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雪脸微微一红,将我扶起来:“也听你说过李掌柜待你如长姐,以你我论,也并不为过。”
听她这么一说,我心下一暖,彻雪这话说的算不算和我分外亲热?当然了表面上我可不能这么表现出来,便咳嗽了一声:“我要是天天见着她啊,像你这样来一礼,估计李洛洛都的赶紧的来摸摸我的脸,是不是别人冒充的。都说是自家姐妹,没那么些虚礼,难不成你在府里也是,见着自己堂兄弟姐妹叔婶姑丈的也得整这么一出?”
我本是随口调笑的,但没想到彻雪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我的龙神哎,这要聚一桌吃饭,那的累死啊?
“难不成你们高门大院里都这样?”
“我想,大抵也差不多。我虽然与叔叔伯伯们都在同一屋檐下,但也不时常聚在一起,大多都是各院起灶。重祖爷爷喜静,也就是大节日里,才会齐聚一堂。近几年我也并不常在黎阳久驻,每逢会见自然也应该更为尊敬些。”她歉然地笑笑,“我爹娘去的早,几位婶婶待我极好,从未见生分。你来我这儿也知道,每天她们得些什么好的,都会送过来些给我。在我心里,自然比寻常亲戚还要亲上几分。”
我点点头,这倒是真的。每回去赶上快吃饭的点儿,就有好些个丫头端着热乎乎的小盅到她院子里来,等到过了傍午,再来取回去。一开始我还不知道咋的了,也是莲香跟我说的。
我三蹦两蹦下了楼,冲她招着手,“快点快点,别一会去的晚了,好菜都让那几个小娘儿给抹干净了。今儿我点的都是你爱吃的菜色,你也尝尝李掌柜的手艺,等回头让莲香来学学。”
彻雪一愣,看着我猴急而去的背影,终是抿开了笑意。
果不然,等到我和彻雪到的时候,热腾腾的菜刚好上桌,李掌柜的还没上来。
那桌边上原先与她同桌的两个人已经等在那儿了。郑奕馨看见我们来了,连忙招手让彻雪坐在她边上,我虽然心里有点不服,但一想到人家是旧识,还是把这口气咽了下去,便靠着彻雪也坐了下来。
圆桌旁五把椅子,除却主位是让给东家的,现在已落座五人。郑奕馨拉着彻雪说话,我也插不进去嘴,只觉得喉咙里干渴,刚想去寻那茶壶,旁边那位便起了身,没多一会便觉得鼻子里传来茶香四溢。
那女子笑盈盈地走过来,姿态极其优美地奉上四盏香茶。除却她自己外,剩下一杯放在还没有回来的李掌柜的位置上。
我看她并未给自己留下一盏,刚想开口,那女子却柔柔一笑,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请各位姐妹见谅,妾身不喜喝茶,总觉得味道太苦,不如白水,虽寡淡无味,但喝久了却觉得有一丝甘甜。”
“其实我也不喜欢,这世间上附庸风雅的人太多,心口不一。”她这话说道我心里去了,我早些时候也不喜欢喝茶,本来人生就过的够苦了,何必让这舌头上再尝一尝这味道。只是后来,吃的苦头太多了,渐渐地我这舌头也麻木了。“姐姐好坦诚。我叫弦歌,姐姐叫我小弦子就好。不知姐姐怎么称呼?”
“妾身欧阳,单名一个情字。”
欧阳情?这名好熟悉。我正思索间,却听的咚咚咚的上楼梯的声音。想必是李掌柜的来了,可不是,她一露头,这几个人便站了起来。她笑嘻嘻地摘了围裙,指了指窗户旁边的屏风,进去净了手,这才拭干了过来落座。
“今天食材准备的唐突,弦歌今儿嘴还刁,快坐下坐下,都是自家姐妹,就别整那些客套的,趁热吃。彻雪和小弦歌远道而来,想必也是赶路久了,也饿了吧。”
待那三人落座,我忽然想起点什么,便捂嘴噗哧笑了出声,清了清嗓子,照葫芦画瓢似的仿着彻雪刚才行的那礼,便僵僵硬硬地做足了一着。后面撅着,前面脖子抻的崴了个,到后来,实在是忍不住,看着李掌柜都要掉下来的眼珠子,放声大笑起来。
一抹绯红爬上了彻雪的脸,我笑的岔了气,一下子没站好歪了过去,彻雪想搭手但也没扶住我,我直直地扑在她怀里。
其实我真是好好的有模有样地学呢,真不是为了逗她们笑。可惜,我就是那上了架的鸭子,唉,火候不到,欠□□。
我歇了笑声才发现,心上人的脸近在咫尺,只要我一伸手,就能摸到她的脸和红嫣嫣的嘴唇。蓦然发现,这酒还没开封,我就有点醉了。就在那一瞬间,我竟想牢牢地将她锁在怀里。就像……送重紫走那天,彻雪埋在我肩头,她的温度她的手,她与我衣襟厮磨的声响犹在耳畔。
这时一双纤纤柔荑将将我扶了起来,这手美丽极了,掠过袖子触在我腕上,柔若无骨。这一定是我见过最令人难忘的一双手。
我下意识的咽了口吐沫,忽然发觉喉咙干渴,便清了清嗓子,这才刚刚坐稳,又有一双指节分明的素手端着茶送至我面前。
我抬首看看那奉茶之人,想起刚才心里的那点小龌龊,老脸挂不住的绯红。刚接过去,喝了两口,这才静下心来,侧过身向刚才扶我起来的欧阳情致谢。
场面一时冷了下来,这是却听见有人爽朗一笑,大家的注意力不免集中在她身上。“有弦歌在啊,什么时候都不乏乐子。”
欧阳情转过头看向她:“您从前跟妾身说最喜欢弦歌妹妹了,妾身因未见着正主,难免心里头使着小性儿,觉得有些不知味。可今日得见妹妹,真是个妙人,比起你平素心里惦记的更是要鲜活些。妾身心里一下子,更觉得像是多年未见的故人相逢,格外的亲切。”
语毕,拖了我的手,我睁大了眼,那令我心神恍惚的手覆在我腕上。
这可不得了,我心里面像是有大锤使劲的敲了我胸口一下,疼得我脸都扭曲了起来。我连忙不动声色地抽回了手,眼底余光扫着彻雪。
她像是并没有觉得有何不妥,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带着笑意看向李洛洛。像一个最棒的倾听者那样。
我这才暗暗放下心来,嘴上打着哈哈,这一桌子好菜我早就等不及了,若是再要絮叨一会,恐怕这舌头也是要抗议的。
小鸡炖蘑菇,头菜炒豆腐卷,清炒香豆,水芹百合,皮蛋豆腐,涟目翠玉羹,糖醋鱼块,酸菜排骨。
这桌子上有大半都是彻雪喜欢的菜色,我记得和她在外时,都是莲香管着厨下,最常做的就是这几道。刚才我跟掌柜的说了,这才挑些有材料的。
这桌上的都不是不善言谈的主,叽叽喳喳的郑奕馨不用说,李掌柜虽然内向些又常呆在后厨,但总归是开了这么多酒楼,见过寻衅挑事找茬的客人多的估计都数不清。彻雪若是遇到能够说得到一起的人啊,也是健谈之人,只不过平素在后院小姐们那里找不到太多能聊得来的话题,所以稍显冷淡。我就更不用说了,我秦——陈弦歌是什么人!
那欧阳情……我却觉得有哪里说不上来,我尽量躲避着不去与她目光相合。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感觉,亦或是我多心。总觉得看她一眼,心都要被她吸了过去,即便是刚才,也给我吓了一跳,她看我的眼光里,总有种意味不明的笑意,像是一道闪电般看穿了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兴起这样的念头,只觉得我喜欢陆彻雪的这个秘密,她像是已经知道了。然后我就越想越觉得害怕,我从未想过从别人嘴里将我喜欢她的这个实事,传到彻雪耳中。
即便是说,我也要亲自告诉她的。
除却我和她之外,我发自内心不想让别人知道。
因为——我怕。
我不在乎别人因为这个而瞧不起我,我在乎的是,若因为我让那人在背后被人戳了脊梁骨。正因为我喜欢她,所以我格外不愿意因着我有一丁点一丁点的差错而连累到她。
我希望她总是好好的。
大概,这就是爱吧。
作者有话要说:
写了一小半,键盘不好用,明天更新。
又写了一小半,有点事,没时间更新了,周一再更。
更完了,明天写下一章。119
第97章 暗金扳指
昨儿是我少见的没贪杯的日子,也不知道怎么了,这酒喝到嗓子里便觉得恶心,嗓子像是被人掐住了,胸腔里像是有东西止不住地往上反,菜也吃的无甚么味道。蔫蔫的,像是霜打了的茄子。
往常喝完酒后,我一向都是约么下晌了才起来。兴许是心中有事,我今天醒的格外的早,披上衣服起身,挑起竹帘往外面一瞅,天还黑着呢,院里灯还没兴起来,乌黑一片,就那高悬着的客栈灯笼还随风荡着,那烛火一会亮一会灭。远一点的地方,也都是乌漆抹黑的,镇子上静静的,一点都没有白天的喧哗热闹。
我听见马儿打鼻响,在这夜里显得格外的突兀。
虽说是夏日,但总觉得小风吹的有点冷。我正准备合上窗子再去被窝里睡个回笼觉,眼底有几道黑影打外面的街上窜过。我一下子警觉起来,再正眼细瞧,那几个人却早就没了踪影。
这鱼龙混杂的地界绝非寻常村镇可比,我来之前就想着的,此行指不定怎么的,切莫管闲事惹上乱子。现下我可不是从前那个出了事就能奔逃的秦弦歌,我背后还有陈府上下老老少少,虽然我这人好奇心重,做事也确实莽撞,但就现在来讲,我亦属实不愿意给至亲之人添乱子。人家都摒弃前嫌毫无芥蒂地接纳了我,这久违的至亲情确实在娘亲过世之后对我来说额外的宝贵。虽然说夏老爷子待我也是极好的,但那总归还是没有一脉相承的血缘。老爷子对我的恩情我至死不能忘,可恩情,终归不是亲情。
我紧了紧衣服回床上倚着墙坐着,又嫌呼后背冰凉,便将枕头垫在身后,脑袋磕在墙上。与我仅一墙之隔的,便是彻雪的榻席,我心里乱极了。一想到欧阳情注视着我的目光,我便心跳的都快要蹦出来。一想到她那媚若无骨的手,我便嘴里酸酸的,不由得生生地吞口水。这是怎么的了?我怎么会那么奇怪?
我脑子灵光一现,莫不是中了毒?或是她身上沾了什么药?亦或是不是那茶水?
这不对啊,她在席间与李洛洛挨得那样近,其他几个人也都喝了她奉的茶,我紧着留意了,她绝对没有动手脚的功夫。况且入席其他几人却也丝毫未见异常,何故就独独我这样难受,连看她一眼都觉得心神恍惚,那感觉就像是……
在梦里见了彻雪,与她……
我摇摇头,想把这臆想甩出脑子。
我哪里敢奢望她呢?也无非是借着酒劲而已。
我目光黯淡了下来,转眼瞥到让我放在床边上的布偶兔子。想了想便抬了身子取了过来,搂在怀里。
这是师傅让莫微寒交给我的。
我在秦岭桃花岛的时候,师傅总是与我娘亲在一起的。她每年都会在我们这里住半年,剩下半年周游四方,那时我最喜欢的就是在院子里,吃着娘亲做的点心,听师傅讲故事。
她也会检查我的功夫,有时候偷懒了,便会让她罚我去墙角站着,然后让娘亲烧上一桌子我最爱吃的菜,却偏偏不我叫我上桌来。
但第二天,娘亲就会给我做兔子馒头吃,里面还偷偷藏了甜甜的红豆馅。
那时候多好啊,什么也不用想,只要天天都有好东西吃,能跟街坊几个差不多岁数的丫头小子一起出门爬树疯跑,晚上回到家能缩在娘亲怀里耍赖,这就是我生活的全部了。
我并未有一点抱怨现在的意思,活到二十几岁,琦凤十八省六十四城九十三镇,我已去过十之有三,比起很多死扎根的人来我算是脚底下生风的。不管是情愿还是不情愿,这一路上我也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事,见过各色各样的人。即便是那龙之乡我也冒死去闯了一遍。我现在活的这样好,大抵娘亲在天上看着,也会欣慰的吧,我虽然最落魄的时候做着梁上的勾当,但那又能如何,天下三百六十行,有能填饱肚子的能力,总比饿死他乡要强。人活着,能要脸的时候且要,要不起的时候谁还管那些,大风大浪里头能安安稳稳地活着,才是最能耐。
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龌龊,我凭自己的能耐过日子,总比那些养在深宅大院的蛀虫强百倍,比起死人,我能活着就是最大的荣耀。
你以为江湖那么好混,你以为苟延残喘就那么容易吗?
那样浑浑噩噩活着,亦或是一心向死的人我见了许多。
这样想来,我是尤为敬重我师傅的。
因为娘亲告诉我,师傅她活了好几百年,时间如洪流般默不吭声地从她身旁将一切尽数卷走,不变的,仍是她,恬淡地活着。只为了千年前的一个或许对方都不曾在意过的承诺不懈努力着,但即便是这样,也并未扰乱了她秋时赏月,春日采青的心境。或许就是因为如此,她的脸仍旧是昔时容颜芳华。
我依稀还记得,那是在我很小的时候,一个后院桃花最美最美的时节,师傅抱着我坐在她膝上,她说,人活着,最重要的事就是要惜命。这世界上庸庸碌碌的人千千万,即便是心无欲念追求也一样开开心心地活着,但是若是死了,就真的想做什么都无能为力了,更别提心心念念的牵挂和愿望了。这话在我后来颠沛流离的生活中一直支撑着我到现在,被我视为人生信条。所以我一直很务实,我怕死,更怕不明不白的死。所以我一直竭尽所能地续着命。只要活着,我就能做想做的事,就能去更远更美的地方。遇见生命中很重要的人,最终也必将会得到幸福。
这话虽然因着年岁渐长,也渐渐觉得当时目光狭隘,有时候也会想,其实像我这样无牵无挂地这样活着也没什么不好。所以我不恨我爹,也丝毫不介意那些权贵家小姐在背后偷偷地嚼舌头我是姓秦还是姓陈。
我乐则全家乐,我忧也就只是我一个人的事。
忽然想起来几年前跟小夏吐着瓜子皮闲扯,他说我就像支没有根的野草,好像被风一吹就能被吹的无影无踪。那时我虽然嘴上逞强,但是听他这么一说,心里还是觉得难受的紧。并不是我选择孤身一人,而是,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得到幸福,可惜倒霉更偏爱我一些罢了。
我捏着兔子的耳朵,揉着它的脸,使劲的扯着,想把那三瓣嘴抻开看看能不能咧出一个笑脸来。
摸着摸着,我觉得有一个硬东西扎了我手一下。
倒是不太疼,但好像里面有什么东西。
我的好奇心被勾了上来,这是怎么回事。我确定了一下,然后跳下铺来,从我的小包袱里找出一把小金剪子,三两下顺着那线绳给拆了开。果不然,里面有一个暗金色的扳指,我套在手上量量,即便是套在我大拇指上还留有富余,这样一来,到可以断定并非是给女子佩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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