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完美情人》分卷阅读7

    也因为他,让九州比外国整整落后三百年,也因为他,让国外列强在九州肆意掠夺近二十年,他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架上,也被写进了九州的教课本,同时还写进了初高中生必考的试卷上。

    想想,还挺骄傲的。

    原主也叫赵之瑾,因为这个名字,从小到大备受歧视,至于养成现在这种圣母性子,也只因为他爱的青梅从小到大,都不因为他的名字耻笑他,如此,就死心塌地了。

    真是对不起了,叫赵之瑾真是辛苦你了,暴君赵之瑾面无表情看着镜子里的男人说道。

    吃饱饭才能去挣钱,赵之瑾穿好衣服拿着手机出了门,朝着记忆里一家好吃便宜分量又多的拉面馆去了。

    至于为何不去吃一顿大餐庆祝一下新生,因为原主脑海里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家拉面馆,快成执念了。

    “老板,大碗拉面,加一个鸡蛋”赵之瑾为了不被人看出不同,和原主一样,对着老板喊道。

    “好嘞”老板也大声回应。

    “下雪了吧,能不能给我面多一点,分量少了吃不饱”

    “客气啥,都多熟了”

    “老板,我银行卡支付哦,手机里面没钱了”

    扫码支付成功,拉面馆里传来清脆的女声,收到转账十元。

    这一切多接地气,赵之瑾手掌撑着额头,静静的等着面送过来,等面送过来,吃了一口,果然和记忆里一样好吃。

    当然和在乾朝吃的山珍海味没法比,要是上辈子的身体,恐怕没有吃到嘴里就会吐出来,面太粗,汤味太浓,鸡蛋有点焦,毕竟被山珍海味养叼的舌头,和这辈子就这开水吃馒头都津津有味的舌头不一样。

    他虽意志坚定,却还是受到了原身的记忆影响,如觉得这面好吃,有家的味道,又比如脑子一闲,就忍不住想他的青梅,想他的纯洁和天真等等,这都是原身的习惯在作祟,俗称条件反射。

    赵之瑾是个吃过苦的,第一世他家有钱,他父亲却为了不让他养成纨绔性子,十几岁的时候送他当过兵,在部队摸滚打爬了三年才退伍回家。

    第二世他是不受宠的皇子,刚开始几年,他也是受尽白眼吃的是残羹冷饭,这一世,虽然现在缺钱,可赵之瑾就有自信,他能把日子过好,最起码能不愁吃穿。

    吃饱以后,赵之瑾沿着大马路,往学校走去,他是不住校的,长期营养不良,原主一直病恹恹的看着就很老实木讷。

    再加上有名字的原因,所以在学校一直被欺负,就算住进了宿舍,也会被指挥干这干那,一刻得不到安宁。

    为了能够好好学习,也为了晚上能出去打工,原身在这个一线城市租下了一个大约十平方的地下室,只够放一张床,一张桌子。

    雪上加霜的是,上个月国家通报下来了,这一片地区存在重大隐患,如果再不搬离,国家将会强制性驱赶在此居住的人员。

    啧啧,真惨,和原身的选择一样,赵之瑾也不打算回学校宿舍住,他可没有兴趣和同学们玩你欺负我,我现在变厉害了,我要打你脸的小游戏,等来钱了,赵之瑾决定搬到一个好一点的地方住。

    早上他出门的时候,打量了一下周围,他住的地方确实很危险,四处都是私拉的电线,密密麻麻的的线头就这么敞开在外面,没有做一点防护措施,如果出了一点意外,他就要去下一世了。

    这个时代多好,好吃的好玩的,比起乾朝要丰富多了,他才舍不得死,过腻了锦衣玉食,这辈子就老老实实当一个普通人吧,封侯拜相当皇帝就不要想了,毕竟九州是个拼爹的年代。

    现在正值暑假,学校里学生不多,在图书馆厮混了一天,查清了现在和千年前的地势是否有变化,就回地下室,赵之瑾打电话给现在打工的地方,说辞职,老板也很爽快,立刻同意了,还把以前没有结的工资也一起结清了。

    手机收到短息提醒,卡里又多了四千块钱,有了这个四千块钱,赵之瑾有把握能得到更多的钱。

    知道有乾朝的存在,干什么来钱最快,说偷说抢的都太没脑子了,这可是犯法的事情,逮到要坐牢的,毕竟现在到处都是摄像头。

    还有说用自己所学的琴棋书画开直播,卖字画之类的,来钱太慢,他都穷的吃不上饭了,等有名气了,他已经饿死在地下室了。

    如此算算,想要有来钱快的买卖,还是去盗自己的墓比较好,他**死的,他的墓里自然没有住人。

    他从当皇帝的第一年就开始修建自己的墓了,深受盗墓电影影响,他的墓很隐蔽,修建在一个普通人类绝对无法到的了的悬崖峭壁上。

    墓内有无数的机关陷阱,毒物毒虫,他能保证,盗墓的进一个死一个,墓修好的时间是他在位的第九年,可能当时也预感到乾朝快不行了,所以他亲手放下了断龙石,修墓的一个没能出来。

    本想着自己死后,就立刻住进去,可惜时间太赶,他还没住进去,就被人攻占了皇宫,他**而亡。

    一个消失在历史上的大墓,不是风水圣地,又没有地图线索,除非是大型盗墓团伙,如:有个专业叫考古,打着国家的旗号,光明正大的十年如一日的耗在一个墓上,那就算他的墓再牢固,也抵抗不住国家的挖墓机器。

    至于赵之瑾为何知道自己的墓没有成为博物馆也没有成为美景名胜地,是因为他自己的墓里好东西太多了,真挖掉了,绝对是一件震惊国内外的大发现。

    毕竟一个穿越的现代人,就算再成熟稳重,也忍不住想嘚瑟一下,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所以他在他墓里放了喝水的玻璃杯,还有一本穿越笔记,上面记载了他穿越后的种种‘丰功伟绩’。

    作者有话要说:  赵之瑾是一点点也不记得太叔圣哲了,别人说他疯了,他也认为自己疯了,所以他当暴君的时候,就老老实实的当一个暴君。

    他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在乎,父皇死了,兄弟死了,爱人不见了,弑兄杀父后,他活着自责也觉得没意思,他一个人孤独的活了十年,最后脑子里唯一想的就是让所有人给他陪葬,一个乾朝不够,他要所有人都和他一起死。

    疯子的逻辑,遇上这样的疯子,就赶紧跑吧。

    ☆、古董店老板

    赵之瑾在地下室收拾了几件衣服,又去专门野营的店买了帽子手套眼镜冲锋衣帐篷等等,晚上九点,用手机订了去上锡的火车票。

    他没有干过盗墓这样的买卖,所以盗墓用的铲子铁钳短柄锄等等工具他也没有准备,他的墓就是他的另一个家,回家要准备什么工具。

    第二天一早,赵之瑾吃了早饭,七点的火车,赵之瑾轻松的背着一个不足三公斤的背包出发了。

    或许有人质疑经过千年的历史,就算再熟悉墓里的东西,也不敢随随便便就下墓,赵之瑾自然是聪明的,他今次去只是为了探一下路。

    乾朝在九州历史上存在时间较短,有关于乾朝的大部分记载,都被赵之瑾一把火给烧掉了,而且作为乾朝最后一任帝王,他墓里收藏的好东西几乎都是国宝级别的,就算进到墓里去了,他也不敢将东西拿出来卖。

    这次去只为了去大墓周边转转,将他看不上眼,也不够资格进主墓室的金银珠宝给拿出来,不管所处何年代,金银珠宝都是硬通货,将他以前瞧不上的东西卖了以后,也足够他潇洒上很长一段时间了。

    下了火车,赵之瑾从上锡的一家卖凶器的黑铺子购买一把匕首,离开上锡后又是一路汽车驴车的,兜兜转转又走了几天,终于到了目的地,赵之瑾现在最大的想法就是早点回去,以后再也不来受罪。

    大墓在荒无人烟的原始丛林里,这几天吃兔子蛇野鸡都吃腻死了,他会一点烧烤,否则都要饿死在森林里。

    原始森林里药材多,挖了几株用来辅佐内力修炼的药材,修炼出了一丝内力,虽然说不上身轻如燕,这一丝内力也足够他跑过老虎和狼了。

    见鬼,以前他来原始森林都有军队开道,大型动物都瑟瑟发抖的不敢出来,现在他一个人来了,结果什么魑魅魍魉都跑出来了。

    大墓周围没有出现盗洞,说明大墓还好好的存在,赵之瑾活动了一下身体,检查周围没有危险存在后,才背着背包屏住了呼吸一下子跃进了悬崖边上的一个小水谭里。

    小水潭很深,深就代表着冷,赵之瑾狠狠打了一个哆嗦,又在水潭边沿摸索了好一会儿,才钻进了一个小洞里,在洞穴里往上游了好一段,水渐渐没了,一股子干燥的硫磺气息扑面而来。

    外界发展千年,日新月异,而这里还是和千年前的时候一模一样,这处水潭里的隧道是唯一能进他墓里的,也是他为自己留的死亡隧道。

    如果没有**,百年以后他老了,就会一个人来这里静静的等死,不需要人护送他的尸体,因为不放心,他墓里好东西那么多,他才舍不得被人给分了,

    赵之瑾点燃了蜡烛,蜡烛在空气里好好的燃烧着,没有出现空气不足的情况,吹熄蜡烛开了手电,赵之瑾一步步的往大墓口走去。

    还是老调子,唯一一条通向墓穴里面的小道里四处都布置了暗器,赵之瑾恶趣味的扔了一个小石头到陷阱里,三支闪烁着幽冷黑光的利箭从小道的虚空处射出来。

    速度很快,几秒的时间,三支利箭狠狠的扎在地上,若是不甚踩到陷阱里,现在已经死亡在利箭下了。

    测试了下机关依旧利索,赵之瑾避开了陷阱,入了隧道深处,大墓自然是有门的,赵之瑾从怀里拿出了笔墨,对着墓门画出了几个别人看不懂的符号。

    手指又在墓门处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按了几下,没有意外,墓穴深处发出了咔咔的声音,等咔咔的刺耳声音消失,墓门露出了两个指头宽的缝隙。

    赵之瑾推开了墓门,一股子腐朽的气味扑面而来,赵之瑾皱了皱眉头,在墓门口等了近两个小时,等墓里的空气和外界的空气融合,没有了那股子腐朽气息后。

    又点了只蜡烛扔进墓里,蜡烛没有灭,赵之瑾才走了进去,这是大墓的第一道门,大墓深处还有九道门,一道比一道险,而赵之瑾这次的目的地,就是第一道门内他放置的好东西。

    第一道门内没有毒雾,只兵器锋利,陷阱较多,只要注意一点,没有危险,而从第二道门后就是无穷无尽的毒虫和毒物了,他以前养过毒蜘蛛毒蛇,他没有把握进了第二道后能活着出来。

    至于第三道门就更危险了,第三道门内有一株变异的食人藤,食人藤本就大毒,更别提是变异后被他用鲜血喂养的,这株食人藤已经算不得是植物了,应该属于半虫半植物的存在。

    当年除了认他为主,只亲近他一人外,谁碰他一下,都是要用人命填的,做为他最爱的东西,当年自然被他送进了墓里。

    可能千年的时间,毒虫毒物都死光了,可赵之瑾就是有自信食人藤没事,变异后的食人藤生命力太霸道,而且他当初杀死的修墓者尸体也能保证食人藤的食物不缺。

    他做过实验,将食人藤从土里□□丢进封闭的盒子里,不给吃喝,一年过后,依旧活蹦乱跳的,大老远的就能闻到他的味道,还一个劲欢喜的往他身上缠。

    现在一千年,赵之瑾不确定食人藤是否还记得他,他换了一具身体,也没有了熟悉的气息,比起千年前应该更强壮的食人藤一旦发起疯来,赵之瑾没有把握制服。

    这个大墓和赵之瑾实在是很契合,在墓里就和在家一样自由,舒舒服服的在墓里呆了一个月,渴了就烧水,饿了水潭里有数不尽的鱼,赵之瑾盘坐在石床上,感觉连内力的修炼也比在外界要快速一些。

    古墓虽好,可始终没有外界便利,在墓里住约二十天,赵之瑾也觉得有些腻味了,将自身内力突破到第一阶段,给自己这具羸弱的身体打了个好底子后,赵之瑾就决定离开了。

    取了三幅保存完好的字画用防水塑料包好放进了背包里,赵之瑾本想取了金子卖,可考虑良久还是放弃了,金子太重不好上火车,而且拿个几十斤的黄金出去卖太惹人眼球了。

    只要不是傻子 ,都会知道里面有问题,赵之瑾不想太惹眼,他还想过普通的日子,若是因为卖金子,惹上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会很头疼的。

    这三幅字画,是乾朝的一个大儒留下的,当初他很喜欢这个人的字画,所以收藏了几幅,见到这几幅字画,就清楚致富的机会来了,他查过这个人的字画现在市面流通极少,一副真迹大概有300万左右,拍卖的话,价格会更高。

    赵之瑾出了墓,没有按照来时的路回去,反而故意往丛林深处更进了一步,如此又走了近十天,终于出了丛林。

    问清楚了此地的地界,赵之瑾寻了一处民宿,准备在此歇息一晚上,明天坐火车回他从小长大的地方。

    他十来岁的时候就父母双亡,现在家里就剩一座老房子和年迈的爷爷奶奶,他在外地上学,也就寒暑假能回来一趟,因为没钱,家里的老房子也摇摇欲坠的,一想到家,赵之瑾脑子里就隐约记得家里时常漏水。

    在回老家的路上,买了一套像样的衣服,又去理发店让人给自己理了一个板寸,焕然一新后才踏上了返乡的汽车,还别说,收拾干净后的赵之瑾也是一个唇红齿白的棒小伙子,一路上没少小姑娘朝他看。

    赵之瑾很满意,他算半个颜控,后宫里的妃嫔们,不管男女都要好看,有一点不好看的,他都不会瞧上一眼,之所以说是半个,因他还极喜欢说话好听人又聪明懂眼色的,说话好听的,长相差一点也可以接受。

    在他懒得管理朝政,百无聊赖的想让整个乾朝给他陪葬后,他身边就围了一圈说话好听人又漂亮的佞臣,他宠着这些人,要什么给什么,他不是不知道这些人打着他的旗号做坏事,他只是懒得管,反正都是要一起死的人。

    下了汽车,步行了一个小时后,终于到了村口,他上一次回来还是春节,这次回来也没打电话通知一下,所以爷爷奶奶也没有和以前一样在村口的大树下等待着他。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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