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知道了吗?”
说话间,鸿叔从自己的衣袖里面掏出了一个小布袋塞到了李牧的怀里,“这是鸿叔的一点心意,不多,山头的日子苦穷,你留着省着点用。”
李牧把东西拿在手里后立刻就感觉出了那是什么东西,那是一小串铜钱,大概有半两左右,就像洪叔说的确实不多,但是在这深山老林的小旮旯窝里这些钱已经不少。
“鸿叔,这东西你拿回去,我不能要。”李牧想都不想便把那钱袋塞回给鸿叔,“我有钱。”
山里头的日子确实是穷苦,鸿叔当年又因为他的原因受了伤腿脚不方便,省下这么些钱来不容易,他当然不能要。
李牧把钱递回去,鸿叔却不接。
他弯腰把在自己脚边站着的小娃娃抱了起来,他抱着那小娃娃,双手就不空了。
李牧就想把钱给那小娃娃拿着,那小娃娃却是看他伸手过去,转头害羞的躲到了他爷爷的怀里,“爷爷……”
鸿叔见了,他虎着一张脸看着李牧故意有些凶的说道:“行了,你就自己拿着吧,你的情况我还能不清楚?你有钱?你有个屁的钱!那军队里能给你几个钱?而且你这一路上回来又花了钱,往下家里还要置办东西,媳妇儿又才娶,哪样不花钱?”
李牧兵役满期的时候,军队里确实给了他些钱,一共二两多银子。
这二两多银子要是直接放在这山里头,那算得上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山里头的人都是自给自足全靠一双手和一洼地讨生活,想要省下这点钱不容易。
可是李牧拿了钱之后就从外地赶回来,一路上吃喝都得用钱,他赶了一个多月的路,到村里的时候,手头上已经只剩下不到半两银子了,这还是他一路都睡野外省下来的。
但即使是如此,这钱他也不能要,“鸿叔,钱您就自己留着吧,再说了允儿以后也还要花钱呢。”
允儿是鸿叔怀里抱着的那个小娃娃,是他孙子。
他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好奇的歪着脑袋朝着李牧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又躲回了他爷爷的怀里。
“我说让你收着就收着,哪那么多废话?!”鸿叔不乐意跟李牧继续耗,他抱着允儿就往门外走,一边走还不忘一边叮嘱李牧,“快点去新房里看看你媳妇儿,可别让人等久了。”
刚刚鸿叔注意过了,那新娘子虽然身板看上去要比普通的女人厚实些,但是山里头最怕就是那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小骄娘,身板厚实不是坏事,就是有些委屈了李牧。
李牧看着出门的鸿叔,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钱袋,他深吸一口气之后追出了门,临到门前时他才开口道:“钱我就收下了,谢谢鸿叔。”
这钱鸿叔攒得不容易,李牧就是收了也用不安心,但他也知道鸿叔不会再拿回去,索性他先帮忙留着,以后再说。
鸿叔腿脚不便,独自一人在这山旮旯里带着允儿讨生活不易,现在他回来了,能照顾着的地方他以后自然会多照顾。
“行了,快去看看新娘子吧……”鸿叔见李牧收了钱,脸上总算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冲着李牧挥了挥手,回了对角自己家。
送走了鸿叔,李牧关上了竹篱笆的门,把钱袋放进自己衣袋中后,这才向着新房走去。
他原本是没想成亲的,这么些年刀口舔血的战乱生活,让他原本的那些雄心壮志还有梦想早就都在尸体、残骸和血泊中死去,如今的他只想好好的安安静静的过日子。
仗,他是已经不想再打了。
他还有事情必须要去做,他得活着,得好好的活着。
如今既然已经成了亲,他也不准备亏待那人,只要对方是个能安分过日子的,他就会好好待她。
李牧走到门前时深吸了一口气,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然后这才推开了门进了屋。
进了屋后,李牧关上了门,他来到床前正准备开口说话,就发现新娘并没有坐在床前等他,而是已经和衣躺在了床上。
大红的喜袍有些皱巴有些旧,应该是村里的人穿过借来的,红盖头上两只鸳鸯并蒂,因为主人是躺在床上的姿势,所以图案有些看不清。
躺在床上的人有点歪,连带着就连衣服都有些乱。
拜堂的时候李牧没有细看,如今细看才发现新娘骨头架子还不小,那高度那肩宽都快顶上他了。脚大手也大,腰倒是细,可胸也平。
“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李牧视线从床上的人那一马平川的胸口移开。
床上的人手指动了动,却没给他回应。
李牧有些奇怪,他上前一步站到了床边,床上的人察觉到他的靠近有了动静,她身体微微颤动着,似乎是在紧张。
李牧想了想,回桌子前拿了秤杆过来,称心如意称心如意,秤杆子挑盖头,那才会如意。
秤杆子挑开盖头,李牧看清楚盖头下那张脸的瞬间,他先是有些疑惑,随即下一刹那他瞳孔猛的放大,一股寒气自脚底攀升让他瞬间手脚冰凉如置冰窖。
看清楚床上之人后,李牧脸上有瞬间的懵怔。
深邃的眉骨,高挺的鼻梁,不笑自有弧度的薄唇,勾人摄魂的黑眸,刀削般的轮廓,一身外露着张狂着的凌厉之气,那任是任何人看清眼前这个男人都禁不住眸光一亮的俊雅……
虽然此刻他穿着一身不合身且旧乱的大红喜袍,勾人摄魂的黑眸中满是冰冷刺骨的杀意,惨白的薄唇抿起,噙着满腹不甘与怒气。
整个人没了以往在军中时的傲然风骨与凛冽气势,反而是散发着一股不堪的狼狈与凌乱,带着几分让人想要征服的倔强与禁/欲,但李牧绝对不会认错!
不,更准确来说是即使是这人挫骨扬灰他都绝对不会认错,因为这人分明就是败仗之国袁国的那常胜将军——仲修远!
仲修远,敌国之将,如同神祗般存在的常胜将军。
十三岁参军,十四岁称将,称将十年来他屡战屡胜屡胜屡战,从无败绩。仅凭一己之力硬是把比他们袁国更大更强的李牧所在的大宁国,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打得如同丧家之犬,打得屁滚尿流狼狈不堪。
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存在,他们大宁早就已经在十年之前就打赢了这场仗了。
在他们大宁军营,所有人都恨透了仲修远,特别是几个大将,但凡是听到他的名字就会恨地咬牙切齿,恨不得把他挫骨扬灰。
仲修远长得好看,所有人都知道。
打不过,气不过,军营里一群将士就总拿他的脸说事,提起仲修远的时候向来都是‘那娘们儿’、‘那娘们儿’的叫,轻蔑得不行。
可是真的战场上正面扛的时候却是一个比一个怂包,只知道哆嗦着腿叫下头的士兵顶着,好自己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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