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真的,栽了》拾参

    拾参

    (此篇为楚炜视角)

    『怎幺办?我好像还喜欢他。』晚上八点,我坐在办公室里,电脑萤幕上的java还有很多bug要修,雨惟的讯息就这幺跳了出来,刺目的可以。

    在我还相信着男女间会有纯友谊这种鬼话的时候,在我真当她是小妹妹,毫无保留地跟她天南地北的聊天的时候,我们之间的话题总会有许凯这幺一个我素不相识的男孩。

    说是男孩,在我眼里,至少听她描述起来,就是一个毛毛躁躁的青涩少年。

    明显他们国中的暧昧是种追忆,她始终没放下过,因为不曾真正拥有过。我这个二十七岁、单身了二十七年的男人都看得出来了,想来他们自己也是明了的。

    只是我没有想过,那个叫许凯的男孩会茅塞顿开,回头追她。

    分开了五年,陌生了五年,五年可以让人改变到怎样的程度不用说,感情还会不变吗?当你根本连对方长成什幺样子都不知道、个性变成怎样了也不知道,这样几乎零了解的基础下,爱还会继续生长吗?又或是,直接枯萎?

    思绪很乱,雨惟还持续在打着他们的今天。

    许凯惊喜的现身,十个公车站之外的咖啡馆,多好吃的鬆饼跟热三明治,以及,二十岁的庆生和手作立体卡片。

    『一群服务生就这样推着蛋糕出现,还唱生日快乐歌欸!而且他美术那幺烂,竟然做出了世界地图给我,还蛮像的xd』

    雨惟很开心。

    我看着传的快速的讯息,看着她的急于分享,有些呆滞。

    大学时期我也喜欢过那幺一个女孩子。

    标準理工科,一路读男校,大学又处于几乎全阳无阴的电机系,我很不会跟异性相处,更别提追女生了。所以当了个称职的工具人,这幺一当就是四年,当到人家从单恋、死会,到结婚。

    陪伴似乎是我最擅长的东西。

    甜言蜜语说不好,脑筋转不快,不懂得逗女生开心、哄女生高兴。

    何况,我不帅也不高。

    这是个看外表的时代,我深深明白着。

    男的女的都看外表,谁不看了?这很公平,我也知道。

    可是,还没真实见过雨惟本人的那时,我怎幺就已经那幺的喜欢她了呢?

    喜欢到,明明下午专心把负责的case做完,就可以準时五点下班走人,却拖了又拖,为了名正言顺的陪她聊天。

    喜欢到,週六週日明明可以睡到自然醒,却把wifi开整夜,不想错过她一早传来的讯息。

    喜欢到,一整天工作完明明很累了,洗完澡就想睡了,却还是撑着眼皮,和她聊天聊到凌晨,心甘情愿地陪着。

    喜欢到,已经把她想像成了最最最糟糕的长相,还是忍不住关心她、陪伴她。

    喜欢到,明明知道太快,还是忍不住先告白了。

    喜欢到,明明知道被拒绝,还是假装什幺都不知道。

    喜欢到,陪着她聊也喜欢她的男孩,就算他们可能真的会走到一起。

    『欸我问你,男生做到这样代表够喜欢了吗?』她问。

    办公室的人少了,我还坐在位置上,檯灯开着,茶已经冷了。

    『我觉得他是真的喜欢妳。』我敲打着键盘,诚实以告,心却像那放了两个小时的茶一样的冷。

    『是哦~他还说他爱我欸!!』太过快速的回覆,来不及跳出视窗,我却不愿已读她。

    嚥下了又冷又涩的乌龙茶,我深吸了一口气,看了眼落地窗外台北霓虹灯交织着车灯,都市璀璨的夜景,仿若银河一样炫目,脑海里却跳出前不久和雨惟肩并肩走在人潮中,那晚的夜色伴着柔和的月光,撒上了她的侧脸的景象。

    是那幺地美、那幺地纯真、那幺地触手可及。

    『小妹妹,答应前先好好思考,不要因为冲动就点头了。』

    他说他爱妳。

    如果他现在已经可以说是爱了,那我可能早就爱妳爱到无法自拔、走火入魔了吧。

    因为,就算你们不久后牵了手,我还是会等着妳。

    妳什幺都不用说,陪伴是我最擅长的,等待也不遑多让,没什幺好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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