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跑不过我吧》第53章 借力

    慕远更真切地体会到了一句话:胳膊拧不过大腿。



    某些规则上,系统就是那么不讲道理,你能咋滴



    所以,为了不让以前的努力白费,他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对李女士一方做出处罚。



    可是这种事情怎么处罚呢是狗咬了人,又不是李女士咬了人,总不能因为狗咬了人,就把狗主人给拘留了吧



    当然,如果能够证明狗是在狗主人示意下咬人的,那自然可以处罚狗主人。



    但刚才视频中呈现出的场景,充分表明这狗咬小女孩完全是它自作主张。



    这就不好搞了。



    “小统子,出来!”慕远觉得自己还是搞清楚规则比较好,不然闹出乌龙可就不好玩了。



    系统反应还是那么敏锐,立刻应道:“主人,有何吩咐”



    慕远一愣,这家伙脾气变好了



    “怎样才算是惩罚必须出具法律文书”



    系统傲娇地说道:“别把本系统看得这么低端。法律文书虽然也算是一种惩罚形式,但本系统绝对不会拘泥于此。只要你确实让过错方受到了惩戒,都可以算是惩罚。”



    慕远一听,立刻放心不少。虽然慕远暂时没想好要如何实施惩罚,但总归是多了一个选项不是



    若实在想不到办法,找个没人的地方将对方暴揍一顿,应该也算是惩罚吧



    当然这是最后的手段,相当于战略武器。



    慕远还是希望能够以正常的途径让对方接受惩罚。



    来到办公室,慕远抓了抓头皮,思索着如何才能让万教导同意对李女士一方予以处罚。



    首先,必须得有依据。



    这是前提,警察作为执法者,其做出的每一个决定必须要有法可依。



    这个法可以是法律,也可以是某些地方性规定。



    很显然,狗咬人这种事情,法律上必然是找不到与之对应的依据的,那么就只能从地方性法规上想办法。



    这种事情,求助于别人是不靠谱的,还是找度娘方便。



    几分钟后,慕远便找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



    《西华市关于加强城区居民小区住户养宠物狗规范管理的规定》。



    在规定中,明确提出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遛狗”的处罚措施:罚款五百或者没收犬只。



    对屡教不改者,西华市还有更绝的一招,纳入征信管理体系。



    无疑,这个管理规定是很好的,但实际实施起来却比较困难。



    大街小巷中遛狗的太多,你根本管不过来。



    靠群众举报这个也只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



    这其实与公共场合禁烟有一定的共通之处。



    大家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二手烟尤甚。但真正去举报那些在公共场合吸烟的人又有几个呢很多人都抱着一种忍忍就算了的想法。



    殊不知,正是因为这种忍忍就过去了的想法,助长了这些人的自私之心。



    我吸烟是我自己的事情,你管得着吗



    同理,我遛狗用不用狗绳,也是我自己的事情,碍着你哪儿了



    基于这种种因素,虽然这一管理规定出台了近两年,但却一直流于形式。



    慕远稍作思索,心中有了想法。



    于是他暗戳戳的取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出去。



    希望能借力成功。



    ……



    调解的过程并不顺利,占理的金先生一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仅有狂犬疫苗费用,还有精神损失费。



    这本无可厚非,可李女士一方就不愿意赔。



    理由很强大:我小时候不知被狗咬过多少次了,也没见精神上有什么问题。



    好在万教导不愧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口才出众、说教能力突出,居中调和之下,双方各退一步,确定了一个双方认可的调解方案。



    就在双方刚刚签署调解协议的时候,门被轻轻推开。



    开门的是辅警岳旭,年龄已经过了30,算是派出所资历比较老的辅警了。



    岳旭说道:“万教,外面有人找。”



    万教导正对着大门坐着,抬头蹙眉问道:“谁啊”



    “西华市电视台的,他们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小女孩被狗咬了,双方被带到了派出所处理,便想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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