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二公子从年少时就一直心心念念的“侠客梦”,江森的确无法理解。
因为在他看来,长安那些银鞍白马、任性妄为的游侠们,分明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是反派才对。
只能说,这是二人的观念冲突。
尽管江森已经是陈成口中“最接近自己理念”的人了。
首先,啥玩意是“侠”
最权威,也最为人熟悉的自然是司马迁先生《史记游侠列传》中的论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
看上去还是有不少优点的。
但在他之后的班固,思想就正统多了,说“意气高,作威于世,谓之游侠”,而且这些目无法纪的家伙还“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
具体到本朝,高足李渊起兵太原的时候,大侠盛彦师率领他手下的幕僚宾客,从汾阳加入李渊的团队,为夺取隋都长安立下了不小功劳,被授予“行军总管”。李渊父子占领长安后,召“五陵豪侠”与“侠少良家子弟”前来效力,“縻以好爵”。
因此,在大唐开国的时候,侠客是很吃香的,大侠真的可以像《大唐双龙传》中的寇仲一般参与争霸天下,小侠也可以混个朝廷公务员当当。
这导致大唐的侠风一直很盛,古代最出名的侠客大多出自大唐,什么虬髯客、红拂女、空空儿……关键是连大唐战神李靖也成了“风尘三侠”中的一员,以后又跑到封神榜里秀了一把,可能武侠没搞头,转战仙侠了吧。(封神李靖就是唐李靖的讹误,商代应该没有这种“奇怪”的名字。)
甚至还有了“理论”,比如中唐宰相李德裕的《豪侠论》,谈论唐代豪侠们的侠义精神,盛称“气盖当世,义动明主“,尊为“非常之人“。是继司马迁《游侠列传》的序言后,又一部重要的理论著作。
各种咏侠客的诗也是大唐蔚为大观啊,除了李白《侠客行》,王维王老师的大作似乎更胜一筹:
少年行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长安的少侠们多得数不胜数,每天饮酒取乐,胡乱吹牛,动不动就“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确让在长安生活的人都很头疼,江森就曾经在大街上险些游侠儿们的走马踏伤过。(在同一时间,他家二公子的奔马在正差点误伤别人,不“侠”而“侠”。)
天子可能也觉得大唐的“少侠”太多了,所以就下了一系列改“府兵制”为“征兵制”的诏书,并在里面号召少侠们,你们不是整天闲得没事干吗你们不是一身武艺吗你们不是自带银鞍白马吗
正好啊,去大唐的边疆建功立业去吧!
朕的宝藏——
啊不!朕的高官、厚禄、万户侯爵位,正等着你们呢!
一时间许多少侠都跑去当兵去了,长安万年两县的治安也好了不少。
连王老师的《少年行》,也还有下文,咸阳游侠们参军后的故事,写得同样精彩:
少年行其二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
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其三
一身能擘两雕弧,虏骑千重只似无。
偏坐金鞍调白羽,纷纷射杀五单于。
其四
汉家君臣欢宴终,高议云台论战功。
天子临轩赐侯印,将军佩出明光宫。
瞧,忽悠了这帮傻小子们变废为宝,建功立业去了。
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系统是从北宋开始写的(《越女剑》是短篇),事实上唐代之后别说游侠,武将的社会地位都在急剧下降,反而没啥真正的游侠,基本都是小说家杜撰了。
但小陈就是这样一个被武侠小说忽悠的傻小子,明明在此时游侠儿是令大众反感的,可他还是想要体验一把侠客的感觉。
之前不是年龄小嘛,现在终于年龄终于够了。
之前在长安,到处都是少侠,搞不好就被少侠团群殴了;到了南方,应该没有那么多侠客,正是陈少侠步入江湖的天时地利之时!
就连“人和”,我不也有江森这个搭档嘛!
……
“好吧,即便你所说的‘侠’跟我所说的‘侠’不一样,可咱俩,也没必要打扮成现在现在这个样子吧……”江森指着自己二人的装扮,不大像游侠,反而更像农夫——长安的那些游侠,那可都是身穿绫罗绸缎,肩膀上再搭一只潇洒的鹰的。
小陈倒是对自己二人一身粗布衣服的打扮很是满意,尤其是窄衣窄袖,再打上绑腿,很有几分侠客潇洒干练的样子。听江森说起长安的游侠,不值一哂:“他们那些都是样子货而已,我们跟他们不是一个次元的。穿成他们那样,打架都不方便,搞不好还被自己满身的佩饰弄误伤了。咱们这一身‘劲装’,才是干实事的样子。还有就是……”
“咱们在金陵,因为我为虚名所累,出去都要有排场,露面都得精心装扮,太费神费力费钱啦!就这样乔装打扮,隐姓埋名,挺好的。”陈成感慨道。费神费力还在其次,费钱费“诗”那是真的。
虽然一说他陈苌的大名,人尽皆知,很有面子。可也意味着无时无刻都要写诗,连遇到周县令那种不学无术的都要拿诗出来,太麻烦了。
咱那点诗还是省着点用,最好从今天起,你连本公子“认识字”这一点都不要说。
咱们就这样,一萧一剑,行走江湖。
少侠嘛,腰悬长剑,那是少不了的,既是装饰,也是防身武器。
小陈就在铁匠铺中打了一把铁剑,取名“大宝”。
“全称‘大宝剑’”
“不,”陈成纠正:“应该叫‘大宝天天剑’!”
江森:“……”
看着二公子精心擦拭着自己的长剑,江森又看看自己的武器,委屈道:“为毛你是‘一萧一剑’,而我要拿这么长的玩意”
陈成给江森打造的是一柄木柄镔铁枪,足足有八尺长,看起来倒是威风凛凛——
就是走出来恐怕有些惹眼,而且挺沉的。
“哦,我不是觉得你更配这杆大枪的气质嘛!”陈成细数赵子龙七进七出、罗成冷面寒枪的事迹,说得江森很是受用,重是重了点,但似乎挺值得。
“可是,带着这么件‘凶器’在身上,我怕我们连路上的关口都过不了啊!”江森提出更现实的问题,不能光顾着好看啊。
“包起来不就完了嘛。”陈成翻了翻白眼,取过枪来:“而且,咱们不用的时候,枪头还能拆下来,你说本公子这么设计,实用不实用”
江森:“……”我觉得不实用!打架的时候万一枪头扎掉了——没有枪头,捅不死人啊!
“no!no!no!话不要说得这么绝对,兄嘚!”小陈摇晃着手指:“别那么暴力!什么捅啊,死啊的,咱们又不是落草为寇,单纯防御性武器。还有你不是练的棍法嘛,有没有枪头并没关系。”
说着,将棍子一端插在行李包裹中,另一端插在小陈的书箧上……
完美化身为扁担!
“瞧!非常实用!”小陈称赞道:“还发现了隐藏功能!”
江森:“……”
别装了……这不是你本来就设计好的嘛……
陈成顺手把沉沉的镔铁枪头扔到了包裹里。
江森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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