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不科学》分卷阅读113

    可清景那身衣服打扮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人,副团长细心地给他订了个单独的房间。

    费恩又想起戴安娜——那个女孩曾是团里唯一需要住单间的人,现在还是订一样的单间,却变成了给新加入的魔法师住住。他心里沉沉的,就拉了团长、副团长和唯一的普通团员去喝酒,其他三人只是闷头喝着,讲些戴安娜在时的美好回忆,而小龙克里斯托心里却总记挂着那条强大的族人,喝酒也喝得心不在焉。

    到了半夜里,其他三个人喝得醉熏熏地回房了,他却没随着费恩一起回去,而是绕了个弯,从走廊墙上拿了枝蜡烛,推开了清景的房门。

    他还想跟龙族的前辈探讨一下怎么和骑士一起战斗。

    房门无声无息地打开,里面露出的场景却严重地冲击了他的世界观。房里的单人床上坐着个不知哪儿来的男子,满头长发披在身后,身上只挂着一件薄薄的白色长袍,露出一片润白结实的胸膛,身上还挂着他很是崇拜了一下午的那位龙族前辈。

    ——的确是挂着。从他的角度看去,传说中的巨龙前辈胳膊搂着那男人的脖子不算,细长的尾巴也从长袍下钻出来,一圈圈地缠在他脖子和臂膀上。

    魔法袍长长的下摆垂下来盖住了两人的腿,但很明显的,他的前辈的腿并没站在地上,也不是跪坐着,而是勾着人类的腰踏在床上。两人似乎正在接吻,长长的乌黑绞缠在一起,遮住了男人的脸庞。

    克里斯托在门口站了半天,不知是进还是出,最后终于等到那两人分开。从青丝后露出半张俊美的面孔,冷淡的目光在他脸上绕了一圈,落回前辈脸上时又化成了温暖的阳光,哑声说道:“你的小龙回来了。”

    “嗯……”

    克里斯托眼睁睁看着那条传说中的巨龙抽回了尾巴,双腿从男人背后划到床沿边上,拧过半个身子,露出红肿的红唇和半张格外艳丽的脸庞,对着他微微一笑。

    “有事吗?”

    小龙愣愣地看着他,一种从未有过的奇异感觉渐渐从心里漫出,激动得眼珠都红了。白衣男子抬手将人按到怀里,挑眉看着他,冰山融水一样冷冽的目光终于把他头上那把火浇灭,让他看出了这两人之间更多的东西。

    他倒退了两步,倚在不知什么时候关起的房门上,期期艾艾地问出了一句:“这是……你的龙骑士?龙和龙骑士之间是这样的关系吗?”

    ☆、第70章

    克里斯托想静静。他活了小半辈子,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颠覆的画面,光是出去静静已经安抚不了他的心了,所以他很想让清景把美貌的金乌借给他压惊。

    给不了一只,给几根毛让他收藏也是好的。

    他摸着自己受惊乱蹦的心脏说:“我想带黄金出去散散心。”

    这点要求受到了毫不留情的打击。沈老师从清景身后露出半张脸,用审视的目光在他身上扫了一遍,用一种诡异的语气问道:“黄金?”是不是少说了个词?

    大陆的传说、他没见过面就开始憧憬的男神慵懒地倚在人类怀里,面色绯红,眯着一双黑曜石般的眼睛问道:“黄金是谁?”

    克里斯托在房里扫了一圈也没看到那只金光灿灿的漂亮鸟儿,有点失落地问道:“那只金黄的鸟儿不在吗?我觉得它长得就像一块金子,所以私下给他取了个名字叫黄金。”

    ……沈老师真会招蛇引龙!

    幸好这个小世界的龙都长得粗壮,还有四条大粗腿,沈老师肯定不会喜欢。清景小小地紧张了一下,也就放开心思,一手揽着沈屏山的脖子指给他看:“沈老师不就在这儿吗?他姓沈,可不叫黄金,你这么叫我还当是叫我呢。”

    黄金后面再跟个蟒字,可不就是叫他了嘛。

    这个人类、这个人类……怎么会是他心爱的黄金鸟儿?克里斯托再次受到了打击。他喜欢的金鸟其实是个冷峻可怕的兽人,还成了他最崇拜的传说之龙的龙骑士,这两个人半夜又在一起做这种事……他无法描述出此时惊涛骇浪的心情,舌头就好像中了禁言魔法一样,怎么努力也吐不出一个字来。

    他再也不要金鸟了!不,他再也不要黄金了!

    小龙转身跑出了房间,房里的空气顿时都甜美了不少。沈屏山终于打发了这个天天围着“他的蛇精”转的小龙,心满意足地锁上房门,把蛇精的尾巴重新挂到脖子上,宠溺地问他:“这回没人打扰了,想要怎么样都由着你。”

    蛇精勾了勾尾巴,尾尖在沈老师脸颊上乱蹭,咬着唇瓣撒娇:“我想看看你中间那条腿。”

    金乌和普通鸟类不同,天生便有三足,第三只腿是长在了稍靠前胸的地方,形成三点支撑,站得格外稳固。脚趾也是前三后二的五只趾头,有一只极小的趾头长在腿骨上,爪尖尖利光润,如同纯金打造成的。

    他既然说出想看,沈屏山就化出了金乌本相,变得比平常大了几倍,站在床上尾羽便铺到了墙边,中间那只爪子向前伸出,抬到清景下巴边,用爪尖勾了勾他,笑道:“你就是想吃凤爪了吧?明天叫几道本地特产的鸟类菜品,省得你整天馋了就想吃我。”

    清景一低头就叼住了中间最长的那根爪子,咬着且不撒嘴,坚决否认:“我要吃也吃翅尖、胸脯啊,爪子我根本不爱吃。当初营养师都说过让我少吃这种骨头硬的地方,会划破粘膜的。这要不是你的爪子,我肯定不啃!”

    他一边说着不啃,一边都快把爪尖啃破皮了。沈屏山偏过头蹭着他的脸颊,双翅张开扑楞了几下,整只鸟都倒在褥子上,让蛇精趴在自己柔软、毛绒绒的肚皮上,双翅和双腿拢起,把他护到了怀里。

    啃着啃着,那条腿就突然不见了。清景差点咬了舌头,身子也不稳当,一头扎到了坚硬光滑的人类胸膛上。那只正啃得香甜的爪子是再也找不回来了,只在他柔软的腹部顶着一条光滑硬实的小短腿。

    转天一早起来,清景果然向旅馆老板要了烤鸟肉。

    夜里光是尝到了点肉味,并没能痛痛快快地吃下肚,反倒被人吃得差点起不来床。这更勾起了他对鸟类的食欲,虽然吃不了金灿灿香喷喷的沈老师,来几只烤得金黄焦脆的家禽也不错。

    佣兵团的人刚刚下楼就闻到了餐厅里传来的烤鸡香气,进去一看,他们团新招的团员就坐在餐厅一角的桌子上,捧个比自己脸都大的鸡,啃得油光满面。那副足以被吟游诗人传唱的美貌面容被鸡皮蹭得油亮,大口大口吞吃着鸡肉,连骨头都舍不得吐。

    他肩上那只金乌鸦悠哉悠哉地趴着,时不时伸长脖子叼口鸡肉,和主人一样吃得欢快。

    它不是只鸟吗?一只鸟看到自己的同类被吃,就算不跟着难过,起码也不要吃得那么起劲儿吧!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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