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落红尘》分卷阅读14

    第二十一章

    云初这一场足足病了半个月,半个月来,杜家上下忙得不可开交,安争更是不止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还巴不得能生出一双翅膀来,厨房灶间医馆药铺来来回回飞。

    韩彬倒是够清闲,因为云初不肯理他。他三番五次十回八遭想去探望云初,云初耳力够好,韩彬一走到门口,云初便只有一个字,“滚!”

    韩彬并不知道,云初让他“滚”,倒也不是不想见他。

    三天出了两件这样的事,云初心绪大乱,他已经不敢去面对韩彬,只觉得心底里怕,至于怕什么,反而搞不清楚。或许是怕韩彬的过分,也或许,是怕他自己的不排斥。偏偏云初有这样一个毛病,搞不清楚的事搞清楚不可,所以他越是怕越是想怕的是什么,越是想怕的是什么越是搞不清楚为什么要怕,越是搞不清楚为什么要怕越怕。

    云初躺后来,患了心病,心病比病本身更重,重上许多。

    杜老将军从洛阳回来,饭还没来得及好好吃上一顿,又风尘尘仆仆赶去金陵碧云山庄为云初求药,原来这“麒麟丹”里用到的麒麟血藤独独产于南洋,若说中原,只碧云山庄才有。

    庄主李百陌大惊,“你告诉我,小羽他怎么了?”

    杜一鸣见瞒不过了,只好如实相告,“小羽也病了,只怕是……不怎么好。”

    李百陌仍不敢置信,“可曾看过大夫,哪个大夫诊的?”

    “许邪。”杜一鸣垂首道。

    李百陌瘫在椅中,一时老泪纵横:若是别人诊的,他还敢自欺欺人,既然是许邪,想必逃不过了。他黯然道:“什么时候的事?”

    “上个月。”

    “可还有别的症状?”

    “暂时还没有。”

    李百陌舒了一口气:只要病情还不那么明朗,他就宁可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他太怕这个病了,太怕了。

    这日正是中秋,天气不怎么好,乌云遮月,只寥寥几点疏星。

    将军府的团圆宴吃得异常冷清。杜老将军在金陵还没回来,大少爷杜云冉在南,三少爷杜云溪在北,二少爷杜云初在病床上躺着。仆人本来就没几个,能回家的都回家了,不能回的也早早睡了,偌大一个饭桌上,只韩彬和安争两人,有一搭没一搭不咸不淡聊着天。

    突然之间,后院里猛然一声脆响,像是有一个琉璃般的人,从高处笔直坠下来,碎在地上。听那响声传来的方向,正是云初的卧房!

    饭厅里两个人大惊失色,对望一眼,齐齐向后院奔去。两人心急如焚,穿过客房,越过花坛,飞过假山,笔直向前冲,不肯多绕一步,第一次觉得将军府竟那么大。

    韩彬的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不知为何,他听到这一声响,陡然间那么心慌,连先前在古寺里见到他爹的尸体擎着刀要砍他,他都没荒成这样。他不敢去想,如果云初真的有个什么好歹,他万一真的有个什么好歹……不!不会的!不会的!身边的景物向后飞退:带起的暗风是云初的声音,掠过的花枝是云初的笑靥,凝结的白露是云初的眉梢,斑驳的星光是云初的双眸……云初,云初,云初,云初萦绕在他周身,盘桓在他脑海,挥之不去。

    两人奔到后院,气喘吁吁,云初却已经站在那里了,他又恢复了往日的悠闲淡定,眉眼间仍是那一抹令人心碎的倔强,“不成想竟躺了这么久,酷吏猛于沐王府呢。”他谈笑自若。

    这个人是杜云初么?他竟然穿了一身浅灰色的长衫!他竟然将一头长发扎了起来!他竟然提了一口四指宽的剑!

    云初也不顾韩彬和安争异样的眼光,就石桌上拎起来两坛酒,一人一坛塞在两人怀中。他自己也拎起一坛来,就着坛子,昂首一饮而尽,将空坛子掼在地上,又是一声脆响。他抬起衣袖,揩了一揩唇角的酒渍,振臂高呼一声,“痛快!”

    “……”

    “……”

    “愣着干嘛?快喝!爷们点!”

    两人不敢怠慢,举起酒坛,皱着眉一口一口往下咽,浑如那酒被下了毒一般。

    云初“嗡”地一声抽出那把剑来,赞道,“好剑!”

    此剑一出,竟连夜空里阴霾的乌云也散了开来,月光普照,万分明朗。

    云初便就着月色,舞了一段——他用的居然是右手!他的剑舞得极好,浑然洒脱,一招一式尽皆大家风范,来如雷霆震怒,去似江海凝光,活脱脱裴旻在世。

    韩彬抱着喝剩下那半坛子酒,嘀咕起来,“这哥们喝大了?怎么这德行?”

    “我怎么知道,我又没见他喝过酒,我都没见他拿过剑!”安争也正犯着嘀咕。

    云初稳下身形,收剑入鞘,爱惜地抱在怀里。“方才来了一位故友,跟我喝了两杯,刚走,”他说到这里,纵身飘上三楼,堪堪落在卧房门口,“我俩相约明日去闹一闹信王府。”他说的信王府自然就是洛阳那信王府,信王府原本却是汝阳王的府邸,汝阳王向来谨慎,怕惹人非议,不敢妄自尊大盘据在东都洛阳,这才南退汝阳,偏安一隅,直至去世也没再回去过。真宗登基后,这宅子由信王爷接手,成了信王府。

    闹信王府?那不是找死吗?

    这两个正要相劝,云初断喝道:“都愣着干嘛?回去睡觉!”

    韩彬便拽安争,“走吧走吧,这就是喝大了!”

    二人刚走出门去,听见云初在里面大吼一声,“我是杜云初!!!”

    韩彬摇头叹息,“疯了。”

    安争猛然一震,他突然觉得,少爷似乎是知道了什么。

    云初喊得那么认真,那么歇斯底里,仿佛这一声喊出来,他就真的是杜云初了。

    但他不是。

    真正的杜云初和杜云冉是孪生兄弟,三岁那年就死了。他是哥舒羽,是哥舒浩留下的遗腹子哥舒羽,所有人都知道,养父杜老将军、舅舅李百陌、师父高鸿、云冉云溪安争刘伯……都知道,只单单瞒着他自己。瞒了那么久,那么久……要不是今日由外人道出真相来,自己是不是要被瞒到死?是不是要被瞒到死!

    云初跪坐在地,拼命按着心口,大口喘息。好疼,从来没有那么疼过,心脏像是被一片一片剥落下来,“啪啦”,“啪啦”,“啪啦”,清晰可闻。他丢掉了哥舒浩留给他的红衣、长发、飞扇、用左手的习惯。他却丢不掉那狼一样的眼睛,那左脸颊上的酒窝,以及那可怕的绝症。他从小便被按着哥舒浩的模样定了型,连性格都那么相似,二十余年了,他哪里还找得回他自己?他一直以来都只是哥舒浩的影子,一直都是!杜云初死了,哥舒羽是哥舒浩的影子,那么现在这个他真的存在么?如果存在,他是谁?不存在么?如果不存在,又怎么会这般疼,这般绝望?

    ——怎么是你?

    ——你还活着?

    ——你到底是谁?

    ——你根本不配做他的儿子!

    ——你连这身行头都配不上!

    天呐!

    “你怎么了?”韩彬站在门前,月光自他背后倾泻进来,将他涂得像一条皮影。他睡不着,在将军府四处溜达,鬼使神差的,又转回来了。

    云初垂下眼,“我没事。”苍白的月光映着他苍白的脸色和同样苍白的无助,竟如此清丽。

    “你喝了那么多酒,怎么可能没事?”韩彬在他旁边蹲下来,“快起来,你这病病殃殃的也敢坐在地上!”

    听他这一说,云初才发觉自己确实喝多了,头晕得厉害,“我是谁?”他问。

    “你就是你啊!”韩彬觉得莫名其妙。他伸出手来,在云初脸上狠狠掐了一把,“疼不?我掐你你疼,别人不疼,你就是你啊。”

    云初笑了,他突然就笑起来,像是从来没有那么开心过。

    不管是刻意模仿还是刻意不模仿,那都不是自己,真正的自己就是能切切实实感受着这个世界的人,不管被叫做什么,不管有没有名字,都一样能看能听能说,能沐浴星月,能痛饮狂歌……

    韩彬毛骨悚然,忙将他拽起来推在床上,“你喝醉了!”

    既然连把握了二十几年的自己都不是自己了,何不放手沦陷一回呢?

    云初笑得停不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信王府之约

    第二十二章

    燕鹤特别讨厌秋,特别讨厌雨,特别讨厌夜,特别讨厌杀人。他不光生得女气,也颇有点小女儿的情怀,怕冷、怕黑、怕孤独,还很容易伤春悲秋。

    此时是子时,秋雨连绵,朔风如刀,燕鹤正站在信王府的阁楼顶上,他要杀一个人——他却很开心。

    童天则很不开心,她瞟一眼左边的燕鹤,瞟一眼右边的“一鬼二仙”,这四个人她都看不顺眼,打起架来一群废物,吃起来味道也不见得好!

    杨翰倒是无所谓开心不开心,他负手而立,正眯起眼睛看远远的雨幕。

    对面的屋檐上也站着一个人,穿一色湖蓝长衫,撑一把油纸伞,遮着眉眼。

    杨翰自然知道这人是谁,若不是这人,他也不会率众站在雨里等到子时了。

    燕鹤却不知道这深夜里信王府的屋顶上,除了他们六个还有别人。就连童天也不知道。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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