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分卷阅读19

    四个人团团围坐着,喝最好的巴南毛峰。这茶比西湖龙井高档,所以收费不菲。

    “豪华啊!”秦建感叹一声。

    似乎是为了表明自己的心迹,更为了澄清明了的人格,华总谈及渊源。

    华总和明了,原是大学校友,明了进校时,华总将要毕业。与她共在梅江大学实际只是一年的光景。惟其如此,华总惜时如金,抓紧分分秒秒追求明了。

    华总是物理系四年级,明了是外语系一年级。大学里,隔系如隔山;两人所隔,简直是千山万水。但是华总意志坚定,机关算尽,不到一个月,两个人即以兄妹相称。

    “在那种万人大学里,要找个理由认识她都是很困难的,何况梅江大学自古以来多才子少佳人,这中间阻力有多大,可想而知。”这是华总的原话。

    华总决定利用欢迎新生的周末舞会,他倾其所有,还卖了一套西装,请几个牛高马大的同学一起吃饭,请他们相助。在舞会上阻挠其他男生邀请明了跳舞。

    那一次干得非常成功。只有“自己人”才能接近明了,而接近最多的当然是华总了。

    他还买通了放音乐的,让其多放信天游舞曲,因为华总是西安人。

    “见面面格容易,拉话话难。”

    “你要是我的哥哥吆你快走上那个来,你要不是我的哥哥吆你走你的那个路。”

    华总搂着出水芙蓉般的明了,用正宗的西北腔给她附耳轻唱,最大程度地展示了自己的才华。

    明了老家是重庆的,普通话不算太好,但华总却说你是北方人吗?

    明了说不是。

    华总不信,“不是?那为什么普通话说的这么标准?”

    这种强行的恭维让明了心花怒放。

    后来证明这是关键的一招。

    原来:

    华总是校广播室的,他只负责机器。但他就是说通了广播室的负责人,让朗读平常的明了在进校的两个多星期以后被“录取”为播音员。

    这样,就有了许多个中午或是傍晚,只有华总和明了呆在小小的广播室里。明了当然知道华总的热情所指,在中学的时候,她就明白了自己的档次。当然也不会轻易地接受了他;但好感总是有的,而更重要的,是给了华总用武之地。

    那一年寒假来临,明了回了重庆,华总回了西安。回去不到三天,明了便出乎意料地开始想念那个其貌不扬的外系高年级男生。

    更出乎意料的是,当她的想念达到一个程度,让她犹豫不决要不要给他打电话,相约早一点返校市时,他从天而降,来到从未到过的山城。

    他还勇敢地去觐见她的父母,在她家中展示自己的音乐天赋----他是个相当出色的吉他手,能够娴熟地演奏以大轮指贯穿始终、被内行独奏尖端的《大圣堂》。

    以至于明了的父亲也赞叹说小伙子,你靠这个都可以谋生了。

    他在她的带领下游遍重庆山水。他们站在南山之巅遥望山城夜景,他赞叹一切多像阿里巴巴山洞里的珠宝。末了他说的一句话,大大地投合了她对家乡的热爱----他说“这块地方天然阳刚,山水都是天工杰作”。

    明了的父母居然就同意她提前返校。回校后,他买了两辆赛车,然后带着她在环江路上驰骋。

    那是一段极为浪漫的日子。她永远记得他为自己护驾的情景:他总是在她左后方两三米,故意靠近汽车,迫使它们减速,为此挨了不少的骂。

    当然,这样一来他们的关系就引起了公众的注意,普遍的说法是鲜花插在牛粪上。

    明了变卦

    居然还有一个同学,就是当初在迎新舞会上为华总效劳的,看到他真得将明了“弄到了手”,愤愤不平了起来,瞅准个机会将当初所有的阴谋,包括怎么样让她当了播音员,向她报告。

    明了听了这个,反而说,“能得到男人这样处心积虑、机智勇敢的追求,是一个女人福分。”

    对方羞愧而去。

    华总面临毕业抉择,何去何从,确实难两全。

    回西安是他最好的选择,他的父母、亲戚、朋友都在西安。当时有好几个单位都乐意接受他。但他只愿意留在梅江市。他的想法是一边工作,一边考硕士。

    他在梅江市没有一个关系和人脉,好不容易联系上一个小电器厂,想着常常能见到明了,他已经是心满意足。

    一年后他考上了硕士,但一个时间错位来了:明了本科毕业了,他却得继续读书。

    与他不同的是,她没有为他留在梅江市。她在梅江市只能找到一般的工作,回重庆却可以进刚好的行政单位。

    她回去了。

    在这一点上他俩当然有矛盾,她也承认“自己有些自私,不如你豁的出去”。

    她的决定让他很是惊讶,自言看到了一个女人“现实主义的行事方式”。但他默默地接受了,说那你回去吧,等我毕业以后,也到重庆去。

    但就是这一个错位,使事情发生了天大的变化。

    那就是明了爱上了另外的男人,即后来成为她丈夫的袁医生。

    后来的后来,明了评说自己的秉性既非浪漫主义,也非现实主义,而仅仅是“心底糊涂,一点不明了,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注意力容易被眼前光景吸引住”。

    袁医生主治胸外科,管心脏和肺,明了母亲心脏不好,主母则是多年肺气肿,所以袁医生事实上成了她家的私人医生。

    一般的情形是,明家有人病了,就给他打电话,有时连药物都不用,就解决了问题。如此逢凶化吉,让明家人迷信于袁医生。

    年轻人不大觉得医生的重要性,但年老又多病的,将医生视为救星。如果这样一个医生成为了家庭成员,一切就无需多说了。

    但明家人是有教养的,并不硬生生地给爱女下达指令,只是造成机会,让两个年轻人接近而已。

    明了当然明白大人用心,但她并不反感,反而觉得一切很有趣----自己家里突然“产生”了一个医生,这很有趣。而且邻居也因袁医生一些顺便的帮助,对明家常表感谢,明了很感骄傲,更有趣。

    更重要的是,袁医生外表气质很是不俗。他身材修长,皮肤白净,浓眉大眼高鼻梁,儒雅之气盎然。他是医院里小护士们的偶像。

    而华总那边,爱得依然热烈,但隔得远了些,见面不易,隔三差五通通电话,渐渐一切就淡了下去----这是明了的感觉。

    而华总的感觉是:有危险了。

    于是,在那年的五月,他来到重庆,就自己毕业后的去向同明了商量。

    明了有些慌张,这才知道自己其实是个没有主见的人,只好问计于父。

    父亲说首先我们要尊重你的选择,“你中意谁?”。那时明了的天平完全倾向袁医生。

    父亲的原话,“那么对你那位弹吉他的校友,要据实相告,不要胡乱推脱,越搞越复杂。”

    明了点点头。

    于是,在重庆那湿漉漉的五月里,在初汛来到的嘉陵江边,明了和华总凝重地对望。一个想结束,一个想开始,一切乱得如江中水流。

    终于,华总明白大势已去,颓然地说不是为了你,我去读什么劳什子研究生!

    “实在对不起,我们全家都需要那个人!”

    正是明了这句说了不止一次的谦词,触发了华总心底的念头----一个男人没有实力就没有资格去爱。靠古典式的追求来获取女人芳心的时代已经结束。

    数年心血付诸东流,痛苦可想而知。但华总真诚地给予了充分的理解。而且说,“作为校花,你爱了我好几年,在众多的羡慕之中我品尝到了男人的骄傲。现在,让我们退后一步成为知己吧。请放心,我绝对不会打扰你们的生活,而且我希望自己以后有实力,在你需要时能够给予帮助。”

    这些话明了一一向父亲转述,父亲沉默了一会儿,淡淡地说,“小伙子拿得起放得下,以后可以成事。”

    华总回了梅江后来了个电话,说到医院去看了那位医生未婚夫。“我也说不清出于什么心理,反正不看看不甘心。长得真帅啊!看来我是严重的先天不足了,嘿嘿!”他自嘲地笑起来。

    “别这么说,华,人各有其长。”明了也真诚地说。

    这以后好几年,双方再也没有联系。

    明了的改弦更张,给了华总很大的刺激,也就此产生出了人生巨大的冲刺力量。

    华总的原话,“有的男人会因此消沉下去,看透人似的,甚至从此玩世不恭,诸如此类吧,但我不,我是学物理的,我知道力量是决定一切的,世上事其实没有多少道理可讲。所以面对明了的决定,我不想拖泥带水,唯一的办法,是让自己具备实力。一个没有实力的男人,越去理论越显得可怜。”

    什么是男人的实力?

    权力或者金钱。兼而有之当然更好----华总就是这样认识的。

    他说,“这两种东西是对男人外表先天不足最有效的弥补。人人都咒骂金钱,殊不知,恰恰是因为金钱,才实现了许多公平。比如,让矮小丑陋的男子也能得到美女的爱。否则,谁天生高大英俊就总是领先,这世界还有什么活力?”

    但是,一开始去并没有去办公司,而是干了好几年摇滚歌手。

    他还在读本科时,就已经是一个自发摇滚乐队的成员了,他主谭电吉他,合成器、架子鼓也应付自如。乐队队长是哲学系的学生,比华总高两个年级,人称荆大侠。此人上大学前是重庆歌舞团的乐手,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学了哲学。

    荆大侠说,时代不同了,对于生活,也应有全新的理解;过富有挑战的生活,才是高质量的人生。华总回想当年的街头演出,又兴奋又感动,立刻就答应了。五人的摇滚乐队正式成立,取了个名字叫“兄弟”。

    这一干就是五年,走南闯北,历尽艰辛,也遍尝乐趣。虽然挣钱不多,但是长了见识,对于心智和性格,也受益匪浅。

    更重要的是,是大家成了铁哥们。华总后来的事业成功,哥们出力不少。可以说没有兄弟乐队,就没有后来的华讯集团。

    华总在2000年结婚。岳父是梅江市政府位高权重的官员。认识妻子,是因为荆大侠。后来有点明白,是荆大侠在“策动”这次人生转折。

    华总说,“在五年的漂流生涯中,他看出了我比较有经济头脑,不止一次地说,以后哥们办公司,你无论如何得出任总经理。”

    因此,这也可以说是一桩经济婚姻。有这样的岳父,办公司当然比较容易了。这是中国的国情,不利用是愚蠢的----荆大侠说。

    《御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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