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霖铃之羊脂白玉》第四十七章刘买

    多情却被无情恼。

    最厌恶,怜惜着雪的惊鸿影,趁虚而入的那场雨。轻柔的呼吸声,看似温润每一朵冰冷的雪花,实则只想拾起破碎的雪心,奏一首赚人落泪的悼词。美其名,雨的眼里,只有远方的春意。

    “念奴,给我站住。”我赤着脚,气喘吁吁道。

    “只不过偷了堇姐姐的蜜饯吃,至于大清早就大吵大闹。”念奴摇摇脑袋叹道,敏捷地爬上假山,十分悠然自得。

    “那是刘珺一粒一粒挑给我的。”我恼道,不自觉降低音量,羞红着脸。

    “哼,襄王连堇姐姐讨厌吃蜜饯都不知道。”念奴踩入假山下的水池,恼道。那些金鲤鱼一点也不害怕念奴,咬着念奴白嫩嫩的小脚丫,瞪大了铜铃眼珠子,逗得念奴皱起的眉头舒展。

    “刘珺当然知道我讨厌吃蜜饯……”我喊道,却发现越描越黑,只得抿抿嘴唇,急得直跺脚。

    “还剩下一粒,堇姐姐想要的话,追得上念奴再说。”念奴嘟起嘴吧,鼓起粉扑扑的腮帮子,恼道。接着,利索地脱掉鞋袜,跳到青石板上,一阵风似的从我跟前飞走。

    “不就是一粒蜜饯嘛,鬼才愿意玩追赶游戏。夏念奴,有本事今天都躲着呗,我去吃炸酱面。”我撇过脑袋,嘀咕道,在冰凉坚硬的鹅卵石上蹦跶着,以增加点暖气。

    “哎呀。”越想越烦恼,念奴这个举动,根本是无法原谅刘珺。结果,冒失的我,撞上了前面的障碍物。这障碍物,软软的,挺有弹性,不像是柱子,抬头一看,揉揉惺忪睡眼,不禁抹了一层晚霞,动弹不得。

    这是一个天神般的男子。一袭白衣翩跹,外搭水蓝披肩,白玉肤色,颀长身姿。眉宇间冷冷清清,如银河之水误入繁华,却断然无寒星般的凛冽,可亲可近。薄唇紧抿又微启,若世外桃红复含宿雨,但不惹半点世俗尘埃,可疏可离。

    “姑娘……”这位自带仙气的男子一声轻柔的呼唤,把神游于美男之貌的我带回了现实。

    我低头瞅自己冻得红肿的双脚,手心攥得紧紧,喉咙被想好的台词掐住,只能将头埋得更低,做个安静的哑巴。

    “堇姐……”念奴折返回来,喊道,可到第二个姐字就顾着张开嘴巴,吐不出任何活泼的声音了。

    “梁恭王刘买,请夏琴师多多指教。”美男子笑道。那笑容,像嚼在口中的莲子,苦中带甜,甜中带香,清清爽爽,还想再来一荷叶包起。

    直到刘买道一句告辞,挥一挥衣袖离去,我才缓过神来,踮起脚尖,张望许久,见男神的踪影完全消失,才笑道:“帅得一塌糊涂!难怪花意浓对他痴心一片。”

    “嗯嗯,念奴也这么认为。”念奴使劲点头,靠在栏杆上,双手托着下巴,笑道。

    “要是早点遇见他,就不会被刘珺骗上床了。”我失落地道。

    “现在也不迟呀,念奴更喜欢这个天神姐夫。”念奴冲我眨眼,笑道。

    “算了,皇亲贵胄都是些薄情寡性之人,不值得托付终生。”我打了一个哈欠,伸伸懒腰,打算回去补觉。

    费力地找到客房,才暖好被子,生了七分睡意,就被念奴一句“司马大哥来了”的兴奋唾沫惊醒。“他来干什么!”我几乎踢开被子,跳下床,喊道。

    “咦,不是堇姐姐和司马大哥商量好的吗”念奴挠挠耳边的头发,水灵灵的大眼睛忽闪忽现,笑道。

    我迅速换了一件淡紫薄烟曲裾,匆匆地梳洗一番,便和念奴去厅堂会一下这个不速之客。刚走到厅堂,顶级的碧螺春迎面而来,扫了一眼,刘买待司马迁座上贵宾,相谈甚欢。

    “司马大哥!”念奴笑道。

    她这一声甜甜的称呼,差不多吓得司马迁碰上嘴唇的茶杯掉落,溅了一身的水花,也弄得我怔住了,手心冒冷汗。这个念奴,一遇见司马迁,就智商下线。

    “原来是夏姑娘,采桑阁一曲,被襄王相中,别来无恙。”司马迁接过丫鬟递过的干手巾,一边擦着一边若无其事地道。

    “司马先生,请注意你的言辞,我夏堇向来卖艺不卖身。”我拉着念奴的衣角,扬起眉毛,冷冷地道。这个急中生智的表演,配合得恰好,不得不夸一下自己还是蛮有演艺天分的。

    “夏琴师,可否与本王琴箫合奏一曲”刘买问道。他的侧颜,是任何雕刻家描绘不出的美,也不怨花意浓站在花几旁给腊梅浇水时,痴痴地凝视,并对我投来淡淡的敌意。

    “备琴。”我勉强吐出了两个字。刘珺交待过,不许我和别的男人琴箫合奏,可梁孝王刘武的儿子就只爱秀吹箫呀。我还不想弹琴呢,那不过是被潘教授哄着骗着去学的。大提琴才是我生活不可替代的一部分。所以,我是为了大提琴和charlotte才舍得离开刘珺吗想到此处,便不敢再深入了,有些害怕知道答案。

    刘买瞥了一眼念奴取出的劣质古琴,不禁投射出浅浅的鄙夷之情。我调校琴音时,同样回了一个高傲的眼神,不过问合奏什么曲目,就自顾自地将先前在宣室无聊时创作的民谣搬过来。其实,就是一首简单的嘲讽之歌,用古琴弹,特意拉高了音调,尽量表现得欢快点,掩盖住原本的厌恶基调,倒有点不伦不类。刘彻曾讥笑过,这首调子适合用马头琴,挑出一点苍凉的味道,被我用古琴弹,暴殄天物。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夏琴师是在借古讽今吧。”刘买细眼微闭,挤出一丝寒光,道。

    “恭王去集市走一遭,就见到城内不卖菜,一担大米换一个丫头。”我按捺住加速的心跳,故扮拉大提琴时的冷傲,不紧不慢地道。眼前的刘买,虽有天神之貌,但生性还未捉摸到,只能谨慎试探。

    刘买收起玉箫,眉头紧皱,连一句告别的话也未留,就踏出了厅堂。兴许是对着刘珺多了,我倒不畏惧他眼中的寒冷。人间冰窖又怎能和广寒宫的千年玄冰相比呢但视线一直停留在刘买身上的花意浓,抱着一件白貂大衣,追赶上去,被刘买甩开,跌倒在地。刘买回头望了一眼,两个丫鬟在别处洗衣服,老管家和胖女人出去买菜,根本没人会扶起手腕蹭破皮的花意浓。可刘买也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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