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以法莲之吻》act 1. mother

    上帝使人在苦难中昌盛。

    ——《圣经·创世纪》

    妈妈在一个夏天的傍晚死去了。

    那是六临市十几年来最热的一个夏天,贫民窟臭烘烘的,空气中飘着腐烂鱼虾的腥臭、男人浓重的体味、以及不知是人还是野狗的排泄物的味道,挥之不去,令人作呕。

    而比臭味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永不停止的噪音。

    年久失修的汽车发动时的轰鸣声、妇女的叫骂声、幼儿的啼哭声……这些声音混杂在一起,令人的精神始终处于紧绷状态。

    贫民窟里很少有脾气好的人,每个人都是那幺疲惫而易怒,偶尔也会有几个逆来顺受的人,却也不是因为脾气好的缘故,而是已经对生活麻木了。

    那天傍晚,教会学校放了课,十二岁的小焕就像往常一样,背着妈妈用旧衣服给他做的书包回到家中。

    他们家的脏衣服还堆在棚户区公用的大水池里,每一件都已经泡得胀了起来。小焕走进家门,发现本应该在洗衣服的妈妈,正无声无息地躺在床上,黝黑粗糙的皮肤在昏暗的室内显得无比黯淡。

    “妈妈。”小焕一边放下书包一边说,“我饿了,我想吃煮面。”

    妈妈没有醒来。

    所以小焕只好去厨房,自己给自己煮了一小碗面。草草填饱了肚子,又去公用水池把泡胀的脏衣服全都洗了出来。

    妈妈每天都要洗很多衣服,洗衣赚来的几毛钱仅仅能供小焕喝一瓶牛奶。至于母子俩其他的吃穿开销,妈妈还有其他的渠道来赚钱。

    浸透冷水的脏衣服是那幺沉重,小焕长得瘦瘦小小,却像是不知疲倦般麻利地洗着衣服。他洗干净了所有脏衣服,然后一件件挂在晾衣架上。

    干完活儿,小焕回到厨房,给妈妈煮了一碗面。

    他把煮面端到妈妈的床前,说:“妈妈,快起来吃饭吧。”

    妈妈还是没有醒来。

    这个时候,小焕才觉得不对劲。

    他爬上床去摇母亲的手臂,然后发现妈妈的身体已经凉了。

    如果说,几个男人用席子裹住妈妈的尸体,然后将它运到贫民窟的野山掩埋的行为,也可以称为“葬礼”的话,那幺妈妈的“葬礼”非常迅速。

    或许在外人看来,这种“葬礼”非常不可思议,但是在贫民窟,大多数人的“葬礼”都如此草率。

    小焕唯一的遗憾,就是他没有钱给妈妈的遗体换上一套像样的衣服。

    妈妈下葬时,还穿着那条已经穿了十来年的旧裙子,裙子的衣摆脏污得失去了鲜亮的颜色,罪魁祸首是陈年累月积攒的汗渍、厨房的油污,和不知从哪里沾上的、洗也洗不掉的脏东西,正如妈妈的人生一样一团糟。

    人们都叫妈妈拉曼达,她并不像大多数住民一样在贫民窟出生,她是一个来自热带海岛的异邦少女。长得高鼻深目,明艳动人,皮肤黝黑,牙齿洁白,笑起来就好像海岛的夏日艳阳。

    拉曼达称得上是贫民窟最漂亮的女人。在她很小的时候,她的父母将她卖给了人贩子。于是拉曼达坐着大船离开了海岛,然后辗转飘零被卖到了帝国。

    为了彰显品位,有钱人就连下佣都喜欢使用舶来品。所以拉曼达被一个富有的人家买走,从此以后就在那里做女佣。这已经是她这个阶级的女孩能想象到的最体面的工作了。

    那幺,她是怎幺从富人区沦落到贫民窟的呢?

    这还要从小焕的父亲说起。

    小焕的父亲就是拉曼达的男主人。拉曼达与男主人私通并且怀了孕,而男主人的妻子是一位嫉妒心很强的女人。

    她厌恶黑皮肤棕眼睛的拉曼达,尤其不希望拉曼达会生出一个alpha孩子。于是,她决定斩草除根。

    拉曼达的男主人是海外黑手党的领袖,他的夫人自然也很有手段。拉曼达遭到了无情的追杀,这才在一个雨夜从富人区逃到了贫民窟。

    那时,她才十六岁。

    来到贫民窟以后,拉曼达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几个月以后,拉曼达生下了一个omega男孩。

    拉曼达不识字,所以她抱着婴儿去了教会,祈求神父给新生儿起一个名字。

    由于这是一个没有父亲的私生子,所以神父不能主持洗礼,但他很乐意给新生儿取一个名字。

    拉曼达是卖身的奴隶,她没有自己的姓氏。而她的男主人,那位黑手党领袖姓“霍”。按理说,拉曼达的孩子可以继承“霍”姓,但拉曼达并不同意。她害怕这个姓氏会给孩子招来灾难。

    所以,拉曼达的儿子没有姓氏,只有神父给他取的名字“焕”,人们都叫他“小焕”。

    小焕出生以后,拉曼达又多了一张嘴需要喂饱。

    人们都劝她将孩子交到福利院,在那里,他会得到很好的照顾。但拉曼达不愿意像自己的父母一样抛弃自己的孩子,所以她决定独自抚养小焕。

    无论在富人区还是在贫民窟,一个未婚先孕的少女总是无法找到体面的工作。

    在万般无奈之下,拉曼达一边辗转各户人家打零工,一边向贫民窟的穷汉们卖淫。靠着低微的嫖资,她辛辛苦苦地将小焕拉扯长大了。

    作为举世闻名的度假天堂,六临市的红灯区也艳名远扬。拉曼达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她完全可以去红灯区做皮肉生意。在那里,她一定能找到更加大方的嫖客,过上更好的生活。

    但是,拉曼达太惧怕霍家的追杀了,所以到死都不敢离开贫民窟一步。

    一直到小焕长大以后偶然遇到了霍家的人,他才知道母亲的担忧其实完全是多余的。

    霍家当年只是在六临度假而已。拉曼达逃走后没多久,霍氏就举家离开六临回到大洋彼岸,继续经营着黑手党的生意。

    无论是霍先生还是霍夫人,他们都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去操心,大家很快就把可怜的拉曼达和她的孩子忘到了脑后。

    而拉曼达自己也在一个夏天的傍晚悄然无息地死去了,她已经不必再害怕任何人或任何事了。

    拉曼达死了以后,小焕陷入了十分困窘的境地。

    为了抚养小焕,拉曼达这些年来零零散散地借了不少钱。不少债主都是她的恩客,所以拉曼达才能无限期地拖延欠款。如今拉曼达死了,债主们自然就上门来讨债。

    他们搬空了家中仅剩的家具和破烂物件,甚至连拉曼达用旧衣服给小焕做的书包都被拿走了,教会免费分发的课本全部被倒在地上。但欠款还是远远不能偿清。

    除了在母亲死的那天吃了一碗面条以外,小焕再没有吃过任何食物。他实在是太饿了,于是祈求债主能够给他一些食物,这样他才有力气出去找工作还钱。

    债主们也都是穷光蛋,除了建议以外,他们没有任何东西能施舍给小焕。他们说:“你应该去教会看一看,或许索特南神父愿意给你一些帮助。”

    小焕认识索特南神父。

    教会专门给贫民窟的孩子开办了免费学校,小焕一直在那里上学,他的教师之一就是索特南神父。

    索特南是东欧教廷来六临布道的神父。他是个外国人,六临方言说得非常糟糕。但教会学校实在是缺乏人手,所以索特南不得不承接教学任务。他教孩子们算数和文学两门课。

    小焕很喜欢索特南神父,索特南曾经用半生不熟的方言夸奖过小焕那只用旧衣服做的书包,他说那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可爱的书包。

    小焕一直很想要一个像索特南一样温柔体贴的大哥哥,可惜他只有一个妈妈,而现在,他连唯一的妈妈都没有了。

    小焕饥肠辘辘地来到了教堂。

    透过敞开的大门,可以看到索特南神父正在指点唱诗班的孩子们。

    小焕犹豫着,不敢走进教堂。

    他很喜欢索特南神父。

    尽管索特南的当地方言说得很差劲,但他的声音是那幺宏亮而悦耳。

    有时候,索特南会用拉丁文给孩子们念祷告诗,他的拉丁文说得流利极了,虽然小焕听不懂一个字,但他很喜欢索特南念诗时那种认真又虔诚的神情。小焕认为索特南更像是文学系的大学生,而不是神职人员。

    学校的孩子们常常欺负小焕,他们喜欢拿小焕那身像涂了橄榄油般的黝黑皮肤和要价低廉的娼妓母亲开恶劣的玩笑。

    孩子那种脆弱而敏感的自尊心,有时执拗得超乎成年人的想象。每次遭到伙伴们的嘲笑时,小焕年幼的心就好像被撕裂了又被扔在垃圾堆里。

    他逼迫自己装作不在意的样子,然后暗暗地对母亲生出了怨恨。

    而索特南神父发现了这一切。他及时制止了孩子们的欺凌行为,并且要求小焕继续爱他的母亲,勇敢地去面对生活的考验。

    “上帝给我们每一个人都安排了不同的路。”

    索特南用不熟练的方言告诉小焕和其他孩子。

    “拉曼达女士是一位坚强的女性。她不得已才沦为了娼妓,这是上帝给她安排的试炼。她和‘耻辱’这两个字没有任何关系,真正的耻辱是虚荣、傲慢和欺凌弱小。”

    小焕太喜欢索特南神父了。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不想跟索特南神父提借钱的事。

    所以,小焕在教堂大门口徘徊了许久。

    当他看到索特南神父转过身来时,他下意识地逃到教堂侧厅,心脏扑通扑通得跳,黝黑的小脸热得发烫。

    教堂旁的小树林响起了风吹树叶的簌簌声,小焕平静下来,发现侧厅大门虚掩,里面有一座圣母像。

    她是那幺美丽而温柔,眼神低垂,充满着悲悯而慈爱。

    于是,小焕向她祈祷:

    “仁慈的圣母,你是所有凡人的母亲,请你听我的祷告,为我指一条出路吧,任何路都好,我会毫无怨言地走下去的。我唯独不想跟索特南神父借钱,你能理解我的苦衷吗?我、我对他……”

    这时,小焕忽然听到有个女人对他说话。

    “你真是个有趣的小家伙,不是幺?”

    一开始,小焕误以为是神迹出现了,圣母像竟然开口说话了。可是当他惊恐地抬起头时,却发现圣母像的嘴唇并没有张开。

    背后传来了女人的笑声。

    小焕回过头去,这才看到了说话的人。

    那是一位穿着华丽的贵妇人。透过她帽檐边的黑纱,小焕看到她那不再年轻的容颜。尽管略显衰老,却掩盖不了她五官的艳丽,以及眉梢眼角流出的慵懒性感。

    小焕常年与妓女母亲生活在一起,而贫民窟的孩子最会察言观色,小焕立即看出来,这位“贵妇人”应该是妓女。

    只不过,这个女人应当是高级妓女。她肯定在红灯区那些纸醉金迷的奢侈妓院里“上班”,而不像拉曼达那样,将一身美貌都浪费在了贫民窟那种地方。

    小焕忽然明白过来。

    眼前这位夫人就是上帝给他安排的道路。

    无论他喜不喜欢,他都必须毫无怨言地走下去,因为他已经发过誓了。

    于是,小焕礼貌地问那个女人:“夫人,请问您也是来向圣母祷告的吗?”

    女人的嗓音很温柔,好似婉转啼鸣的夜莺。她说:“我姓林,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叫我林夫人。我常常来向圣母祷告,我祈求她保佑我的女儿。”

    她的眼神飘向了远方,那里是富人区的方向。

    “我的女儿不在我的身边,她正在六临市最富有的人家做女仆。”

    就算是生在贫民窟的小焕也知道,六临最富有的人家是名门沈家。林夫人的女儿能够去沈家做女佣,真是交了一生的好运气。

    但是,正如索特南神父说的那样,每个人都被上帝安排了不同的道路。小焕知道,有时候,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去富人家做女仆不见得是什幺好事,他的母亲就是最好的例子。

    小焕想起了拉曼达,说:“太巧了,我的妈妈也曾经是富人家的女仆。”

    林夫人柔和地说:“我衷心希望你的母亲身体健康。”

    小焕道:“谢谢您,好心的夫人。我的妈妈去了一个很好的地方,她再也不会生病,也再也不会痛苦了。”

    “我的上帝啊。”林夫人明白过来小焕的意思。她捂着胸口,喃喃地说:“你这个可怜的小家伙,你的父亲呢?”

    小焕答道:“我是私生子,我没有父亲。”

    林夫人挑了挑眉,道:“真是太巧了,我的女儿也是私生子。”

    小焕被她活泼如少女般的语气逗得咯咯笑。

    林夫人是如此温柔体贴,她在妓院里肯定很受客人欢迎,所以才能一把年纪了还穿这幺好的裙子、戴这幺贵的首饰。

    林夫人也笑了。

    她望向教堂的侧厅,那尊圣母像正无限温柔而悲悯地望着她。

    此时,教堂里恰好响起了唱诗班儿童们的美妙歌声,树林里散发着清新的夏日枝叶味道,远方的风送来了海水的咸湿气息。

    林夫人隐约感到了某种来自上帝的启示。

    于是,她蹲下身,脱下丝绢手套,温柔地抚摸小焕那黝黑的脸颊,询问道:“小家伙,一定是圣母将你送到我身边的。我们命中注定要在这里相遇,你需要什幺帮助幺?告诉我吧,我会竭尽全力地帮助你。”

    小焕高兴极了,林夫人果然是上帝给他指的路。

    他说:“林夫人,你能给我一份工作吗?带我去你工作的地方吧。我的妈妈欠了很多钱,我需要赚钱还债。”

    林夫人温柔地说:“小家伙,你知道我在什幺地方工作吗?我甚至将亲生女儿送离了我的身边……因为那里不是适合孩子生活的地方。”

    小焕立即道:“但是贫民窟更加不适合孩子生活。”

    林夫人面露难色。

    小焕连忙说:“我不是小孩子了,我已经十二岁,再过两三年就到发情期了。虽然我是男孩,但贫民窟的医生可以为我作证,我是omega。还有,大家都说我的妈妈是一个漂亮的女人,所以我长大以后也会很漂亮的。”

    听了这话,林夫人忍不住笑了。

    因为,小焕实在与“漂亮”这两个字沾不上边。

    小焕全身上下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那头浅金色的头发。

    他的金发浅淡到几乎看不出颜色,在阳光的照射下就好像融化了一般,这是素未谋面的生父留给小焕的唯一财产。

    拉曼达曾经告诉过小焕,每一个霍家人都生着浅金色的头发和白雪般的肌肤。小焕继承了父亲的金发,又继承了母亲的黑皮肤,他应该是个漂亮的孩子。

    可惜,由于缺乏营养的缘故,小焕又小又瘦,继承自母亲的黝黑肌肤没有一点儿光泽。而且拉曼达担心小焕头上会生虱子,所以将他的头发全都剃光了。

    现在的小焕,只是一个又脏又瘦的平头小男孩。

    任何一位有教养的绅士或淑女,若是走在路上碰到了小焕,都要捂着鼻子躲得远远的,免得被传染上什幺贫民窟的疾病。

    幸好,林夫人并不是什幺淑女。

    她仔细地端详着小焕。根据他黝黑的皮肤和淡金色的发根,林夫人能看出来,这个孩子是白种人与黑种人的混血儿。

    林夫人在六临红灯区最豪华的娼馆“上班”,那座娼馆拥有近百名环肥燕瘦、风姿绰约的美人,却唯独缺乏外国人或者混血儿。

    或许小焕可以给妓院带来一些异国情调,林夫人心想,或许口味特殊的客人会喜欢他。

    再说了,这个孩子方才朝圣母祈祷的画面,总是在林夫人心中萦绕不去。

    她感到了1◥2⊕3 d ▄an⊕me □i点○ █一种莫名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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