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指柔》分卷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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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做了五年的男宠,最后还是灰溜溜被扫地出门。

    一厢情愿,落得如此下场。果然是方式错了么?

    好吧,果然是错了。

    白莲花第一人称苦逼脑残圣母受,古风,狗血,he,完结,慎入。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强取豪夺

    搜索关键字:主角:砚芳公子(楼小雁)

    配角:离仲,禹翎,红蜻,江停月 ┃ 其它:笨蛋的爱情

    绕指柔

    作者:网游杯具帝

    男宠不易做(一)

    一早起来就没精神,傻坐了一会,自己都觉得太木楞了。不过也没其他的事情可做,早膳一直都不见踪影,也不知道是不是厨房干脆忘了做我这里的一份。

    来宝滚进来的时候,我还是抱有期待的,他却是两手空空,一叠声喊着,“公子公子不好了!”

    来宝是个胖小子,我有时候都分不清这小子是傻的还是聪明的,不过他倒是挺为我着想。或者说,他很懂得,身为主子的我有好日子,他这个小厮才能有前途,所以很多事情他倒比我还着急。离仲要定亲的消息才传出来一个影,他就急急忙忙当做生死大事一般来向我汇报了。

    “说是邻县赵大人的女儿,千金小姐!”来宝急得热锅蚂蚁一样,“公子,怎么办怎么办?”

    我看他,他看我,然后跺脚:“公子怎么一点儿也不上心?就是公子平日自己太散漫了,才被她们给压得抬不起头,公子但凡听我一句,也不至于成今天这样!”

    我听到肚子里咕噜咕噜的声音,耷拉眉眼:“……有吃的么?”

    “公子!”口气里满满是恨铁不成钢的遗憾痛惜。

    嫁娶之事,天经地义,还能怎么办?

    我的态度太无所谓,或者说看上去太没有身为人家男宠的自觉,嫁娶是平常事,可是主人领进一位千金小姐进门做正室,于我这种人而言,绝对就是个噩耗,严重一点的话,就是定我生死的时候。

    “大人会不会要赶公子你出去?就算大人不赶,那赵小姐肯定要对付你的,我就早说了,公子你应该机灵点,身上攒点钱下来,好防备哪一日不好了。这下可好了!”来宝是真正的恨铁不成钢,“公子你平日多巴结大人一点,让大人多疼几分,就算是有什么赵小姐张小姐,也撼动不了公子你的地位,偏偏公子你不听我的!”

    小胖子真正的忧虑起来,他指手画脚说了一大通,得出结论就是,指望我估计没什么戏,还是得要靠他来扭转乾坤。

    “我再去探听探听消息,那赵小姐是个什么品性脾气的,公子你自己也要多留点心,在大人面前多卖乖讨好,千万千万要上心!”

    聒噪的来宝走了之后,房间里顿时寂静下来。

    我心情特别低落,抬眼看见冷着一张脸的小安,正抱着肩膀在看我,不由向他抱怨道:“好饿……”

    来宝根本就把我的早膳忘到脑袋后头了,指望他估计也没什么戏。

    辰时三刻,终于吃上了早膳。依旧是两个馒头一叠咸菜一碗白粥,因为已经吃了一个月的馒头包咸菜蘸白粥,所以我决定换个吃法,先啃馒头,再把咸菜和白粥拌在一起,这样一来,东西虽然都是一样,滋味却有了差别。

    不过嘴里真的是淡出鸟来了,终于忍不住,我幽幽叹了声,装作自言自语的样子:“要不再多画几幅画换两个钱买点肉来吃?”

    小安啃馒头,不语。这已经是很明显的表态。

    他是在用淡然的鄙视告诉我,我的画根本卖不了多少钱,想要靠卖画来买点肉吃的主意虽然勉强可以实现,可是他已经懒得帮我跑腿了。

    好吧,我知道我那水平根本不怎样。

    当初有人教我,说:身为男宠,要会对月赏花吟诗作画,要习惯伤春悲秋轻愁浅叹,要姿态风雅气质超然,最好还能有点小病,没事吐吐血,素白的小脸上一点朱唇娇艳,秋水双要顾盼含情脉脉不语,还要穿白衣要散着乌发,然后在风中在花旁凝眸沉吟等等,总而言之,做一名合格的男宠,其实是个技术活。尤其是才情二字,缺一不可。——那人说我先天不足,后天努力来补足,否则前途堪忧。

    只可惜打小我就愚笨,学什么都不学不好,所以做了五年,还是个住在最偏远的小院子里的发霉的小男宠。

    想想就觉得人生很灰暗,我说:“红蜻教我的东西我一件都没做到。”

    “嗯。”

    “都忘得差不多,记得的几项也做不到……怎么办?”

    小安吃完了馒头,看我:“穿白衣。”

    红蜻的男宠秘籍里,就有一项是要穿白衣,这个好记,也容易做到。

    问题是,我已经穿了五年的白衣了。而且我真的不觉得,白衣到底能衬托出什么气质来,我每天像个鬼一样披发白衫地在离府里飘来飘去,也没一个人夸我气质好。

    “……”小安咽馒头,与我大眼对小眼。

    果然这种事是指望不上小安,只能将就:“好吧,穿白衣。”

    用完早膳,接下来就是期待午膳。

    作为一个不事生产被人养在家里的男宠,无所事事才是常态,何况也不用花心思去争宠斗法,日子更是闲得能发霉。

    坐了一会,书也看不下去,提笔作画,结果是糟蹋了几张好纸。实在无事可做了,于是出院子乱逛。

    离府在即安这个不大不小的县城里也算是个豪宅了,主要是它大,里头的花园池塘园林多,我来的第一年还闹过迷路的笑话。此刻是四月底,青梅正酸,石榴初红,池塘里的荷叶碧绿,清水洗出来的生机勃勃,估计再过些时日,便有娇嫩的花苞探出头来,然后开满一池塘的红粉佳人。

    如此美景,都化为了新鲜的莲藕,莲花糕,莲子羹,莲心茶,在眼前飘啊飘,想起来就觉得肚子里有爪子在挠。咽了咽口水,我窝在蔷薇花架下,扶着石榴花树,指着那池塘里的荷叶,开始装模作样吟诗。

    片刻之后,远远的曲廊小桥上,开始有了动静。我赶紧往阴影里缩了缩,扒拉着枝叶,贼眉鼠眼打量起来。——来了,来了!

    来得那人正是离府的主人,也就是我,男宠砚芳公子的主人,离仲。他是即安县令,每日从县衙回府都必经此处,所以我也无事就来这里晃荡,看能不能好运气撞到。

    真走运见到了,一般也就是躲在角落死死盯着,像是看见了烧鸡的恶狼——好吧一个多月不见肉我真的馋得很厉害。

    天天等,天天看,却从来不敢上前去拦住那人,不敢跳出去吸引他的目光。

    十分,极其的,没出息。

    蹲角落偷窥这种事情,就像半夜闭着眼起夜一样,总有一次是会撞到墙的,所以我很是淡然,就算被人抓了个现行的时候,也没有一丝尴尬。

    “公子这是?”梳着双鬟的小婢女睁着大眼睛看我,不过一个十来岁的小丫头,好糊弄的很。我咳了声,“我在思虑宇宙洪荒天地玄黄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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