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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用了好些个大鸡腿儿才把他哄好,这一日,他二人又溜了出来,跑的远远儿的,迷路着进了一个怪异的村子。村子里没什么秩序,乱的可以。多是些土匪,常干些不见光的买卖。就算是人命,都可以随意去取。 那一晚,栈衣和执骨躲在草丛子里,见一帮人拿砍杀妇人小孩为乐。在哈哈大笑间,被执骨一刀割了舌头。 之后,便是无边的杀戮。 那一夜,从黑暗到黎明。出现诸多黑衣人。 村子里的人都是以杀人为乐,头一次被人杀的狼狈乱窜。 执骨气的手中剑都在抖,一剑一命毫不留情。 这个村子被他牢牢记在心中,不将它整治好了,绝不姑息。 后来,他和栈衣时常夜里偷跑过来,村子里的坏人被除尽,也都规规矩矩的不去做那些缺德事儿。但是人们却记得了他二人的名字,总是打心眼儿里怵的慌。 就连执骨想对路旁大哭的小孩儿笑笑,换来的结果,也都是小孩儿哭闹的更大声,嘴里还叫唤着:“呜哇,娘,魔王哥哥要打我!” 执骨:“……” 怎么办?只能栈衣上。 许是栈衣那张脸不仅能蛊惑他,还能蛊惑三岁小孩儿。执骨气的不行,看着和栈衣玩儿的咯咯笑的小人,哼了一声又一声。 我哪里不好了,我这么慈祥,这么有爱,这么善良! 但是次数多了,大人们知道了他的秉性,也不再怕他。 执骨吃过最好吃的大鸡腿儿,就是栈衣在这里给他烤的!香喷喷的烤肉味直往鼻子里钻,橙黄的油一滴一滴的落进叶子里,那外酥里嫩的焦黄,缠的骨头硬是不停的咽口水。 这一日,不仅有好肉,还有好酒。 韩栈衣拿了一罐酒出来,执骨张嘴就要喝,被栈衣夺了下来。 “这酒,不能这样喝,咱们去拣些石头,我教你。” 手里握着半掌大的不知名石头,执骨有些懵:“用石头做杯子喝酒?” “恩。” 执骨觉得自己被耍了:“你不想让我喝就直说,哼!” “你若不喝,我也不强求。”栈衣专心手里的动作。执骨认怂了……想喝。 于是,两位少年烤着鸡肉,砸磨着石头,馋着酒。 到最后,那丑陋的石杯成形,执骨才感叹:“若不是咱们有着功夫,这杯成形的快,否则你今儿的鸡腿我是吃不上了。” 好在,总算没有白费功夫。 当执骨大口吃肉,大口饮酒后,才发现这酒香是如此浓郁,肉香是如此四溢。 满足,太满足! 酒足肉饱,执骨不得不对栈衣竖起大拇指:“感觉我捡了个宝,什么都会。” 喝完酒,栈衣将石杯洗的干干净净,一个交给执骨,一个自己揣起。 “你拿我做的那个干什么?”执骨不明白,明明他做的那么丑。 “这是你第一次亲手做的东西,我要好好收着。”栈衣笑了笑。 执骨笑骂着想踹他,嘴里还道:“你神经病呀。你做的我可不要,除非你叫声哥哥来听听。” 栈衣眼疾手快的一把抓住了他的蹄子,然后一晃眼,往身边一拉穿过他的膝盖,另一只手就围上了他的腰。 执骨猛地感觉自己腾空而起,惊的抱住栈衣的脖子。 栈衣嘴角荡漾着笑:“不如你叫我哥哥如何?” “滚!”执骨想翻身下来,栈衣不让。手指也不知按到他腰间哪一处,执骨猛地软了身子,嘴里不可抑制的流露出“啊”的一声。 这一声,叫软了栈衣,也叫软了自己。 * 无人处,野花遍地,美的不可方物。 似乎只有流水淙淙,漫天星河而已。 他二人吻的深情,彼此拥抱,呼吸交织。 栈衣亲吻着他的脊柱三节处,执骨兴奋的扬起了头。脖颈带出美妙的弧度,他压抑着嘴角的声音。 “栈衣……你,等等。” 叫停了事,执骨呼吸急喘。 “我有事,想与你商量。” 他衣衫半褪,头发全数散了。 栈衣也好不到哪儿去,一双清若明月的眼中满是情|欲,却被执骨说出的话,顿时打散。 执骨说:“下个月,我就要去麟北了。” “你等我一年,我定回来找你!到时……到时……”他红了脸,低下了头:“我再给你。” 在发中摸出那根红色的流苏,他塞进栈衣手中,双眼明亮,兴奋的道:“我会成为大将军,会和爷爷一样,保护麟国,保护百姓!到时候,栈衣再也不用担心会被欺负,就算在麟国,你也可以活的很好,有我罩着你,谁都不敢欺负你!” “一年后,我定回来!所以,你等着我!” 作者有话要说: 前一章有小伙伴指出时间的问题,话说,我怎么找不着了,自己也糊涂了,有记得的小伙伴吗,告诉我时间呀…… 如果我之前写错了的话,应该要改回来。 应该是二人10岁初次见面,15岁亲亲,也是执骨第一次离开。本来约好16见面,却放了栈衣三年鸽子,19再相遇。 第52章木桃 走的时候,执骨穿着赤金甲,云底靴,执雪阁剑,骑在高头大马上,神采飞扬的朝着高阁招手。 那上头,有位谪仙一般的少年在朝他浅笑,对他摆摆手,做出无声的口型:一切小心。 后来,一日日,一天天,一年年。 大雪纷飞时,有人站在白雪皑皑中望着北方,从日落等到日升。 秋风萧瑟间,那漫天飘零的银杏叶,片片洒落在他的身上,似也不懂他的哀伤。 夏日日头烈,撑着伞,仿若身心都被焦灼着翻烤,却仍旧等不来记忆中的人。 到了春天,那漫山遍野的桃花间,那方时常来此的仙人,再也消失不见。 高阁之中,有人小声唤他:“公子,咱们走吧。” “麟国的皇上从未在意过您,就把您关在这当个战利品显摆,您日日在这阁中哪儿也不去,当心憋坏了身体。不如,咱们回无邪吧,皇上他也记挂着您啊!” 韩栈衣站在窗前,摇了摇头,对来人笑笑:“我既答应等他,便不会食言。” 却没想,这岁月,一过,便过了三年多。 终有一日,城中锣鼓喧天,张灯结彩,就连那红锦铺地,都绵延了十里之远,以欢迎麟国的镇国大将军归来。 望着那不再青涩,而愈加高傲冷峻的面容,和逐渐成熟的轮廓。那方身影与记忆中交汇,栈衣站在窗前,手心捏紧又松开,满心期盼的等着他看向自己。 但是那日,执骨打马过高阁,还带着沙场上的血气,未曾望他一眼。 从这头,到那头。 等不及了,栈衣才拿杯掷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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