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H)》分卷阅读141

    班机,其实火力压制效果就是个大点儿的冲锋枪。

    所以他现在一般都用88型的通用轻机枪,虽说是重了点,可是打起来爽啊!

    小候爷上天入地,最要紧的就是一个爽字。

    陆臻同学手长脚长,身长几近欧美标准,无论是95还是03他都玩得很顺手,不过可惜的是这两种枪都不太适合左右手互换用枪,陆臻双手双能的功力完全无法体现。

    所以陆臻最爱的枪,是手枪,左右手全能,25米之内飞虫勿近,他现在配的是9mm的黑星92,但心心念念的是伟大的冲锋式手枪格洛克18,那华丽丽的33发大弹夹是他心口永恒的朱砂痣。

    要说起来,他们这群人里最正常的就是徐小花,小花是人适应枪的典范,无论是85狙还是88狙,他都可以用得好像骨血相融一般。

    可是陆臻记得曾经问过一次,问徐小花最爱的枪是什么,徐小花想了半天,给了个完全意料之外的回答:八一杠。

    为什么?

    因为简单。

    于是沧海奔流最终还是回归纯真本色。

    陆臻却觉得徐知着更像85狙,修长,漂亮,不易携带可是精度绝佳,是一种优点与缺点都一样鲜明的枪。

    那天陆臻与陈默擦了一个下午的枪,聊了整个中队的人,都说看一个人用的枪就知道他是什么人,那么夏明朗呢?

    陆臻与陈默不约而同地相对无言。

    在麒麟里,狙击手的标准配制是qbu88,但是夏明朗通常都会在95步枪里挑一把精度比较高的留给自己做狙击枪用,在600米范围内,他可以用突击步枪打出狙击枪的效果,没人想得通他是怎么做到的,这是个既成事实,所以大家也只能接受。

    不过针对不同的搭档与不同的作战要求,夏明朗还有三把正式的狙击枪配合使用:js 762mm,js 127mm,jq 127mm,一般来说打演习的时候他会带上127mm的反器材狙击枪,重弹重狙,使用专业子弹时,1000米以内,他可以打碎一只鸡蛋。

    jq是js的简版,枪身短点,也轻了不少,当然火力强度也要差一些,所以如果不和黑子这一类的重装步兵搭档(因为陆臻没能力给他背枪),又或者是摩托化动机不高的时候,夏明朗还是背着jq出门的机会多,毕竟是轻了五斤多啊。

    至于js 762mm,口径小枪身轻,真到了决生死的时候,夏明朗还是相信它。

    可是,当然的,夏明朗会用的枪不光光是这几把,在陆臻的印象中夏明朗好像是为了枪而生的,他对任何枪都有种天生的亲切感,拿起来就能打,而且是超乎于常人的准确度。

    “你觉得他最擅长是哪种枪?”陆臻好奇,他想问。

    陈默抿了嘴,沉默良久之后郑重地回答:“我不知道,”他顿了顿,补充了一句,“他是队长。”

    陆臻心想,您真是废话。

    于是,那天夜里陆臻少校在收工之后顺便就去队长寝室串了门,当然主要是受陈默所托为小侯爷向主上求个情,等到正事办完,顶着好奇宝宝的名头,陆臻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你最擅长的是哪一种枪。

    夏明朗一开始很认真地在想,陆臻等待。

    夏明朗想了一会开始走神,陆臻疑惑。

    夏明朗走神了一会儿开始望天,陆臻终于不耐烦,桌子一拍。

    夏明朗挑了挑眉毛笑道:“我最擅长用什么枪,你真的不知道?”

    陆臻眨了眨眼睛,又想了想,耳朵尖上忽然窜出了一点红,十分懊恼地嘀咕:老流氓。

    夏明朗慢慢靠近,语言带着磁力诱惑般地绕在耳边,像丛蔓草,荒烟般滋长。

    气息似的声音:怎么样,我们试试枪?

    陆臻面无表情,瞪了他一会儿,忽然笑道:70年代出厂的老枪,我信不过。

    哦?

    夏明朗皱了眉,他说:伟大的ak47到今年已经61岁,是我的两倍。

    陆臻满眼带笑,贴到夏明朗身前,用鼻梁蹭他的鼻尖。

    “我担心你是95班机,”他的手解开夏明朗军裤的皮带探进去,“枪管强度不够,还没开打就过热。”

    夏明朗喘息了一声,双手掐住陆臻劲瘦的后腰往怀里带:“你还没试怎么知道?”

    陆臻低头咬住夏明朗的嘴唇,舌尖上挤了几个字探进去。

    “我不需要试,其实枪还是新造的好。”

    擦枪,哪有不走火的!

    不是吗?

    ——第二部 生死与共·完——

    第三部 快乐人生

    第一章 80分的正义

    1

    陆臻的伤不重,一周之后已经开始恢复性训练,而同时,大队长前些日子的挖墙脚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一尺厚的档案袋沉甸甸地压在陆臻肩膀上,于是小陆少校的后花园正式建立,火红一片,繁花似锦。

    陆臻是一个很热情的孩子,他对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有种本能的追求,而人,当然也是他深深热爱的美好事物之一,陆臻总是毫无理由地喜欢所有人,直到他真的被伤透了心失望透顶。于是,当他看着那些卧在档案袋子里的美好生命,看着他们曾经的荣光曾经的成就,想象着他们未来的道路未来的辉煌,总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充盈在胸口。

    这些人,将由他来挑选,让他培养,抽枝发芽开花结果,他用一种看着绿色牡丹或者黑色郁金香嫩芽的兴奋而又迷恋的眼神看着他们,废寝忘食地研究档案,分析他们的优点缺点,想象在培训中怎么来补足,都是好苗子,都是花儿啊,一朵一朵,一片一片的。

    具体的人员名单在手,各项工作都随之有了更清晰的轮廓,郑楷在列席开会的时侯看着陆臻红通通的兔儿眼,再看看某甩手掌柜一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兴致缺缺模样,不由得感慨了一下:“明朗,你手真够黑的!”

    夏明朗闻言撇嘴:“他自己那amd脑袋转快了就发热过量也能怨我?”

    “amd现在是羿龙时代了,发热很低运行稳定。”陆臻转头高傲地投下一眼:“江湖是会变的,请不要瞧不起万年老二。”

    夏明朗失笑:“得了吧,看你那小样,还运行稳定呢,这两天看资料差点没把眼珠子缝上去,好像能看出花似的。”

    “是啊,都是花啊,这么多花……香草兰佩,如花美眷啊!”陆臻感慨。

    咚的一声,是方进以头抢地的重响。

    方小侯揉着脑门万分紧张地抬起头,看看夏明朗神色正常,再看看陆臻,神色也正常,忽然觉得自己那尴尬来得不尴不尬,于是神色也正常了起来。

    同样是面对学员,夏队长咬牙切齿目露凶光神色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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