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医》分卷阅读70

    说起驽族,中原都以为北方整个草原都是驽族的天下,其实驽族只是其中之一,因为势力比其他的小部落强从而确立了统治地位。

    每年初冬来临之际,北方草原人就会南下入关抢劫入冬的物资,烧杀抢掠,所以边关的几个大城一道秋末都会加强戒备,抗击驽族蛮人。

    说起驽族,其他地方的百姓可能只会觉得那是个陌生的词语,而关城的百姓却对之恨之入骨,辛苦一年的收成被人生生抢走,亲人朋友被人屠杀,那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痛恨。

    所以进入关城之前,秋狄便带着随从秘密出关了。他们虽然是漠北人,不属于草原诸部,但是穿着打扮以及相貌一看就不是中原人,太显眼了,很容易引起麻烦。

    众人在关城住了一夜,顺便买了过草原穿沙漠用的各种用品,第二天在守城兵士严格搜查没发现可疑之处后向着草原出发,与秋狄会合。

    草原的天很蓝,芳草萋萋,绵延千里,无边无际,那种天高地阔的广阔让众人心中豪情顿生。

    深秋季节,草原上的风格外大,干烈的风吹的皮肤都逡裂了,马车里的冰盆早已撤下,景玄已经换上了最精贵的银丝炭炉,银丝碳耐烧、无烟,这种皇家贡品一般人很难弄到,他是花了大价钱从玉书那里抢购的。

    玉书个死要钱,连熟人都宰,真不愧奸商之名。

    玉书说:“现在还好,虽然冷点但还可以忍受,到了冬天下雪的时候那才是真冷,许多部落不但牛羊都冻死,连人都会冻死饿死无数,到了开春尸体若是处理不当,还容易引起瘟疫。”

    驽族人烧杀抢掠,虽然在中原人眼中不可饶恕,该死一千次一万次,但是他们也是为了活着,为了生存,不抢就等着饿死。

    景玄冷笑一声:“怎么,你可怜他们。”

    景玄虽然不歧视他们,但是骨子里的种族意识还是很强的,大家交好的时候怎么都好说,但若是你先做了对不起我,对不起我们中原人的事,这个坎儿是怎么都过不去的。

    玉书无视他的冷眼,淡淡说道:“不,只是觉得,人活着都不容易。”

    景玄心中讽刺的想,可不是,像你这种整天脑子里弯弯绕绕,简单事情也给想复杂的事情可不是不容易嘛!

    景玄不喜欢玉书,不是歧视他商人的身份,说起来这人还是皇亲国戚,身份尊贵着呢!他们纯粹气场不和,性格不搭。就是看不惯他,整天算计来算计去的,没事也给自己整出事来,特没劲,早晚有一天是想东想西自己累死的。

    秋狄倒是不在意景玄的敌意,漠北虽然也荒凉,但是却是比草原的游牧民族要好一些,最起码他们有自己的房子,都定居在一起,而且,他们可没有南下抢中原人的东西,他心里坦荡的很。

    秋狄等人熟悉路线,可以避开了人多的部落,要不然那些饿死鬼托生的部落长这时候看见这些中原人肯定会啃得他们骨头的都不剩,一般人可不会有这样豪华的马车,穿这么名贵的衣服。

    秋狄救子心切,他已经出来大半年了,其实大家心中都明白,一个十岁的孩子在那种地方很难活下来,但是秋狄不一样,那是他的亲儿子,没亲眼看到他绝不会放弃。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秋狄沉着脸,就算死了,也要把尸体找出来,好好安葬,魂归天国。

    一行人用了七天时间穿越了整个草原,到达北方的伊坎诺德沙漠。

    伊坎诺德,在驽族的语言中是“死亡”的意思,这是片死亡之地,一般人根本不敢轻易踏足。

    秋狄用他的弯刀在地上画着简易地图:“这一条是商人的驼队经常走的道路,准备好充足的食物和水,顺利的话三天我们就能出沙漠。”

    一行人全都换上了事前准备的“超级防沙装”,窄袖窄腿,外边套一个像被单子似的长袍子,头上用纱巾包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不管男女都一个样式。

    最好笑的就是唐小梅,她的肚子已经七个多月了,大的像个球一样,把那长袍子往身上一套,中间直接突出一块。

    这一路上也苦了她一个孕妇了,幸好她肚子里的孩子皮实,一路奔波也没出什么问题,不过,最近伸胳膊蹬腿的次数倒是曾多不少。

    景玄现在就跟个瘾君子似的,隔不了多长时间就得趴唐小梅肚子上待一阵,跟他儿子交流父子感情,对着别人肚子叽叽咕咕自言自语,那样子别提多傻缺了。

    秋狄说:“之前联系过一个要北上的驼队,估计明天就能能到了,我们跟着他们一起走,人多要安全一些。”

    驼队的领头人莫格是个五十多岁的漠北人,长得五大三粗,和秋狄算是熟人,一听秋狄要跟他们的队一起走,乐得跟什么似的。

    秋狄也不仅是会打打杀杀的武夫,人家也是个生意人,飞鹰堡在漠北那是实打实的第一势力,所以,以莫格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商人能搭上飞鹰堡堡主的关系,以后也算是有了靠山,不管做什么,看在秋狄的面上也没人会公然找他的麻烦。

    与莫格会合后,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浩浩荡荡的一行人出发了。

    莫格的商队一共三十多人,二十匹骆驼拉着十辆货物。

    因为考虑到穿越沙漠的时间不算长,所以,景玄的马车连带着拉车的马明没有被放弃,只是马车车轮之前特意加宽,使得能在沙漠中走的顺利一些。

    沙漠之舟的个头很大,看起来很笨重,但是在沙漠中的优势却比马匹要好很多,日行千里的宝马在沙漠中也得歇菜。

    黎焕第一次见识沙漠,无边无际的黄沙,应着初生的太阳,金黄金黄的,瑰丽无比,一下子就把没什么见识的傻小子震住了。

    黎焕刚开始兴奋得不行,看着骆驼也好奇,跟着莫格软磨硬泡的非要骑上试试,莫格看在秋狄的面子上不好驳了他的面子,特意让一个伙计让出一匹。

    黎焕按照伙计的知道,在骆驼双峰之间坐稳了,随着骆驼跨步的节奏一晃一晃,整个人兴奋地不行。

    临近中午,他的劲头就没有那么足了,太阳像个火炉一样挂在天边,将地表晒得滚烫滚烫的,整个人就像置身在一个大火炉中,失水很严重,更要命的是,自从进了沙漠风就没停过,吹得人浑身都是沙子。

    黎焕像颗晒蔫儿了的小白菜似的爬回马车,接过重音递过来的水袋,咕咚咕咚惯了好几口还是觉得口干舌燥的。

    唐小梅嚷嚷道:“让你再出去折腾,渴死你丫的,看你浪费多少水啊,在沙漠里,这水就真真成了生命之源,你看别人都小口小口的喝,你喝的倒是豪放。”

    黎焕没力气和她逗嘴,靠着重音犯懒,眼皮子直接耷拉下来了,他也不是没数的人,秋狄说了,从这条路穿过沙漠至多需要三天,他们带的水绝对够了,要不然知暖怎么会得瑟的在马车里煮茶?!

    《御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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