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对我误很大》分卷阅读102

    梁御风对他使了个眼色, 面上仍是不动声色, 问道:“血沿檐会来金陵?为何?”

    黑衣首领道:“血沿檐练那邪功, 早已走火入魔,才会神智狂悖杀人无数。所以他绝无可能到达宗师境界, 这么一算, 那他的寿命多半已经接近大限了。”

    这点梁御风他们倒是没想到,不由互相对望了下。

    石桐宇不由陷入沉思:圣居士的推测合情合理。可苗苗却是被血沿檐重伤, 她的武功离宗师仅有一线之隔。血沿檐的境界, 真的没有突破宗师吗?

    黑衣首领又道:“此前这世上仅有一颗蛟珠,还远在沧浪海合欢岛上, 血沿檐自然不敢冒犯沧浪主人。但如果他听闻金陵城里有了第二颗蛟珠,必定会设法前来谋取。”

    梁少爷:“……”

    他只能叹气。

    这颗蛟珠多半就是他们合欢岛的那颗好吗?

    也不想想这世上哪来的这许多蛟!那可是珍稀异兽。

    又是做悬赏,又是当诱饵的, 有没有人先问过他这个主人啊!

    这时黑衣统领又补充:“而且,此前血沿檐多次在中途截杀那些落单的赴会之人,按照行迹出没推算,正是向着金陵城来了。金陵城最吸引他的,当然不是美人,而是蛟珠!”

    梁少爷恍然大悟:“看来萧红泪姑娘劳心劳力举办这重阳之会,应该是和圣居士约好了!用蛟珠钓出血沿檐这魔头,再借助这天下英雄之力,为她报仇雪恨!”

    小王爷抢着道:“是啊。血沿檐最可恨的一点,就是下手杀人不分对象!”

    黑衣统领感慨道:“江湖中人刀头舔血那是自找的,可这魔头面对不会武功的平民百姓,也是动辄不问缘由屠戮满门。我大宋子民,因此无辜丧生的不计其数……”

    他谈及血沿檐杀害无辜平民,显然深恶痛绝。

    武林中人,无论黑白两道,对这点都是最为不齿的。

    小王爷握拳道:“这个大魔头真是罪该万死,人人得而诛之!”

    石桐宇想起苗苗身受重伤、生死未卜,也是被血沿檐所害,忍不住眼中含悲。

    小乔也愤然道:“说得对,要是捉住了他,哪怕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梁御风沉吟道:“如此说来,难怪重阳之会突然改成组队战。”

    圣居士悲天悯人,不忍见那帮不知天高地厚的少侠们枉自送了性命。

    落单的遇见血沿檐,那是必死无疑。换成几人结伴,就算不巧遇见,至少可以抵挡一二……

    可惜江湖人都是贱骨头,光是好言相劝一点用没有。

    虽然圣居士先前就发下了九九重阳令,建议赴会之人结伴而行,但根本没几个人真听进去的。

    这回他老人家想必是急了,干脆来硬的,强行换成组队战,三人一队,想参赛的就不得不结伴了!

    梁少爷深以为然:“这倒也是个办法。好歹也是来参赛的选手,三个一起遇到血沿檐,总不至于一下子全死光……但为什么,我还是觉得此事没这么简单?!”

    小王爷一听,扎心了:“这事背后……还有我师兄!”

    他可委屈了,眼圈都红了。

    黑衣首领赶紧为他代言:“呃,我家主子的师兄,就是肖扬肖统领。”

    众人点头,表示肖扬的名头大家都知道。

    小王爷不忿道:“都是师兄使坏!”

    黑衣首领满头大汗,尴尬道:“呃,是肖统领的建言,才让圣居士老人家最终定下这组队战的规矩。”

    小王爷扁着嘴:“他用的理由就是,我不肯听师傅的话回去,无非是想参加比武。但换成组队战,只要我组不到队友,自然就会乖乖回家吃奶了!”

    梁少爷:“……”

    他差点笑喷。说起来肖扬的主意其实满有用的!

    可小王爷满眼不服气,怒气冲冲:“谁说我组不到队友!”

    他一指小乔,大声道:“我宣布,你就是我第一个队友!”

    ——圣居士的大弟子肖扬,在钱江四少中排行第二。

    他是名将忠良之后,不但武功盖世,一身水性也非同小可。早年曾以神眼之名享誉江湖,虽然后来不知什么原因,瞎了一只眼睛。

    但这丝毫无损于肖扬肖二爷的声威,独眼的名号反倒叫得更响亮了。

    此人性情豪爽,不拘小节。掌中一柄精钢铁骨红伞,名曰破天,进可攻退可守,加上自幼淬体锻骨,洗经易髓,佛门内功精纯浑厚无比。等闲的武林侠少,没几个能有他这样扎实的功底。

    他曾力抗当年的大金神武军都总管、契丹王子耶律枫,平分秋色不落下风。更在采石矶之战中,以霹雳炮击溃金主完颜亮的渡江大军,打得金兵十万水师灰飞烟灭。

    世外五绝之中,虽公认是以太华侯居首。但要说起他们的下一代弟子来,即使是在江湖上素有侠名的贺云阳,论起实战经验和功绩来,也无法与肖扬相比。

    只不过肖扬除了早年曾在江湖闯荡之外,金宋战事一起,便投身军旅之中,近年来在武林中的风头才渐渐被他人盖过。

    但,很显然,被江湖人公认为大英雄大豪杰的肖扬,在自己的小师弟眼里完全就是个无赖、恶棍、混蛋……

    小王爷赵珣,虽然是金枝玉叶,武功不凡,但正因如此,哪里找得到身份相当的朋友,会和他结伴来参加这重阳之会呢?

    再说肖扬成名已久,交游广阔,随便发个话下去,白道中人自然看到他小师弟都会自觉绕远了走。

    加上小王爷趾高气扬的性子,想参加组队战,还真找不到队友……

    趋炎附势之徒自然也有,可人品低劣武功差劲的小王爷又看不上。结果遇见小乔,偏巧长得脸嫩,小王爷一眼看去,只当他十六七岁,在重阳之会上已经属于难得年纪小的,勉强算他的同龄人?

    他见猎心喜,一试之下,更是大喜过望,武功完全超出预期啊……

    所以小王爷算是认准了小乔,非要他当自己的队友不可。

    当然啦,他是认准了,可小乔根本没答应他。

    他们一行人是首次听说了组队战的事情,到底怎么办还没琢磨好呢。

    纯按武功来说,他们四人之中,如果要分出三人一组参加比赛,当然是以梁御风、石桐宇和小乔为最优。

    毕竟梁御风和石桐宇都是接近宗师境界的一流高手,小乔稍差一截,但身手也不俗。

    小猫儿钟寅呢,水性倒是堪称一流,但年纪最小,武功比起他们几个也差上了许多。虽说他的那对分水峨嵋刺也是下过苦功的,比起江湖中大部分自命不凡的少侠来说,并不会弱多少……

    当然梁御风认为,有他梁少爷在,还有石桐宇帮手,他可是能单挑一整队的强手!

    又是擂台战,战至最后一人方休;而不是三局两胜的淘汰制。这赛制对他们非常有利啊!

    简直就是为他们量身定做的,对方小队哪怕想用兵法都用处不大!

    “所以第三人是谁,很重要吗?哪怕是只猪都无所谓啊!”

    梁少爷轻摇羽扇,得意洋洋。

    第94章 故人重会

    当然梁少爷的轻敌思想立刻遭到了大家的一致鄙视。

    “成败在此一举, 分组一事不可儿戏。”石桐宇神色肃然。

    “是啊, 苗苗生死未卜, 我们要慎重!慎重!”小乔附议。

    “……这事跟我有关系?”钟寅抱着他的大黄猫, 完全状况外。

    反正报名截止还有的是时间, 完全不必急于一时。梁御风一行简单商议了下,决定先回去商量好, 再来决定组队成员, 报名登记。

    萧家别院远在郊外, 荒郊野外也没有旅店, 各种不方便。他们晚上要住宿, 当然还是回城里为妙。于是四人打马回城。

    小王爷还是不肯死心, 一路远远跟着他们回了城。十八名黑衣骑士忠实地跟在后面, 扬起一路烟尘。

    临到城门口, 小王爷再度策马奔过来,绕着他们转了两圈, 傲然道:“哼!你们进城也没用。”

    黑衣首领任劳任怨地补充:“呃, 我家主子的意思是,重阳之会在即, 近来城里家家客栈爆满, 几位如果没有事先订房,只怕是找不着宿处的。”

    小王爷瞥了小乔一眼, 慷慨道:“如果你愿意当我的队友,我可以让你们跟我一起住进官府驿站里。”

    梁御风看着他鼓鼓的包子脸,失笑道:“如果我们家小乔真的需要找人组队, 我答应一定先考虑你,好不好?”

    小乔做个鬼脸道:“梁二哥,说这种话之前,先要问过我本人好吗?”

    钟寅喃喃道:“你有什么好问的?多给你几根箭就能叫你闭嘴了……”

    小王爷见他们还是不肯给个准话,一脸失落地带着骑士们走开了。城门口兵士盘问,他无心回答,唰的一下顺手掀起黑衣首领的披风,出示了王府腰牌。

    守门的兵士不敢怠慢,立刻让他们先行进城了。

    小乔眯眼道:“他们插队!”

    《宅书屋》om

    
猜你喜欢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