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老板和调酒师在里间玩了两把联机,期间门外叮咣一阵乱响,不多时有人来敲门,胳膊上挂彩的斯文男青年站在门口,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道:“老板,过来给您结个账。”
老板“哎”了声,出来不动声色的扫视了一圈战况,好像是那个女孩子带的队赢了,只是人早就散得七七八八,只剩下几个善后的人,都鼻青脸肿的。
也不知道那个小姑娘有没有受伤,好好的孩子,怎么偏偏喜欢打架斗殴呢?
……
“这个不卖,我织来自己戴的。”庄笙说。
-自己戴就很好233
-以后看围巾识人,走,上街偶遇去!
-暴露了!小声姐姐没对象吧,不然肯定要给对象围的呀
“……”闻言,织围巾的手指顿了一下。
-小姐姐又不说话了,弹幕刚刚那个问对象的快拖出来打死
-打死打死,让你乱说话
“也没,哎。”庄笙叹了口气,刚想开口,屏幕就嘎嘣一下黑掉了,她上前摆弄了一下,发现是没电了,今天兵荒马乱了一整天,这台机器能支持到现在已经很不错了,她欣慰地想道。
充上电后,庄笙就把手机丢在床上,动手洗碗。洗完碗给自己下了碗挂面,两根洗净的青菜犹如双龙过江在水里翻滚着,蒸汽升腾在眼前,模糊着站在灶前的人的视线,庄笙眼睛睁得大大的,瞪着头顶的天花板。
“学习不好就算了,喜欢在外面混日子也算了,你现在还搞起了什么什么同性恋?”
“变态!”
“你爸爱了一辈子面子,教出来一个搞同性恋的女儿,你让他后半辈子怎么活?!天天让人在背后戳脊梁骨吗?你怎么忍心?!”
“你是不是有病啊?”
“囡囡,是不是妈妈没教好你,才让你误入了歧途?”
“疯了,你一定是疯了!”
“你走啊,走!敢跨出家门一步就永远别回来!”
“别拦着她,让她滚!”
……
然后她就那么走了,一走就是三年,揣着几个哥们姐们凑的有零有整的钱,凭着一股冲动和不服输,一张火车票坐到了北京,从十七岁到二十岁,睡过大街和桥洞,所有能来钱的临时工都干过。
她不是没有遇到过机会,两年前,她因为长相出众被星探发现过,签了经纪公司,演了一个电视剧的女三,电视剧小火了一把,她也跟着有了点小名气。好景不长,她不知道得罪了谁,被人陷害,被公司扫地出门,所有的积蓄都赔了违约金,她一个人孤立无援,当经纪人也不站在她这边的时候,她只能任人摆布。
那一段辉煌的日子就好像一场镜花水月,倏忽就不见了。
一切都回到了原点,不,比原点还不如,她尝过那样的滋味,就越发难以忍受现在的这个自己。
锅里的面条浮了起来,庄笙往里添了点水。
莫名其妙的红,莫名其妙的沉寂下去无人问津,她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是为什么。这两年来她总是会想起这个问题,但是每次又强迫自己压下去。
现在想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即使知道了又能怎么办?抄起块板砖去开人家瓢吗?你以为你现在是在高中当校霸的时候吗?醒醒吧,小朋友。
长大就是收起任性和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好好过日子吧。
可日子又怎么过下去呢?
在影视城干群演,什么时候是个头?能干一辈子吗,她没有钱,没有学历,还在这座房价已经炒出她连看着都会眼晕的天价的国际都市里,每次在街上和别人擦肩而过,都感觉自己格格不入。
不知怎么就想到了今天的那个女孩儿,看她那么活泼嚣张,刚成年就开着豪车,家庭条件一定很好,十八岁,像她那样的人,不是要出国留学就是去念名牌大学吧。
真羡慕她。
庄笙关了火,把锅里的面捞起来,往里滴了两滴香油,胡乱搅拌了几下,大口塞进嘴里。太烫了,烫得眼泪大颗大颗地涌出来。
眼泪落在面碗里,她吃得很凶,哭得也很凶。
如果现在在家里就好了。
盘旋已久的念头就这么猝不及防地跳了出来。
她丢开筷子,伏在桌子上嚎啕大哭起来。
屋外的流浪猫游走在荒芜的草地上,发出喵呜的微弱声音,夜风悠远,再多的声音也散入风中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高中辍学离家出走前校霸vs高中毕业马上上大学的现校霸
天雷勾地火,谁会技高一筹?
她们又会以怎么样的形式重逢呢?
真的是个甜文2333
相当甜,大家快信我=w=
庄笙:妹想到吧,我才二十岁!
第5章 新的工作
哭过了收拾心情继续吃面,人是铁饭是钢,挂面是钱,用掉的煤气、水、调料都是钱,她没有任性摔碗不吃的资格。
碗照例先放在水池里,吃下一顿的时候再洗,打开充了一会儿电的手机,和大家知会一声: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下次见。
她不是每天都直播,随缘,招来的粉丝也和她一样,一个个的都很洒脱,有就看没有就算,很少会有人催她,最多友好的问一句:下一次直播什么时候啊?
她说不知道,人家就会回她一个么么哒。
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这些陌生人的暖意对她来说弥足珍贵。她恐怕是有一点社交恐惧症的倾向了,越来越多地将自己封闭在自己的空间里。
她们说的对象……
这好像是一个特别遥远的字眼了。
庄笙家里条件一般,出生于小县城,双职工家庭,爸爸工作比较忙,脾气暴躁,动不动就会发脾气,偶尔还会动手,妈妈是典型的传统家庭妇女,相夫教女,任劳任怨。父亲给家里常年带来的低气压让庄笙喘不过气来,母亲软弱,一味忍让,连带着也叫女儿忍让。在这样环境下长大的庄笙不但没有如母亲的预期乖巧,反而越发叛逆不羁,和学校的小混混们三天两头地混在一起,大坏事没干过,小坏事不断,学习上更是一塌糊涂。
她越这样,她爸就越生气,回来就让她跪着,然后抄扫帚狠揍,她一声不吭,满心想着的都是打死她更好。妈妈却会求情,然后尖叫声、哭泣声、喝骂声,这些充斥着她前十几年的生活,睁眼闭眼,一成不变,只有在外面和朋友厮混的时候,她才感觉得到一丝真正的自己。
事情的导火索在十七岁那年,还在读高二的庄笙喜欢上了同年级不同班的一个女生,并且从发达的网络上确定了自己的性取向。那个女生是尖子班里的优等生,而她只是个老师们说起来都要摇头叹息的坏学生。
她想得到救赎,她想抓住那道光。
庄笙慢慢地和那些朋友们划清界限,朋友们有几个人知道了她的心思,不但没有报以异样的目光,反而支持她鼓励她。庄笙开始变得上进,她基础太差,所以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她不翘课了,按时下课回家,进房间里写作业,对门外的争吵充耳不闻。
父母对她的变化感到很诧异,但是她的改变让家里的气氛有了微妙的转变,父亲发脾气的次数减少,晚上加班依旧很晚回来,但是会给她带夜宵,和母亲的相处也变得融洽多了,仿佛将她的转变归功到了母亲的身上。一个女人,教出了一个认真学习的女儿,对她父亲来说,贡献显然比操持家务大得多。
事情看似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
如果她没有记过日记,如果她妈妈没有偷翻她的日记本。
她没有人可以说话,所以在日记里写了很多的心情,包括她不能告诉其他人的感情,她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有最明亮的双眼,有像水蜜桃一样饱满的红唇,她想热情地吻她,像一个男人吻一个女人那样。
为了保险,她的日记本甚至上了锁,收在抽屉最里面的角落里。
有一天兴高采烈地回家,她发现自己的日记本锁被粗暴地撬开,布满字迹的纸张散落一地,父母端坐在沙发上,看她的眼神充满了失望和……恶心。
庄笙高高吊起的心一下子从悬崖上重重坠下。
紧握着拳头,听着父母咄咄逼人的指责,她背包里那张九十二分的英语卷子再也没有了拿出来的机会,那是她第一次及格。
强忍着泪水跑出了家门,在身后父亲的痛斥声中头也不回,屈辱和难堪盈满了心扉,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感觉像被全世界抛弃了。
来到北京后,那个曾经被视为救赎的女孩儿早在她日复一日的辛劳里被磨灭了印象,年少时的感情尚未来得及开花结果便无疾而终,甚至将自己落到了这样的田地。
如果问她三年来后悔过吗?有没有那么一个瞬间想回家去,她会说有,有无数次后悔,但是她只要一想起当时父母厌恶的眼神和毫不留情的痛骂,就失去了回家的勇气。
还有就是,她的朋友们有她的联系方式,如果爸妈真的想找她的话,托对方带个话就好,但是这么久了,一句来自家乡的消息也没有。
久而久之,她就当作没有那个家了。但是当作,并不是真的没有,在委屈和难受的时候都会不可抑制地想起,然后像今天这样大哭一场。
习惯就好,她已经很习惯了。
庄笙拿着自己的牙膏牙刷去了走廊尽头的水房,顺便打了桶冷水在隔间里冲了个凉,甩着一头滴水的长发,及拉着双人字拖回了自己的单间。
晚上特意喝了两大杯水补充水分,又想好早上去药店买点防暑药吃,并没有给群头打电话请假。忍忍就过去了,她总是这么告诉自己。
早上刚四点半,筒子楼里就传来一声炸毛的猫叫,一个身影从六楼一个单间出来,锁上门,身形灵敏地下了楼,绕着大马路跑过去。
庄笙每天早上都会选择跑步去剧组,一是节省交通费,二是锻炼身体。凌晨四点半,这个繁华的都市在某些角落依旧灯红酒绿,零星的车辆在道路上疾驰而过,摇摇摆摆的醉汉们勾肩搭背,朝她吹起了放浪的口哨,发出暧昧的调笑声。
《宅书屋》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