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错路Ⅱ蜜月(网络版)》分卷阅读15

    无言。

    谈判破裂,好吧,那就打官司吧。

    约一个月后,法官决定开庭,发下传票。

    家事庭没有所谓原告被告,为了接下来叙述方便,女方称春娇,男方叫志明。

    地方法院很小,家事庭又很热门,于是特设一处办公大楼,乔可南戏称电视台、菜市场。那儿上演各种各样乡土剧码,什么夜市人生、世间情、玫瑰瞳铃眼,通通闪边去。他怀疑编剧们根本时常过来旁听取材,总计约有十个庭,有经验的法官一般均会排两到三小时,才给下一个。

    他来前查过,今日这桩的审理法官是出了名的爱看戏……更正,仔细。而使用同庭的前一场法官太乐观,只排了一小时,眼看原订的庭期时间不断后延,下午两点的案子,拖成三点半,他们坐在法庭走廊的板凳上,乔可南有点冷,体贴问春娇:“要不要帮你买杯热的?”

    春娇:“……我不冷。”

    她眼睛淡淡瞥到志明那儿,对方正在说电话,声音不大,他们这儿听不清在讲什么,但大概意思是“好了,我知道,会离的”、“我懂,不给的就是不给,她不值得……”

    对方律师终于注意到他们目光,示意志明,志明这才讪讪收声,看女方的眼神……乔可南终于懂,春娇为何不觉得冷。

    心冷,胜于一切。

    等审理前,乔可南通常会向委托人解释开庭流程,像法官会先阐述每个人拥有的权力,这时一般无须质疑,说了解即可。有时候当事人太紧张,乔可南也会提些法庭上趣闻,缓解气氛,不过春娇很冷静,更淡定,乔可南嘱咐什么,她一律表示:“乔律师,我都懂。”

    于是乔可南只好摸摸鼻子,等里头传唤。

    他睐向志明,他们约四十来岁,一对男女在年龄正当最好的时候结婚,十年磨砺,女方依旧美丽,男方却已福态秃顶。

    人是视觉动物,对于春娇的美,志明兄似乎也曾不舍,可转而硬道:“再美,没用处也白搭。”

    说春娇没用处……那天下女人眼睛全要翻到脑后去了。

    她精明能干、明了事理,但夫妻相处如何,乔可南的确不懂,更不懂志明兄想要的“用处”──至少床笫之事没成为主控因素。乔可南好奇爆表,同春娇一般不懂男方一夕之间坚心离婚,理由何在。

    总之他们没有孩子,财产各自管理,男方愿给一百万,也不算小金额,要说婚姻里到底谁糟蹋了谁,著实说不准。女方很寡言,不必要的话不多说,只说:“这十年,我做了所有我能做的,我不欠他一分一毫。”

    男方先前听了这话,沉默很久,最后道:“法理上,她确实不欠我。”

    那么,情感上呢?

    或者他认为她欠他什么,却开口艰难?

    ★《走错路ii之蜜月》05#志明与春娇 04

    法庭通译来告知开庭,双方各就各位,法院里并无他人旁听,倒显得有些寂寥。

    多少恩恩怨怨、爱恨情仇,敲锣开演呐。

    家事庭不若刑事庭,有什么你来我往的针砭、关键性证据的出现,事实上它有点无聊,甚至叫人烦躁,因为它放大人性最不堪一面,白月光成黑锅巴,朱砂痣成干涸的姨妈血。

    例如此刻,男方指控历历:“这十年,我跟她一起生活,简直是一种精神虐待!”

    他开始阐述女方种种残忍无情不可理喻:说她如何爱钱,如何嫌弃他出身不好、工作不佳,吧啦吧啦……最后道:“她嫌我收入不够,不愿生小孩,说养不起!”

    乔可南瞟向当事人,小声问:“甘无?”

    春娇:“或许吧……我不知道他会理解成这样。”

    乔可南叹息,以一个男人立场来说,志明兄听来真的满可怜,好像他在妻子面前就从来不曾抬起头来──直到今天,离婚成了他的胜利宝剑。

    他像个英雄王,挥荆斩棘,他的妻子则是得以诛之的黑魔女。

    最后律师结尾,说来说去,就是一百万,仁至义尽,赶紧笑纳了,大伙了结此事,回去洗洗睡吧。

    换乔可南这方发言,春娇全权委赖,乔可南开口:“你所提的女方性格之类的问题,在十年前你们交往时,就已如此。何况她是会计员,对数字原本就计较,要求你拿钱回家,她也并无挥霍,你如今拿得出一百万也是她督促你存下。她不希望你抽烟,是因她气管不好,对你本身也无益处……十年这样过来了,为何你突然变得难以容忍,提出离婚?我想,这中间一定有什么误会。”

    他不觉用上乡民句型,没料法官也是个懂行的,他问志明:“嘿啊,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乔可南默默os:例如你出轨劈腿或……阳痿。

    志明愣了愣,随后辩驳:“哪有什么误会?!”

    紧接又是一串哗啦哗啦的指责。

    乔可南有点想笑,可他忍住。“婚姻生活本来就是你我互相,人非完人,原po……不是,这位先生,你敢说在十年里,你没有任何缺失?我保证有。但是你的妻子,也就是我的当事人,她从头至尾没有跟我讲过一句你的坏话。”

    他问:“为什么?”

    不仅仅是询问男方,更是询问在场众人。

    无人回答,他继续:“这是法庭,我不想讲跟法律无关的话,但情理法,情字在先,这位先生,在你一面倒做出控诉的时候,你似乎忘了你们还是夫妻。

    “何谓夫妻?法律又为何要特别立法保障你们的关系?因为你们是一个家,而家是组成一个社会的稳定核心。人家说家丑不外扬,便是说一个家的人,再怎样有恩怨,也不该对外说三道四。从这场案件以来,你对外必称你妻子为第三人称,甚至公然贬抑她有残缺,她与你结褵十年,你却不把她当家人看待,她十年青春付诸流水……那好,我们直接算帐。”

    乔可南拿出计算机,现场敲打:“法官,我的当事人提出的赡养数字,全部有凭有据。这场婚姻统共持续三千八百八十二天又三小时,等于九万三千一百七十一个小时。她担任‘妻子’职位,以法定最低时薪一百一十五元新台币来算,总计一千零七十一万四千六百六十五元,撇除她为自己服务部分,我们除以二,只要求四百多万,相当合理。”

    说完他瞥了当事人一眼,似乎在征询意见。她面无表情淡淡颔首,乔可南便说了:“甚至在调解失败一周不到,男方竟以‘你既然还是我妻子,就该履行夫妻义务’为由,对我当事人做出了婚内强奸的行为。”

    对方律师变了面色,不敢置信地看向他的当事人,看来并不知有这桩。

    男方茫茫嗫嚅:“那是我喝多了……”又喊:“证据呢?你没有证据!”

    乔可南冷笑,从资料夹里拿出几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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