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专业的血族杀手,我不喜欢杀我的同族,我认为同一族群即使不同派别,也不该相互残杀,尤其在猎人这个大敌当前。
可是,他们激起了我最深刻的愤怒。
右手在我视线不及的地方迅速枯瘦,指甲渐渐伸长变得锋利,随时可以结果他们中任何一个的性命。
“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原本我不打算动手,不管是站在同族的角度还是救人的角度;但我也料想到了以向来狂妄的吸血鬼,一战无可避免。
我瞥向被围的少年,计算着他毫发无伤的可能性,同时足尖点地。
……
五只吸血鬼愕然看着几乎齐根断掉的指甲,显然,我的身手出乎了他们的意料。我默默垂下右手,将指爪掩在袖里,不会有人看清我是如何出手,以何出手。
本来我只是生气,但谅在是同族,略施惩戒便罢了——其实断掉指甲还是要一段时间才能养回来,而这段时间他们失去了最有力的武器,必是要夹着尾巴做事了;我轻松地环视他们几个,猛然想起还少了一只。
不好!
我以最快的速度转过街角,看到少年惨白着脸,一只五百岁的吸血鬼正伏在他颈间……
“咯噔”一声响,这最是自作聪明的一只吸血鬼,被掰断了脖子。
到底,还是杀了他。
……
少年虚软的身体无力地倒下来,我并起双指拂过他颈间的血洞,瞬间完好如初。
按了按他的动脉,还好不会有生命危险;但许是失血加上过度惊吓的缘故,少年看了我一眼便昏了过去。我一只手托住他的身子,抬起右手看了看,它早已恢复了原样,指甲透亮莹润,虽远不及希澈那双玉手,但也起码像是一个人类的手。
我看看手又放下,再看看脸色发白的少年,默默地叹了口气。
我居然,为了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类,杀了同族——不过,近看这孩子,觉得更眼熟了,好像真的见过。
想着他一时半会儿也醒不过来,我脑中很是斗争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将他抱回了家;而我,也没有看到街角那个瘦高的人影,以致我后来常想,
如果当时看到了,会不会不一样。
☆、十一、爱人
十一、爱人
——我们会是爱人吧
……
有天开门的时候受到了惊吓。
“愣着干什么,赶紧让开让我进去,”我一脚将有天踹到边上去,径直把少年抱进了有天的房间。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是有天的房间,大概只是顺手。
我一边指使着让有天端水拿衣服,一边把少年轻轻放在床上;他受了不小的惊吓,一张小脸白得要命,纠结成一团。
我仔细端详着他的脸,觉得越发眼熟。
“……秀?”
面血雨腥风可不变色、临天崩地裂仍谈笑自若的朴有天,居然惊得扔掉了手中的杯子,连碎瓷扎到了腿也不管,一下子跪到床边,全身颤抖。
我认识有天近千年,这样的他真是少见。
“秀……秀……”
秀?
我把视线再次投向昏睡中的人儿,瞬间明白了。
原来,他与六百年前朴有天那个互许终身的爱人,长得如此相像。
……
要讲这两个人的缘分,那可是说来话长了。不过概括起来也就是一世为世所弃的虐恋情深——人与吸血鬼嘛,当然是不会受到祝福的。人类觉得吸血鬼是妖怪是邪恶,而事实上吸血鬼这边压根就不把人类放在眼里,除了一些修为高的猎人,人类于吸血鬼而言,不过是像猪牛马羊一般的存在。
当然,祝福也不是完全不存在的。作为朴有天多年的死党,我和希澈(那时弘基还小)还拉上jay&rose两位前辈给新人主持了大婚,而我最重要的贺礼便是一幅我亲手所画的“结婚像”。
——六百年前当然是没有相机的,于是我这个画师便充当了傻瓜相机。
……
我说怎么看他如此眼熟,原来渊源不浅;然而几百年过去,我与这个闺名唤作“秀”的女子也仅数面之缘,最长的一次怕就是给他俩画像那次……
什么?女子?
没错,这是我刚开始没认出来的第二个原因——这个“秀”曾经,是个女人,还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
我默默地扫着地上的碎瓷,想到这次任务期间发生的一连串事情:先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小男孩居然是沈昌珉的表哥郑允浩,接着是失踪已久的希澈和韩庚居然出现在我眼前,现在是我脑子一热顺手救回的少年居然是让有天相思了数百年的爱人……
机缘巧合,机缘巧合呀。
既然是秀回来了,不管他是男的女的,总归有天自己不会认错了人,我也就放心地把他留了下来,并且就扔在了朴有天那屋子里,也不用担心他朴相公万一饿坏就这么吃了这个让我费了心力救回来了可爱少年。
但第二天早上我听到了杀猪般的嚎叫。
“啊——色狼——”
……
早饭桌上从来就没有过如此诡异的气氛。
那个孩子昨天被袭击,衣服脏乱还溅了血迹,朴相公与他多年未见,如今见了却像失了魂一样;我无奈只能亲自伺候了两位祖宗,找了一件干净的睡衣给那孩子换上。
当然,有天我就不会管了,而衣服理所当然也是拿有天的;换衣服的时候我觉得这个秀托生成男的也没什么不好,起码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帮人换衣服不用避这避那,而且衣服也方便准备——衣服穿在他家秀身上只是稍微大了一点,因为有天骨架很大。
估计是俊秀醒来看到有天睡在旁边,又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被换掉……想歪了吧……
其实也没什么歪的,反正不过早晚的事,我邪恶地想。
……
看他的样子,有天应该已经与他解释过我们的身份了,因为总归是我救了他,俊秀也答应不向外人透露我们的行踪,只说是迷路之后偶然遇见我和有天,我对此很是满意。
可是我却怎么也没想到,金俊秀身上还有另一个惊喜等着我。
“你们……认识沈昌珉吗?”
……
天哪,我要去买□□。
“……你找沈昌珉做什么?”有天试探着问。
“你们也听过他吧,他果然比较出名,不过其实我是要找他的表哥允浩。”
……
“在中哥?在中?”
“在中哥你怎么了?”
……
郑允浩……
刚开始公园里偶遇的是你,任务对象沈昌珉的表哥是你,惹了一帮流氓混混找茬是因为你,带我找到希澈的是你,而今……就连我随手救回一个孩子,原本是有天的爱人,可他、他他怎么也是来找你的?!
郑允浩,难道老子上辈子欠你钱不成?
……
手里的菜也切不下去了,我把菜刀狠狠一掷,把案板砍进了大半,转身上楼。
真是……那案板就叫郑允浩才好!
……
允浩看着一脸生气的我不明就里。
“在中啊,这马上就毕业了你怎么闷闷不乐的?”
“在中你不用担心,凭你的水平考个一流大学很简单啊。”
《御宅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