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汉让人厌恶(双性)(H)》分卷阅读28

    下午两点到五点。另一份工作就是在里当服务生,是从晚上八点半上到凌晨两点半。

    所以他早上七点就要起床,简单弄一下早餐就去上班。林辰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就连暑假也要待在幼儿园,可是现在上了小学,暑假没有办法待学校,白天林建宝就把他托给楼上的王阿姨照看。

    说到王阿姨,林建宝觉得自己这几年来最幸运的事就是碰到她了。他那时候刚处理父母的事,父母欠下的其他商业贷款随着他们自杀也没有办法再追究,只是把他们名下的房产财产都收回拍卖,而父母在老家欠的钱都是村民一份一份筹集的,林建宝没有选择逃脱,而是把父母用其他方式转到他卡上的现金全部拿出来,还了一大半,剩下的一小部分他承诺每个月分期还,还要加上利息。

    村民看他可怜,见他写了欠条,也没为难他,只是每个月月初会让一个人来拿钱。其实那笔钱财如果在父母还在世的时候,真的不算一笔大钱,但对于什么能力都趋于零的林建宝来说,却足以让他花费近十年的时间,才能连本带利的还清。

    他搬来这套以前住的小房子,努力找工作,他没学历,最开始也只能到处打杂工,等三个月后,他发现自己怀孕了。

    他原本想要怀孕的心思并不单纯,不过是想用来继续威胁任晨阳同自己在一起,他知道任晨阳只是表面看起来凶,不耐烦,嘴里说着不要他生的孩子,但他真的有孩子的话,他相信任晨阳会妥协。

    但是现在的时机太差了,林建宝已经不奢望能跟任晨阳在一起,而且现在的自己,对于任晨阳来说不过是一个巨大的负担,强扭的瓜也不甜。林建宝决定把孩子生下来,自己独自抚养他长大。他在肚子还不明显的时候努力工作,虽然经常累的有些熬不住,孕期反应又大,几乎什么都吃不下,还老是吐。招工的老板见他这样,以为他有什么大毛病,吓的多结了他几天工资,让他走了。

    林建宝磕磕绊绊的打着零工,钱也不见多,等肚子大了一些,更是难以出门,在这当口,楼上独居的王阿姨给了他很大的帮助。

    其实说是王阿姨,她的年纪已经足够做林建宝的奶奶,是一个退休的大学教授,在这里已经住了近十年。她性子其实比较冷漠,不爱出门,总在家里窝着看书,研究学问,能注意到林建宝也是偶然。

    她生过孩子,看着林建宝那遮掩不住的肚子,起了狐疑,问了几次,林建宝就将自己的身体状况告诉了她。往后林建宝生产,带娃,她都帮了非常大的忙,甚至在林建宝困难的时候还借了一笔钱给他。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林辰大一点就喜欢跑去王奶奶家待着,他的性格很静,不像别的小孩那么爱闹,喜欢看书,王奶奶在戴着老花镜看书的时候,他也在一旁乖乖的拿一本童话书看,王奶奶有空闲的时候就教他读书,写字,给他讲历史上的典故。等他再大一点,王奶奶就教他书法,教他国画,还教他乐器,古筝、琵琶、二胡、笛子、萧这些乐器王奶奶都精通,她欢喜的是林辰非常聪慧,很多东西一点就通,而且学习态度极其认真,从不敷衍了事,也不偷懒。

    林建宝忙,自然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在小小年纪里就学了许多东西,只知道他的作业完成的很好,他很乖,五岁就会踩在凳子上帮忙洗碗洗菜,现在到了七岁,已经会用电饭锅蒸饭了。

    林建宝看着正在乖乖喝粥的林辰,他喝粥的姿势很优雅很仔细,一点也没让粥弄脏衣服或者下巴,连嘴角都是干干净净的。

    林辰的外貌跟他很相似,几乎同他小时候一模一样,性格却跟他完全不同,而是像任晨阳。林建宝有时候看着儿子,就能想象出来任晨阳小时候是什么样的性子,想到任晨阳,他就想到任晨阳说的过来吃晚饭的事。

    林建宝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口,“小辰。”

    林辰停下喝粥的动作,乌黑的大眼珠认真的看着他,“爸爸,什么事?”

    林建宝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他组织了一下语言,才道:“爸爸下午有一个朋友会来,来吃晚饭。但是但是爸爸不想让他知道我们的关系,所以跟他说跟他说你是我弟弟到时候”

    林辰脸色平静的低下头,“嗯,我到时候会叫你哥哥。”

    林建宝松了一口气,摸了摸他的头,心里又有些愧疚。但是他不能如此自私,任晨阳为什么想要弥补的机会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如果对方知道他们之间有一个共同的孩子,按任晨阳的性格,对他不管有没有感情,都不会对他置之不理。

    以前总是拼命想用什么东西什么手段才能束缚住对方,而现在林建宝只希望任晨阳好好的,不要被乱七八糟的自己而牵累。

    何况任晨阳对他,不可能会产生爱情。

    第二十一章因为吻而哭泣

    林建宝上了半天班,难得的下午请了假,主管看到他的请假条都有些意外,“孩子又生病了啊?”

    他以往请假的记录都是因为林辰生病,林建宝怀他的时候思虑过重,营养又不太好,所以林辰的体质偏弱,很容易感冒发烧。

    林建宝摇摇头,“有朋友来。”

    主管有些惊讶,但很快给他批了假条。

    林建宝工作的超市很大,有三层,一楼生鲜食品,二楼零食和百货,三楼是卖服装的。林建宝细心挑选了一些菜,又到水产区仔细看了一下,想到儿子喜欢吃虾,他爸爸估计也差不多,咬了咬牙买了一斤半的鲜虾。

    打秤的同事都跟他熟识,看到他买新鲜的还是活蹦乱跳的虾有些奇怪,好心跟他道:“建宝,这个太贵了,要不换一些死虾吧,才死的,其实都很新鲜的。”

    林建宝笑着道了谢,还是拒绝了这个提议。他买完了菜,又买了些平日绝对不会买的高价水果,才去结账。他虽然因为是员工有折扣,但全部算起来还是很贵,差不多占了他十天的生活费,但林建宝一点也不心疼。

    他总想给任晨阳最好的。

    迎着烈日他汗流浃背的骑自行车回家,到了楼下就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林建宝愣了愣,才开口叫道:“任晨阳。”

    任晨阳转过身来,他手上提了一大袋东西,他穿的很休闲,上身恤衫下身休闲裤,头发软软的垂在额头,看着有一股少年感。

    不管看了多少遍,林建宝还是觉得他格外帅气,就是即使丢在人群中,也是非常耀眼的一个人。越看到他,林建宝就越要正视自己的渺小和平凡,他压抑住过速的心跳,语气尽量显得平常一点,“怎么那么早来了?”

    任晨阳的神色有些冷冷的,只有眼眸含着热切的光,眼神往林建宝那被汗湿了的脸上来回巡视了好几遍,才道:“忍不住就想来早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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