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邪昨晚没有睡好,此时在车子有规律的摇晃中,也抵不住困意,还没等吃晚饭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朦胧地感到面前似乎有个影子在晃动,他本能地一阵警觉,用力睁开了眼睛,却见车内灯光柔和,眼前站着的,却是王盟。
“老板,你醒了,再过半小时就到了。”
“我睡了这么久?”
吴邪也有些惊讶,看看表,这一觉足足睡了□□个小时。
“是啊,不知道怎么的特别想睡觉,我也很困。”王盟也长长打了个哈欠。
吴邪下意识地去看对面的沙发,才发现陈文锦也睡着,她的头发经过剪短,仅仅才到肩膀,那香味时浓时淡,不时飘进鼻子里来,他这才恍然地说:“我倒忘了禁婆的味道会让人想睡觉。”
王盟睁着眼睛不说话,也不知道他是没听懂“禁婆”的意思还是没有睡醒,吴邪拍了拍他:“没事,我朋友身上这种香味会让人想睡觉,没什么要紧的。”
“哦。”
吴邪揉了揉眼睛,此时也不困了,起来伸了个懒腰,就听到外面有个伙计在喊:“小三爷,我们已经过嘉兴了,等一下是回您家里去还是回旧屋?”
旧屋就是吴邪做事的旧洋楼,伙计们都称为旧屋,吴邪看了看表,都三点多了,便说:“回家去,你们也好好歇一歇,今天我不做事,你们照旧就行。”
“是,小三爷。”
又开了大半个小时,车速缓了下来,吴邪知道是下了高速,便让王盟收拾东西,自己则过去把陈文锦摇醒,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朝着吴邪傻笑起来,一道口水流了下来。
吴邪叹口气,把她从车座沙发上拉起来,给她整理了一下衣领衣角,陈文锦就傻傻地盯着他看,就像认识他似的,又像什么都想不起来。
车子停下来,王盟先打开车门跳了下去,吴邪先将陈文锦送下去,自己也跳了下来。一闻到杭州温润而熟悉的空气,他心中一暖,那原本忐忑的心情也安定了许多。到底还是自己家里好。
他看到自己所住的小区就在眼前,就让大家都回去了,也对王盟说:“你累了,你也回去吧。”
“老板,我送你进去吧。陈……陈小姐也需要帮忙。”
“没关系,她又不闹事,我还搞不定她?你一来一回的,又浪费时间,天都亮了。回去睡觉吧,好好想想我和你说的话,尽快给我答复。”
“好吧,那我走了,你小心点。”
王盟看了看靠在他肩头的陈文锦,一步一回头地走了。
吴邪就拉着陈文锦,走进了小区里。他所住的地方是一个中等规模,杭州到处可见的居民小区,这些年来他一直住在这里,并没有换过。所以物业什么的都很一般。他不是不能换好地方,只不过他一个人,怎么住都一样,反正也大多数时候不在家。
吴邪住在顶楼,一开始他还有点担心陈文锦不肯合作爬楼梯,这深更半夜的,要是闹起来,引来邻居就不好了。不过幸好他的担忧是多余的,开头一小段楼梯他只是扯了几把,之后陈文锦就跟着他一起走了上去。
中间还是休息了几次,主要是陈文锦体力跟不上,她又瘦又弱,这六楼的楼梯无法一口气爬上去,到了最后一层是无论如何也不肯动了,吴邪只好把她抱到了屋门口才放下。
可是他一掏出防盗门的钥匙□□锁孔里就觉得不对劲。因为防盗门竟然是虚掩的。
吴邪眼神一沉,自然而然地下了戒备,他悄然地把陈文锦拉到身后,又悄无声息地将防盗门打开,推了一把里面那层的屋门,但这门却是好好关着的。
就像主人某天回家,打开门进去,却忘了关防盗门一样。
吴邪下意识地悄悄将屋门钥匙□□了锁孔里,轻轻一转,卡啪一声,屋门开了。
这一声并不响,但在这寂静的黑夜里,还是特别的刺耳,如果里面有人,除非睡得死沉,不然一定听得见。
他用身体紧紧地护着陈文锦,小心翼翼地把门打开,门无声地慢慢地向里面滑动,但是,只滑了45度角却停了下来,吴邪稍稍用力,却怎么也推不开去,就像门背后有个人死死地顶住了门一样。
吴邪当然知道自己门后面是绝没有什么大物件,他清楚记得走的那天,还特意看了一下屋内的情况,很整洁很正常,所以他第一个反应就是门后面有人,但他最拿不准的是,现在屋子里有几个人?对方要是身手好些,一个人就很难应付,何况现在身后还有个痴痴傻傻的女人。
但到了这个份上,他如果关了门转身就跑,也说不过去,对方既然能抵住门,摆明了已经知道他回来,就算他回头跑,也不一定跑得了。
所以吴邪反而镇静了下来,再试着推了一把,仍然推不开,只是仅仅有种很粗重的呼吸声,对方似乎也不怕被他发现,那呼吸声大得就像打呼噜一样,也有一种记忆中的熟悉感。
吴邪皱了皱眉,他突然觉得有点不靠谱,危险的感觉渐退,好奇的感觉更浓。伸出手,他熟悉地摸上门右边靠墙的电灯开关,很轻易地就摸到了,然后一咬牙,就把开关按了下去。
啪,屋子里顿时大亮。
第34章 第十三章胖子的遭遇(二)
在见到屋子里的情形一瞬间,吴邪直皱起了眉,原本他走时整理得干干净净的客厅,此时就像狗窝一样,衣服堆得满地都是,还有许多的垃圾食品,牛肉干,面包到处可见,泡面碎末满地都是,幸好都不是泡过的,看来这家伙实在懒得要命,连煮都懒得煮,就这么干吃着,屋角还堆着一大堆的矿泉水瓶。
吴邪简直气晕了,也不顾危险不危险,对方到底是普通的家贼还是道上的敌人,一下子就冲进了屋子,转了几圈,一眼看到门背后果然有一个人,还是蜷着的,身形又圆又肥,整个人几乎是拱着,只露出肥厚的背和屁股,发着沉闷的呼吸声“你他娘的——”吴邪冲上去就狠狠地朝着这人的屁股踹了一脚,“装什么死!谁让你把我屋子里弄成这样子的?”
这些年来,吴邪也不是以前那种柔弱的小身板,手脚颇练了些力气,这一踢又是愤怒之下踢出,所以力道很大,对方纵然身体肥硕,也经不起他狠狠地一脚,整个人顿时被他踢得向前一趴,头一下子重重地撞到了门板上,那门立刻碰地一声牢牢地关上了,陈文锦被关在了门外。
此刻吴邪哪里顾得上陈文锦,因为他突然看清了地上这个人的脸,不由失声地叫了起来:“胖子!”
真的是胖子!
尽管头发乱得像个鸟窝,胡子也长得有一寸来厚,胖子是个络缌胡子,此时几天不修整,整张脸就像个黑面神,连脸都看不到了,他似乎一点防备也没有,被吴邪一踢,又加上头重重一撞,才惊醒了过来,睁开绿豆般的小眼睛,那眼睛里竟然布满了血丝。
“你……你怎么在这里?你他娘的是撬门进来的?”吴邪朝他大喊。
胖子看了他好一会儿,才似乎认出来了,茫然地喊了他一声:“天真?”
“废话,你,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你发生什么事了?”
“天真!”胖子确认了一下,突然一下子摇摇晃晃站了起来,伸出又粗又厚的手臂,一把将他紧紧地抱住了,“天真!你总算回来了!”
吴邪被他如此一个熊抱,感到自己的骨头都要挤碎了,他本想推开骂娘,但是却不知道怎么的,听着胖子那带着激动又怆痛的呼声,再感觉他几乎是如同要支撑着自己一样的几乎压垮的拥抱,不由得心里一软,本能地也伸手拥抱住了他,勉强圈抱过去拍了拍他的背。
“怎么了?”
胖子并没有回答,他仍然无声地抱着吴邪,手臂却松了些,想是也在渐渐恢复理智,吴邪就静静地等了一儿,才感到那压在肩上沉重的感觉没有了,整个身体也一松,胖子已经放开了他,他默然地看着他,那眼中的血丝更浓。
“你来了怎么不打电话给我?有必要撬门吗?你有要紧事找我吗?”
吴邪见他已经冷静了些,忙关切地问。
几年不见,胖子还和以前一样的胖,但没有那种肥肥厚厚肥肉乱抖的现象,他比以前更黑了些,身上的肥肉却似乎少了许多,相比之下,却是结实无比。果然天天干体力活,就算练不出好身材,也能练出好肌肉来。
吴邪见他只是看着自己,神情怪异,便开玩笑道:“怎么?几年不见不认识我了?我说你都快比上施瓦辛格了,瞧这一身肉,不错嘛!果然生命在于运动,你这一身神膘被你养得给天蓬元帅长脸了!”
要是在以前,胖子一定会加倍地调侃回他,可此刻,却仍然是不说话,只是颓然地长叹了口气,重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吴邪见此,也不好开玩笑了,在他面前蹲了下来,双手搭着他的肩,轻声问:“到底怎么了?好好的突然回来,也不通知我去接你。”
“天真。”终于胖子开了口,抬起头,平静地说,“我也不知道打电话给你有什么用,反正我就是想来找你,你不在,我就自个儿进来了,这屋子还他娘的算安静,住着也挺好。”
“你要喜欢,就一直住在这里好了。我之前还想着怎么劝你回来呢,现在倒给我省事了。怎么?不在阿贵家呆下去了?我说你这几年来,也给人家添太多麻烦了。”
胖子笑了起来,笑得极苦。
“天真。”他平静的语气中带着深深的沉重,“阿贵死了。”
“什么?”
“不只阿贵,他全家,包括他的大女儿大女婿还有小孙女,都死了!”
吴邪完完全全地愣住了。
胖子坐在地上,点上一根烟,过了很长时间,才对吴邪说了事情的始末。
一切,都发生得太突然了。
云彩死后,胖子就留在了阿贵家,阿贵因为老伴早就过世了,所以大女儿虽然出嫁,却并没有搬出去,仍然陪着父亲过活。云彩死了,除了胖子,最悲伤的就是云彩的家人。胖子曾经想要去找鬼影报仇,但是找遍了也找不到,这巴乃地方虽然不大,却全是茫茫大山,即使知道这个鬼影仍然就在村子里,可是一来胖子毕竟对地形不熟,二来鬼影神出鬼没,再加上他所养的猞猁队以及排击炮,胖子如果单干,是十分危险的。
阿贵阻止了胖子的报仇行为,他说,这一切都是自己的错。当年他在魔湖附近碰到鬼影,一时被他骇住,又为利所驱(鬼影也不是平凡人物,他虽然不是真正的张起灵,但是曾经也是一名倒斗的好手,自然留有许多的好东西),阿贵便答应为他掩护,并且根据他的指示弄来了许多现代武器,而外界的消息,也都是阿贵提供的。
阿贵是村子里的大忙人,几乎人人都认识他,他要去见鬼影,必然有许多不便之处,他就让小女儿云彩做了这个传话人,而大女儿完全蒙在鼓里,是根本不知道的。
阿贵老泪纵横,说是自己害了女儿,如果胖子要报仇,就把他给杀了,不要再去找鬼影了,因为谁也斗不过鬼影。他只想安安静静地生活,后半生为曾经的错误来赎罪。胖子只好把满腔的怒火压下去,他也早已心灰意冷,虽然报仇之心未灭,可是他也不想再麻烦吴邪和小花,小哥又不见了,单凭他一个人的力量,不但报不了仇,说不定把命也搭上,于是就把这个想头暂时押了下去。
深山的生活,平淡而规律,几年下来,胖子复仇之心渐灭,对云彩的思念终究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淡了下来。有时候他一个人半夜里醒来,对着屋顶抽烟,想想茫茫的未来。他的手多年没有摸枪,都已经生疏了,虽然并不甘心一辈子留在这里,但是一想到又要重新过上以前那种倒斗刺激的生活,虽然兴奋,却未免总能够想起那些悲伤的往事,犹豫间,总是耽搁了下来。
要说胖子的生活中,也不是全然一片灰暗,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就是和阿贵的小外孙女玩了。四岁大的孩子,漂亮得晃眼,又爱笑,又爱玩。阿贵说这个小孙女和云彩小时候很像,意外地和胖子很亲,胖子也爱背着她满山的跑,小女孩就搂着他肥肥的脖颈一个劲甜甜地叫他“胖老板叔叔”,把胖子的心都乐融化了。
这样的生活,平淡也好,蠢蠢欲动也好,总是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毫无波澜地过着,出去也好,留下来也好,不过是一时失眠时的臆想,平时农活很忙,到了晚上喝点小酒,哼哼小曲,讲讲笑话,过得倒也舒畅,要不是这突如其来的意外临空击下,胖子想,他可能一辈子都会待在巴乃的。
第35章 第十三章胖子的遭遇(三)
这件事情发生在一个月前,巴乃天气潮湿多雨,纵然住了多年,从来生长在北方的胖子也总是不适应。因为下农活要在田梗里泡着水一整天,他的腿长满了湿疹,总是痒得难受,他只好用当地的草药土方搅烂了敷在腿上,才能抑制住,可惜治标不治本,隔一段时间总要去山里采药材。
这一天他照例背了个竹蒌,就像普通的苗族壮年人一样,用布包着头,拿了一把锋利的镰刀,紧了紧裤腰带,就一个人上了山。
此时天已经黑了,山上更是一片漆黑,没有月亮,乌云遍地,似乎又要下雨。草药中有一味是在比较偏僻的地方,所以胖子一路砍着长刺的杂草与树枝,渐渐地走到了山林的深处。
再过去一点,就是当初他和吴邪被鬼影袭击的山洞了。自然,里面早没人了,胖子不知道进去了多少次,所以纵然仍然恨得牙痒痒,可是也只是很随意地瞥了几眼,打算仍然爬上去采草药。
但是,他仅仅就是这么匆匆地一瞥,却意外地发现山洞里似乎亮着一点极为微弱的灯光。
他一时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可是今夜没有月亮,山中又十分的黑,除非他已经熟悉了路,不然的话是寸步难行的,所以这一点微弱的光显得特别的刺眼,发光的位置的的确确是在那个废旧的山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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