瓶,音却是保证准的。”
像是就等着这一句,站在吉他旁的于笠初趁着他话音未落已经迅速撤了那堆零碎就把吉他捧了下来。
于笠初眼垂下去,目光顺着指尖从琴头下抚,轻轻一扫,和弦呼出,温温柔柔。
言晏把店内的音乐关了,插兜靠在料理台旁,只拿眼专心看着那人。
于笠初实际已经很久没碰过吉他了,好在基本功扎实,顺了顺便找到了感觉。
他弹的是几年前一部动画电影的指弹背景乐,节奏舒缓又明快,恰到好处的泛音让吉他本身过于温柔的音色更加澄然清泠。
言晏听着,是薄荷味儿的。
是秋冬暖阳,是夏时汽水,是春日玫瑰梦。
大抵每把琴所展现出来的情绪都是弹奏者性格的折射,言晏回想着几天前于笠初的第一次造访,也是二十八岁的人了,脸上却是一点不显,气质却看得出岁月沉淀的痕迹,或者换句话说,那人就一直不是显山露水的性格。
《御宅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