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影帝》分卷阅读106

    我跑去听了原唱,也挺好听的,伏瑾大大没有重新编曲或者改动,但是却唱出了更特别的味道……不知道怎么形容了,我现在还在循环中出不来了,眼泪也停不下来了。

    听了后心里酸酸的,鼻子也酸酸的……伏瑾大大让我把被子给哭成下水了的海绵宝宝了。

    之前谁说这曲子选的不好的?这首歌其实很有名的,是由古风圈两个大神联手打造的一首歌好吗?你没听过说明是孤陋寡闻!这首歌本身就好听,伏瑾大大唱的更是惊艳死了好吗?!

    兰花指捻红尘似水你一牵我舞如飞,你一引我懂进退,苦乐都跟随,举手投足不违背。将谦卑 温柔成绝对。你错我不肯对,你懵懂我蒙昧……每一句歌词都很美,美到心碎。仿佛真的有一个甩着水袖的戏子,媚眼如丝,缓缓走来。仿佛真得看到了那个红衣美人决绝的纵下火海,仿佛真的看到了她和她的主人一进一退,温柔暧昧,仿佛真的看到了那人流下了悔恨的泪……

    之前还有人说伏瑾大大不会唱古风歌,说他唱功不好,怎么样?打脸了吗?啪啪啪,我走过去就是三个巴掌把你拍到墙上o( ̄ヘ ̄o#)

    实力圈粉!我发现我爱上了伏瑾大大,跳过了普通粉和死忠粉,直接成了脑残粉!

    只是翻唱而已,歌再美也不是他创作的,有什么好夸的。好吧,唱的还算可以,可惜是个死胖子呵呵。

    楼上的,看你听力有点问题还想可怜你,但是没想到你的智商也很感人,你还是原地爆炸吧!

    伏瑾的粉丝都这么没素质吗?路人转黑,再见。

    一堆的脑残粉。

    我们脑残粉,你们还智障黑呢!

    你说谁呢?!白痴!

    说你呢,bababa……

    人红是非多,人多矛盾多,而且掐起来了也是敌我不分,也分不清是水军还是自导自演,还是真的因为粉丝年纪小的缘故,总之,谭莳的微博上掐的如火如荼。

    而谭莳已经到了雨田石的那个朋友家里。

    当他摁动门铃,看到了从里面走出来的人之后,他整个人都在呆住了。

    第48章 第五个剧本(三)

    眼前的少年大约只有十六七岁, 唇红齿白,嫩的能掐出水来。一双眼眸白的分明,黑的纯粹,黑色的碎发点缀在额前,让少年看起来很萌软。

    黑色的衬衫让他身形看起来更瘦削,但是胸前没有扣住的两颗扣子露出了他精致的锁骨,皮肤白皙却不难看出皮肤精致,覆着薄薄的肌肉,散发出与外貌不相配的爆发力。

    谭莳看的呆了几秒,然后故作淡定的扬起了一抹笑意,询问道:“请问这里是周先生的家吗?我是伏瑾。”

    “嗯,我就是周慕。”周慕瞥了一眼谭莳手中提着大箱包,在谭莳诧异的眼神中走前两步,伸手提起他的行李。

    他一言不发, 抿唇的模样看起来既严肃又认真。当他走到了玄关处,见谭莳还呆呆的站在原地,他才皱眉道:“进来吧?”

    “好。”谭莳有些尴尬的笑了笑, 跟了上去。

    玄关处的鞋架上摆了两个花盆,一盆红的大气庄重,一盆黄的雅致鲜嫩。谭莳下意识问道:“为什么放一红一黄的盆栽呢?”也亏得这花儿本身好看的紧,否则这配色可说不上好看。

    周慕说:“这是让风水先生给拿的主意。”

    谭莳见周慕没有要解释的意思,也就不再追问。

    谭莳换好周慕递给他的拖鞋后走进了客厅,同时打量着这个地方。奢华却并不给人厚重感,清新雅致却不带任何的轻浮和浮躁, 现代和传统相结合的元素搭配,让人耳目一新的同时也不由的喜欢上了这里。

    当他坐到沙发上的时候,感觉柔软的不可思议,像是坐到了棉花上,让这两个月都在睡硬木板床的他觉得整个人都圆满了。

    周慕给谭莳拿了一杯鲜榨的橙汁,在谭莳慢慢放松下来的时候,他也在打量着谭莳。

    和声音相比,伏瑾的外形似乎并不是那么的惊艳,白白的,肉肉的,像是一个白皮包子,说不上漂亮秀气,但是却是十分的可爱。而对方全身上下最漂亮的地方大概是眼睛?

    又圆又亮的瞳仁像黑葡萄一样,灵动如稚童般的清澈双眸。

    周慕将人带进了原本就准备好的房间,对谭莳道:“你先好好休息,我待会儿叫你起来吃晚餐。”

    谭莳点头,大致的打量了一下房间内的布景,然后拿着睡衣进了浴室。

    浴室也很宽敞,还有久违了的浴缸。

    由奢入俭难,由俭入奢易。谭莳泡好澡后,非常自然的爬上了柔软的席梦思大床,卷了卷被子,轻易的入睡了。

    谭莳是被饭香给闹醒的。

    当周慕围着围裙进来叫他的时候,谭莳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细细的绳带绑出了纤细腰肢的线条,看起来盈盈一握不堪折,正面看里面就像什么都没穿似得,白嫩的颈项更被凸显了出来,美丽的少年身上似乎多了一层性感……很可口的样子。

    “吃饭了。”对谭莳的打量若无所觉的周慕走到床边,皱着眉把他的领口给整理好了:“开着空调,别感冒了。走吧。”

    谭莳呆呆的看着周慕牵着自己的手,感受到掌心微微湿润的感觉,突然又失笑了。

    周慕疑惑的回头看向谭莳:“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我们以前认识吗?”否则为什么被一个陌生人牵着手也并不觉得厌恶呢?甚至没有丝毫的不自在。

    有洁癖的他在感受到对方手心的汗意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竟然是对方很紧张,这样故作淡定的样子很可爱。

    周慕顿了顿,放开了谭莳的手:“不认识。”

    谭莳跟在周慕的身后,似乎看到了少年耳根的那一抹嫣红。

    饭菜色香味俱全,若不是周慕围着围裙,谭莳大约会以为是请了做饭阿姨来。

    吃饭的时候周慕会有意无意的瞥一眼谭莳,谭莳就当时没见到似得,直到他吃完了见周慕才吃了一半时才失笑,夸奖道:“很好吃,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饭菜。”

    他说的也是大实话,但是周慕却因此再次羞涩了,一言不发埋头吃饭,红润的耳朵却出卖了他,而且紧张的直接忘记了说谢谢。

    真可爱。

    谭莳突然笑眯眯的道:“谢谢你的款待。以后我们就是朋友啦。”

    周慕一头的黑人问号:“???”

    谭莳笑而不语。

    心里想的是:这么小的一个孩子独自一人住在这么一个大房子里,应该是和你孤单的吧?

    现在的小孩哪个不是被宠的无法无天的,而周慕看起来那么懂事,还能做一手好菜,看来应该是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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