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不要脸》分卷阅读5

    “啊,好多毛衣都好看,”俸迎忽然一屁股坐在宫绛旁边,把选好的毛衣一股脑塞到宫绛怀里,“我好懒,不想试了,小绛你帮我试。”

    “……你买衣服干嘛要我帮你试?又不是我买。”

    “我累了。”俸迎打了个呵欠,“可是我又没衣服穿,万一我冻出病了,小绛你就得照顾我,然后帮我煮饭做菜……”

    “停停停,”宫绛受不了了,“我帮你试就是了。”

    宫绛就试了一件纯蓝色的,俸迎立刻说好看,就要这件。

    “行了吧,那我把衣服换下来了。”宫绛作势要去试衣间,俸迎却抓住了他的手,直接把他拖去收银台。

    “小绛我饿了,快付款我们去吃东西。”

    宫绛甩开他的手:“你猴急什么,先换下衣服包装好再说。”

    “啊,包装好了还要提,好麻烦啊。”俸迎摸摸肚子,“真的好饿啊。”

    宫绛见他表情不像做戏,也没多想,让店员剪了商标,付款后,就穿着这件新买的毛衣出了门。多了一层毛衣防护,冷意费劲全力也穿不透单薄的底衣,退散得一干二净,宫绛搂紧外套,舒服得呵了一口热气。

    忽然灵光一闪,宫绛抓住前方的俸迎,狐疑道:“该不会你是故意的吧?”知道我冷,故意让我买毛衣穿?

    “故意什么啊?”俸迎一脸天真无邪地岔开话题,“小绛你不饿吗?我好饿啊。”

    难道是他多心?宫绛被他说得肚子好像也饿了:“行了行了,想吃什么?”

    俸迎满眼期待地指向了一个地方:小吃街。

    这是这一带最出名的小吃街,夜幕一降,摊位前的灯便竞相发亮,五光十色,汇聚成一条不眠的夜路,吆喝声、划拳声,像激烈的交响乐,唱着热闹的旋律。俸迎走入这个喧闹的世界,却如进入人间仙境,心情雀跃无比,如痴如醉。

    富家子弟估计没什么机会来这种地方吧,这里没有高雅的装潢,没有温暖的暖气,一套套桌椅就摆在寒风之下,对月而饮,对星而谈,仅有的防护只是头顶那不堪一击的防雨布。温暖来自于酒友们的热情,热闹来源于放纵心情的朋友。

    “我第一次来。”俸迎忽然像睡醒了一眼,耷拉的死鱼眼睁了开来,而后宛如高悬的银月,弯出笑的弧度,他就沐浴在灯光之下,高出别人一个头的优势令他格外显眼夺目,仿佛被众星捧起的月,夺目鉴人。

    宫绛愣住了,这小子打起精神的样子,还……挺有气质的。

    俸迎迫不及待地拉着宫绛进入平民的幻彩世界,目光在一排排新鲜的食物上掠过,脚步一刻不停地奔向香味集散地。他好奇得像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孩子,指着这个问是什么,指着那个问好不好吃,方才还说自己懒,现在却觉得懒拖累了他的胃。

    路过一家卖炸昆虫的摊位,俸迎跟其他人一样作出了惊奇和嫌弃的反应:“这些虫子能吃啊?”

    宫绛毫不犹豫地买下了一串炸蜈蚣,当着他面吃得蹦嘎脆:“不能吃敢拿出来卖?”他小时候不知靠这些虫子度过了多少个饥肠辘辘的日子,那时候实在太饿,他没有勇气回家面对家人的拳打脚踢,只能靠着一双冻得发红的手,在农地里刨,刨到见到虫子为止,然后像没见过钱的乞丐,扑上去把虫子烤了。这个大少爷,哪里懂他过的苦日子。

    “小绛,我也要尝。”俸迎心动了,握住宫绛拿签的手,就着往自己嘴里一送,不知什么表情地咀嚼起来。他在做艰难的思想斗争,要不要将这好吃的玩意跟蜈蚣这恶心的虫子结合起来,然后他得出了结论:想这问题好麻烦啊,不想了,好吃就行了。

    于是,他为了一饱口腹之欲,买了十串不同种类的虫子,吃得满口虫香。

    两位小姑娘在他们身后,好奇又好笑地窃窃私语。

    “他吃了十串虫子啊,好厉害,我都不敢吃。”

    “所以人家是大丈夫,我们是小女子呀嘻嘻。”

    “哇哦,诶,他们两人好高啊,会不会是模特呀?”

    “高的那个十有**是模特啦,但是稍矮一点的就……”

    “怎么了?”

    “不知道你看到他正脸没有,脸上好长一道伤疤,特别吓人,像被人砍了一刀一样,这鬼模样怎么可能是模特?”

    “不准说小绛!”俸迎突然回头冲那两位女生大吼,不说那两人,连宫绛都吓了一跳。

    “怎么了?”宫绛一回头,心虚的两人被他骇人的伤疤吓得魂飞魄散,小声骂了一句“神经”后,张皇失措地逃了。

    宫绛从头到尾都不知发生了什么:“你怎么了?”

    “她们说……”俸迎一噎,看到宫绛迷茫的神色,欲言又止。

    “是说我丑吧。”宫绛猜到了大概,“无所谓,随便别人说去。”他都背了“宫丑”这个丑名,还有什么闲言碎语背负不了的,“你不用那么义愤填膺,我习惯了。”

    俸迎张了张唇,话语即将冲破关卡的时候,却咬紧了牙关,默不作声。

    “走吧。”

    “小绛。”俸迎拉住了宫绛,“你有听到她们说什么吗?”

    宫绛目光里划过晦涩不明的光,犹豫了几秒,他摇了摇头:“人太多太吵,没听到。”

    俸迎忽然露出了一个明媚的笑容:“她们说你比我帅。”

    宫绛一顿,笑开了,搂着俸迎肩头,潇洒地走:“走,我们喝酒……呸,喝饮料去!”

    床买了,得明天才送来,宫绛又一次把俸迎锁进卧室,自己捧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坐在沙发上。

    睡不着。

    他泡了一杯咖啡,打开电脑,从裤带里掏出了一支录音笔,连上电脑,打开今天的录音文件。

    随身带着录音笔录音,是他不为人知的习惯,陆坚追尾那会,他不是怕对方讹钱才录的音,而是他随时随地都在录音。他每天晚上都要将今天的录音播放一遍,近距离地倾听今天的声音。

    他就着插孔插上耳塞,将音频划到今晚的小吃街那里,接着两位女生的细语声宛如慢动作的镜头,一帧一格额外清晰,额外地讽刺。

    ——“不知道你看到他正脸没有,脸上好长一道伤疤,特别吓人,像被人砍了一刀一样,这鬼模样怎么可能是模特?”

    他点上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缕缕白烟在空气中悄然消散,有如人生命中的辉煌,看得见它的色彩,却在想要触摸的一刻,烟消云散。

    他将音频倒回,又听了一遍,然后继续倒放,重播,似乎要从这强烈的痛觉中找到刺激的快感,然后将自己陷入进去,习惯和麻木。

    屋子陷入一片死寂,寒风吹打着窗户,发出格格的声音,像极了讥讽的冷笑。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深邃的眼眸却一点一点地凝聚起了黑,而后化成一滩墨色,染黑了世界的白。

    他的世界只剩下了黑,每一墨都透着绝望的孤独与寂寞。

    第5章 第五章

    刀疤将宫绛的人生劈成了两半,一半是天堂,一半是地狱。

    在16岁前,他不知道他爹是谁,也不知道长得什么人模狗样,对父亲唯一的概念就是个畜生——一个欺骗无辜花季少女的移动精子库。

    哦,这无辜花季少女指的是很多人,他妈只是其中一个。

    他妈也不是个东西,年纪轻轻学什么不好,非要学当时那什么流行玩意……哦,对“非主流”,剪染一个杀马特发型,穿得这破洞那缺口,蹬着一双粗高跟,成天跟一帮来历不明的小社会瞎混,被他外公外婆打了很多次,还控制不住逆反心理,就被外公外婆拉清关系,江湖不见。

    造型奇特必然引人注意,结果就这么被畜生盯上了,听说那畜生貌比潘安、家财万贯,总之要什么有什么,就是没良心,他妈书读得少,初中刚上,脑子就糊涂了,稀里糊涂把自己卖了,等人家玩腻,转移精子库存地时,才幡然醒悟,哦艹,那畜生是个种马。

    于是就有了他。

    他能活下来简直是个奇迹,有大师曾经给他算过命格,说他有三次生死之劫,都是在成年前。那时候他始终贯彻唯物主义信念,没有相信,后来后知后觉回想起来,还真他妈算对了。

    第一次是他还窝在他妈肚子里吸收营养时,听说他妈挺着肚子,捏了一嗓子的鬼哭狼嚎跑去找他爹,要负责,畜生爹直接送了他妈一脚,他妈就跟皮球似的滚下了楼梯,以为他就这么没了,谁知道他争气,死撑着一口气,活了。第二次他妈在厕所里生下了他,他妈的混账本质激活了,拧开了便池开关,准备让他在人体排出的精华中登上极乐,结果被人发现了他响亮的哭声,他又活了。第三次,就是17岁那场事关生死的事件了。

    他妈知道他命大,死不掉,就变着法地想让他死,饿他,他哭得惊天地泣鬼神,把邻居都引来了,吃上了邻居家的热牛奶,没死成,打他,他又嚎啕大哭,引来热心的邻居同胞,又没死成。后来他还真感谢自己威震八方的哭声,响亮、大气、豪迈,真对得起男子汉大丈夫的头衔。

    幸好,他外公外婆得知了他的存在,看他长得机灵,还是个带把的,长大了可以干农活,就把他捡了回去。他外公外婆也不是东西,成天把他当奴隶使唤,指使他搬比他块头还大的米袋,拖比他还高的桌椅等等,在他童年的记忆里,印象最深刻的要么是外公的皮带,要么就是外婆的扫帚,那都是教训他的工具,抽到他身上,立竿见影地青了一大块,然后他妈就恶狠狠地用长指甲戳他脑门,用操蛋的语气骂他活该、欠揍、该死。

    到他六岁的时候,他妈残害了一枚有志男青年,哦,就是嫁人了。继父是老实的乡下人,没文化,就是农活干得勤快,讨得岳父母开心。

    自从继父来了以后,他地狱般的苦日子暂时告了段落,他的重活都被继父揽了过去,他妈也总算有点妈的样子,给他买东西吃,牵着他的手出去晃荡,骄傲地展示他的满分成绩单,向邻居夸他有多聪明。

    活了六年,他总算知道家是什么味道了。

    他八岁那年,家里添了新成员——他弟弟。

    弟弟跟他继父贼像,脸皱成一团,干巴巴的缺乏水分,偏偏身体又跟膨胀的海绵似的,胖得圆滚滚的。干瘪的脸蛋配球状体,说“难看”都是美化了。

    但这也碍不住弟弟在家里人的宝贝地位。

    有弟弟后,他的地位一落千丈。用农村的话说,他是个连老爹是人是狗都不知的野孩子,而他弟弟是血缘纯正无污染无杂质的一脉单传——哦对,继父的几个兄弟都翘辫子了,就剩下继父一个男丁。

    一脉单传,多么珍贵的词汇,在农村的文化环境里,他弟弟可是像大地主一样地位高,惹不得、骂不得,生怕嘣出一个脏字就把弟弟玷污了。

    弟弟被宠了上天,他则回到猪狗不如的地狱生活。

    继父不揽重活了,说什么要花时间照顾他弟弟,于是犁耙、米袋、锅碗瓢盆什么生活工作用具都往他瘦弱的身上压,干不完就连水都不给喝。他有时饿惨了,只能刨农地里的土挖蚯蚓,挖虫,见到什么活的生物就用火一烧,就着自来水硬塞进肚里。

    九十年代的农村经济社会条件很差,脏污的水过滤一遍那是良心了,缺良心的直接把河沟里不知有多少细菌的水引入,就当是原生态无添加防腐剂的自来水了。

    他一肚子细菌水下去,小小年纪,未经多年地沟油锤炼的胃哪里受得了,疼得肠子都要断了。可是,疼也得喝,他要活下去。

    他不知道哪里学来的人生哲理,脑海里只固执地回响着一句话:生得体面,死得光荣。

    他生得不体面,却不能死得不光荣,至少他得活到生得体面的阶层才行。

    后来他的胃居然适应了那些细菌,和谐而诡异的共处了,还生出了抗体,吃什么垃圾都没事。他再一次身体力行地验证了生命的强大。

    到了他十岁,他实在受不了精神和**折磨,逃出了这个家,顺走了家里所有值钱的玩意,用他的话说,这不是偷,是理所应当地拿,他是家里的一份子,对家里的财产有处分权利。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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