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未来之慕长生》分卷阅读16

    写了送货地址,就没了逛街的心情,驾驶着飞行器在帝都转了一圈,熟悉了一下环境,就回了别墅。

    管家已经把送到的东西放进了他的房间,冲了个澡,这次再做第六个动作,已经不会像第一次那般险象环生了。

    来到二楼,把手伸进测试仪,意料之中,数值最终停留在17983,果然顺利突破到了c级,从溪的脸上第一次露出真心的笑容,看来一年时间突破到b级的目标,会在近期完成,这套动作在提升体质方面几乎堪比神器,若是其他人得知,恐怕会在这个世界引起大风波。

    从溪皱了皱眉,即便再小心,他的体质在以光速增强是隐藏不了的,他不会因为怕暴露这套动作,就束之高阁,不善加利用,那就本末倒置了,看来需要找个盟友。

    从溪脑中第一个蹦出来的盟友人选就是项天御,一则他认识的人中,只有这么一个实力强、身份高、品性还不坏的,也许他应该好好研究研究伤药配方了。

    晚上躺在床上,打开光脑,搜索了一下植物图鉴,植物大全等类型的书籍,结果出来不少,一千多年的时间,足够让人类对生存环境中的物种做出详细的解析了。

    让从溪觉得惊奇的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材料都被标注为药材,只有一种叫榄的材料被归类为野草,难道伤药之所以无视等级,是因为这种叫榄的野草的功劳?据说当初对榄这种植物解析的时候,得出的结论是这样的:榄,味苦,麻涩,微量元素含量极少,没有人体需求的营养成分,且不具有药用价值。

    正因为这样的结论,这种植物被放进了没有任何价值的野草中,连牲畜都是不吃的。

    关闭光脑,从溪长出一口气,中医这门学科,千变万化,博大精深,仅仅添加或者减少一种材料,整个成品就千差万别,可谓一念天堂一念地狱,看来自己要学的还有很多。

    项天御找的人即便再牛逼,也不可能找出榄这种材料吧,他现在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下用这个药方换点他正需要的东西。

    ☆、第十一章

    项天御回到帝都一头扎进军部,就是三天,积攒的军务处理完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中午了。

    揉了揉太阳穴,看来他需要再找一个有能力的助手,整个第七军的担子压在他和谭凤的身上,果断吃不消。

    谭凤是项天御的副官,毕业于联盟第一军校,是项天御的学弟,学的是文职,他出身平民,上面有三个姐姐,联盟因为生育率低下,不允许透漏未出生婴儿的性别,谭家人本以为这第四个也是个丫头,名字都提早准备好了,结果生下来是个小子,大家都觉得是这个名字大吉大利,最终谭凤继承了这个名字。

    即便是平民,谭凤在谭家依旧获得了最好的一切,父母拿他当宝贝,三个姐姐更是宠着他,亏得谭凤争气,没长歪,还考上了联盟最好的军校,偶然的机会被项天御看中,成了帝都炙手可热的新贵,谁不知道项天御大多数呆在军中,作为他的副官,谭凤自然成了帝都红人。

    好在谭凤性格开朗,跟项天御亦师亦友,问题看得也透,并没有被花花世界晃花了眼,这也是项天御看中他的原因。

    扣扣,谭凤敲了敲门走了进来,把一份训练计划放到桌上,站在一旁不动了。

    项天御拿过来看了看:“这是新拟定的训练计划?”

    “对,根据研究院新出产的九字号新药的药性制定出来的,还未经过批量实验。”

    “希望对战士有用。”项天御说完等了一会儿,见谭凤还站在那里没走,疑惑地抬头:“还有什么事?”

    谭凤纠结得眉毛都皱成了一团。

    “有话就说,吞吞吐吐可不是你的作风。”

    谭凤一屁股坐到一旁的凳子上,挤了挤眼睛,神秘地说道:“是关于私事,这几天你一直在军部可能不知道,外面都在谣传你在别墅金屋藏娇。”

    谭凤伸出三根手指:“三天时间,已经从最初的绯闻,演变到如今的即将订婚了,天御你要是再不回应,我估计哪天就真的传出你已经结婚的消息了。”

    “绯闻?主角是谁?”这种情况一般是想攀上他的人,使用的手段,只要知道另一位主角,那主使者也就清晰明了了。

    “从家二公子。”谭凤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项天御,想从那张面瘫脸上,找出蛛丝马迹,可惜依然毫无收获。

    “名字。”

    “从溪。”谭凤露出失望之色,看来这次又是谣传了,上将大人连从家二公子是谁都不知道,绯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项天御一愣,这才想起来家里那小孩儿的身份还真是跟从家关系匪浅。

    看了看时间,站起身:“我回家一趟,这里你先盯着。”还是回家一趟吧,小孩儿万一误会就不好了,

    起身整理好衣服,风风火火地走了。

    谭凤张着嘴,眼睁睁看着上将大人丢下摊子,回家了,话说,绯闻不会是真的吧,星星论坛他可是常客,那个视频他不但看了,还解析了一遍,没有任何伪造的可能,回家?对对,从二公子不是还在上将的别墅住着吧。

    谭凤咬了咬指甲,好想跟上去探寻真相,可惜他不敢,还是老老实实帮上将大人处理公务吧。

    项天御回来的时候,正赶上从溪吃饭,房屋的主人回来了,他也不好意思坐着继续吃,站起身,打了声招呼:“午饭吃了吗?”

    项天御看了看餐桌摇了摇头:“还没有,我先去洗漱一下,马上下来。”

    “那我等你一起吃。”从溪吩咐管家再做一份午餐。

    “家里没那么多规矩,你继续吃,冷了就不好了。”项天御尽量让自己的脸部表情柔和一些。

    从溪也不跟他客气,点点头:“你快去吧。”

    十几分钟之后,项天御下了楼,管家端上来一份午餐,跟从溪的清淡口味不同,项天御是个肉食动物,满满一盘子的红烧肉,还有一小碟的炸排骨,饭更是从溪的三倍。

    眼见从溪总往他的饭上瞟,再看看对面盘子里不知名的青菜,不由问道:“想吃肉?”

    “不,我只是好奇,你怎么只吃肉。”从溪忙摇头,油腻腻的,看着就吃不下。

    “我从小就不爱吃青菜,喜欢吃肉,以后你就习惯了。”项天御闷头狂吃,这几天公务繁忙,为了节省时间,一直喝营养液度日,即便有不同口味调剂,也腻歪了,有点想念肉味。

    只吃肉的人为什么皮肤还那么光滑,难道不应该长满痘痘吗?从溪放下餐具,项天御还真是被老天钟爱。

    吃完饭,项天御一抹嘴就带着从溪来到二楼:“先测试一下你的体质,我好根据你的情况制定以后的训练计划。”

    “来,把手放在这里。”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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