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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住家附近有一间大超市,超市旁边有一个每天都有营业的夜市,谢承瀚三不五时就会去那里买宵夜吃。他很喜欢吃炭烤,就算要排很久的队,只要能吃到他也心甘情愿。至于我,我只是一个陪邻居去买宵夜的滥好人,几乎没买过东西。
那个夜市的人潮总是很多,再加上道路十分窄小,所以我总会拉住谢承瀚的衣角作为前进的依靠,以防走散,久了我也就习惯逛夜市的时候扯住前面那个人的衣服。
有一次陪着他在等烧烤时,我问他「如果有一天我和你走散了,你会怎幺办?」
那时候,他拍了我的额头一下,而且不是轻拍,是货真价实的拍了一下,我严重的怀疑当时自己的额头是红肿的。
但是,可能是因为那个动作相当扎实,他当时说的话至今我仍历历在目。
「我的衣襬都被妳拉成这样了,妳觉得我们还有可能走散吗?当然不可能啊,所以假设不成立啦,白癡。」
拉衣服的习惯到现在我都没有戒掉,和宋宇翔一起逛夜市的时候也是,我总会抓住他的衣角以免走散。这天我刻意说晚餐想吃夜市,製造出「人很多所以不得不抓住你」的情况,老实说当下我真的天人交战了很久,不过最后还是迈出了我人生的一大步。
然后我就真的牵了宋宇翔的手。
然而那只维持三秒,不是宋宇翔甩开我,而是我自己鬆开的,因为当我碰触到他的手时,他很讶异地转过来我。
接着我就进入了无限口吃的状态,慌得就像被大家抓到週末和李子毅去约会的如瑄。
「妳是因为喜欢我才这样的吗?」他问。
我愣了一秒,随即茫然地点头,茫然地感受他的拥抱,然后茫然地和他一起走在回家的人行道上。
我是因为喜欢宋宇翔才这幺做的吗?
如果是的话,那谢承瀚呢?他在我心里的位置又是什幺呢?
接着,我理所当然地和宋宇翔在一起了,开始交往后他常常毫不掩饰地表达对我的爱意,一开始我也会热情的回应他,但久了以后,我的热情便退却了。
我们的第一次争吵来得很快,因为宋宇翔不喜欢我说完晚安后立刻挂掉电话的举动,所以他单方面的和我冷战了三天,三天里他都没有打电话过来,我则是拨了好几通给他。
我也问过沛嘉是不是我真的做错了什幺,她回答我感情的事向来只有谈恋爱的那两个人才了解,关于我和宋宇翔的事情她没办法给什幺意见。
「不过我觉得他只是在闹彆扭而已。」她说。
又过了一段时间后,宋宇翔终于主动联络我了,我们就像刚交往时一样,开心的一起吃午餐、一起看电影、一起讨论某本搞笑艺人写的小说,一切就像什幺都没发生过一样。
也许就像沛嘉说的,宋宇翔只是在闹彆扭而已,所以他像个孩子一样突然不计较,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但我错了,这只是一切的开始而已。
之后我们并没有想像中的甜蜜,吵架成为我们最习惯的相处方式,吃饭的习惯、生活的方式、走路的步调,不管是多幺微不足道的事情都可以成为我们吵架的理由。
各种细小的争执就像玻璃的碎片一样,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一片一片地扎进脚底,当痛觉终于吸引到大脑的注意时,脚底板已变得满目疮痍。
我已经忘了当初是怎幺鼓起勇气牵他的手的,也忘了我们兴高采烈地讨论故事情节时的模样,太多的争吵掩盖了相爱的理由,我们都忘了当初是为了什幺而在一起的。
我们以失败的分手作为两人感情的终点,在分手时候,宋宇翔问了我一个问题,儘管已经过了许久,我还是没办法回答。
「那时候,妳是因为喜欢我才牵我的手吗?」
宋宇翔在说这句话的同时,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我的手腕看,而我也下意识地用另一只手遮住了自己的手腕。
我和宋宇翔都不是那种「分手后还是朋友」的类型,但由于同班的关係,我们不可能永远的避开对方,所以我们依然维持在「会说话,但不超过五句」的关係。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大学不像高中,我们之间的共同朋友只有几个,而且都不太熟,所以就算碰了面不打招呼也不会奇怪,因为那就只是「朋友的前男/女朋友」而已。
分手的事情我有和沛嘉提起,然而宋宇翔问我的那个问题我只字未提。
和宋宇翔交往的时候,我总会强迫自己不去想起某个人,是的,那就是谢承瀚。
也许你就停在下个十字路口──这样的想法总会不自觉的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头,但这从没实现过。来到台北后,我依然没在与你相遇。
明明是一间小到让人窒息的学校,与你碰上一面却比早上八点起床还难,时间一年两年的过去,渐渐的,我认定了「我在台北」是你的另一个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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