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军火库闯明末》第四十章 刺杀多铎

    第二日,已正式编入汉八旗镶白旗的刘泽清部正式进入攻城备战当中。

    虽然十万大明叛军都是作战的主力,但是他们并不全部一起攻城,而是分成两个批次。今天你上,明天我上,轮流上阵,如此可避免疲师作战,提升战斗力。

    反观守城军,就那么点人还要把守四面城防,他们每日都处于神经高度紧张疲劳作战,虽然夜间可睡,但群狼环伺下他们怎么可能安然入睡

    刘泽清部共是三万人,组成三个万人大方阵,负责东门和南门攻城任务,刘泽清坐阵中营,担负本部指挥作战。

    此刻已是早上辰时,正式攻城还没有开始,各营有作战任务的兵卒都在忙碌准备攻城器械,诸如云梯、冲车、弓箭、火铳,本来他们还会用到绳梯,由臂力超强的壮汉飞掷上城,但扬州及时加高了城防,令这玩意再无用武之处。

    张云凡这一队杂务兵没有登城任务,但要求每个人都拿好一把长矛,要是城门打开,就冲进去。

    所先现在的活计不算太忙,主要是帮忙搬运一些攻城器械。

    尽管作战任务不重,身为杂役兵仍然惶恐不安。

    刘全章对张云凡道:“兄弟,这种时候替建奴卖命是不值得的,哪怕受到将官惩罚,能避一时是一时,我们已经是大明的罪人了,没必要再死得不明不白!”

    张云凡冲他竖起大拇指:“老哥,就是稳!”

    场上秩序比较混乱,兵卒们基本上没有什么人管束,张云凡混入敌营是带着任务来的,所以他不可能老呆在一个地方。

    在假装到处忙活的样子他混摸到了中军大帐前。

    一个被数百员精甲亲卫包围的人出现在他面前。

    这个人穿着一身精美战甲,战甲上有条黑龙,战盔上有一簇红缨,衣甲的精美程度远超寻常将官。

    在他的身边有刘泽清小心奉陪,另外还有几名穿花格子战甲的贵人。

    张云凡眼前一亮,他差不多可以断定,那个黑龙身的人就是多铎。

    但他还不敢草率动手,机会只有一次,如果打错了,就再没有机会了。

    在远处观察了一番,他终于确定了身份。

    此人正是多铎,身边的还有几名贝勒贝子。

    这块驻军区域并不是广阔的平原,而是有不少土坡、沟壑,张云凡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假装小解,暗中调出军火库。

    他刚想弄一把火铳出来,却想到了一个问题,大汗淋漓。

    在多铎周围有百名亲卫,担负着多铎安全任务,他们分布在多铎周围五十步处,任何凡闲杂人想接近过去,必然受到盘问和检查,确有要事的方可进入。

    而张云凡的火铳不管是长铳还是短铳都是在五十步内才有准头,超出这个距离,打出去的就是散沙,连只兔子都打不死。

    就算他强行闯到五十步开枪,成功杀死多铎,那么逃跑呢,几乎没有任何可能。

    他可不是影视剧里那种蠢货刺客,专干有去无回的买卖。

    如果没有退路,他情愿不搞刺杀。

    火铳没有把握,总不可能拿刀子去拼吧,这下麻烦了!

    就在他无意中在投影屏往下拉时,竟然发现二级界面。

    二级界面新增了一个武器项目来复枪:1/5,铅弹:9/1

    二级界面什么时候出现需要什么条件出现他不关系。

    他感兴趣的是这把来复枪。

    来复又叫来福,是摆脱了火药,改用铅弹,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枪支。

    虽然来复枪比后世枪械有很大不足,早已淘汰,但对比火器时代是一次革命性提升。其优点是射击精度提升,射击距离加长。别说五十步射程,只要瞄得准二百步都没有问题。其次嘈声降低,后挫力减小,从而提升稳定性。

    当然缺点也是有的,比如这是前膛枪,放一枪装一次弹,装弹也费劲,需要拿一个小槌子敲进去。每一枪的发射间隔差不多十秒一次,也就是十息,比玩顺手的火筒还差一点。

    但是张云凡现在无比需要它,这来复枪才是他目前合适的狙击武器。

    张云凡刚决定兑换,又乍舌了。

    功勋余值还剩五点,兑了枪支兑不了铅弹。

    兑火铳弹药没有问题,但刺杀距离不够。

    他差点要仰天悲鸣:老天,你能再恶搞一点吗

    “你这个混帐东西,居然在此偷懒,这一次本官绝不会放过你!”

    一个人出现在张云凡身边,掏出那物放出一条银白水链。

    这个人便是那个姓白哨官。

    张云凡陪着小心问道:“白大人,请问您要对小人什么样的处罚”

    白哨官仰起脖子道:“你不服从军令,怠慢上官,棍杖一百,不过本官也不是不讲情面之人,只要你能奉上一百纹银,这俩罪名一笔钩销!”

    “大人,这是不是多了”

    “你这狗东西什么意思,要是不服,治你杀头大罪!”白哨官闭着眼睛哼哼道,仍然在享受排尿快意。

    “那行吧,大人收银子吧!”

    “这么快”白哨官打了个哆嗦,快意地睁开眼睛。

    然而这一眼让他看到的是一张狰狞的脸。

    “对,我有现成的!”

    张云凡手一划,一把配刀划过白哨官脖子,成功切断了他的喉咙。

    白哨官死捂着颈动脉想发出声音求救,可是怎么也弄不出个声响。

    白哨官死后,他将其尸体扔进沟里,再拔了点柴草盖住。

    这里每个人都在关注战事,不会有什么闲人来翻柴草。

    弄死个敌人哨官得到五点功勋,这收益还算不错,他成功兑换到了一把来复枪,一个小槌,还有九发铅弹。

    虽然他没玩过这玩意,但一点点军事知识还是知道的,拿小槌小心翼翼把铅弹前装填入枪膛,拉栓后就可进行射击。

    他现在是杂役兵,麻片儿还是不缺的,他把枪用麻片包裹一层,仅仅露出准心尺标。

    这个尺标虽然只是简单工具,但却是枪械史上革命性进步,有了它枪支的射击精度大幅度提高。

    扳机部位也微开了小口,可以把食指伸进去扣机。

    他就这样夹着枪再次来到中军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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