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剑大》第一百一十九章 突袭车队

    帝国三等骑士路森.摩古亚,正坐在胯下雪白云鬃马上,缓步走在长长队列的最前方。

    宽阔的官道,离摩古亚北门约七十余里。

    路森.摩古亚的身后,二十余骑,清一色的云鬃骏马,虽然比不上路森胯下的纯白毫无杂色,却也是血统纯正,脖上长鬃飘洒,高大俊逸。

    队列中,四人身着轻甲,一身侍从骑士的装束;其余诸人都是家族武士的打扮。

    整个队列之中,另有两辆宽大的四驾马车,车壁上饰着银合欢花的摩古亚家族纹章。

    再过两个月的时间,就是帝国盛大帝诞节日了。

    帝诞节是用来纪念本朝开国大帝圣.凯尼恩的生辰的节日;自本朝以来,帝诞节渐渐取代了庆元节,成为一年里最重大的节日。

    每年帝诞,帝国上下,尤其是京城里,会举行许多盛大的表演,集会和庆典,以宣扬和纪念凯尼恩大帝的赫赫功绩。

    其中一项重要的节目,便是各地贵族和豪门向皇室献礼的仪式,这项仪式,本来是用来象征各方势力臣服于中央皇室统治,经过几百年的演变,已经变成了权贵们争强斗胜,炫耀财富和实力,以及上下活动,拉拢逢迎的舞台。

    戴尔子爵前几年撒了大把的金钱送礼,想再往上升一升,捞个伯爵的头衔,以便真正踏入帝国上层贵族圈子。

    但从子爵到伯爵,这一关可不是那么好过的,除了上边要有人力助之外,家族历史和本身功绩也极其重要。

    子爵百般努力未果后,今年想必是心灰意冷了,不但没有亲自上京,只遣了个弟弟路森;今年摩古亚车队里的礼品也精简了不少。

    透过骑士盔面罩的格栅,路森重重地喘了口气。

    他身上精美闪亮的哥特式骑士盔甲虽然极薄,基本上只是作装饰的作用,但毕竟是以纯银掺以赤铜打制而成,上上下下加起来,也有十几斤重。路森虽然有帝国骑士的封号,这辈子还真没几次穿过骑士盔甲,一天下来,兼之马背颠簸,早已腰酸背痛不已。

    虽然已进入夏季,北方的天气仍不是很炎热,尤其是傍晚时分,官道两旁,不时有清风吹拂,甚是宜人;但路森却觉得自己的背上不时有热汗渗出,沾湿了身上的丝质内袍,黏黏的让他感到极不舒服。

    “真是活受罪,明天出了摩古亚的辖区,第一件事情就是扒下这件铁皮;再不骑这该死的马了,定要腾辆马车出来,搂着那个浪妞儿,躺在马车里好好快活一番。”

    “我这个小小的三等骑士,在摩古亚或者算是个人物,可到了京里,那可是地方随便扔颗石子便能砸中个勋爵的京城,我这骑士便就屁也不是了,也就在路上能乐一乐了。”

    “不过总算是离开大哥那张千年不变的铁板脸,也是件乐事。”

    路森心内暗自思索着,不过现在仍在摩古亚城的辖区内,路森还得勉力披着这身代表家族身份礼仪的铁皮;他那子爵大哥可是极好名声和面子的,路森可不敢有半点违拗。

    前方十余里的旅店里,路森早已私下派人安置了个女人,那是路森这几天才勾搭上手的外乡舞娘。想起那个女子**的床上柔术,路森不由得心情大好起来,面罩下的脸上也露出了邪邪的笑容。

    推起面罩,喘了口气,招呼身后的一个武士装束的侍从走过来。

    来人是这队家族武士的首领,背后背着一柄玄铁铸造的长柄破山刀,黑沉沉的怕不有路森身上骑士铠甲十倍的重量,武士身材魁梧如同铁塔,端坐在马上,仍是毫不晃动,仿佛只是背了把细剑一样。

    路森勉力挺直腰背,用贵族专有的客气而冷淡的语气说道:

    “博格斯先生,请吩咐下去,所有人加快行进的速度;我要在半小时之内赶到摩菲利亚。”

    “是,大人。”博格斯回答道。

    虽然因博格斯恭谨的低下头去,看不见他的表情;路森却知道,面罩下潮红的脸色,已将自己的窘状出卖给了眼前这个看上去毕恭毕敬的武士。

    博格斯实力很强,在整个摩古亚堡武士里也是数得上的高手,路森相信博格斯只怕可以轻松对付一百个像自己这样的正牌帝国骑士。

    不过那又如何,还不是乖乖的做自己的走狗。虽然自己挥不动哪怕是稍重一点的骑士长剑,但自己只需要有个高贵的贵族出身,就足够了。

    每年,都有无数像博格斯这样的平民武士,想要依附到摩古亚家族来,为的就是谋上一个家族侍卫的身份,不至于到老还要过刀头舔血的日子。

    半个小时之后,一行人来到了摩菲利亚。

    摩菲利亚是一个小巧的别墅式旅店,也算是戴尔子爵的产业;从此往西,是摩古亚家的费冷庄园,秋深时分,戴尔子爵常常会到庄园附近的密林里游猎,偶尔会在摩菲利亚休息一晚。

    现在时夏季,摩菲利亚里没有什么旅人。整座旅店安静得很。

    路森熟门熟路地走进摩菲利亚大堂,将头上的骑士盔摘下来扔给身侧的侍从骑士,吩咐博格斯道:

    “把马车安置好了,小心看守。”

    说着,一边径直往二楼卧房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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