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不会有事的,等下,我让你做什么,你便做什么,我让你说什么,你便说什么,明白吗?”林芷岚问道。
王行恩重重点头,出去将常仁志四人迎进屋内。屋子本来就很小,四个大男人进来,就显得越发的拥挤,不过眼下没人在乎这些东西,两厢行礼问好后,常仁志让林芷岚陪着自己坐着,其他人都站在一旁。
“娘子,明人不说暗话,本官有紧要事想请你帮助。”按理说,像常仁志这样的读书人,首先得和别人寒暄,然后再拐着弯含蓄地提出要求,可是他真的没有时间了,看到林芷岚留了疤痕的脸,他觉得很惭愧,但转眼看到王行恩,他眼中又升起了火热。
“太爷,您既然能找到奴家这里,想必心里已经有底了,您想要的,奴家可以给您,但奴家有条件。”林芷岚不卑不亢地说道。
常仁志闻言挑眉,一般妇人见到自己不是吓得瘫在地上,就是瑟瑟索索说不出话,这个王娘子果然不是等闲人物,林芷岚越是镇定,常仁志越是觉得靠谱,只要愿意谈条件,那便是有的谈。
“容民妇说句不敬的话,太爷如今的官帽,怕是落在奴家手中,奴家的条件并不苛刻,奴家愿意帮助太爷,是因为奴家希望这世道还能说个理字。”林芷岚正声道,当然,有些话林芷岚没说透,那就是搬倒鲍多宝,这样自己才无后顾之忧。
“王娘子大义,本官佩服,本官为官,重的亦是个理,然鲍多宝为非作歹,鱼肉乡里,本官此行前来,不仅是为了本官的乌纱帽,也是为了我盐官县!”常仁志严肃地说道,他确实被林芷岚的气节折服,不过他也很想搬倒鲍多宝。
“既然如此,那奴家就冒昧了。第一,您有话可问行恩,但行恩今晚不能随您行动。第二,此事,奴家不想让他人知晓,搬倒鲍多宝,只是大人的功绩。”林芷岚顿了顿,沉声道:“第三,奴家夫君王子墨,曾于初夏海塘决堤案中蒙冤,刺配兴元府,奴家希望太爷能助其洗清冤屈。”
林芷岚所言,让常仁志沉默了。第一二条,也不是什么大事,但第三条,很难,这案子是他判的,当时为了打击鲍多宝,他确实牵连了不少人,其中不乏冤屈者,王子墨在这个案子中,并不是小角色,如果翻案,那便是他判错了,鲍多宝极有可能抓住这个机会,咸鱼翻身。
本就是要斗挎鲍多宝,常仁志怎么可能网开一面,这个条件实在是难以答复。
林芷岚沉静地坐着,等待答复,常仁志沉默,脸上看不出究竟,但后面那个幕僚,却是脸色变幻莫测,常仁志与幕僚对视,无声交换着彼此的意见,良久之后,常仁志叹气道:“罢了,本官全数答应。但这事,并非本官一人能作主,钦差大人面前,本官会全力相助,请娘子放心。”
“太爷莫要欺骗奴家!”林芷岚确认道。
“本官堂堂朝廷命官,自幼饱读诗书,俯仰无愧天地,但有食言,天诛地灭!”常仁志发下毒誓,虽然发誓对于当代人简直是狗屁,但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却都信命,一般不会有人敢违背誓言。
林芷岚得到保证,让王行恩自行回答常仁志的问题。而常仁志的问题也很简单,乞丐头子会躲在哪里,自然是乞丐最清楚,常仁志得了王行恩的指点,立刻动身差人抓捕。
“娘子,太爷的话,信得过吗?”王行恩问道。
“信得过如何,信不过又如何,至少,这算是个希望!”
第二十二章
钦差大人到来之后,盐官县每日大戏不断。先是鲍二爷被问罪,然后县丞鲍多宝怂恿百姓状告县太爷常仁志渎职懈怠,以致东市罢市而使整个盐官县陷入瘫痪。再然后,县太爷将捉拿归案的闹事乞丐头子及一系列人证物证呈堂,反告鲍多宝数项大罪。
龙争虎斗,热闹非凡,钦差将两方人员全部扣押,派亲信查访。这一番查访,把鲍家的老底全给揭了,那一项项罪行,让得百姓瞠目结舌,许多罪行百姓是知晓的,但还有很多却不是普通百姓所能涉及的,案情逐渐明朗,百姓对鲍家的仇恨日益加深,特别是受到鲍多宝蒙骗的百姓,再次集结于县衙门口,但这次他们声讨的,却是鲍多宝。
常仁志随同钦差查抄鲍家,下发补偿银子,东市即日开业。鲍多宝被革职,压回临安府定罪,所属党羽一概免职收监,鲍二爷被判斩首,于午时三刻在菜市口行刑,百姓奔走相告,无一不拍手称快。
这一仗,常仁志大获全胜,名利双收。
“婶婶,咱们不去观刑吗?”王行恩问道。
“血淋淋的,有什么好看的。”林芷岚忙碌地收拾铺子,明日他们便要再次开张了。
鲍二爷,林芷岚的大仇人,毁容之恨何其深,王行恩不知林芷岚为何会这般淡定。
林芷岚自然没有王行恩所想的淡定,常仁志已经派人传话过来了,王子墨的案子钦差不想插手,所以翻案无望,林芷岚此时根本不是淡定,而是浓浓的失望。不可否认,林芷岚这一次愿意帮忙最大的原因是为了斗垮鲍多宝,王子墨的案子她也知道很难,可是当人有了希望,就会向着好的方面去想,就会期盼,而当不能如愿之时,不可避免会感到失望。
林芷岚一直在回想,王子墨这冤枉官司到底是怎么摊上的。
绍兴三年,秋。这是林芷岚来到这个世上最美好的一段记忆。
“岚儿,起床了。”王子墨宠溺地说道。
“不要嘛,人家还困着呢!”林芷岚一如既往地赖床,自打有了身孕,她越发的懒散了。
“再不起,天都要黑了。”王子墨说道。
林芷岚把脑袋伸出薄被,睡眼朦胧地看向窗外,发现太阳正高高挂在天上,人在屋里都能感觉刺眼,不由撒娇埋怨道:“你骗人!”
“我饭都做好了,你起来陪我用午饭好吗?”王子墨装可怜。
林芷岚什么都不怕,只见不得王子墨这副可怜样子,她磨蹭着起身,发现王子墨嘴角微微上扬,突然觉得这个孩子是真被自己带坏了,她居然也学会玩心眼了!
秋日的正午,还是有些燥热,林芷岚收拾妥当到外屋,见到桌子上的菜,不由食指大动。一条清蒸鱼,一碗霉干菜扣肉,一个蒜炒青菜,还有一碗飘着蛋花的丝瓜汤,既爽口开胃,又有营养,王子墨这是用了心的。
“辛苦了,你过来。”
林芷岚笑眯眯地向王子墨勾勾手指,王子墨端着饭碗傻愣愣地过去,“吧唧”,一个大大的吻,落在王子墨的脸上,林芷岚那粉嫩的胳膊还挂在王子墨的脖子上,看着王子墨小麦色的脸蛋瞬间染成红色,不由揶揄道:“怎么,不喜欢?”
“咳~喜。。。喜欢。”王子墨僵硬着身子,结巴地说道。
“吧唧!”
又一个吻印在了脸的另一边,林芷岚松开手,娇嗔道:“喜欢的真艰难啊~”
这纯粹就是恶作剧,林芷岚可是报起床之仇啊,人家娇娇女一向有起床气,只不过发泄的方式异于常人罢了。
羞涩,尴尬,手足无措,大白天的,这也太奔放了!王子墨不仅脸红的似滴血,连脖子都发红了,端着饭吃也不是,张开口说也不是,眼睛又不敢看林芷岚,虽然知道自己被林芷岚调戏了,可是她没胆子调戏回来!
王子墨只敢在深夜里,伸手不见五指的时候,壮着胆子轻薄一下,当然,也只是一下下而已。
“呆子,吃饭啊,傻愣着做什么!”林芷岚叫魂似的把王子墨从小媳妇的角色里喊回来。
林芷岚虽然莫名怀孕,但她运气很好,没有孕吐反应,人也因为睡得饱而精神十足,王子墨又按着林芷岚的口味做饭,所以她吃得很多,满满一碗饭很快就见底了。
“今日太阳有些大,你还跟我出去么?”王子墨洗过碗,问道。
“去吧,你不在家,我一个人怪闷的。”林芷岚回屋,把外出的行头收拾出来。
王子墨先行动身,从家至田头一路走去,发现庄民们已经收工回家吃午饭了,这才转回家去接林芷岚。
王子墨在家,林芷岚笑笑闹闹还算开朗,但若是王子墨外出,林芷岚一个人在家里总是会很闷,继而影响心情,这是王子墨不愿见到的。所以,王子墨一直在想办法带林芷岚出去走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清晨是不用想了,林芷岚打死都不愿早起,那只有午后与夜晚两个时段。
庄民下地干活,一般都在早上,午后用了午饭就睡午觉了,这个时候庄里极静,偶尔也只有几个精力过盛的孩子跑去河里抓鱼玩水。晚上自不用说,庄稼人没有夜生活,用了晚饭就洗洗睡了,那时,王子墨会领着林芷岚去河边吹风,但林芷岚总有些害怕,去的反而没有午后多。
换上透气的细麻裙,头上带着斗笠,脸上蒙了一块丝巾,只露出两只眼睛,林芷岚因为又到了每日“放风”的时间,那露在外头的杏眼弯弯的像新月,让王子墨打从心里愿意陪林芷岚冒险。
午后的太阳很毒,王子墨撑着伞,将林芷岚带到田边的阴凉处,铺上麻布,扶林芷岚坐在麻布上,又把凉好的开水,井里冰过的梨子,擦汗的帕子,一一放在林芷岚身边,又细瞧了一遍,见一切妥当,这才拿了农具下地干活。
从河上吹来的微风,带着丝丝凉意,将燥热一一吹散,田里的青蛙,树上的蝉儿,比赛似的欢叫,一眼望去,是绿油油的稻秧,迎着风,如浪花一般层层叠叠,空气中有着泥土的味道,夹杂着路边野花小草的清香,这所有的一切,都让林芷岚舒服地迷起了眼。
大着胆子,摘下斗笠与面巾,深吸一口自由的空气,让自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幻想自己是天空的小鸟,是水里的小鱼,是石头缝里的蟋蟀,是树上飘荡的柳条,自由畅快,无拘无束,伴着蓝天白云,伴着田间认真劳作的王子墨,林芷岚知道,这就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日头渐渐西斜,王子墨估算着时辰,觉得庄里人快要出来放水浇田,便收了农具,朝林芷岚喊道:“岚儿,我去河边洗一下,然后咱们就回去。”
林芷岚闻声,转过头去,伸手朝王子墨挥挥手,青春洋溢,笑靥如花,整一副美人树下乘凉图嘛,不过,呆傻王子墨眼下热得满脸通红,衣服全汗湿了贴在身上,而且一身的杂草泥巴,她根本没接收到林芷岚的信号。
“这个呆子,真是让人家白费心机,什么时候她能开窍啊~”林芷岚很怨念,王子墨一门心思只是让自己吃好穿好过好日子,咋就没点精神追求呢!
好吧,这年头确实吃穿比较重要,看到王子墨脸被晒得通红,林芷岚又是一阵心疼,若非要陪自己,王子墨都是早上下地的,也不可能晒得那么厉害。
衣袖与裤管都卷起了,衣服湿哒哒地贴在身上,露出看似瘦弱但实则蕴含力量的身体轮廓,脸上挂着河水,水顺着脸颊滑落,滴在下巴处,汇聚成晶莹水滴,一颗颗慢慢地落在焦干的土地上,俯下身,拿起水壶仰头猛灌,喝得急了,水从嘴角溢出,顺着脖子往下流入衣中。
林芷岚看到这一幕,莫名脸红,脑中突然冒出了一个词——性感!
林芷岚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个词,可是这样的王子墨,让林芷岚觉得除了这个词,再也不能形容准确,特别是王子墨水润的红唇,仰头喝水时滚动的喉骨,都让她看得口干舌燥,原本被凉风熨贴的身子,也随之燥热起来。
“脸怎么红红的,很热吗?”王子墨关心地问道,那明亮的眼睛里,满是宠溺,这样的眼神,王子墨只给林芷岚。
“没。。。没有,一身是汗,臭死了,咱们回去吧。”林芷岚罕见的羞涩,转头避开王子墨的视线,她怕自己再看下去,会忍不住在外头亲她,其实王子墨劳作之后的汗味混杂着体香与清草的味道,对林芷岚有着深深的吸引力。
不过,呆蠢的王子墨没有发现林芷岚的异样,一路上还特意让自己离林芷岚远些,怕自己身上的臭味熏到了佳人,无意间的动作,又让林芷岚感到无力。
到了家,王子墨急忙要用井水洗澡,林芷岚看了,赶紧阻止道:“女孩子,用冷水洗澡可不好,烧热水去!”
“哦~”
灰溜溜地躲进厨房,烧水,王子墨就不明白,前一刻还好好的,怎么现下又这般凶,自己也是女子,为什么她就不明白林芷岚的心思呢?
洗刷干净,王子墨有些累了,毕竟是女子,早起一直干活,又在田里晒了一个多时辰,眼下她有些犯困,恹恹地坐在床上犯迷糊。林芷岚却是拿着一块白棉布,在王子墨身上比划。
“岚儿,你做什么?”
“我想给你做件衣服,就是像我前些日子穿的那种样子,两只胳膊露出来,这样下地就没这么热了。”林芷岚一边说,一边专心地量着王子墨的尺寸。
“什么!”王子墨闻言,瞌睡虫一下子就被吓跑了。
第二十三章
如果说王子墨用了很长时间最终接受了林芷岚的t恤和小热裤的话,那最大的原因便是林芷岚只在家里穿这样的衣服,现下林芷岚让自己也穿这样的衣服,还要出门下地,王子墨简直不敢想象。
其实庄里人下地,不少男子也穿短褂,有时热得不行,光着上身也是常有的事,可是,王子墨是女子啊,她出门从来都是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实在热狠了,卷起袖子已经是极限了。
再说,短褂和t恤根本不是同一款式,那t恤的样式,王子墨就是在县城的成衣店里也没见过,庄里人要是看到了,还不得把她当异类,虽然她已经是异类了。
“岚儿,你怀着孩子,多休息才是正理,做衣服多费眼睛。”王子墨委婉地劝道。
“我白天做不就好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林芷岚起身从柜子里拿了王子墨的一件旧衣服铺在床上量尺寸,娇嗔道:“这几日见你下地,一身是汗,背上都捂出痱子了,你也不嫌热。”
“我习惯了,没觉得热。”林芷岚关心自己,王子墨很受用,可是,她真不想穿那身衣服啊。
“半夜都在抓背,还不热!”林芷岚横了一眼,让王子墨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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