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个王爷来种田》买个王爷来种田分节阅读4

    被我揍过的一个人轻轻附耳在带队的人耳边说了几句话,没什么好事我知道,因此我对媚姨说:“你先回去吧,这里我一个人就行了。”她不肯走,看到这么多粗壮的男人,先前她就很有些害怕,现在显然就更害怕了,但她仍想陪着我。那个带队的一直盯着我,目光里有些不置信的意味。“军爷,还需要什么吗?”我问。

    “今天我要在你这店里过夜,一会你们要这屋子里多烧几盆炭火。”那人沉声说。这个小镇的客栈也就那么两三家,闲时闲死,有客源时又老吃不下,因此以前也有过几次客人在我们店里打地铺的现象,想不到此刻这些人也要这样,我的心里自是不愿的。我只想这些人赶紧的上路还我一个心中的安宁。

    因此我说:“军爷要在这里歇息是我们小店的福气,不过,却没有裖子垫子这些个东西,军爷,您看这样是不是不大方便?”我满怀希望能送走这批人,但他说:“我们这些人都是战场上风里雨中滚过来的,你送几盆炭火上来就行了,别的也用不着,刚才吃喝用的钱 明早一起算。”

    还不错,没什么事发生,还说了要给钱,老实说,他们要不给钱我也不敢有什么说道,以前就有不给钱的,只要数目不大,我也只有自认倒霉了,还敢与之争执不成,只要一争执说不定祸事转眼即至。

    早晨,侍候着这一干要命的瘟神吃罢早饭后,他们就准备启程了,一早一晚的吃喝,合计白银一两七钱八分,我算好帐,还特意给他们打了个折扣,只收一两五钱,那带队的人说:“小姑娘给你个便宜占,钱呢,我们就不给你了,我们卖给你个人,也不多就十两银子,扣除我们的用度,你还需要找我八两五钱。”他摊开了手,“啊”,我吃了一惊,仍勉力地想讨回钱,因此我就说:“可是,军爷,我们不想买人呀,我们自己都养不活了,还哪有余钱买人哪。”

    那个人不再说话,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很凶恶可怖,瞪了瞪我,旁边有些军士也开始瞪我,那个带队的人拨出刀来,用我桌上的抺布细细的擦拭,那刀在天光下一抺的雪亮,他还时不时地看看我的脖子,而我也感到脖颈上凉嗖嗖的。

    命还是要比钱重要,这个道理我是懂的。他的无声的暗示我也是明白的。

    “那好吧,军爷怎么说就怎么做了。”我抖着双手奉上银两,心疼那白花花的银子呀,十两啊,就这样飞了,我知道他要卖给我的是什么人,一定是那个站都站不起来的瘦小的俘虏,完全是明火执仗的抢劫,天啦,我看到他的气色更不好了,别得让我还要出烧埋银子吧。

    就这样,这些人拿着银两扬长而去,而我这里他们就留下了个半死不活的家伙,这让我半天没愣过神来,我瞪着此人,想着我的钱,我的十两银子,就这样飞了、没了,心里怒火高炽,有些迁怒于他,我狠狠地瞅着他,他眯着眼睛对我没半分回应,我心里的气更大了,走上前用脚踢了他两下,他睁开眼无神地看了看我,哼都没有哼一声就又闭上了眼睛。

    立即我认识到自己的不对,他也只是个受害者而已,我这人怎么这样。“你,怎么这样,这个人养好了也是可以干活的。”媚姨看不过眼了,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不对了,但听得她的话,心里的火怎么也熄不了,就此说:“他可以干活,媚姨,他能活下来,不让我出烧埋银子我就谢天谢地了,还作梦呢?”

    第1卷第17章

    这时子望他们都从家里来了,看到这个不死不活的家伙,大家都有些好奇,听媚姨说了始终,子候居然高兴地说:“我们家终于又有仆人了。”仆人,啊仆人,可惜的是现在不能奴役他,反而我们要受他的奴役,也不知道谁才是谁能仆人。

    我恨恨地将他扔在了家里的床上—我的床,因为他又脏又臭别的人都不愿意让他睡自己的床,只有我,既不怕名誉受损又不在乎床被弄脏,不过我的心是恨恨的,这家伙,未必我前辈子是欠了他的,还要给他请大夫。

    大夫来了又去了,解开这个人的衣裳看了,他身上有两道长长的伤口一道在胸口,一道在腹部,都是又长又深还化了脓,随便给他留些金创药,那大夫连碰都没碰他,就走了听大夫那口气,估计着这烧埋银子我是出定了。

    而我就不信这个邪,为了上药,我打了些水来给他擦洗,洗净脸上的污垢和血渍后,才看清楚,他并不是瘦小而是本身的年纪小,此人大概也就十三岁左右,脸上还有细细的绒毛,五官却很端正,皮肤不是常见的军人的古铜色或小麦色,却是相当的白晰而且手上也没有茧子,看得出他的出身不低,尤其是我在给他换衣裳时,看到他布甲下的内衣裤,那料子厚实绵密不是一般人能穿得起的。

    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家庭会让他这么早就走上了战场,他的身后应该也有一段属于他的故事吧,在遥远的地方有没有亲人在等候他的归期,他该不会就死在这里吧?

    他一直在发烧,我用酒涂遍了他的全身给他降温,我用火上烤过的小刀刮除他身上的脓血和腐肉,基于男女授受不亲的理论我的几个妹妹全跑光了,后来媚姨也是干呕着出的门,而我面不改色心不跳,前一世的母亲是法医,因为我是她一手一脚拉扯大的,上小学时下课后我就常到她单位找她,那些尸体我是见惯了的,所谓尸体不过是失去灵魂的**而已,与我们吃的猪、鸡、牛这些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这是当时母亲告诉我的。现在我就把这个人当尸体来对待,可惜没有现代的药品和治疗手段,不然的话我想这个人是救得转的。

    他在痛苦中挣扎,有时发冷有时又发热,我没听到他的痛哼声,这是个坚强的小子让我不由得有些佩服,他不想死,活着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当初我的活下来,也是因为母亲死死抱住了行凶人的腿,她死也没放松。

    过了一天后,那程仞锋居然来探我,这让我好一阵的奇怪,不是银货两清吗?看到我怔神的样子,他笑得豪迈:“不想看到我吗?”“很意外,不过现在你来这里就太好了,你身上有上好的金创药吗?”我开门见山。程仞锋应该有这些东西,江湖上混的有名号的人,这些急用的药品是一定有的,而且还一定是好的依他的财力。

    “你没受伤啊。”他上下打量我,眼里还是有一点戏谑的神情。“别人用,实话实说,我买了个仆人,是个俘虏,如果没有好的药,他可能拖不了多久了。”“那你干吗要买个有伤的。”“因为有伤的已经便宜。”由得我说不买吗,不过我难得跟他多扯。

    “可我的药也不便宜啊。”“啊,”我倒是忘了这一茬了,程仞锋他又不欠我,干吗得给我药呢。“那就算了,他只好死了。”我停顿了一下说。程仞锋又笑说:“这就算了,你这么样就放弃了一条生命吔。”嘿,这个过错还得我来背了,因此我也撇清:“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我砍他杀他的,非亲非故的,我愿意跟你问问药的事,又照顾了他一晚上也够了,我又不是观音菩萨还想普渡众生?”

    程仞锋耸耸肩说:“要是我给你药,你就救人了吗?”“我当然救人了,不过这药我可是不会给你钱的,这是你积的阴德。”“你还真是撇得清,算了,反正我也是觉得你这个人有意思才回来瞅瞅你的,我想看看你用那一百两做了些什么事,现在也算那个人命不该绝,喏,给你。”

    程仞锋这次又在这呆了好几天才走,他来是想与我验证一下他对我所教授给他的跆拳道的领悟,我也没刻意地待他,他走我也不送他,这人象一阵风来得突然去得也突兀,只是他来的这几天我留意到子望注意他的眼神不太对,那是个少女怀春的神情,我叫住了她,好好的跟她说了一个下午,提醒她不要爱上一阵风,如风一样的男儿不是寻常的女子能绑得住的,别失了心伤了身。

    我买来的仆人渐次地开始好转了,他浑浑噩噩时事无巨细吃喝拉撒一四六九的全是我,包括净身换衣什么事都得我给他做,刚开始清醒时,我就发现他对有人服侍是十分适应的,包括我这女子给他净身换衣,他都端起个让我说不出的威严贵气的架子,不言不语地用他那双阴黝的眼睛瞅着我,压迫着我,让我不由自主地受他的奴役,嘿,这让我心里的闷气越积越多,他还真当自己是个大老爷们了。

    最可恶的还是他居然不说话,也不知道是不是天生的哑巴,我一天到晚,为他为小店忙得脚不沾地,分身乏术,他一天又一天的躺在床上,眼睛里透出的完全是一股蔑视、漠视、冷酷记恨的眼光,这谁能受得了啊,我又不是天生的受虐狂。

    第1卷第18章

    时间距买下他时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了,依他现在的身体状况是应该能下地走走说说的了,我检查过他的伤口愈合得都很好,但他还是那付不死不活的样子,虽然他是个很漂亮很漂亮的男孩子,不是那种女气的漂亮,完全的俊秀。

    他的眉毛向发鬓斜飞,眼睛灿或晨星,鼻挺口方,五官轮廓极是好看,而且他的眼眸里带着一股子忧郁、高雅、威严还有些别的我说不清道不明的贵族气息。

    但你就算很漂亮很贵族那也只是你自个儿的身份不得了,现在吃我的住我的,将我当个女佣一样的为他累死累活,还既不跟我们说话,又不动,我真是再也受不了了,我又不是花痴,真是有够后悔向程仞锋要药救他,真是个不知感恩的家伙,不是说古人都是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吗,好象所有世间一切的因果循环到我这里都会拐个弯变另种模样,是我的错还是他的?真他妈的悔。

    这天他精神看起来好很多,看样子是完全彻底地死不了了,说不定我死了他都还活着。我气得不得了,我再也不要这样给人家当不给钱的小女佣,白干活,而且这人还没半点感激,我再也不做这样的蠢事了,即使他俊美得与童话中的王子有得一比——我又做不了公主。

    因此我气狠狠地进屋就把手里的肉粥碗重重的往桌上一放说:“喂,小子,我不管你是真哑还是假哑,是动不了,还是不想动,是伤了心还是发神经,本小姐不侍候了,想吃东西就自已爬起来,你搞清楚,我买你来是让你做事的,不是家里缺个菩萨要放你在供桌上的,想死就尽管躺平不要动,想活就起来活出个人样子来。”我的火气大得象能把天都烧个窟窿,但他完全无视我的怒火,我那一长串只换来他懒懒地看了我一眼就又回过头去盯着屋旮旯,也不知道那里有什么好看的,再盯下去那里准保出一个大洞两边对视的那种。

    什么臭屁小孩嘛,我不再理会他,这种人是没受过饿,完全一副没饿得好的样子,命是他的吃不吃是他的事,想人捧想人哄,对不起,我没这个美国时间去哄他捧他,我可不想求着他吃,于是立马回身忙小店的事去了。

    晚上小店打烊后拖一身疲惫回屋一看,那碗粥好好的摆在那里,又听留在家里的子守说那个极有骨气的小子仍恹恹地躺着一天下来都没带变个动作。当时我心里的火苗就腾腾地燃烧起来,从脚底向上再向上煮沸了全身的血液,这世上多少人吃不上饭,他倒好,一个我买来做事的仆人,大老爷架子十足,什么都不放在眼里。

    好悠闲,好骄傲,好不得了,我走进屋,他连眼皮子都不带抬一下,我一下子掀开铺盖抓住他的胸口连人带被将他扯了下来,一头扯一头说:“想死,是不是,很好,我成全你。”我揪着他出屋,寒风吹在脸上应该是冷冷的,不过我倒没什么感觉,我已经气炸了,头上都在冒汗了,对一路跟着我的子守说:“去,子守,你把茅房旁的粪坑上的盖子掀开,这个人生前一无是处,现在我就将他扔进粪坑里榨粪,说不定明年的庄稼收成要好很多。”子守怔怔地听从我掀开了粪坑盖,一股恶臭冲了上来,我用了五成力,将他半真半假的往下推。

    “不,放开我,放开我,你这个贱民,混蛋……。”他竭力地争扎着,想推开我自我的掌握中跑开,我揪稳了他不让他逃脱,就他那要死不活的熊样还想跑,我一头笑一头说:“咦,原来不是哑巴呀,对,你没说错,我是贱民,不过你是贱民的仆佣,比贱民还要贱得多,你说对不对?”他的目光瞪得老大老大,盛满了怒气,针对我的怒气,要是目光可以杀死人的话,我想我已经翻来覆去地死了有十七八次了。

    “叫什么名字?”我冷冷地说,一边用眼瞟那粪坑,大大有如果不说,就将其扔进粪坑的可能,他的身躯有些发抖,我知道有些人性格刚毅是不怕死的,不过要将他活活的扔进粪坑他却是吃不消的。我听得他回答说:“秦天。”

    我向着粪坑前又推进一点距离又说:“秦天吗?很好,要不要乖乖地吃饭?”“我吃。”这两个字完全是从他的牙缝里生生的挤出来的,他盯着我恨恨地说,我知道他心里其实更想吃的是我的肉。因此我就说:“心里想吃我的肉是吧,没关系,想吃就来呀,能打得过我,不光想吃我的肉可以,想喝我的血也行,要是打不过我的话,就好生着给我吃饭,好生的养身体,身体好一点就起来给我做事,秦天,我买你可是花了十两白花花的银两的,这连救你的命,加上服侍你养伤再加上你的吃喝,你这辈子不能给我挣足一百两银子,我是不会放你的,哪怕你去死了也不行,死了都要给我还债,知不知道,了不了解,知道了了解了就滚回去吃饭。”

    说完这一大串话后,我将他往后一推搡让他跌在地上,就自顾着向媚姨的房间走,清早八晨地起床,又忙小店还要管这装怪的家伙,我累得全身的骨头都酸痛地叫嚣着要求休息了。

    一股疾风从身后扑来,这小子心里还不服气,我向旁一闪,一记手肘撞正他的胸口正中,他闷哼倒下,我继续向前也不回头,听得他爬起来,又向我冲过来,我让过他的冲势,用脚在他的屁股上轻轻一踢,趴叽,他摔在我的身前,他再爬起来想揪我头发,我拧住他的手左边屁股几脚右边屁股再平均分配几脚,然后直推得他跌开好几步远,再也爬不起身来时,我低下头凑近他说:“小子,年关还未到,你行这么大的礼,我也不会给你红包的,还是好生养着吧,本小姐随时候教,哈、哈、哈。”我一路笑着进屋,偷眼看到他在捶地。

    第1卷第19章

    第二天一早,秦天大概是估着自己吃饱了喝足了又睡够了,有力气了,我想他是来拚架的,我一步出房,就看到他面目阴沉地站在房门前,一个十三岁的小男孩居然很有存在感地身姿笔挺地站着,很有点武林高手的味道。

    我也不是太在意,没等他说话,对直地向着他走过去开口就说:“站开点别碍着路,有什么事等我做完生意晚上回来再说,这是事关我们肚子能不能吃得饱的大计,其余的事都得靠边。”他被我拨开了,我已经走过了他了,听得身后他的冷笑,然后他奚落着说道:“一个小破店,还说什么做生意,很不得了吗?”

    我转过身,对视着他的眼睛,很认真地说:“对,很不得了,做好这个小破店,能维持我家的亲人不挨饿不受冻,还能买下你这个奴仆,你不觉得这样就很了不起吗?”我问。“你这个小破店送我我都不会要。”“送你,我为什么要交它送你,什么事都不懂的小屁孩,你很有钱吗?能蔑视金钱,即使你以前有钱,那也是以前,先不说那也不会是你亲手挣的,我不过是靠投个好胎生个好人家,父辈的余荫而已,何况你现在还摸不出钱来,你能拿出十两银子吗?你要是能拿出十两银子来,我立马就让你赎身走人。”我抬了抬手做动作兼拍拍自己身上的灰。

    然后我盯着他,以一种既怜悯又瞧不起的眼神看他,他的手下意识地在自己身上摸索两下很快就住了手,脸上有一片红晕,既是羞愧又是气恼,他嚷道:“有一点钱就不得了吗,我以后十倍百倍千倍的还你,用银子压死你,用金子掷死你,呸,呸、呸,钱奴。”他唾弃完全底气不足。

    我向着他伸手说:“拿来呀,金子、银子、铜子也行,大少爷,说得出大话怎么着给不出来,早上的肉粥,承惠二文。”他的脸现在不是红的,现在已经由红转绿了,盯着我的手,他一言不发狠狠地盯着我的手。

    我一把将他揪过来:“给我听清楚了,你要耍横要耍狠都还嫩得点,把我惹恼了,我就用烧红的烙铁在你这白生生漂亮亮的小脸上烙上一个大大的奴字,让你一辈子都见不得人,就是死也让人知道是我秦家的奴仆。”我瞪着他,他瞪着我,他的脸色再由绿再转至青白,死人一样的颜色,他的手竭力用力想拨开我的钳制,可惜却不能够,我紧扭着推搡两把又说:“还有别妄想着逃跑,这四周可全都桑国的人,你自己有耳朵可以打听一下,逃跑的尤其是你这种俘虏奴仆被抓到的下场是什么?我算是好说话的主子了,你也得乖巧点,别给脸不要脸,惹急了我就将你转卖到镇上的相公馆,我看你这样子可能还能值不少钱。”

    现在他的脸上如开了个颜料铺,五颜六色变幻来变幻去,没一个时刻是能看的颜色,这倒让我有点害怕他吐血,毕竟是病人,吓吓他也就行了,我知道有些人逼急了也不好,因此我又放缓语气说:“其实我这个人最好说话了,现在这段时间你还是乖乖的养病,随手做些力所能及的家事,我也当你是个雇工,每月算银子给你,一个月给两钱,你干个十年就行了,我们就桥归桥路归路了,要不,你也可以一边做事,一边努力啊,那一天能打赢我,你也可以走,你看你有这么多条路,哪个奴仆有这样好的命,我可是个彻头彻尾的好人,知道了不,知道了就快去问问媚姨有些什么事要做。”

    我扬长而去,独留下一个傻呼呼想哭的男孩子。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少爷,不过我心里有一个疑惑未解,这样的一个人还是个孩子,又怎么会走上战场,还受伤被俘?不过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秘密,这不是我关心得过来的,关我嘛事。

    这秦天听话了,除了做事,就是辛勤地练功夫,我让家里的弟妹们都学跆拳道,也没瞒他,都一视同仁地教,但他只是有时候在旁边看看从不说要学这个。

    他练功倒是瞒着我们总是在天黑尽了才在院子里练习,我想他一生总练功练得最勤的应该是现在吧,不过我到不担心他会超过我,毕竟年纪还小,况且当年我练功时的劲头又岂是他这种少爷子弟能够明白的。

    第1卷第20章

    从那天起,我就让秦天开始打理自己日常的穿衣洗漱之类的小事了,原以为这还不是小事一桩,我根本就没当回事。谁知天下事无奇不有,对这些小到不能再小的生活小事人人都会的小事,他、他、他居然不会,当时我是不准备给他任何援助的,我以为他是故意装傻,但细细观察又不是那么回事,观察几天后我得出的结论是这些事他是真的真的完全不会。

    天上为何不快快地打个响雷来劈死他吧,我完全想不到明明看上去这么漂亮这么聪明的一个孩子,也已经长到十三岁了,对这些日常的事务为何会这样的笨拙,完全的笨到离谱的境界,完全的笨到常人想不到的境界。

    如:穿衣不知从里穿到外,冷时不知加衣,热时不知脱衣,比我这来自异时空的人都还不如,完全的生活白痴,吃鱼啊,不知道要吐刺,那天让鱼刺卡住脖子差点没就此咽了气吓了我一跳好的,吃鸡蛋不知要剥壳,拿着它看来看去不知从何着口……

    几岁孩子都知道的生活常识他没有,且理直气壮地没有,这些事子宝才四岁都比他强得太多,他是如何长到十三岁的?还平平安安的,我诧异。

    我十两银子买的奴仆啊,白花花的十两银子呀,以后还想让他做力气活,照顾一家子老弱妇孺,我的计划怎及得他所表现出来的变化,现在看到他每次所闹的笑话,我无力真的是什么新鲜他出什么洋相,感觉上我都想一头撞死了算了。

    这到底是个什么家庭出来的人呀,不过,还好他学得不算慢,脑子还不笨,没辜负他那副聪明相,也还可说是十分的有毅力,这毅力只表现在学武功上,他无时不刻不在想打败我羞辱我,因此学武不用我的督促,别的什么也就只有由他慢慢的来了,反正没我教他也活这样大了。

    有人向子望提亲,是京城一个开布店的小老板,姓王,年方二十,不过若子望嫁过去已是续弦,据说相貌很端正,媚姨很满意,因为那家人口很简单,一个寡母带一个妹妹,况这个妹妹应该在年底就会出阁。

    因此媚姨苦口婆心地劝子望说:“嫁过去,你就是个有钱人家的少夫人了,上只须侍奉好婆婆,下仅只一个小姑子,况且这个小姑子马上就要出嫁,那找这样好的人家,再说媒婆说了,人家也不希罕陪嫁,以我们现在这样的家境,你该偷笑了,自己好好想想吧。”子望低着头一句话都不说,我知道她是瞅上程仞锋了,但那样的男子,风一样的男子,我想不出他会为谁停留,即使停留谁又知道他会几时又启程,你见过能用手抓住风的人吗?

    不过我对媚姨催嫁的态度也不是太赞同,两个男女半面都没见过,就凭着媒婆那张远作不得准的嘴天花乱坠,为讨谢媒金还不是死的都能说得活转过来,就贴上自己一辈子。寒,因此我就说:“媚姨,这事我看我们还是缓着来,事关子望一辈子,首先得子望愿意,然后最起码也得让人实地去打探一下,看看对方的为人和性情,才好作下一步的打算。”

    对于我的意见,媚姨是不敢轻忽的,因为我是大小姐,因为这一段时间以来我所显示的强势和能力。我把媚姨留下来顾店,带着子望和秦天出门进京了。

    能有这个机会让我多看看各地古时候的人的生活,我很高兴。跟着我的子望不是很高兴,出得门来她一改过去常态,话很少,除非我问,一般情况下都盯着个什么呆呆地出神。迷恋和生活是完全的两码子事,看来她不明白,现在这个社会与我熟悉的社会不一样,女子找丈夫是不可能让他们先谈谈恋爱的,要是我再说个要先试婚什么的,估计会被人沉潭。

    就现在这样我让子望自己先看看这个人,自己拿主意,对于这个时空而言都忒新潮忒出格了。那时候男女结亲,双方就如撞大运买彩票,不到洞房花烛欣盖头谁知道自己的另一半长什么样。

    我一定不要在这个时空有什么情感上的纠葛,这样的就让一对不熟识的男女生活一辈子我觉得可怕,何况我已经有过这么多的教训了,如父亲如初恋,这个世上男人自然是有好的,不过我运气背永远碰不上,何况男尊女卑更不是我能接受的。

    一路上我们带上了秦天,是因为除了我,他不听任何人的话,别的人也压制不住他。

    别人买奴仆享福,我买奴仆是麻烦自己给他当保母,从来不知道童话里也有我的一个角色——神仙教母。我是怎么想怎么吃亏,不过他很好看这也算是个福利吧,这家伙长大后不定是个怎么祸国殃民的料呢,好看得如此天怒人怨,就可惜脾气有些躁,有些倔不是个温文公子样,不然以后不知迷失多少女子的芳心呢。

    一路向东上京,不提路上风光。我们只坐了半个月的马车才抵京,打听得位天京城西单的小王家布店,我们就打发了租用的马车,到距布店不远处投了客栈,洗个澡吃顿饭,然后慢慢悠悠地走到街上。

    第1卷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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