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三师弟秦砚之的故事,这几章的发展才是原定的情节,已经发表的那篇《藏心剑》(原名《君不见——之柔篇》)是在下私心之下的小黄文版,里面有些圆不了的逻辑问题,都是因为我擅自改动的原因。因此连人物性格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比如秦砚之原本是个渣攻……但是三长老那一对的设定没有变过,结局也是早就定好的,我最喜欢写结局了,我写就是为了写结局。→_→
这个故事原本设定的是正剧,剧情走向也有点虐,和现在的版本大相径庭,所以为了完成整个江湖系列,这篇文将来一定会重发,到时会和《无忧掌》所有的情节都对上,算是几个故事交叉说,请大家不要介意。
☆、第三十一章 旧友
待进得苏州主城,他才终于缓下脚步歇上一歇,连日奔波难免疲惫,他牵着那匹累得像死狗一样的懒马,慢悠悠的走在街上,准备寻间客栈先住下。
先前说过,江州位处整个大平朝疆土的正中间,故此江州以南称江南,以北称江北,东西亦然。苏州便是江南一隅,可因为沈国公府在此,带的此地格外繁华,算得上是整个江南最为富庶的地方。
这种富庶肉眼可视,且看这道路两旁的无数商家,门庭华丽,色彩有致,鲜见路边摊贩。最能体现一个地方是否繁盛的青楼妓馆,在此地数量不多,规模却不小,不见一人出来招客,但是门庭若市,热闹非常。
人只有衣食无忧,才有精力寻欢作乐。
对面有马车驶来,盛朝歌便往路的另一边让了让,正好走过一家招牌明亮的妓馆,正好遇着里面的客人出来,正好听见有人温声说道,“方公子,慢些走,当心门槛”
这声音清亮,却透着股说不出来的娇媚,听得大师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他抬头去看,和一位正走出来的俊秀青年打了个照面。
面如冠玉翩翩公子,正是大师兄那位碎剑的挚友,方宴溪。
这方宴溪自从碎了赤心剑后便恍若变了个人,盛朝歌回云宫山后从段仗义那处打听他的近况,才知他回去以后便流连妓馆,同许多小倌暧昧不清,最近倒是收了心,听说要娶个小倌馆的头牌过门。
盛朝歌就奇了怪了,怎么一个两个的受了情伤就开始荤素不忌,若不是师父表现出了截然相反的状态,他都要以为男人失恋都是这般自甘堕落了。
不过他那位三师弟没受情伤也很放浪,如今同那位美人瞧着还算不错,只是不知道将来若是失了恋,会是什么反应,是变本加厉,还是一反常态?不知这辈子有没有机会看见。
老友相逢,方宴溪非常热情的邀请他去家中暂住,既是准备成亲,自然要置办房产,他便在寸土寸金的苏州买了间宅子,还准备买几个仆从。
宅子不大不小,格局讲究,内饰雅致,环境清幽,庭院里种着高耸的竹子,竹林间还藏着一只灰毛兔子,颇有几分隐居于世的感觉,不过盛朝歌看着却不由得皱紧了眉头,“你哪来这么多钱?”
方宴溪挑着眉毛笑了下,口气满是嘲讽,“万刹堂给我的赔礼。”
当时二人从万刹堂匆匆离开,方宴溪碎剑而走,盛朝歌早就料想到这事不会轻易了结,果然他们之后还有接触,但从他的神色来看,这接触却不怎么美好,说不定还让问题恶化了。
但眼下明显不是说这些的时候,须得找一个合适的时机让他自己说出来,大师兄化身知心朋友,生硬的转移了话题,“你当真要成亲了?”
方宴溪闻言神情柔和下来,垂着眼低声念道,“青璃待我很好。”
青璃便是那位头牌了。这人也是个人物,原先是个清倌,擅箫,一曲断人肠,长得清俊出尘,带点仙气,但性格高傲,棱角锋利,不是个像看上去那般好说话的人。
多少达官贵人千金求他一夜都没能成功,把他惹急便会写诗骂你,贴的满大街都是。后来不知怎么突然挂牌,惹得许多人打破了头去抢他初夜,最后被一位贵族公子以五万黄金买下。
谁曾想,这一夜却是上下颠倒,那贵公子花了五万黄金,卖了自个的第一次。他自觉丢脸,没敢闹大,只恶狠狠的放话让青璃等着。但他出来的姿势太别扭,一下就被深谙此道的诸位贵族看出端倪,流言顿时传遍苏州,最后甚至传去京中。
当时没争过他的其他人纷纷大呼好险,却意外挑起了极个别人的好胜心。青璃越是难啃,越能勾起他们的征服欲,有几个身价不凡,打小练过功夫的自认为胜算很大,摩拳擦掌的等着第二天晚上的争夺。
谁知第二天却被告知,青璃累了,暂时不接客,连曲也不吹了。这一歇就是大半个月,第二个买他一晚的人有点武功,力气也大,他昂首挺胸的进去,第二天早上扶着墙出来。
从此以后除了好这口的人以外,再也没人敢点青璃了。在方宴溪之前,青璃已经闲了许久,这么上赶着送到嘴边的,青璃估计也是第一次遇见。
“你心里有数最好。”盛朝歌微微颔首,跟着他走进庭院,忽见凉亭内的石桌上放着一筐新鲜萝卜,便取了一根出来。
那灰兔子突然从粗壮的竹笋后面窜出,一头朝他扎来,奔势猛如虎,在他跟前稳稳刹住车,让那萝卜刚刚好停在嘴边,就着他的手咯吱咯吱的啃起来。大师兄顺手揉了一把,肉乎乎,毛茸茸,手感和小少爷不相上下,于是情不自禁的又多揉了几下。
灰兔子一边吃一边被撸,舒服得叫了几声,方宴溪也凑过来从头到脚撸了一把,然后顺手拿过篮子里的小铲子,走进竹林里刨了几根新鲜竹笋,用来招待友人。
这竹子瞧着品质非凡,竹笋自然也是不俗,又是自然生长的,算得上是野山珍了。不过盛朝歌自小住在云宫山上,什么野味没吃过,段仗义为了省钱,隔三岔五的派人去山下采野味回来入菜,这种竹笋也屡见不鲜了。
离吃饭还有一阵,方宴溪也不急着做菜,引了盛朝歌进屋里坐。松鹤水墨图的屏风,后面置了一正正方方的矮塌,上面摆着几个蒲团,一方小几,还有一套煮茶的工具。
烧炭煮水,洗茶泡茶,方宴溪端坐在蒲团上,低垂着眼帘,手法纯熟,一举一动如行云流水般顺畅自然。经屏风遮挡后,熹微的日光笼在他身上,盛朝歌一霎那好似看见了那个被树枝划伤脸颊,鲜血低落满襟,仿佛立刻就要哭出来的青年。
室内静谧,只闻井水煮沸的声音,烟雾蒸腾而起,沁人心脾的茶香弥散开来,他随手递了一杯给盛朝歌,“你怎的会来苏州?”
“寻人。”盛朝歌抿了一口茶水,心生赞叹。师父宗潮音常年饮用云雾茶,大师兄自然也有口福,这茶虽比不上献给帝王的贡品,却也没差多少,可惜他品茶能力有限,喝不出这是什么茶,不过想来同这宅子的来历差不多。
说来好笑,他师父瞧着仙风道骨,对于品茶这等雅事却是一窍不通。皇宫里每年都派人送东西到云宫山,段仗义本着不拿白不拿的想法,一概全收,只是不敢让宗大师知道。故而宗大师像喝水一样喝了十几年一叶百金的云雾茶,一点都没觉出不对来。
盛朝歌与方宴溪相识数十年,这人又心无防备,大师兄自然对他了如指掌,知道他原先根本不懂煮茶这门技艺,便疑惑道,“你这煮茶功夫和谁学的,这般讲究?我看宫中的茶师也不过这般了。”
意料之外的,方宴溪动作猛地一顿,甚至将茶水都泼洒出去一些,他面上的神色又变得奇怪起来,眼神乱飘的含糊道,“胡乱模仿的,没什么大不了。”
他一向心思纯净,藏不住事,即便是碎了赤心剑,在烟花之地堕落,也是本性难移。从踏进这间宅子起,盛朝歌心中的疑虑就不曾消散过。虽然这宅子收拾的井井有条,东西也齐全,却根本不像将要成亲的新房。之前说过,这里完全就是一个大隐于市的居处,门楼朴素,内有乾坤。格局之严谨,装饰之贵重,非皇家不能有。
单就他手中现在握着的茶盏,就绝非凡品。一整套茶具都是兰胚冰裂纹,这可是官窑才能烧的花样。万刹堂的殷安就是皇城里出来的人,这宅子从上到下,就像是为他量身定制的。可眼下竟落在了方宴溪手中。
“宴溪,我再问一次,你是当真要和那位头牌成亲吗?”
方宴溪莫名其妙的看着他,“当然啦!我聘礼都下啦!”
盛朝歌仔细观察他的眼神,发现他这话说得真心实意,全然不似作伪,索性继续问道,“你确定成婚之后就要与他常住此处?”
“是啊!不然我买它干嘛?”方宴溪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了?到底想说什么?”
得,盛朝歌确认了,这傻小子根本不知道这宅子真正的来历,也是真的要娶那位头牌过门。可惜了殷安这间用心布置的宅子,最后竟然成了他人的嫁衣裳,只是不知道这屋子是不是殷安授意的,若是,这可真算是一报还一报。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大师兄摇摇头,一口喝尽茶水,“一路上风餐露宿,满身尘土,待我先洗漱一番,再尝尝你的手艺有没有进步。”
这时不过午前,下午再去沈国公府不迟,去之前他得先换身干净衣服,打理好仪容,免得丢了云宫派的脸面。否则若是给段仗义知道了,免不了又要挨批。
既是要成亲的人,少不了要磨练一下厨艺,方宴溪动作麻利的做了五菜一汤,盛朝歌不吃只看,就知道这人下了功夫。消息上明明说他整日沉醉于烟花柳巷,也不知他哪来的时间学习这么多东西,看来耳听为虚,还是眼见为实。
饭后盛朝歌取出包袱来收拾,方宴溪靠在椅子里喝茶,顺道瞟了一眼,发现他包袱里装的尽是些吃食和少年佩带的小物件,不由得带了些深意道,“呦,这是给谁准备的?这世上谁有这么大本事,能让盛道长这么费心?莫不是你这次来寻的人?”
大师兄正好取出一块金丝包裹的翠玉来看,手指摩挲了几下,“嗯。”
方宴溪登时被挑起了兴致,一下从椅子上坐直了身体,“人在苏州?姓甚名谁,说来听听,下午我带你去找,苏州我熟!”
“沈安然,沈国公府小公子,你熟?”提起小少爷,盛朝歌无意识地勾了勾嘴角,语气带笑。
“沈安然?!”方宴溪大惊失色,有些慌张道,“可我听说那小少爷回苏州的路上遭逢大祸,失忆了啊!”
咔嚓!
盛朝歌手里的金丝翡翠摔落在地,发出清脆的碎裂声。
☆、第三十二章 惊梦
自从盛朝歌离开后,沈安然就再也不闹幺蛾子,只乖乖坐在马车里赶路,安静乖巧地好似变了一个人。小厮虽然担心他的状态,可更加迫切的想回到苏州地界,便只专心赶路。
谁知就在即将跨过池州边界的当天傍晚,天空突降暴雨,一场秋雨一场凉,小少爷不慎染上风寒,咳嗽不止,还隐隐有发烧的迹象。
小厮知道他的体质很差,担心他撑不到沈国公府,眼看着苏州近在眼前,猜测林王不会再轻易出手,便大着胆子找了间朴素的客栈留宿,他想着林王应当想不到他们会住在这般简陋的地方,也算是个防范措施。
小厮给沈安然准备的伤寒药,金创药都被他一股脑的塞给盛朝歌了,竟是一瓶也没有留下,他无奈只好找店家要了点民间常用的药,煎了喂小少爷服下。但是药效很一般,沈安然喝了一天,病情也没见好转,小厮不免心急。他一早就给沈国公府送了信,请他们立刻派人来接,只是一时半会儿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这天晚上沈安然的温度渐渐升高,小厮最担心的情况还是来了,他着急的打来井水浸湿帕子,为他降温,效果却不怎么好。小少爷睡前喝了半碗药,此时正因为药效而有些迷糊,睡梦中一直不安稳,喃喃的念“师父”二字。
见他在昏沉中也痴痴的念着那人,小厮不禁叹了口长气,替他掖好被子,转身去了小厨房,守在煮药的炉子前。
他为了早些离开池州这是非之地,前几日昼夜不歇的赶路,小少爷病倒后他又忙前忙后,一刻不停,这时对着暖暖的炉火,袅袅的药香,竟撑不住打起瞌睡来,头一点一点,迷糊了半盏茶不到的功夫,就趴在一边的土灶上睡着了。
再睁眼时却是满目赤红的烈焰,四周化作一片火海,所有能燃烧的东西都被点燃了,他站在这火海的中心,温度高的几乎要将人烤化。最麻烦的是,燃烧时滚滚的浓烟极其呛人,他几乎要喘不过气来,每一口呼吸都带着飞扬的灰烬,似乎下一刻就要被活活呛死在这。
这间小客栈条件很一般,屋子只有两层,还基本都是用木材和茅草搭建的,一点火星就能烧成燎原之势。当初为了躲避林王的耳目选择的地方,眼下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小厨房的火势很大,但胜在屋子小容易逃脱,还有个小水缸,小厮将水缸里仅剩不多的水全部浇在身上,赶在屋顶的木质房梁烧塌之前冲了出来。
他刚跑出来,小厨房就烧塌了,几乎就是前后脚的功夫。出来一看,整间客栈都化作了火海,只是他这间厨房却是最先塌的,烧毁的程度明显大过其他屋子,显然这里就是最先起火的地方。小厮下意识地想到他煎药的小炉子,但他出来前无意间扫过一眼,只是瓦罐里的药烧干了,炉子安然无恙,不免又疑心起来。
其实前两日才下过雨,茅草防水,但屋子上的木材应当还很潮湿不会起火才对,可极不凑巧的是,今日刮的风有点邪性,竟是平白助长了火势,还顺道将火星吹的四散开来。
大火着在半夜,这间客栈人很少,附近的人家似乎都沉浸在睡梦中,丝毫未曾察觉此处的火情,一时之间竟然没人跑出来救火,只二楼里隐约能听见有人痛呼。
小厮顾不得其他,首先一头扎进沈安然的房间。这间屋子是客栈里唯一的好住处,比其他房间要结实些许,但火势也不容乐观。小少爷浑然不觉自己的处境,还在昏睡,小厮来不及叫醒他,将他背起就往门外冲。
这时靠近门口的一根房梁被烧塌了,突然砸下来,眼看着就要砸在两人头上,小厮在电光火石之间猛地扑出去,将沈安然安全送到门外,自己的腿却被木材砸中,传出不甚清晰的断裂声。还在冒火的房梁烧穿小厮的外裤,烧在皮肤上,发出让人头皮发麻的炙烤声。
小厮死死咬紧牙关,不发出一声痛呼,额角的青筋暴起,他整个人趴在地上,背上压着颇有分量的沈安然,想将他放下却一时攒不出力气,脸上的冷汗如雨般倾泻。
他正挣扎着,突然背上一轻,沈安然被放到一边,随后有人将死死压住他腿的房梁搬开,将他整个人抱进怀里,替他擦拭脸上的汗水,声音几乎带着哭腔,“我来了,我来了……不怕,不怕。”
这世上会这般将心比心的疼着他,护着他的,也只有采花贼了。
他抬头去看,才发现这人脸色极差,颊边甚至有好几道清晰的鞭痕,还在往外渗血,整个人憔悴的厉害,衣领下面隐约能看见用来裹伤的白布,印着一滩一滩的血迹。
小厮登时目眦欲裂,眼中满是血丝,惨白着一张脸,简直像是只枉死的厉鬼。他嘴巴张张合合,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哑声道,“是……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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