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傻白甜的春天》分卷阅读17

    第26章 商会风云(三)

    “秦会长,告辞。”虽然心里对于秦会长这样的态度不悦,贺兰豫之还是做出了一副客客气气的样子,邱白晨就更厉害了,他还能够笑出来。

    “二位告辞。”秦会长活了这么多年,自然不会被两个毛头小子的事情牵动心绪,当下做出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让下人送他们出去。

    “老爷,您要不要打开来看看?”等到邱白晨和贺兰豫之都走了,管家拿着那装着字的盒子问道。

    “收起来吧。”秦会长未将邱白晨和贺兰豫之放在眼里,自然也就不会将他们送的东西看在眼里。他心想,这二人也不知道是在哪里知道了他喜欢书法,便送字画作为礼物,然而他们能够买得起什么好字,光看那包装便觉得十分寒掺。

    秦承弼坐在那里喝了会儿茶,暂且休息一会儿,他做辛方城的商会会长也已经有两年了,事情一直都很多。他不仅要打理针对皇家的丝绸生意和域内外的丝绸生意,还要管理商会事务,每日都要忙到子时方才能睡,第二天又要早早地起。他年纪大了,对此也觉得乏累。

    管家见他这样说,就准备把那副字画收起来。

    “往敏王府投的帖子还没有回复么?”秦承弼发了会儿呆,突然想着这件重要的事情,就问管家。

    “是。”管家回答,“敏王那里一直都没有动静,也没有接待其他人,我亲自去了也没见到王府的管家。”

    秦承弼是辛方城生人,自小就生活在辛方城。敏王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被封为亲王,将辛方城作为封地,但是因为他受先太后和先皇的宠爱,大多数时间都呆在京城,小皇帝登基之后才到辛方城。

    秦承弼之前都没见过敏王,他当上会长之后,就一直想要见到敏王。毕竟他是皇帝的亲叔叔,也是现在唯一的亲王,在皇帝面前也有些分量,若是能够关心近一些,对他的各方面都会有助益。

    然而这两年他一直都在投拜帖,想要拜访敏王,却一次都没见过他。

    听管家这样说,他只觉得心上焦躁,也没了继续喝茶的心思。

    “礼物送得不够么?”秦承弼问,这事一直都是让管家打理的,他跟着自己很多年,没道理这种事情都做不好的。

    “已经挑选了最好的。”管家说道。

    “却不知他喜欢什么。”秦承弼头痛,别人能够知道他喜欢书法,然而他却不知道敏王喜欢什么,相比秦承弼这个辛方城首富,敏王拥有的财富更多,天下能得到的好东西他都能得到。他太神秘了,竟然连爱好都未曾透露一二,叫人无从下手。

    “那字画你收起来了么?”秦承弼突然又想看邱白晨送来的礼物了。

    “还没。”

    “拿来我看看。”他伸手去接过那装字画的盒子,不知为何就想要看一眼。不过他对这礼物没什么期待,就像是他送给敏王的礼物一样,都是俗物而已。

    他将扎着盒子的带子扯开,随手放在一旁,把盒盖打开,将里面的字拿出来。宣纸的手感很好,然而他府上所用的宣纸比这还好。他漫不经心地将这幅字打开,本来只是突然想看一眼,然而当看到了上面的第一个字的时候,就已经呆在了当场。

    秦承弼想要马上将这幅字全部打开,却又按捺住自己。他恭恭敬敬将它卷回去,拿到书房,净了手,才慢慢将其打开,忍不住用手不断地抚摸这副字。

    他突然想要将那来拜访的两人追回,这幅字……当事书法大家谢进五年之前便已经宣布不再卖出或者送出自己的任何书法作品了。秦承弼当年还亲自去京城谢府拜访他,只为求他一副真迹,却被谢进拒绝。

    而眼前的这幅字,与他之前有幸见到过的谢进真迹几乎毫无出入,甚至写得还要更好一些。只是,太新了,他对书法了解得很多,一看便知道这字刚写出来没几天,甚至还有新鲜的墨香味儿。

    他怀疑这副字是伪造的,然而这字明显一气呵成,不是临摹的拙作,也不像是模仿出来的俗物,其中风骨与谢进无二。特别是那朱砂落款,更是谢进的标志,没有人能做出一模一样的朱砂落款。

    秦承弼的手在颤抖,愈发想要让人追回贺兰豫之和邱白晨,然而他刚刚才拒绝了他们,自尊心使得他无法做下决定,最后也只好不了了之。

    他这边痴迷着那副字,这边邱白晨和贺兰豫之已经回到家,下了马车,付给车夫钱。

    “怎么样?”吕萍听到了马车的声音,就抱着小初六出来,贺兰豫之接过小初六,邱白晨上去捏了捏小初六的脸。

    “怕是没戏。”邱白晨说道,那秦会长狂傲的很,从刚刚进门便已经做出了一副看不起他们的样子。邱白晨心思没有那么深沉,但是好赖能看出来,也不会去犯贱,自然也不愿去倒贴那商会的会长。

    贺兰豫之如此用心……应该还是很用心地准备礼物,他却看都不看,一副毫无兴趣的样子放在一边。他觉得自己说话客气,实际上语气中都带着蔑视。

    就算不加入商会又怎样,邱白晨想,能不能赚到钱,各凭本事罢了。

    贺兰豫之不说话,吕萍见他们这次不顺,也就没有再问,大家进了院子,邱白晨去看王显和学徒们灯做得怎么样,贺兰豫之回到了房间,抱着小初六坐下来。

    “贺叔叔,不气。”小初六还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是小孩子能感觉到贺兰豫之心情的不悦,他也不知道怎么安慰贺兰豫之,就用稚嫩的奶音让他不生气,然后用肉嘟嘟的小嘴亲贺兰豫之的脸。

    小初六现在还天天喝奶,身上有一股奶香味儿,贺兰豫之闻到他的味道,便平静了下来。说起来小初六是他一手带大的,除了没有血缘关系之外,其实和他的亲儿子也一样了。

    “我去看爹爹,贺叔叔吃糕。”小初六从贺兰豫之怀里出来,出去拿了块奶糕过来。这是吕萍自己做的,小初六很喜欢吃。

    “啊……”小初六拿着奶糕,放在贺兰豫之嘴边,让他张嘴吃。贺兰豫之平时是多么的别扭,然而对着小初六,也生不出任何反对他的心思,就张开嘴,让小初六把那块奶糕喂他。

    吕萍做得奶糕奶味儿浓厚,口感顺滑,因为小初六还在长牙,所以也没弄得太甜,吃上一块让人心情都好了。

    其实贺兰豫之之所以心情不好,并非是因为秦承弼拒绝锦绣灯铺加入商会,而是因为他没能做成这件事。秦承弼不过是一个自负的老头,做上商会会长不过是因为继承了祖上的产业,行业内按资排辈轮到他而已,又有什么能够让他放在眼里的。

    “我去看爹爹啦。”小初六喂了贺兰豫之奶糕,看见贺兰豫之终于有了笑脸,就从他腿上下去,蹦跶着去找邱白晨了。贺兰豫之将那块奶糕咽了下去,想着今天的事情,无论如何,他都是要加入商会的,既然秦承弼不能成为突破口,那么就换个人。

    贺兰豫之去想新的方法,邱白晨也没将这件事放在心上,所以家里还是一派的祥和。晚上贺兰豫之和邱白晨核对账目之后就睡觉,收入还是一如既往地稳定,邱白晨想着各种节日要出什么活动,忙活了一天累了就睡了。

    几天之后,商会那边也回绝了他们加入商会的请求,大概就是扯了一些资历不够还需要考验的理由。不过锦绣灯铺还是如同往常一样的红火,并未因为这件事而遭遇到任何的打击。

    他们这边红红火火,那边秦会长却病了。

    他前一天还好好的,和往常一样忙到深夜才睡,结果第二天早上婢女过来服侍的时候就发现他起不来了。之后就叫了大夫来看,只说是郁结于心,他身体很好,没有旁的毛病。

    “秦叔,你这是怎么了?”秦承弼在家中卧床休养,商会的副会长曹濂过来探望他,进了门,他便让跟随的小厮将礼物给秦家管家,然后便直接进到秦承弼的卧室。

    “只是有些劳累。”秦承弼自然不会和曹濂说他生病是因为心中有事,心中有事,那是什么事?少不得在人心里埋下疑惑的种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当他是太过劳累需要休养就好了。

    “秦兄不在家么。”曹濂问道,他所说的是秦承弼的独子,秦贤。秦承弼只有他们这个一个儿子,从小便十分疼爱的,此时秦承弼生病,他却没来侍奉,确实也是可以问上一问的。

    秦承弼听了他的话脸色就不太好,捂着嘴咳了几声,做出一副十分虚弱的样子。

    “他去打理生意去了。”秦承弼道。

    “哦。”

    第27章 商会风云(四)

    曹濂这一句回得不咸不淡,到底是秦承弼心虚,便是听出了他话语中的含义,也没去仔细计较。

    曹濂不戳穿他的谎言,便已经是给他留了面子。这商会上层之中,谁不知道秦承弼的儿子秦贤是个大大的纨绔子弟。他仗着自家父亲是辛方城的首富,便不思进取,花天酒地。好在他还未曾欺男霸女,为祸一方,秦承弼和妻子也就惯着他。

    反正他们家财万贯,足够秦贤败一辈子了,对这个独子就一直十分怜爱。秦贤从小都玩儿惯了,也就没有照顾父亲,帮父亲做生意的心思。

    “商会这阵子事多,我便回去好好打理,秦叔别担心,好好休养。”曹濂说道,“我便先告辞了。”

    曹濂看着秦承弼在病中,精力不济,本来也没想久留,现在更是说了几句就走了,留着他自己一人休息。然而等到他走了,又有其他人来。秦承弼是商会会长,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来关心他的人总是不少的。

    秦承弼病着,商会的事自然由副会长曹濂接手。曹濂叫秦承弼叔叔,自己的年纪不大,刚刚到而立之年。

    曹濂个子略矮,身材微胖,长得普通了一点,眼睛也小,但眉眼弯弯,耳垂厚,是个有福气的长相。见人便带三分笑,让人看着觉得和气,因此相比秦承弼,他在商会之中要更受欢迎。

    曹濂不像秦承弼一般出生于商贾世家,他父母不过是平头百姓,以务农为生。他小时父母本想要他读书考取功名以光耀门楣,但是家中无钱支持,十岁的时候曹濂便出来跟着师父学习烧制瓷器。

    他天资聪颖,为人机灵,又能吃苦,是以继承了师父的手艺,之后还被师父的女儿青睐。虽然他师父的女儿不是独女,但在二人成婚之后也带了一部分的窑厂作为嫁妆。夫妻两个一同创业,研制出了一种新型的瓷器,广受好评,远销海外。

    曹濂虽年轻,但为人老成持重,在商会之中的威望也颇高,所以这次秦承弼生病,曹濂代理会长的职务,没人反对,他也将商会的一应事务处理得很好。

    这边说完了秦承弼这里的事情,便又回到邱白晨这边。邱白晨是不知道秦承弼抑郁于心的事情的,他开开心心地教徒弟们做灯。现在王显的手艺已经不错,做出来的花灯不比邱白晨差,不过他做的也大多是邱白晨教他的,创新的也是部分。

    这个邱白晨倒是不担心,王显现在年纪还小,多历练几年,见得多了眼界开阔了自然能够做得更好。其他几个徒弟做的也都还好,简单的拿出去卖也没什么问题,稍微复杂些的便还要经常问邱白晨。

    邱白晨作为老师的时候还是十分严厉的,但凡是出现了一点错漏,都会给他们纠正过来。最开始学习的时候,他们往往要几十次甚至上百次地重复一个流程。他们终究还是孩子,对于这样的学习总是有怨言。只是跟着邱白晨还有好饭吃,要是走了,就连吃上饱饭都是奢望了

    有的人做灯是自己的爱好,就像是邱白晨,他从小就看着爷爷做灯,因为喜欢,所以才会很小就开始学。像是王显,虽然也是走投无路,但也对其有着一定的爱好。

    有的人就是逼不得已,就像是这几个学徒,或者,贺兰豫之。

    邱白晨曾经感叹过要是这些学徒也有贺兰豫之一样聪明就好了,贺兰豫之当时学的是非常快的,可以说是天赋异禀了。不过后来他便不再动手,专职去带孩子了,对这个,邱白晨倒是没什么不愿意的。

    而学徒们因为走投无路,也就不得不好好地和邱白晨学,在这里所吃的苦总要比在其他地方吃到的少,而成功之后的成就也会更大。比较好的一个例子就是李臣,李臣如今在杨临县打理灯铺,自己也收了徒弟,店开得好,日子也过得十分红火,已经和喜欢的姑娘订了亲。

    “师父,咱们什么时候能回杨临县看看?”王显做着花灯,突然想起就和邱白晨问道。转眼之间,他们来到辛方城也已经几个月了,之间王显还写了封信带给李臣。他学习写字没多久,字写得也不好看,不会的都是去问邱白晨,总算是写出了人生的第一封信,邱白晨托人带走的时候还觉得他字写得这么丑,有些不好意思。

    “等李臣成亲的时候回去。”邱白晨道,“应该要到秋天,等庄稼收成了,他就成亲。”

    关于成亲的事情是李臣写信告诉邱白晨的,王显并不知道。此刻听到了邱白晨的话,王显一时有些发愣,他低下头,默默地削竹篾。

    王显和李臣在一起学了很久的技艺。李臣没了父亲,王显父母都没了,两人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王显经常到李臣家去,李臣的母亲也很喜欢他,常让李臣叫他回家吃好吃的。他们刚分开的时候还不觉得如何怎样,离开杨临县的时候也是高高兴兴的。因为那时李臣成了锦绣灯铺的大师傅,而王显跟着邱白晨来辛方城,肯定会有更好的发展。一切都是那么好,他们想着反正以后都还能见面,就不觉得悲伤。然而过了几个月,听到了李臣要成亲的消息,王显有点失落。

    他年纪小,父母早亡,也没有朋友,也没喜欢过谁,对爱情这种玄乎的事情没的了解,因此此时只是觉得心里有点难过,意识不到自己的心思。这种难过和好友有了其他的朋友的感觉也差不了太多,因而便十分晦涩。

    “那姑娘肯定很漂亮吧。”王显闷头说道。

    “李臣眼光还行的,应该不会很丑,你之前和他一起,你没见过是谁么?”邱白晨完全没意识到王显的心思,一招戳心。王显摇摇头,他确实不知道那姑娘是谁,他和李臣一块的时候没见过别的姑娘。

    邱白晨没看出来王显的沮丧,刚刚从屋里出来的贺兰豫之却看出来了。回去的时候他问了邱白晨和王显说了什么,邱白晨据实说了。贺兰豫之对于这种感情的事情也不甚敏感,说起来,他比邱白晨还要小一岁的。

    不过他总归是明白为什么王显会那样,因而心中有所体悟。

    不过因为邱白晨和贺兰豫之都没有觉得这是什么大事,毕竟人年纪小的时候默默喜欢别人也是正常的,失落也是正常的,还没做出寻死觅活的事情一般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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