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途同归》分卷阅读3

    怎么不说话?”

    方默感觉下巴被人掐住了,力道不大,但对方的下一句话却让他瞬间浑身僵硬。

    “不说话我就亲你了。”

    “你……”

    方默想也不想就往后退去,只顾挣开他的手,却忘了自己正靠着墙,后脑勺顿时狠狠撞了上去,“咣”地一下震得耳边嗡嗡作响,捂着头更加说不出话了。

    “呵,这么激动?”那个罪魁祸首还勾起半边嘴角,幸灾乐祸地逗他玩儿,“真怕我亲你啊?”

    方默忍痛忍得直抽气,听不见他的调侃也没有出声回应,顾珩便收了手,绕个弯伸到后面去摸他的头,因为太黑了找不准位置,于是胡乱一通揉,边揉还边觉得这人的发质挺好的,柔软不扎手,手感比自己头上的舒服多了。

    “你别……喂……”可怜方默都痛死了,还得被人逗小狗似的揉脑袋,刚想拍开上面那只手,不料被他一下按在了伤处,疼得声音都变调了,“你……干什么……”

    “啊,不好意思,手劲大了点儿。”顾珩没有恶意,收回手搓了两下没觉得湿滑,又凑到鼻子边闻了闻,没血腥味,才开口解释,“没出血,估计只是淤青,揉一下明天就不肿了。”

    末了又道:“要不要帮你?”

    方默下意识摇头,又想起这儿太黑了他看不见,正准备说不要的时候,对方已经“哦”了一声:“算了,我这力道,还是别把你揉哭了。”

    “……”方默知他嘲笑自己的狼狈,也知他前面的是玩笑话,不过自己的确实力不如人,并不计较,只是好脾气地转移了话题,“……你视力很好?”

    这个仓库又小又黑,排风口缓慢转动的扇叶射出那丁点儿光线,暗得他想看清对方的轮廓都十分勉强,不知这人是怎么找过来,还看出他在装睡的。

    “还行吧,以前经常带人出去巡夜街,习惯了,多黑的地方都能看得清。”顾珩低声笑了笑,似乎有几分得意,“所以你看不见我脸?不知道我是谁吧?”

    方默:“知道。你叫顾珩,对吧?”

    顾珩:“……哈,你怎么知道?”

    方默:“我之前见过你,认得声音。”

    “哦。”原来是见过面啊,那他当时肯定是神志不清了,这种一眼就看对味儿的人,他怎么可能没印象,“……可我都不知道你是谁!快说,什么名字?”

    方默无奈,这人连自己是哪个都不知道就找过来了?果真是流氓出身,胆大不怕事,爱惹谁惹谁,照理在外面应该混得不错,会沦落到地下市场当奴隶,说不定就是树敌太多,被仇家坑骗进来的。

    “我叫方默。”

    他早已一无所有,没什么好让人占便宜的,便顺从地报了名字。

    再说,这个人厉害得很,假如他运气好撑到了最后一场,对手很可能就是顾珩,现在趁机多接触了解,知己知彼,以后才好想办法对付他。

    “方默?哪个默?”顾珩摸了摸下巴,猜测,“不会是沉默的‘默’吧?”

    方默:“……是。”

    “哈哈,那还真适合你,整日都不怎么说话的,沉默得像只乌龟。”

    ……沉默就算了,乌龟是什么比喻?

    方默扶额:“你不知道我是谁,又知道我整日不说话?”

    顾珩心道你要是经常说话我能不记得你吗,存在感那么低,要注意到可真难了,但面上没法明说,于是道:“我是说不知道你名字而已。仓库里就这么点儿人,我不认识你也总有印象吧?”

    咳,他都佩服自己睁眼说瞎话的功力。

    方默听完他的话,觉得也有道理,便信了。

    其实他并不是少话的人,年幼也曾有过十万个为什么的时候,可惜在没有丝毫温暖的家庭环境中长大,他的童年充斥着苦难和暴力,凶恶暴躁的父亲,消瘦软弱的母亲,哪一个都说不出口,渐渐便不说了,因为知道说了也没人会听,没人会理他。

    “不过吧,你干嘛大半夜的不睡觉,在这儿打坐?”

    方默:“你不也没睡?”

    顾珩:“我白天没上场,睡过一觉了,现在精力旺盛得很,睡不着。”

    方默知道他是没话找话,便顺着他道:“我也……”

    “也个屁。”顾珩打断,胳膊肘撞了他一下,笑道,“就你这文文弱弱的样子,还精力旺盛?”

    最后四个字说得很有些意味深长,方默揉了揉还隐隐作痛的后脑勺,决定当没听见:“你看人就只看外表?”

    “对啊。”顾珩承认得毫不羞愧,抱臂往墙上一靠,“毕竟没读过书,就是这么肤浅的。”

    方默侧头看他,虽然并不能看清:“你没读过?”

    “也不是……读过几年吧,后来家里没钱供了,饭饱都顾不上,读什么书,倒不如练身本事,去当兵。”

    这个国家常年战火纷飞,少有安定,贫民的生活苦不堪言,顾珩自懂事就有这个念头了,后来父母去世,他未达服役年龄,于是流浪度日,待时间一到便去参军。

    结果好不容易等到机会了,却被一腔热血冲昏了头脑,让有心人骗到这里,想出去都不成,更别提当兵了。

    不过他看得很开,出不去也无所谓吧,反正在外面居无定所,有一顿没一顿的,还得管着手下能吃口饭。在这儿呢,好歹有吃有喝有瓦遮头,虽然饭菜不怎么样,睡的地方也比较挤,但每天什么都不用干不用想,还想过得多好?凑合就行了。

    坚硬残损的墙壁凹凸不平,硌得背生疼,顾珩换了个坐姿,见旁边的人又沉默下来了,便问他:“你呢?你是怎么来这里的?”

    方默的经历没那么曲折,三言两语便告诉了他。

    顾珩:“你家就你一个孩子?”

    方默:“嗯。”

    顾珩:“真好。”

    方默皱眉:“……好?”

    顾珩摊手:“我是家里第六个孩子,连吃口饭都排不上队,天天跑出去偷吃的。有时候一整天就吃两块大饼,走路像在飘,晚上也饿得睡不着。”

    方默:“那你就想天天挨打?”

    顾珩摇摇头,颇有些自嘲地勾起笑:“别说打了,家里养不起的,他们只想丢大街上自生自灭,哪会管我死活。”

    其实过往种种他都鲜少对别人提起,大家都说他是街霸,视他为领头,他是断不会把苦痛和软弱暴露人前的。唯独难眠之时想起过往,心有郁结,此刻面对身旁的这个人,安安静静的,不由自主就想说出来了。

    大概是有缘吧。

    顾珩揉揉眼,终于有了些困意,靠着冰冷的墙壁,快睡着才听旁边的人说了句话。

    “他们不管,以后就靠自己吧。”他说,“要想活着,没有人会比自己更可靠。”

    “对,靠自己。”

    顾珩低低应了声,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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