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天渐渐放晴,刘掌柜这才敢组织人上前挖土开路,秋季多雨水,这种地方经常发生山体滑坡,一般不到情况稳定了,是不敢贸然上前的。
工具是常备的,程鹏带人上前清路,黎焕和重音自然也上去帮忙,一路上混得这么熟了,还真不好意思干看着。
人多有人多的好处,干活快。半刻中后路通了,大家休整了一番重新上路。
后面的路还算安稳,没再出些乱七八糟的事。
翌日,商队出了一线天,到了越国边境。越国那边也有个和彭家庄子相似的交易市场,叫刘家集。
到了刘家集,陆掌柜忙着把带来的商品销出去,再进些越国特有的货物。
分别时,程鹏一张粗犷的脸呈哀怨状:“哎呀,两位兄弟这就要走了,真是舍不得啊,好长时间见不着了,我会想你们的!”
惊的黎焕掉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其他人在一边偷笑。
告别的众人,两人直奔越国都城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一章
越国有一条贯穿南北的大运河,黎焕和重音坐船到了离雨城最近的扇城,之后改行陆路,骑马到雨城。
黎焕和重音都是没坐过船的人,只想着水路直达,总归是要快一些,两人千算万算没算过黎焕会晕船。
头一次坐船,黎焕兴奋得很,觉得江面宽阔,水波荡漾的真是美啊,连呼吸都顺畅了!
到了第三天,黎焕晕船的症状就开始显现了,胸闷、头晕、恶心,扒着船帮吐了个稀里哗啦。
船老大常备着晕船的药,重音亲自煎了给黎焕喂进去,还没等药效发挥,又全给吐出来了。
再加上越国普遍高热,在离国时已经秋天,天也慢慢变冷。而越国现在的气温还是很高,百姓到现在都还穿着单衣。
半个月后,总算到了离雨城最近的扇城,这里有最大的码头。
黎焕下了船觉得腿都是软的,地面都在打漂。半个月基本上没吃进去什么东西,整个人面黄肌瘦的,两颊都凹下去了。幸好他身子底子好,养了几天慢慢恢复了。
在扇城停留了几天,两人买了马匹走陆路前往越国都城——雨城。
两人快马前进,一个月后到了雨城。
越国地处南方,常年高温多雨,雨城位处越国中部,自然也不例外。
黎焕和重音进了城,将马匹寄在客栈,两人看似悠闲的在街上散步。
昨晚刚刚下过一场小雨,太阳还躲在云后,青石板被打成了深色,街道上叫卖声此起彼伏,行人络绎不绝。
沿着朱雀街一直向西便是越国的皇宫,重音左手盖住右手背,看了一眼皇宫外高大的城墙,说道:“那人在那里面。”
“皇宫里?”黎焕皱眉,“这可不好进,这皇宫可不小,里面守备森严,就算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进去,谁知道那人躲在哪个犄角旮旯里,万一被发现,擅闯皇宫可是重罪。”
重音抿着嘴唇,他也赞同能光明正大的进去,他虽然自信武功不下于人,但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自傲并不等于自负,更何况皇宫里是最不缺高手的。
“先回客栈,午时快到了,先吃饭,这里的事情并不急,我再想想。”
“好啊。”黎焕伸了个懒腰,“吃过午饭先睡一觉,赶了这么多天的路,累死了!”
此时已经是两人到这里两天后了,两人正在茶馆里喝茶听八卦,这有用的八卦就自动送进耳朵里了。
茶馆里一个老汉带着十七八岁的女儿唱小曲儿讨生活。
那女孩子子算不上顶漂亮,但也算是小家碧玉了,咿咿呀呀的唱着哀怨的调子,加上一张忧思委婉的脸蛋,活脱脱一朵娇弱惹人怜爱的小白花。
一般男人都爱这个调调,这不,这就来了一个。
一个身穿锦衣的年轻男子手里拿着折扇,晃悠进门,视线一扫,看到小白花的时候顿时眼睛一亮。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猜了,不外是,这男子是邺王世子,当今升上亲弟弟邺王的嫡子。
世子看上了小白花,想要立刻带走,但是小白花呢,她不想给人做妾,更何况这位邺王世子的名声实在不怎么好,搞不好玩过之后就扔了,她恐怕连个妾都混不上。
黎焕和重音乐得看戏,一边喝着不算多贵重的茶,一边吃着店里提供的免费小零嘴。
黎焕对重音挤挤眼:“这姑娘怎么样?”
重音冷着脸回了句:“无感。”
《御宅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