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戬现代同人)永以为好》分卷阅读29

    申昱非的家庭算是比较富裕的,只不过比不上姨妈王霂家。

    他从小不管在哪都被人夸聪明,长得帅,但是这一切在杨戬出现之后终结。小学二年级时,杨戬转进了他的班级,和他这个班长做同桌,并一坐就是五年,从此他便活在第二名的阴影当中。

    以为上了初中,不会再分到一个班级,可是他错了,杨戬还是和他一个班,并且仍旧是他的同桌。

    明明他条件不差,可在别人口中,他就偏偏比杨戬差,别人说起来还是一副惋惜的口吻。

    女生给班里的男生排序,他大爷的他还是排在杨戬后面,万年老二,始终不变。

    再后来上了高中,他竟然又和杨戬一个班级,并且又是三年的同桌。他是不想和杨戬坐同桌,可无奈没人愿意和他做同桌。

    申昱非不知道的是,没人愿意和他做同桌完全是杨戬的意思,因为杨戬希望同桌清静一点,不要闹腾。再说已经坐了那么久,也懒得换了。

    好不容易高三熬过去了,报志愿时申昱非专门报了外省的一个挺不错的大学,他以为杨戬会留在b市。但等到学校的录取信息出来后,他再次傻眼了,对方竟然又和他报了同一所大学,同一个专业。并分到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

    申昱非这次坚决搬到校外住,平时上课也坐的离杨戬远远的,他们再没任何交集。除了逢年过节,会聚到一起吃饭,不过也是互相看不顺眼。

    申昱非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上辈子和杨戬有仇,所以这辈子才会处处让杨戬压制一头。他也一改往日对杨戬不理不睬的态度,抓住机会就要损对方一顿。直到看到杨戬吃瘪,他才会觉得高兴。

    这或许是一种病态心理,只是他已经习惯了,以至于他处处和杨戬作对,最后把自己送到了监狱……

    第52章 番外三 难念的经

    自从白焱和申昱非入狱,白桦带着白小玉来找过杨戬一次,大骂他阴险卑鄙,竟然与靖塘和环月串通一气,陷害白焱。

    杨戬也是随她们说,并不理会。这明明是白焱自己干了违法乱纪的事,他们作为公民,难道说举报有错吗?

    这背后的事,杨戬没有说,沉香也并不了解。他某一天下楼去便利店买东西时,竟然碰到了在楼下徘徊的小玉。

    “你有什么事?”沉香看起来犹犹豫豫的样子,他不知道小玉又来这里是想做什么。

    小玉只是抿着嘴,半晌才开口道:“你上次说我哥找你的事我都知道了,可就算他不让你和我接触,你也不能让你舅舅报复他吧。”

    “我什么时候让我舅舅报复他了?还不是他对我做的事太过分了吗。”

    “他不就说了你几句吗?”

    “什么说了我几句,岂止,他□□我,还给我注射艾滋病人的血液。还好我没得上,不然我早就要他也尝尝这滋味了。”沉香恨恨地说道。

    “……你说的是真的?”小玉明显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你不信去问他,何况他串通申昱非,商业犯罪是事实,坐牢是应该的。”

    “我哥为什么这么对你?”

    “你去问他吧,这话我也不好说。”沉香为难的说道,要是告诉小玉他哥喜欢她,小玉绝对要疯。

    “沉香,你不明白的,我虽然是抱养回来的,和白焱,白桦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都待我很好。我不管他犯了什么罪,他还是我的哥哥。”

    小玉说完这句话,很快离开。

    本也不可能再有任何交集了,沉香心说。

    敖春后来还是跟父母出柜了,拖得了一时,拖不了一世。

    结局可想而知,他父母坚决不相信儿子是同性恋的事实。敖春没办法只好在外面租房,然而父母又到了他工作的单位找他。

    各式各样的相亲接踵而至,敖春一个都不想去,但父母又以死相逼。

    沉香看不过去,难道父母就不为孩子想想吗?一旦不遂他们心愿,便一哭二闹三上吊,硬是要逼迫孩子?难道孩子是他们的私产,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

    几个相亲,皆以敖春的不配合告终。他虽然人去了,但全程冷着一张脸,人家姑娘一见就没心情了。

    沉香想帮他,劝解了很久。但敖春最终辞职,到了外地找以前的高中同学。

    他父母到处都找不到儿子,竟然就找到了沉香这里。老实说沉香虽然知道敖春在哪,但他不打算,也不会告诉二老。

    杨戬接待了敖春的父母,沉香则被打发进自己的房间。他不知道舅舅都跟敖春父母说了什么,只是后来二老竟然平静下来,没再向沉香追问儿子的去向,反而让他托话给敖春。

    “在外面好好照顾自己。”

    这个中秋节,沉香没想到大舅竟然邀请了他和舅舅去他家做客。

    “其实,到现在,你让我完全接受你们的关系,平心而论,我做不到。但这是你们自己的事,只要你们过得幸福就好。”张乔没说自己那天打算去杨婵墓前祭奠一下,却看到杨戬和沉香拥抱在一起。

    冷清的墓园里仿佛只是他们两人的世界,在那个地方,他们二人似乎融为一体。

    张乔想,大概这就是爱吧,让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狭隘。

    这世上,伦理纲常不过是人们定出的秩序规则。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留。只要无碍无旁人,又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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