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上了一个怂货(年下)》分卷阅读12

    开场白的。

    我站在工作人员出入必经的门口等他,房间里面挺热闹,听起来像在庆祝和欢呼,我开了手机看小导演发来的剧本大纲。

    直到我被人撞了一下,手机都飞了出去!两年前买的智能手机,多值钱的玩意儿!老子反应多快啊,当即一记长腿侧踢,用脚尖把手机勾了回来,伸手接住!

    路过的几个演员小姑娘都鼓掌了。

    我整了整衣服,要去瞪视撞人者。结果又是唐晓那个室内都要戴着帽子不看路人的熊货。

    他看起来像刚卸了妆,脸上头发上还湿漉漉的沾着一些水珠。脸颊肉嘟嘟的,皮肤光洁,下巴上有颗发白的青春痘。

    我有点强迫症,看到那种长熟的青春痘就想给人挤了。

    他反应比我还大,当即就把手里的一瓶开了盖的可乐掉地上了。

    “草!”我抓着手机骂了一句,赶紧跳开。虽然身上都是不值钱的旧衣服,洗起来也废水啊!草!

    他溅了一裤子黑汁儿,还在那儿结巴,“学,学……你……来……”

    唔,这个反应还算热情羞涩。老子终于找回点偶像的自尊。

    我把结巴了半天都没挤出句整话的他给领走了,带去附近的烧烤摊吃夜宵。他一只手捂着帽子一只手捏着书包,跟受了气的小媳妇儿一样小碎步跟在我后面。

    这怂货吃了两串鸡翅,喝了一整罐汽水,才找回熊劲儿,粗着嗓子拽不啦唧地说,“你来看我了?”

    我咳了一声,注意措辞!什么我来看你了?隔壁桌俩姑娘神情暧昧地一个劲儿回头呢!

    我虽然不登微博博客,但是经常往娱乐论坛里刷八卦。现在小姑娘口味儿越来越重了,就喜欢看两个男人拉拉扯扯。

    我手指在鸡翅和黄瓜片儿中间挑来挑去。有一两年没碰烤串儿,现在要是吃个爽,今晚还得再跳一百下花坛。

    最后还是没忍住挑了鸡翅,“嗯。你演的谁?”

    他抬起狗脑袋看了我一眼,把黄瓜片捞走了,“胖子。”

    “什么?”

    “高的那个。”他说。

    什……草!

    他说的是那个胖子?主角之一的胖子?一肥脸青春痘,说话掐着嗓子,偶尔还作兰花指的胖子!

    就不提那神一般的化妆,你是怎么掐出那雌雄莫辩的声音的?

    他好像知道我想什么,吊着嗓子用高个胖子的声音说,“就这个胖子,有台词的。你看到没?”

    “我当然看到了,不是主角吗。”我忍不住说。

    “哦,”他低头啃黄瓜,“后来变瘦了不是我演。我没看到你。”

    “我坐边上。”

    “哦。”

    他埋着脑袋嘎吱嘎吱地嚼骨肉相连,也不说话。但是我明显看到他中途停顿了好几次,不停地深呼吸。

    一副想挤话又挤不出的憋屈样。

    我多慈悲为怀啊,不问自答,“你演得很好。”

    他脑袋顿时垂更低了,狗爪子又挠了一串脆豆皮儿,咔嚓咔嚓地开始嚼。

    “很多小细节都很别致,”我说,“而且最特别的是,这种角色往往会被演得很夸张,你没有,你拿捏得很准。”

    舞台剧一定是要比影视剧夸张许多,但是我不喜欢太夸张过头。这个角色又打又闹又哭又跑,他却还是能在下一瞬间稳稳地把神魄给抓回去。

    他这个角色就是这种能收能放,装疯卖傻,步步为营,满腹心机的人。看着很癫狂,其实一刻没松懈过。

    我又夸了他一段,这怂货埋着脑袋又喝了一罐汽水,还是没能挤出话来。只是屁股很不安生地在凳子上挪来挪去,吱嘎吱嘎的。

    他耳根都红了,好像我说的话是什么接二连三的炸弹一样,拧着脑袋一副想跳起来逃跑的样子。

    我决定不折磨他了,妈的熊成这样,换个话题给他缓缓,“我没想到,你还是市青年剧团的?”

    他赶紧摇摇脑袋,“不,我胖子朋友,我……”

    语无伦次地跟我解释说,原来他有个胖子哥们儿在剧团里,是真胖子,演这个主角。私底下让他陪练了两个月,为了增肥还多塞了不知道多少卡路里,结果公演前一周终于胖到心脏病发。死倒没死,就是蹲医院呢,把他给临时推荐来了。

    “他们,真……演完之后……”他又结结巴巴地。青年剧团挺看好他,演完一场之后就跟他谈合作,想把他签下来。

    “很好啊,”我说,“你答应了吗?”

    “不知道。”他按了按帽子,答得乱七八糟的。

    我懂他意思,他不知道要不要答应,“你不是想当演员吗?为什么不?”

    他摇脑袋,“想演电影。这个签五年,不能再签别的演艺公司。”

    “不签演艺公司也可以演电影,我就是啊,”我说,“就算剧团戏多,你忙到接不了电影电视剧。你在里面长见识,学演技,多认识人,五年之后就做好演电影的准备了。”

    他捂着帽子静了一会儿,抬头看我。

    “嗯?”

    “你说得对,”他用很感慨的语气说,“你懂真多。”

    “……”这种感觉就跟你拿了一根香蕉给从没吃过香蕉的猴子吃了,它觉得你真聪明找到了猴子最爱吃的食物一样。

    我拍了拍他帽子,觉得他傻得挺出乎意料。明明在台上拿捏得当,写的剧本也是才气横生。

    可能天才在现实里都有点二。

    吃完之后他坚持要付钱,因为上次在游乐园吃了我买的的热狗鸡腿。我坚持要充学长,结果被他狗爪子一钳,拽到身后,硬是把他那皱了吧唧的百元钞塞给老板了。

    俩人都吃得太多,肩并肩压马路消食。我把袖子挠起来看上面的手指印,“草!你手劲儿怎么这么大?你们机电工程系是学开拖拉机的?”

    他捂着帽子,“放假在厂里开。”

    我笑了,“你还真去拖拉机厂实习?“

    他摇头,“我爸的厂。”

    这他妈亲爹开厂的富二代,“什么厂?”

    他拧着脑袋不说话,我看他为难,马上道,“不想说算了,没什么。”

    他粗着嗓子突然另起了话题,看来是真不想说,“我不知道你来,没带那个。”

    “哪个?”

    “赔你墨镜。”

    我都把这事儿给忘了,“哦,下次再说吧。”

    “对不起。”他又自言自语地道歉道,“那个墨镜很重要,你喜欢的人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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