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舟》分卷阅读22

    生离死别天天都在医院不间断地上演,于笠初虽然明白这是人间至痛,但因为经历得太多,已经有些条件反射的麻木,然而此时此刻,明明室内打着二十六度的空调,他却像浸在数九寒冬的冰雪里,整个人从脚底升腾起一阵寒意和眩晕,只因为他从不远处站着的医务人员口里,隐隐约约地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他突然疯了一样地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拨了一个号出去,随着听筒中嘟声响起显示接通后,那站在不远处的医务人员手中的手机也随后跟着响了起来。

    听着远处传来的熟悉的铃声,于笠初的心突然就凉了半截,而等到对面的医务人员拿起手机接通了电话后,于笠初一下子就迅速地挂断了电话,然后捂着嘴直直冲进了一旁的卫生间。

    言晏的尸体最后是由他父母过来敛走的,如今人已经火化立了碑,于笠初却没有去看过他,当时没有,后来也没有。

    他只是回到他和言晏的住所,躺在他俩一同睡觉的那张双人床上,不知晨昏地过了几天。

    于笠初闲时曾看过一部英剧,里头的主人公有过这样一段台词:

    “——taking your own life取走你的生命。

    这个表述很有趣,从谁的手里取走?

    当一切尘埃落定,留在原地承受思念之苦的又不是你。

    你自身的死亡,却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

    你的命,从来都不是你自己的。”

    于笠初又想,但愿在世之人都不要有这种感同身受的机会。

    真的太疼了。

    有些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离开的人走了一了百了,却要留下的人承受思念百般的折磨,每一帧回忆都是对人心的凌迟,一幕一刀,刀刀割人性命。

    这期间他接待过来收拾言晏遗物的言父言母,对方很早就知道了他们俩的事,这次来也只是简单地寒暄,双方坐着互相劝慰了几句,大意都是让对方不要太过伤心,接着两人什么都没收拾就离开了。贺辛顾衣以及莫佞后来也都来劝过他一轮,他之前也答应过常晚无论怎样也要按时吃饭按时睡觉,因为死者已逝,生者犹在,生活依旧马不停蹄地继续,他没有任性的资格。

    想完于笠初就起了身,出了房间去厨房给自己下了碗面。

    吃完肚子里有了层暖气,整个人才恢复了点生气,他之前向医院请了一个多星期的假,再过两天就是周一,无论这回他愿不愿意,都不得不老老实实地回去上班了。

    于笠初洗完了碗,听着客厅墙钟发出的嘀嗒声默了片刻,接着突然兴起一般走到玄关随意套了件外套便出了门。

    外头淅淅沥沥地落了些雨,于笠初没撑伞,只把外套的帽子随手往头上一兜就走进了雨里。

    他径直去了言晏的书店,拿钥匙打开了门后却翻了歇业的牌子,一进去只开了桌上悬着的吊灯,接着走到以前言晏常坐的那块沙发前坐了下去。

    梦里最初就是从这里开始的,而现实也是如此,他和言晏的重逢确实是一次偶然。

    他第一次见言晏是在高一的开学日,那天早上他骑着山地进了校门向右拐弯时差点撞着一个人,回头时目光却和对方撞了个正着。

    那人的校服和自己的长得不太一样,看样子大概不是新生,男孩的个子很高,长相非常有辨识度——因为长得很帅。

    于笠初是直到几个月后才知道那人是三年级的学长,还是重点班的尖子生,又因着长相好,在年级里很是出名的样子。

    然而他们只在学校共同待了一年,言晏就毕业了,直到于笠初上了高三,才再次见到他。

    于笠初想到这,视线不自觉地朝门口那把吉他看了过去。

    吉他还是贺辛和顾衣来的那天的样子,后来林林总总发生的变故太多,想必那人根本没机会再来捯饬这个。

    吉他上还留着一小枝红枫叶,上头点缀似的还安了几片金黄的银杏,此刻都已经枯得缩了水。

    于笠初把叶子小心地拿了下来,接着抬手捧起了那把吉他。

    他高考发挥得不错,没怎么考虑就选了n大的医学专业,谁知他进去之后才发现,言晏居然也在这里。

    他那时候还不知道感叹缘分的妙不可言,因为他俩仅仅只是一直在同一所学校,却并没有发生过任何实质的交流,直到于笠初上了大三。

    那会贺辛是学生会的骨干,负责医学院本科毕业晚会的节目策划,布置礼堂那天学生会人手吃紧,便紧急从院里拉了几个人过来帮忙,而言晏就在其中。

    那天于笠初在礼堂正和贺辛一起讨论vcr的事情,言晏一行人进来后随便拉了一个干事问了问,接着顺着那干事指的方向径直走了过来向贺辛领任务。

    当时言晏走近看见了他似乎是笑了一下,而后等身边的同学都走空了才对于笠初道:“我记得你,你是n中的毕业生吧?比我小两级。”

    于笠初听完后很是惊讶了一番,可能因着潜意识里知道有言晏这个人,所以态度很是不见外:“师兄记性还真是好,连小两岁的学弟都记得这么清楚。”

    然而对方听完只是摆了摆手:“我应该和你同岁,我早上了一年,又跳过一次级。”

    于笠初听完一愣,接着开玩笑道:“早慧,难享天年的。”这是他刚从一本散文上看来的话,也不知道怎么就了,他这会说完后不自觉地抿了抿嘴,最终还是坦诚地交待了一个事实,“不过你还是大了我一岁,因为我也早上一年。”

    之后的对话就是些普通的寒暄,两三句结束后两人就各忙各的去了。

    于笠初也是那会才后知后觉地回过神来,他想到,算起来自己单方面认识那人也有六年了,今天还是两人第一次说上话,他心里有些微妙的情绪顷刻间发了酵,像平静湖面投下的第一颗石子,一旦打破,便很难再次平息。

    第二天下了一场雨,于笠初原定的vcr需要一段雨天的空镜,下午两点的时候,他看着外头雨势不大,便带着相机独自出了宿舍。

    于笠初边走边物色着适合的场地,直走到图书馆旁的曲桥旁才停了下来,因着雨并不大,他便只给相机做了防水,自己却没有带伞。

    不知道是不是角度的原因,录了几次效果都不是很好,就这样来回折腾了几次,于笠初的鬓角此刻已经被雨打得开始滴水。

    他站在雨里前前后后地又录了几遍,好不容易才有了一次满意的,这会眼睛正认真地盯着屏幕,镜头随着身子的转动开始向左边缓缓移动,谁知这边身体还没转到头,头顶却先一步降下了一道阴影。

    接着雨便停了。

    于笠初抬头一望,见自己的头顶不知什么时候打起了一把黑伞,然而还没等他琢磨清这是怎么一回事时,一道声音下一秒便透过雨幕传了过来:

    “这么大的雨怎么不打伞?医学生也怕感冒啊。”

    这时于笠初手上的镜头随着他的转身也跟着转了过来,他一时忘记了手上的相机,只透过眼睛看清了面前的人,那人右手撑了一把黑伞,而左手正握着另一把伞打在他的头上。

    那人给自己撑着的伞伞沿打得有些低,从于笠初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堪堪看见那人的下巴,然而下一秒,那片伞沿突然心有灵犀似的向后倾倒,接着露出了伞布后那张熟悉的脸。

    是言晏。

    于笠初举着相机木木地对着他,表情有些发愣,对方见了他这样一副反应,便好笑地把伞又往前送了送:“拿好。”

    于笠初的手先意识一步伸了出去,从对方手中接过了那把伞,伞柄手握的地方还有些温温的。

    “我要回图书馆了,你拍完就赶紧回去吧,伞不用还了,下次再不带伞,我可没有多余的伞能再给你了。”

    言晏说完这句后朝于笠初笑了笑,接着便转身重新走进了雨幕里。

    彼时谁都是少年人,于笠初敏感于自己望着对方背影的眼神太过深长,并不像是单纯对着一个只知名姓的人应该拥有的那种眼神,毕竟他从不曾了解过言晏,他长久以来拥有的,只是对方印刻在自己脑子里的一张平板面容,和如今手上这把仍有余温的伞,仅此而已。

    于笠初当天没和室友打招呼就带着相机和电脑直接回了家,他有个一有心事就往家跑的坏毛病,大概如今已是晚期。

    那天晚上,于笠初的电脑开了一整夜,里头反反复复地放着同一个片段——那是他从白天拍摄的最后一段录像里截取的一小段内容,他将那一小段内容用pr作了简单的处理并调成了慢镜头。

    高清镜头下,雨珠三两成群地打在黑色的伞布上,却并没有形成一整股顺着伞布流下,而是一颗一颗地吸缀着。新的雨珠落下又弹起,反着小而细碎的光。伞沿之下,露着一截白生的脖颈和一小片硬朗的下颚线,随着伞身后倾的慢动作,渐渐自下巴而上露出了伞后的一张完整的脸——这是一张无论何时都能让人一见倾心的面庞,即便是于笠初也不能免俗,一切的时机都恰到好处,他无法否认自己在那一刻,该死的为对方怦然心动。

    画面里的人直直地看进镜头,嘴角镶着微不可察的笑意,于笠初隔着屏幕和他对视,不知怎么就妥协了。

    他就这样抱着双脚蜷在桌前的软椅里,蓝牙音箱里整夜循环地放着<almost lover>,苍白钢琴中低哑的女声和着外头细密连绵的雨声,一下一下打在于笠初的心房上。

    clever trik

    他突然之间就有些认了命,意识到这点后,他便起身抬手给文件加了密又重新命了名,做完这一切后,终是仰头靠在软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ranti

    这是只属于于笠初一个人的浪漫主义。

    第27章

    于笠初一旦决定按兵不动,那就是非常动真格的,如果硬要给这种动真格加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能拖多久就拖多久。

    所以当于笠初在毕业晚会后得知自己丢失的那把吉他落在了言晏手上后,他却镇定了。他其实存了私心,是希望言晏能够主动来还给他。

    然而他没料到的是,言晏也存了私心,他希望于笠初能主动来要回去。

    最后阴差阳错间,两人都在繁重的课业中渐渐将其遗忘,或者更准确地说,是都刻意装作自己不记得。

    许是越珍视越不敢触碰,所以即便两人渊源颇深,此后也有过一次顺水推舟般的乌龙经历,却迟迟没有建立起真正的联系。直到两人相继毕业后都进了n大附属,于笠初以为日子还会像从前一样一成不变地过,虽然两人目前实际连朋友都算不上,他却能偶尔在上下班的路途中短暂地偷到一面,似乎只要这个人还在自己眼前,就觉得获得的养分已经足够充沛。

    他的感情其实一直温吞又容易满足,又不是十七八岁的毛头小子了,喜欢人这种事总是做得不动声色又过分克制,他从来不执着于一定会得到一个结果,他甚至想就算这一生终究无法得到这个人,自己其实也是不会太过介怀的。

    然而太过安于现状的后果便是,于笠初在稀松平常的日复一日中才突然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言晏竟然连一声招呼都不打,就这样人间蒸发一样地消失了。

    再后来的故事则显得有些乏善可陈,两人在言晏辞职一年不到后在步行街的书店重逢,彼时于笠初大概是被前事吓怕了,终于开始有所行动,接着两人的关系便在彼此日渐的互相试探中取得了里程碑式的进展。

    而如今便是这个故事最终的结局。

    言笑不复晏晏,甚至连回忆都成了夺魂摄魄的催命符,让于笠初在言晏转身撂下的孤独境地里,一日疯似一日地自我折磨。

    那被从门口拿到沙发前的吉他此时被于笠初放在了一边,他整个人放松了全身肌肉仰在沙发上,接着抬起左手背着按上了额头,就这样保持着这个姿势闭着眼过了很久,直到上衣口袋里的手机发出一声短信提示的轻响才将于笠初拉回了神,他有些懒怠地从口袋里抽出手机按亮了屏幕,却在看清屏幕上显示出的短信发送人后一个猛子就站了起来。

    于笠初握着手机的手不自觉地开始发抖,他似乎是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将那条短信打了开来,然而下一秒在屏幕上出现的内容,却让于笠初多日的表象镇定在倏忽间溃不成军。

    此刻手机上的时间显示为下午五点四十一分,短信发送人栏明晃晃地写着言晏二字,而短信的内容却只有三个字。

    ——对不起。

    《御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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