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把生意失败的男神捡回家后+番外》分卷阅读12

    床上双手捧著他的下巴。

    额头相抵,蹭了蹭。

    「没关系啊,boss。」

    「真的不成功的话。我们从头开始,白手兴家好不好?」

    他盯著我看了好久,然后垂下眼睛笑著说:

    「嗯。」

    现在的我,整个人都木掉,瘫坐在椅中。

    一头雾水,莫名地觉得讥讽。

    男神,你心里在想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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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静然流逝的时间,我只想著一个念头:

    「他成功了啊」

    我是不是已经没用了呢。

    想过留书出走、不告而别、或是在他回家时强吻他一次才远走什麼的。

    然后还是觉得,当面说清楚吧。

    作为一个男人,还不致於这点勇气和承担也没有。

    说来,也不能窝囊得喜欢一个人这麼长的时间,连正正式式的表白也久缺。

    至少要说句「男神,我喜欢你」。

    毕竟这麼久了。

    毕竟要走了。

    日落黄昏,云蒸霞蔚。

    心里回转著的只剩下一句:

    男神,我超级超级喜欢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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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神回来时带著一身疲惫的气息,我眼尖瞄到他早上还笔直的西装皱了少许。

    「想在小道跟小言挥手,怎麼都看不到你呢。」

    我怔了片刻。

    踮起脚尖,一鼓作气跳下木椅飞扑到男神身上。搂著他的腰把头埋在他身上,闷声说:

    「boss,我超级超级喜欢你!」

    男神低低笑了笑,胸膛震动,拍了拍我的后脑勺:

    「我也喜欢康言。」

    我抱著他不肯撤手,顺势接著他的肩膀

    拎出生平所有勇气往那两片柔软的唇「啾」了一口。

    「是这种喜欢。」

    自顾自舔了舔唇。

    男神你又偷偷拿了我珍藏的蜜瓜味口香糖上班时嚼是吧?!

    「可是你不是夺回公司了吗。」

    我别过脸去,装作瞄瞄窗口外头的风景。

    晚霞漫天,被染成橘红色的大汇「人」字型地朝远方翱翔。

    渐渐化成无数小黑点。

    「你可能也觉得喜欢男人这事儿很别扭吧所以我要走唔!!!!!!」

    睁圆双眼。

    唇被封住了

    舌头!!

    一手用力按在我的后脑上,一手覆盖在我的双目,霸道而不留余地。

    粗喘的气息,灼热的触感、扫遍侵噬口腔每个角落。

    喉咙不自觉发出微弱的「呜呜」声音。

    好痒、好渴、好奇怪。

    被逼得靠在冰凉的墙上,我整个木了。

    放开我的时候,男神轻柔地擦掉我唇边遗下的痕迹。

    与我额头相抵,他笑得好开心好开心,眼晴很亮,

    「我也是这种喜欢啊,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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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长木椅上抱著膝盖,颤著手接过男神斟给我的热茶。

    刚、才、吓、了、一、大、跳

    小小呷了一口,眼神左闪右避,就是不去看盯著我猛瞧的男神。

    男神捏了捏我的鼻尖,清清喉咙:

    「因为你爸说你讨厌他,我便以为你恶心这种事」

    仔细回想,明明向爸爸出柜了敢情我向全世界都出柜了楞是没向男神出柜?!

    男神朝我挪近,我向后一缩,弱弱开口:

    「那为什麼要认我当弟?」

    沉默许久,boss轻声道:

    「打算把你留在身边,一辈子。」

    「当不了爱人,当家人好好照顾你看著你,也好。」

    初升的月轮既大又亮,男神的黑眸映著一弯清清浅浅的明月。

    我却不明白。

    说真的,真的不明白。

    「为什麼喜欢我我可是个男人啊。」

    一直不敢狠力捏自己,怕一用力,这梦便会醒。

    有一个人,我喜欢他四年了。

    今年二十七岁,四年才仅仅占了我人生的七分一。

    像世界所有阴与阳、黑与白、雌与雄。妈妈从小不断向我灌输:

    「你是个男人,要找个女人共度一生,别像你爸。要找个女人,要找个女人」

    常听老人家说:

    爱人之间最好能性格互补。哎哟,要不然日子就难过啦。

    於是在四年间,我不经意寻找他所有的潜质,用尽理由来说服自己还有机会。

    嘿。他严肃认真,我逗比缺条筋。他比平均身高要高,我比他矮。他较喜欢简单素色的物件,我倾向缤纷花哨。他好甜,我爱酸。

    为什麼只是男和男,就不行了呢。

    无数次想,若然是一般男女,大概就很简单了吧。

    若是我长发披肩,红唇短裙。是不是当初我问boss是不是爱上我时,他就能毫不犹豫地回答:

    「是啊,小言。」

    是不是在那天酒醉后我伏在他的背上,他对我说的就是:

    「当然啦,喜欢你啊,那麼当然要好好疼你。」

    我侧过头去,红了眼眶。

    「boss为什麼,就喜欢上一个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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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神搂过我的肩膀,把我的头摁在他的肩窝。

    我习惯性地把脚趾头叠在他的裤管,两只脚丫不安份地动著。

    「我都知道啊,小言。」

    「你每晚背著我打工、为了追随我而离职、很多很多,我都知道。」

    「包括在卖菜大婶哪儿说我是高岭之花,」

    说到这里,boss无奈一笑。

    「你在道上埋下了那麼多伏线,我一路走来到了中途,就只想牵著你这个傻瓜一起走。」

    「无论你是男或女。」

    「你说过没打算留下来,我便想不如瞒著你。用弟弟的名义捆著你,不让你逃走。」

    「小言为什麼你会这麼不能置信呢。」

    夜凉如水,我又朝他凑近了些。

    从鼻子飘进心里的,是一如以往的温度和气味。

    「因为我压根儿没打算你会走这条路。」

    太难走、太崎岖、太边缘。就算我由始至终在终点傻傻等待,也从没奢求他会向我走过来。

    「可是呢,我把它视为一个奇迹。」

    「嗯?」

    我捂著眼,低声说:

    「你喜欢我,我喜欢你什麼的,不觉得就是一个奇迹吗。」

    奇迹。

    我一生所拥有过的,最美的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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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里,二人静静躺在床上。

    我搂著他的胳臂,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嘿,boss,我还打算向你表白后便去寺里当和尚了。」

    男神低低笑了起来:

    「那为什麼不一走了之啊?」

    「」

    因为总觉得总觉得一定要破罐子破摔。

    万一、万一、万一boss真的有一点点喜欢我。不告而别的话,要是他擧山涉水来我,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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