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可秀说这话却不是为了夸杨时三人,她道:“朝廷每年有劝农制,礼部亦可兴劝学制。”
宋之意神情一怔,“地方州县写劝学篇?”心忖州县长官躬耕田地的劝农仪式早已荒废,而守令书劝农篇也多为应制文章,走过场罢了,这劝学篇又能起甚么用?
名可秀道:“这劝学是劝士商兴学、办学。朝廷虽在州县设有州学、县学,但官学毕竟是少数,有名额限制,育才不能遍惠地方,必以私学为补。地方上致仕官员多,其中不乏有才学者,亦有因种种缘由未中进士的文人,这些都是兴学的师资;且地方豪富者不缺钱,却缺了名望和地位。朝廷可出鼓励兴办书院的诏令,凡富者出钱办学的可免部分商税,同时州府赠匾额嘉奖其德行,以此鼓兴私学。”
宋之意忖思一阵,道:“此法确是好!不过,亦有桩为难处。商贾图利,办学恐良莠不齐,或学费高,或教学低劣,反坏了私学的风气。”
名可秀笑道:“这确是一弊,是以礼部必须立《兴办私学法》,一则规定书院山长必须是士籍,出资者不得兼任私学职事;二则,商人办学必须在官府签立办学条约,条约要约定办学的启动银钱为多少,今后每年投入的办学钱额为多少,除非官府宣告书院停办,否则商人不得中途停资——此约可避免山长为书院的经费而受制于商富。
“另外,要规定办学的前三年,出资的商富不得从书院获利,学生束修尽归于书院;至第四年,若无亏蚀,方可逐年返利给出资者——首年不得超过出资的三成,次年不得超过五成……你们核算后确立细节,原则是不影响书院的发展。”
宋之意心头略一计算后,笑道:“如此,商人兴学不仅无利,反而可能是填钱进去。”
名可秀面色冷然,说道:“办学自然要有利可图,不然如何吸引得来商贾之辈?但这利绝非银钱之利。因钱而办学者,宁缺不可取之!”能有钱办学的豪富之商,图的也不是收那学费之利。
宋之意微笑点头,宗主的意思是找那有钱办学的,而不是为钱办学的。
名可秀沉吟道:“仅仅是这样,还不足以鼓励私学兴盛。太宗至仁宗年间,朝廷曾对有声望的书院赐书、赐匾额、赐学田,并召见德望山长、封官嘉奖,使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石鼓书院、睢阳书院、太室书院声闻于天、风化于下,私学因之大兴。”
礼部侍郎也清楚这段书院兴盛史。其后,因书院盛于官学,朝廷自庆历四年起,先后大兴官学,颁布诏令,如:规定应试科举者须在官学读满三百日;神宗时实施太学三舍法,以官学的考试升舍取代科举应试。这些诏令无疑将士子推进官学就读,对民间书院是一个沉重打击。
在当时官府眼中,各地应有州县学,却不有书院,因而索性将书院改为州学。
譬如,学佑三年(1036年),衡州官府便将私立的石鼓书院改为州学。就连天下四大书院之首的岳麓书院,也差点被改作鼓铸冶炼所,侥幸得存;后来朝廷行“三舍法”,潭州官府便在岳麓书院外又设湘西书院,以潭州州学、湘西书院、岳麓书院为官学三舍,学生依太学升舍之法递升,由此将岳麓书院与州学“合而为一”。
因朝廷兴官学抑私学之策,民间书院兴办渐颓。有些书院因无人为继而废弃,譬如宋初四大书院的睢阳书院(应天书院)在创学者戚同文死后,其子孙便把屋舍入官,从朝廷换取官职而不是继续办书院。
时人道:“书院至崇宁末乃尽废。”当然北宋书院并未“尽废”,且数量仍然有所增加,但确实是沉寂了。
名可秀皱眉,“官学当兴,私学却不应抑,此二者并不相悖。朝廷持政者有种谬误观,以为甚么都要烙上‘官’印才好,茶场盐场要官府榷易,学堂要官学……却不知天下之大,单凭朝廷之力,岂可完全担负?只知捏在手心掌控,却不明放手借财借力的道理!”
宋之意撇撇唇,道:“恐怕不是不明,而是害怕。”害怕私学更盛于官学。
当年潭州行“三舍”,以岳麓书院为上舍,而州学却为下舍,便可见书院的教学素质已远胜于州学之上;长此以往,朝廷能不担忧么?庆历之后,赵宋皇帝几乎无一对书院行赠书、赠额、赠田之举,便是持了抑私学的态度。
宋之意想到这,眯眼笑了笑,对主君提议道:“朝廷若对凤凰书院赠书……赠学田,并赐尹山长国子监博士的虚衔,便是对私学的鼓励,且以凤凰书院地处京师的号召力,其影响必远。”他本想还说赠额,话到嘴边又改了,心道赵官家那笔字较卫国师的差远了,匾额也甭换了。
“此举可为。”名可秀点头赞允,又补充道,“赠赐之行宜在朝廷颁布兴办私学的法令之后。”
宋之意哈哈一笑,潇洒拱手,“诺!”
说罢筹思已久的私学教育,名可秀又回到春闱之事,问:“省榜可有值得关注的人才?”
宋之意道:“此科礼部试的策论有二题:一为‘从两淮肃贪论吏治’,二为‘由两淮旱事论时政’,有四名考生的策论颇有称道处。”
他拿出誉抄的两题八份策卷,先呈上四份,“臣等四名主副考官阅卷后,评出了前两名:头名省元是钱塘籍张九成,第二名为潮州籍王大宝。”
名可秀先看张九成的策卷。
“……官员治贪无监督不足以成事,须立中央和地方连成一体的监察官署……中央设廉政台,如同御史台位于三省之外,虽政事堂亦不可干涉;州府设廉政司,不拘于路州长官,独行廉政监察职……”
她眼中渐流露出赞赏,谁说士子无能人,端看朝廷有无简拔人才的魄力罢了。若贡试不敢出这等针砭时弊的策论题目,又如何试得出真金实材?
继而,她阅王大宝的策卷,秀眉不由微蹙。
该名士子逐一批判吏部考课七项设的大而不当,譬如“狱讼无冤”这一项,守令为得上等评,往往不接诉状,每有民至衙前呈状,必以乱棍打出——没有诉讼,自然就没了冤案。王大宝在策论里愤而写道:“此岂为无冤耶?民有冤无处申诉,此即为天下之大冤!”
他在另一策题中揭露官员如何治事和应对考绩:“……朝廷每行一事,必先付监司,监司再下达郡守,郡守再至县令,各将下达手续办妥后,却不向下过问朝廷策令给黎民有无带来实惠?……往至后来,无论朝廷颁下何等良法,天下人均知不过虚设空文,皆因上不问下,而下情亦不能上达。此种欺罔诞谩之弊至今不能革除,朝廷监司和地方州县,皆是如此。上下各级官员只图应付当前
219、枫阁议事
,临到检核之时,便拼凑虚报政绩呈报……”
名可秀看到这微微颔首。仅由此论,便可看出这王大宝不是空谈,必是对官员治事有深刻体察,方能写出这般触及真实的犀利文章。
宋之意又呈上另两人的策卷,道:“臣等在取第三名时却有些踌躇了,于庐陵胡铨与婺州郑刚中二士子间,颇难决断。”
“哦?”
名可秀拿起放在上面的郑刚中的策卷,阅毕道:“郑刚中首题论吏治的策答言辞慷慨,但稍嫌空泛,然第二题却出彩——《因两淮赈灾工事论朝廷以工代赈扩修官道策》,其思大胆,却不乏论据,显见游历过四方,于修路颇有见地……”
她搁下后,又拿起胡铨的首题策卷,不由笑了。
该名士子竟敢大胆批驳朝廷的“离任不纠”制,道:“所谓离任后‘前事不纠’,此论谬之大矣!后任者唯得包庇隐瞒,以免责之于己……吾以为,守令为政地方,应追责到底,虽盖棺亦不能论定,况乎离任?”最后一句的意思是,如果发现官员以前在地方任上的错失,就算为官者已进了棺材也得清算到底。
归总来看,张九成和王大宝的两题策论若单看未必皆高于胡、郑二士子,但优势在于不偏高某一题,而胡铨和郑刚之却是一题出彩,另一题的策答稍嫌平平,莫怪宋之意等四考官会将张、王定为头、二名。
宋之意道:“胡铨此卷被李尚书评为‘才思该通,文理周率’,然胡学士与朱学士二位皆以为‘今事严查,而前事不纠’是士大夫的仁道,胡铨的策答偏激失仁,评为‘文理疏浅’。”
《御宅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