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剧同人)漂[乱世佳人飘同人BL]》分卷阅读16

    海风中飘来咸咸的气味,有点像瑞特大衣和头发上的味道。

    养育出瑞特这样传奇人物的查尔斯顿是座古城,是美国最古老的城市之一。它位于一个狭长的三角形半岛上,地处两条汇集于一个直通大西洋的宽阔海港的大潮汐河之间。

    最初于一六八二年才有人定居,早期地方上弥漫着浪漫柔情,人们纵情声色,这些都与新英格兰殖民地的轻快步调和清教徒式的克己严谨生活大相径庭。这里的海风终年吹拂着棕桐与紫藤,花朵全年盛开。土壤乌黑肥沃,地里没有石头,伤不了犁;河川盛产鱼、蟹、虾、龟、蛇,森林里有打不尽的野物。这是一块富庶的地方,享乐的天堂。 来自世界各地的船只停泊在港口,装载查尔斯顿人种植在沿河大片农场里的稻谷;也运来全世界最高级的奢侈享受品和少数人用的装饰品。这地方是美国最富裕的城市。

    由于气候与自然资源得天独厚,更促进它利用金钱追求声色享受。每户人家都有厨子和舞厅,每位女士都有法国进口的织锦绸缎和印度来的珍珠。各种学术团体,音乐舞蹈社团林立,科技学院、剑术学院应运而生。开化教育与声色享乐双管齐下,创造出一种温文优雅的文明,这种文明强化接受知识教育以冲淡无比奢华的色彩。查尔斯顿人用彩虹的颜色深漆房子,装饰阴凉的门廊,门廊上时有海风夹带着玫瑰芳香轻拂而过。每栋房子里都有一间放置地球仪、望远镜和四壁摆满多种语言书籍的书房。每到晌午,大家进餐时总有六道菜,分别盛放在悄悄闪光,世代相传的古董银盘中供人享用。桌上的交谈便是佐餐最佳调味品,妙语是理想佐料。

    在查尔斯顿逛街,确实是人生一大乐事。

    他们逛完了女王街,把买的东西打包起来派人送回去,又去了查尔斯顿的市场。市场像集市一样,仿佛黎明前无形灰雾中的一块有亮光、温暖、色彩、生命的绿洲。市场四面各有一座开向街道的拱门,又高又宽,支撑拱门的砖柱上插着火炬,照亮了黑女贩的笑脸,和身上鲜艳的围裙、头巾,以及面前各式篮子里和绿色长木桌上的货品。市场里挤满了人,大部分人都是一摊逛了又一摊,嘴巴从没闲着,或同其他顾客谈笑,或跟摊贩争论不休。

    看来,讨价还价的这一套可笑的习俗,在任何国度,任何时间,都是被喜闻乐见的。

    “这条比目鱼不错,我非常偏爱这种歪鼻子斜眼的鱼类,肉质坚硬而鲜美,加了调味酱汁后更不可多得。”斯科特从银盆里挑出一条大而扁的鱼。

    瑞特的眼睛比沾着水的鱼鳞还亮:“恰好我也很喜欢比目鱼。”

    斯科特没有理会瑞特。他把挑好的鱼和牡蛎打包好,把乱动的螃蟹用绳子捆住腿脚,又在菜摊上以行家的手感和嗅觉挑选蔬菜。

    瑞特好笑地看着他说:“你可真是个食品专家。还记得我在新奥尔良一家餐厅吃饭的时候么,那一天有不少人退还了红酒——红酒保存不当,酸掉了,可你是唯一一个退还胡萝卜和洋葱的人!”

    “没错,胡萝卜不新鲜,洋葱没洋葱味。跑堂的还不以为然,一副看乡巴佬、暴发户的模样。”

    “他理了理手臂上的餐巾,结果餐巾掉在地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查尔斯顿的描写是有出处的……

    第一次爬上月榜,撒花留言吧亲们留言满足了我的话,明天早上九点还有一更哦吼吼

    ☆、第三十一章

    两人离开了市场。

    照在铜门把上闪亮的阳光像佐治亚一样耀眼,花园围墙也关不住花香。前方有个公园,草坪修剪得平整漂亮,闪亮的白色走道汇聚在刚上过漆的圆形露天音乐台四周,音乐台的顶棚闪闪发光,像塔顶。公园内棕桐树的剑形叶片被微风吹得沙沙作响,披挂在槲栎树干上的细长轻柔的铁兰迎风飘舞。扎着头巾的黑妈妈们坐在长椅上,盯着孩子们奔跑玩耍。

    瑞特的父亲去了里士满,于是趁此机会,瑞特和斯科特回了一次巴特勒家。

    瑞特的母亲爱丽丝·巴特勒是个白皙高挑的金发美女,迷人平和的蓝宝石般的眼睛压倒了瘦削苍白的脸颊。微笑时,双眼里满是泪花,又忙不迭地用手帕擦去。她双眼四周有着网状般深刻的鱼尾纹,整张面孔却保养的比较年轻。爱丽丝·巴特勒有着跟瑞特一模一样的高额头和窄窄的高鼻子,饱满的红唇满是纹路。作为一个南方淑女的典型代表,虽然对丈夫唯命是从、逆来顺受,可并非没有头脑。

    因为查尔斯顿受战争的影响较小的缘故,巴特勒家宁静的生活节奏并未受太大干扰。斯科特好像回到了很多很多年前,回到了很远很远之外的故乡,那个时候他还是个真正的小孩子,受到母亲的庇护和溺爱,无忧无虑……那个时候他像斯佳丽一样,是个爱干净、爱漂亮、父母几乎对自己百依百顺的孩子(而且还是独生子女)除了第二天穿什么衣服、下一顿吃什么饭,考试会考第几名,怎么教训老是跟自己作对的小伙伴之外,其他什么都不用操心……

    可是人毕竟是要长大的,人一定是要成长的。在一次次的碰壁、一遍遍的挫折和一场场的无可奈何之后,任何孩子都要学会长大,任何受宠的孩子都将离开父母的庇护,任何不愿独立的孩子终有一天都要独自搏击风雨……比如瑞特,比如他自己。

    斯科特知道,如此长袖善舞、如此强大而不可战胜的男人,曾经也是个孩子。

    他是同情瑞特的,有人说强者不需要同情,但斯科特本人也是强者。

    真正的同情,不是一个不识人间疾苦的孩子听到有人吃不上饭的惊讶和可怜。记得小时候——真正的小时候——听说长江洪灾毁掉了无数人的家园,那时斯科特睁着一双天真的大眼睛问:“叫他们搬家不就一切都解决了么?”

    当时被老师狠狠地骂了一顿,连带着骂他们这一代独生子女含着金汤匙出生、以自我为中心、内心冷漠……后来跟瑞特谈起“同情”这个问题的时候,瑞特坏坏地说:“我好奇这样一个问题:当老师告诉孩子,告诉他不该这样想,不应该这么冷漠,老师的理由是什么?”

    斯科特觉得自己差点就血溅地板了。

    瑞特抱着双臂,似笑非笑地、甚至是冷冷地继续说:“我的意思是,当一个含着金汤匙的孩子,觉得自己为什么要去理解被洪水毁了家园的人的处境时,除了‘不这么做就不道德’,你还能给他什么动机?”

    血全部涌向心口。

    “你要说‘不懂同情的孩子被别人讨厌’么?你要说‘不同情别人,如果有一天你失去金汤匙时,就没有人会同情你’么?如果追求道德是为了利益,那含着金汤匙,孩子为什么要担心呢?如果追求道德的唯一原因就只能是道德本身,孩子懂为什么吗,老师如何讲解?再退一步,如果我问你,很恶毒地问你‘为什么懂得同情’,你怎么回答我?”

    斯科特轻轻一笑,立刻释然了。

    他明白,他和瑞特都明白,“同情”的真正含义,其实是“同样的感情”。

    因为真正的痛苦,没有任何人能帮忙克服。他们或许能给伤者热烘烘的一个晚上火辣辣的一起咒骂或紧的透不过气来的一次拥抱。但最后,夜深人静,只剩下自己一个时,受伤的人还是得自己走过去。

    需要自己重建被击碎的世界,外部世界也好,心灵世界也罢。

    斯科特看到了瑞特的处境,揣摩他的反应,突然一阵熟悉。

    原来原来他痛的,别人也痛,都痛过——比如瑞特。

    那时候,斯科特才从别人的痛来衡量自己的痛,他为瑞特的痛难过,彷佛是瑞特在为自己的痛难过一样。

    他的痛苦是自己选择的,而瑞特的痛苦却是不可回避的。斯科特的痛苦没有减轻,但理解增加:他知道人可以承受什么样的伤害,他知道自己的伤该摆在怎样的位置,他明白不应该抱怨生活抱怨命运……他像瑞特一样,将那伤口慎重的凝成了一颗暗红的图钉,钉在心口……时不时会刺痛自己,刺伤自己,但再也不致命。

    能理解别人的苦,自己的苦就不孤独。

    同情不是道德,而是理解。它让痛苦变得渺小,却产生意义。

    越理解别人的痛,你的痛,就越不痛。

    也许,也许两个历经沧桑、伤痕累累的人,就这样在一起,笑着闹着,一起奋斗着,度过这苦短而漫长、酸涩而甜美的一生,足以。

    同情就是“同样的感情”。

    爱丽丝·巴特勒即使见到儿子激动万分,也没有忘记一个大庄园女主人的礼节。她用温婉柔和的语言和香气四溢的茶水,抚慰了刚刚踏上陆地的儿子,也安抚了斯科特焦急而疲惫的心。

    “你看起来累坏了,亲爱的。”爱丽丝·巴特勒从激动万分的情绪中恢复过来后,捧着瑞特的脸惊呼。

    瑞特捧起母亲的手亲了亲,挑起一边的眉毛:“你又要说我瘦了,黑了,妈妈,我累倒不累,就是想你了。”

    巴特勒老太太正待起身,瑞特却轻轻按住母亲的肩:“我去叫厨子立刻上菜。”

    安排好一切之后,他对逛了一上午街、饿着肚子的斯科特说:“别急!我先喝杯酒。”说完走向摆着酒盘的桌子。他倒威士忌的时候回头转向斯科特,“陪我喝一杯吗,斯科特?”

    巴特勒太太立刻表示反对:“等一两年再教斯科特喝烈酒,亲爱的。”

    瑞特将杯中的威士忌一饮而尽,抹了抹嘴,嘲笑道:“亲爱的妈妈,我在他这个年纪早就学会喝威士忌了。况且你有所不知,斯科特一个人可以把两三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喝趴下。”

    大客厅套间内摆着精美的沙发、桌椅,实用而美观。紫檀木桌子上镶嵌着象牙,缎面椅垫质地细密,木器家具光可鉴人,空间安排错落有致、充满美感。斯科特喜欢这种阔达甚至略显空旷的房间,天花板高高的,门廊幽深,因为天气很暖和,俯瞰港湾,低空盘旋的海鸟及点点帆影,看上去仿佛随时都会直上云霄。

    餐桌上的谈话全给瑞特包了。他把危险、枯燥的偷渡过程特意描述成一段冒险故事,活灵活现地形容他一路接触过的人物,模仿他们的腔调和性格,把他母亲和斯科特逗得笑痛肚子。

    其实斯科特最清楚,偷渡封锁线不是这个样子的,他比谁都清楚。

    高架银烛台上的蜡烛,倒映在光洁的桃花心木桌面上和瑞特乌亮的双瞳里,把桌子与三个人浸浴在一片温暖宁静的烛光里,在这间越来越幽暗的长厅中形成一座柔光四射的小岛。外面世界被层层的厚窗帘和小小的烛光岛那种舒适感隔绝了。某种奇特的磁力在三人间牵引成虚无缥缈而牢不可破的巨网,像磁场一样无法挣脱,也不愿挣脱。

    谈笑风生中,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

    桌子上的银盘、茶壶和餐具都在闪闪发亮,瑞特谈笑风生,一口整齐的牙齿同样亮晶晶的。

    “我有种预感,明天不是一个好天气。”瑞特轻松地说,向斯科特的反方向吐了一个烟圈。斯科特从沙发上起身走近窗边,掀开厚丝帘的一角。外边海堤散步道上浓雾弥漫,层层雾气在街道上盘拢回旋,活像有生命的一般,街灯的光晕陷在缓缓飘移的白雾中变得朦胧迷离。他不由自主地想起斯佳丽那个充满了迷雾的梦,以及瑞特充满保护性的坚强臂膀。

    作者有话要说:  打滚卖萌求留言求动力求作收码字和辩论都那么消耗时间,我却同时干这两件事。。。

    ☆、第三十二章

    第二天早上,空气更加湿润了。一场暖雨使得乱石露面闪闪发亮,让人眼睛也亮晶晶的。这天斯科特睡得特别沉,无忧无虑到没有做梦的程度。好久没有过这样的睡眠了,好像自己还是个孩子似的。

    “人家都说你是无赖,瑞特,当然很多少女也被你的外表所迷惑。”斯科特一边吃饭一边说,他的动作飞快,不久面前的盘子就空了。瑞特示意他慢点吃,笑着说:“我想我就是一个无赖,一个叛徒,一个恶棍,你比谁都清楚。”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固有的绅士风度和古道热肠,瑞特,不要总是扮演坏人的角色。”

    “外表是最能欺骗人的,小斯科特。”瑞特笑眯眯的,古铜色的大手衬着银质的盘子,说不出的和谐。

    “我听说盗贼与商人的唯一区别就是,盗贼不必付出成本。”斯科特不计后果地哈哈大笑,笑得没心没肺,笑得特别不像他自己,“商人的第一桶金一定是沾满了鲜血的,在这样的时代,无论你我都不例外。”

    瑞特紧紧地盯着他,“不要告诉我你在同情那些被你赚走钱的人,斯科特,这个世界上的钱只有那么多,无非是从一个人的口袋流向另一个人的腰包而已。”他也吃完了早饭,一刻钟后就打扮得整整齐齐出现在斯科特面前。瑞特那顶漂亮的帽子驳斥了大家公认的事实:好帽子是买不到的;他铮亮的鞋子一尘不染,脚与身材相比是有些小了,可这双鞋子把双脚衬托得恰到好处;他悠闲、戏谑的神情表示着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在受战争的折磨。

    瑞特像一只大型猫科动物,轻巧、危险而强壮。他比斯科特见过的大多数绅士都要强壮,尽管裁缝们已经在很努力地把他手臂、胸膛和全身的肌肉掩饰起来。

    tnnd真见鬼。斯科特发现自己最近又长高了,可是纤细依旧,裁缝如果不花一番功夫修改,外套就会在身上显得空空荡荡的。

    所谓人比人要扔啊。

    斯科特的船队越来越像模像样了,即使他不介入,船队也能正常运转。于是在瑞特的劝说下,两人暂时远离了偷渡封锁线的偷偷摸摸,凭借“钱”这把万能钥匙北上纽约,从纽约港起航,一起登上了一艘名为“雏菊号”的客轮,奔赴英国、法国和意大利,与那些做丝绸、葡萄酒和珠宝生意的老头子们碰碰面。

    瑞特是这样劝说斯科特的:“我的宝贝,你如果整天窝在狭小憋闷的偷渡船里,你迟早会变得像那些船一样乏味。”他总能把开玩笑的“宝贝”说的那么亲昵,好像斯科特真的是他儿子一样。

    船上充斥着西装革履的男人和裙裾飘香的女人。女士们戴着硕大的、灯罩一般的夸张帽子,面纱撩在帽檐上,与男伴们或谈天说地,或喁喁私语,或咯咯傻笑。这些北方女性与南方女人不同,她们更加坦诚直率,也都表现出的很有头脑。斯科特饶有兴味地研究着一群五颜六色的可爱小东西们。

    晚饭后一群人提议玩牌,斯科特不喜欢桥牌室的乌烟瘴气、吵闹喧哗,就一个人回了客舱。

    瑞特从桥牌室回来后,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斯科特坐在床头,揉着眼睛流泪,一瞬间让瑞特有种看到小孩被欺负、委屈地流眼泪的错觉。

    下一刻,斯科特波澜不惊的声线就唤回了瑞特的幻想:“我左眼进了沙子,你能不能帮我把沙子弄出来?谢谢。”

    瑞特不紧不慢地走过去,居高临下、逗弄似的说:“什么时候弄进去的?”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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