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活不过十章[穿书]》分卷阅读27

    秦焕之以为他又害羞了,忍着笑意连人带被子抱进怀里,滚上床铺,一手钻进被子里去捉人‘尾巴’,“明渊,别躲,我有话问你呢。”

    身为男子的唯一‘尾巴’被捉在手里,沈明渊顿时不敢动,认命地冒头,“有话好好说,别动手。”

    “那天,你对行三人其中的一个说,让他带你去见他的雇主。”秦焕之凑到人耳边,说话间有热气拂过耳尖,“你想见的……可是天枢尺?”

    天枢院的掌门人,名号天枢尺,正是人六背后的雇主。

    秦焕之犹豫了两天,决定不再继续瞒着审问那二人的结果,而是亲口、当面询问沈明渊。

    两个不同的雇主,一个是沈家的,一个是天枢院,他笃定着沈明渊刚刚从沈家叛逃,不会这么急着回去。

    三日的相处,让两人看起来亲密无间,像是真的成了心意交合的伴侣。肌肤相亲是让人着迷、上瘾的,可每每从晴事中冷静下来,秦焕之便忍不住去猜忌,去设想被人背叛、利用的种种可能。

    即便是将人困在小小的一个房间里,也无法阻止他夜夜从身死的噩梦中惊醒。

    “天枢尺?”

    沈明渊的表情险些扭曲了。

    为什么说这个的时候要捏着他前面的小‘尾巴’,这是打算干嘛,回答地不满意就阉了他吗?!

    秦大佬,我给你做人设的时候没加入变态属性啊……

    “我为什么要去见他?我要见的明明是你。”

    求生欲非常强烈。

    秦焕之还是没有松手,反而把玩起来,“这么说,你不知情?如果我当时没有出现,聂辛那小子也没出现,行三人早就把你带去天枢院了。”

    沈明渊呼吸有点乱,忙捉住人的手腕,“是、是吗?秦门主,你……你在吃醋吗?”

    “……嗯。”

    他愿意当吃醋来理解,那就算是吃醋吧。秦焕之靠近过去,在他眼睑亲吻,试探道,“你当真不认识贺洵?”

    沈明渊想也没想就继续否认,“真的不认识。我跟他什么来往都没有。”

    话刚说完,就心里一凉。

    坏菜了。

    秦焕之的声线陡然冷了下来,“呵,不认识,没来往,却清清楚楚知道天枢尺的姓名……沈明渊,你是不是想说,这也是你卜算出来的结果。”

    “唔……不是……”

    这次真的是冤枉!

    沈明渊有苦说不出。天枢院的天枢尺,姓贺单名一个洵字,是这本书的第三个男主,他当然熟悉得很啊!

    秦焕之化身大狮子,再次将奶牛猫摁在了爪子底下。

    可怜的猫儿昨晚才被榨干了一次,就算是长期修行的,也经不住这样频繁的折腾,肉呼呼的尾巴被狮子抓在掌心里,不上不下地欺负。

    狮子说,你和那住在水乡的狐狸是什么关系?你那么熟悉他的名字,还说不认识?

    奶牛猫委屈,难过,不高兴,说我一个神棍,什么都知道不是很正常吗。你个大变态,一天到晚找借口舔我毛。

    借口?狮子不承认自己找了借口,他的怀疑明明都有理有据,昨天怀疑跟他作对的大灰狼,前天怀疑潜在的威胁大白熊,都是非常合理的。

    然后低头继续啃啃啃,屋子里开始发出断断续续的喵呜声。

    声音听着很可怜,却取悦了兽性大发的雄狮,不大不小,正如过去那三日的一样,从门缝、窗缝、瓦片的缝隙钻出来。

    那些声音像是有了自主意识,故意要招惹人似的,一丝一缕、若有若无地被风带着,来到门外,来到那个端着药罐、如竹如木的青年耳里。

    何大夫就在那站着,院子里、房屋周围都没什么仆人,只有他自己,端着药罐。

    药是刚煎好的,还冒着热气,若不趁热喝就浪费了。

    他的心思却不在那药上,只收敛了周身气息,细细听着那房内的声音。再根据那一声声细碎的声响,将房内发生的旖旎一笔一画勾勒清晰,印在脑海里。

    这院落四周,除了他和小贾,是没有旁人能靠近的。

    若是有,定会瞧见何大夫的面上逐渐晕染开来的浅浅笑意,然后惊叹一番他的眉眼之清秀,赞扬他的心性之高洁。

    这样一个仁心的大夫,若是笑了,定是瞧见了树间花开,听见了风吹竹叶。他若是要动笔作画,定是要画那高山流水、野鹤闲云。

    何大夫给人的感觉便是这样的,他只需举手抬足、一颦一笑,便有着让人信服的魅力。

    没有人怀疑他的心思,就连这地盘的主人,姓秦的门主,也要对他尊敬三分,花大价钱、给足面子,请他在这里做客,好生为一个沦为禁脔、神魂经脉俱损的落魄少爷续命。

    他甚至不担心真的被人发现,就算有人去传他的流言,说他在秦门主行那事的时候,端着药罐在外面站着听了一炷香的时辰,也只会心疼他,说何大夫这么辛苦勤恳地煎药救人,一番好心却被辜负了,站那么久,心里得是多凉、多失望啊。

    过了半晌,何大夫终于听够了,像来时一般安静地转身离开。药凉了,得重新热热才行。

    第四天,沈小少爷也没能踏出屋子一步。

    秦焕之将人惩罚完毕,再次冷静下来,陷入新一轮的自我纠结。

    心中隐隐有个声音警告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能再犯同样的错,在同一个人身上栽跟头,不能轻易相信、轻易交付感情。

    不能假戏真做,连自己都被自己骗过去。

    就算这个少年真的与前世不同了,不再背叛他,也决不能将人轻易放过。

    要耐心一点,再耐心一点,等着沈二少放松警惕、露出本性来,然后以牙还牙,一报还一报。

    事后,秦焕之闭上眼,埋在小少爷的颈窝深深吸气,再缓慢地吐出,努力将心底那些杂乱陌生的感觉抛在脑后,不去理会。

    沈明渊像是从水里刚被捞上来的,发丝黏在额角脸颊,指尖却乏力发麻,抬不起来,连整理头发的力气都没有。

    大早上折腾了一番,他忍不住开始担忧自己的肾,脑子里冒出一大堆穿越前魔音绕耳的肾宝广告词,带着怀念的复杂心情循环播放。

    看起来却是双目失神,一副被玩坏的凄凉样子。

    脸长得好看,就是这么有欺骗性。何大夫的欺骗性还算是有一半来自于自身的气质,是装出来的,沈明渊的欺骗性,真真就完全来自于那张无害又无辜的脸。

    秦焕之抬眼看着他,完全感觉不到他的神游天外,只觉得心中隐隐抽痛。

    下意识地就很想嫌弃、甚至是唾弃自己。他明白,自己是因为心中太过矛盾、纠结,才会在做的时候带着逃避、发泄的心态,动作没什么轻重,将人折腾地下不来床。

    报复归报复,若是这样过分的行为真的只是出于报复,是他在理智状态下做出的事,而非一次次的失控,也就没什么可丢人的了。

    秦焕之不明白,前世他与沈二少相处时,明明只是君子之交,哪怕同榻而眠、醉酒共饮,也不曾生出这样的强烈的冲动,怎么重生了一次,就把持不住了呢。

    他甚至派人仔仔细细地查过了,并没有用过那种药物的痕迹,也不是中了什么情蛊。

    好在修行之人,体质都比常人要好些,不至于因为做多了就损坏身体。

    正想着,便觉察到怀里的人忽然剧烈挣扎起来。

    “明渊?”

    沈明渊没有回应,只拼命将他推开,翻滚到床边蜷缩着,肩背微微发抖,大口大口地呼吸。

    毒发了。

    秦焕之抓住人手腕一探,脉象紊乱,这才想起,他方才进屋时似乎并未闻到药味儿。

    “来人!何大夫!”

    他连忙起身,为人披上件衣服,下床叫人。

    只一声,房门便被推开了,何大夫端着药罐子进来,眼神刀子似的扎了秦焕之一下,默不作声来到床前,动作迅速地将人服气,喂下药丸,辅以汤药,再以手心覆在人背心,渡了些灵气过去。

    沈明渊只觉得胸闷得难受,眼前一阵阵发黑,耳鸣得厉害,头也疼得像要炸开。他嘴里尝不到味儿,也不知自己吞了什么,恍恍惚惚过了许久,神智才恢复清明。

    睁眼瞧见的是床顶,屋子里安静得很,已经没了人影。

    真是……自作孽。

    毒是他自己为了一出苦肉计服下的,只知道药性很慢,三天两头会发作一次,实际夺人性命前前后后得花上一年半载,便觉得无碍。

    甚至没在意过是否能有压制毒性的药,这样的慢性毒,就算不吃任何药,也不会在发作时就要了他的命,最多难受一会儿。

    气短、胸闷、心脏乱跳,若是情况不好,还会伴着头疼耳鸣,听上去比吐血怕冷什么的好多了,没想到真到自己身上时,难忍程度远超字面描述。

    每一次都觉得自己要挂了。

    偏偏手里捏着解药,却碍于计划,不能现在就服下。何大夫虽然不是西陵门的人,出于不知名的原因,向秦门主隐瞒了真正的中毒事件,但若是他突然解毒了,还装作没好,难保会不会转头就被这大夫卖了。

    从颜值来看,何大夫就算是配角,也绝对是占戏份比重很大的那种,看起来在原著中是活了一百章以上的,不能掉以轻心。

    好在,苦肉计和滚床计都挺成功的,至少他已经很久没感受过金手指的存在了。

    总得来说,一切都还算顺利,就连被秦门主折腾的时候,也只是事后全身酸痛,过程……过程还挺飘的。

    沈明渊面无表情地想着,明明爽到了,咋心里就这么不得劲呢。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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