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见江心秋月白》分卷阅读11

    阮灵奚叹了口气,摇头道:“我有数不清的问题想要问你。”

    “我知道。”秋月白点头。

    阮灵奚笑了,拉着他往前走:“只是这一路太累了,你该好好歇歇。你以前的屋子还给你留着,绿腰儿时不时要去收拾一下,你看那丫头心偏的很。”

    屋子还是原来的那间屋子,甚至院子里的秋海棠都活的好好的。绿纱窗、篆炉香、琼珠帘、绣衾罗,一切都是熟悉的样子,只是秋月白看不到。

    儿时常来此小住,江夫人跟阮灵奚的娘是闺中金兰,俩孩子自是亲近。自秋月白记事起,就在跟绵绵光着屁股蛋子上房揭瓦。后来少年初长成,三月细雨,杏花堆雪,他在花下练剑,阮灵奚坐在树上背《大医精诚》。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当然后来阮灵奚行医风格随心且奇诡,大医精诚八成是背到狗肚子里了。

    年少无忧,却成过眼云烟。

    秋月白醒来已是三天后,药香清苦萦绕满室,他只觉浑身脱力,真如被抽走骨头一样绵软,翻身的力气也无。这对习武之人来说实在不是妙事,下意识的撑着起身,腕上酸痛,起了一半便脑子一沉朝后倒去。

    倒也没有摔在床上,有人稳稳扶住了他。阮灵奚一缕发丝垂落秋月白是额前,扰得他眉心发痒。

    “我梦见我们小时候。”秋月白开口,嗓子微哑。

    阮灵奚松了口气,扶他坐稳,先是倒了杯温茶给他灌下去几口,这才端了小炉上温着的粥吹凉喂他。

    “我的哥,你还有心思做梦,你晓得自己睡了几天?”阮灵奚把粥硬塞进秋月白嘴里,这两三天他也没敢合眼,生怕自己打个盹的功夫挚友就去找孟婆喝汤了。

    秋月白从躺下就开始高烧不退,口中胡言乱语,阮灵奚不切脉还好,一探到他脉象倒是连药都不敢乱用了,温熬了几天才算是挺过这阵。

    秋月白十分配合的把粥咽下去,翻了个身,长叹一声,终于有点活过来的感觉了。

    “守着你这个神医还能睡死我不成?”

    阮灵奚苦笑,道:“倘若我真能救你就好了……前几年我就想,如果当初把你娶回洛春山是不是就没那么多事了?”

    “噗。”秋月白一口粥呛了个死去活来。

    阮灵奚掰着手指头筹谋道:“现在也不是不可以,反正这些年我也玩够了,娶你回来搭个伙,凑活着把下半辈子过了,指不定还能添个一儿半女给咱俩养老送终。”

    秋月白拿脚踹他:“给爷滚蛋。”

    俩人闹腾一阵子,秋月白被阮灵奚按回床上,被子一卷,压老实了。

    “说吧,这几年藏哪去了,你倒是走的干净,平白赚了我们小绿腰多少眼泪?”阮灵奚没脸说自己难受的昏天黑地那些年,只拉了娇俏可爱的小侍女来遮掩着质问。

    秋月白拍了拍阮灵奚手臂,示意他松松手,喘不上气了。

    “这话可长了。”

    阮灵奚捏住秋月白下巴端详半晌,叹道:“真好看,你这是去哪脱胎换骨了?”

    秋月白拍开他爪子,想了想道:“近九年前江行之带人围剿断天门,我重伤不敌自行跳了白槐崖,那时候丹田枯竭,全身武脉几乎全断……”

    但是武者的本能还在,坠崖的刹那他将手中的长剑插入山壁阻了几回,最后落入崖下深潭,捡回一条命。他少年时性情乖张不羁,于武学上颇有天赋,族里长老都称他是百年难寻的上等习武资质。后来偏自己作死剑走偏锋要另辟蹊径,结果出了岔子险些丢了小命,要不是阮灵奚他爹正巧做客江家,他怕是坟头草都三尺高了。虽然勉强捞了条小命回来,但是经脉阻隔此生武学难臻化境,且一张脸算是彻底毁了。

    正所谓不破不立,白槐崖下九死一生,废了全身武功却奇迹般脱胎换骨,那股经年缠绕经脉的邪流随之毁灭,得到的是真正的新生。

    “一切都是重头开始的,这些年隐于山野也是重修武学。年少时总觉得江家的剑法太过死板,如今想来实在狂妄,这几年静下心来才真正看到山河所在。”

    阮灵奚只从寥寥数语里体会到那生死间的凶险,他伸手拨开秋月白脸侧乱发。秋月白不躲不避,任由他的指尖抚过耳后,耳后柔软雪白,一点痕迹都没有。阮灵奚犹豫道:“阿昕……”

    秋月白知道他要问什么,按下了他的手,道:“嗯,生下来了,也没了。”

    阮灵奚呼吸一滞,没再说话。

    天地分阴阳,玄化初辟,洪炉耀奇,铄劲成雄,熔柔制雌。除此之外,另有“垂珠儿”。“垂珠儿”本与男儿一般无二,但耳后生一红痣,犹如血珠,摇摇欲坠,故称垂珠。腹有胞宫,亦可孕子。若初次成孕娩子,红痣消退,就叫人瞧不出了。

    “垂珠儿”罕见,但往往生的颜色无双,便叫贵人有心私藏。若是生在爱慕富贵的人家里,这样的孩子八成就卖给高门做禁脔去了,贵人多好雏儿,向来是靠耳后红痣来辨认垂珠儿是否还是个完璧少年。

    江昕从小就知道自己是垂珠,但他家世显赫不必琢磨这些弯弯道道的,自幼习武又没有垂珠儿的娇柔,便也跟其他少年无异了。

    阮灵奚知道江昕有过一个孩子,因为那孕脉就是他给诊的。

    秋月白舔了舔干裂的下唇,苦笑两声:“那时候天天巴不得胎死腹中,总想着没了才干净……”

    “你……”阮灵奚喉头发涩,到底还是忍不住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发生了什么?秋月白抿了抿毫无血色的薄唇,轻叹一声。

    花开深楼台,最是春好处,那时的江昕不过十六七的年纪,与师兄结作侠侣。一年后,阮灵奚途径乌陵约见好友……

    玉白指尖搭了脉,不过几息间阮灵奚已经瞪大了眼。

    江昕正病恹恹的趴在桌子上,乌黑的长发松松扎起,露出一段白皙的颈子。正赶上暑热天气,他便显得更是不耐,银色面具下眉头细细绞在一起,拿一双星子般透亮的眸子瞪阮灵奚。

    “做什么一副见了鬼的样子。”江昕拿手朝自己额头扇了扇,贪一点凉气。

    阮灵奚松开江昕的腕子,慢吞吞道:“疲累乏力,嗜睡厌食,你可跟行之师兄说过?”

    江昕手上一顿,撑住脑袋道:“我爹走后……江家大小事都是他一人操心,整天里忙得脚不沾地,左右不过是天热的人难受,怕是暑气浸了身,又没什么大毛病,跟他说这些罗里吧嗦的事干什么。”

    阮灵奚气的手指头戳他脑门:“你怕不是个傻子吧,自己肚子里多了团活物,都不晓得?”

    江昕正要拍开直往自己脑袋上戳的爪子,闻言登时愣住,难得应了阮灵奚的话,活像个傻子。

    “什么玩意儿?”

    阮灵奚哼了声,翻了个白眼给他,言简意赅的总结道:“他娘的,都快四个月了,眼瞅着要显。”

    江昕倒抽一口气,后退两步抬手捂住自己小腹,接着衣袖一拂,小楼绿窗大开,整个人已如归雁投林,转眼瞧不见了。

    “哪去?”阮灵奚趴窗边喊他。

    远远传来一句“跟师兄说——”

    江昕没想过自己会有子,垂珠天生体弱虽能孕子却比女子孕子艰难许多,多半要娇养出的垂珠才方便结胎。像他这种自幼习武,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体质本觉得怕是没有结胎的可能了,偏是有了,既惊又喜。

    心里有些紧张,一时间没了主意,只想赶紧见到师兄同他说,他们有孩子了。

    阮灵奚不明白,这一别怎么就成了后来那模样,江昕成了残杀同门,勾结魔教的恶人。

    ……

    药香淡淡,熏染了阮灵奚眉眼,秋月白倚在床边,指尖勾住一缕帘穗,道:“林慕师弟是我杀的。”

    阮灵奚没吭,他不相信江昕走火入魔杀害同门之说。

    秋月白平静道:“那天回去,我看见江行之和林慕师弟房中偷欢。”

    阮灵奚被呛了一下,他是见过林慕的,娇生惯养的小公子,模样生的也漂亮,只是脾气骄纵了些,打小就跟他们玩不到一处去。他倒是没想到俩人竟能搅在一起,依江昕那时的狗脾气,绝对要一剑抹了这俩人。

    “杀害同门是真,走火入魔也是真。你知道我十二岁那年练功出了岔子,虽被勉强压制住了,但也埋下随时发疯的隐患。江行之诱了林慕师弟,他知道我在门外,故意拿话激我。我何曾能忍得了,便当真疯了。”

    后来的事情秋月白自己也记不太清楚了,林慕师弟脖子上殷红一线,喷涌而出的血溅了他满身。林慕临死也没有想到,前一刻还同他缠绵的男人竟会拿他挡剑。缠斗声引来了师兄弟们,很多人亲眼看见江昕杀人,江行之不同他动手,只是边躲边唤他名字,让他冷静。几个回合下来,江行之重伤险些死在江昕剑下,师兄弟们这才真的相信江昕是疯了。

    阮灵奚捏着白瓷杯的指尖发青,心道,江行之实在不是个东西。

    秋月白又是一声叹息,按了按额角,道:“同门一拥而上,我心知当日杀不了江行之。神志不清下持剑而逃,一路上重伤同门无数,这些也是事实。我年少时玩心重,最受不得约束,虽顶了家主的名头,但真正行家主之权的是江行之。我逃了之后,江行之迅速收拢人心,成了名副其实的乌陵之主。他伪造我与魔教勾结的信函,说我之所以走火入魔是修了魔教心法的缘故,左右我是疯子,什么屎盆子都能往我这里扣,偏还装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倒显得痴情。”

    阮灵奚捏碎了手中杯,抖落一地碎瓷,垂眸道:“阿昕……”

    秋月白摆了摆手,打断他的话:“这都多少年了,那时候的心绪如何我早已想不起来,你也不必介怀。”

    第十三章

    九年前,江昕一路疯疯癫癫杀出乌陵,不过短短几天江湖上全是铺天盖地的追杀令,走投无路下他浑浑噩噩跑去断魂谷。

    此生自断天休问,天下邪教出断天。

    断魂谷每年开一次谷,来此的俱是江湖上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企图给自己寻一线出路。这是一场厮杀,进谷的恶徒们会互相残杀出一条血路,最后活下来的那个会成为断天门的人,受断天门庇护。

    江昕在谷中待了三个月,没人猜得到他是如何只凭一柄薄幸撑过那三个月的,生啖人肉,渴饮人血的日子秋月白实在不愿提起,也无意说给好友听,便轻描淡写略过了。

    只恍惚记得一种锥心蚀骨的孤独,身旁所有活物都会是獠牙相向的凶徒,在那样的日子,他唯一的寄托竟是肚子里那团无知的活物。从未想过留着它,那种环境下怎么可能保得住一个孩子,没了才好,他这样想。后来有了胎动,他才意识到这块骨血原来也是一条命。

    他曾用杀完人沾满血的双手贴在隆起的肚子上,感受手心里脆弱的动静。也曾在夜半无人时轻轻跟它说说话,找回点当人的感觉。仿佛那些厮杀的日子里,他不再是孑然一身,而是有了个并肩战斗的同伴,尽管这同伴只是安逸的躺在他肚子里,偶尔还会在他生死一线时踹他一脚添点要命的麻烦。

    断魂谷最后一役,薄幸浸在冷泉里,银白剑身被涤尽血色,那天江昕心情出奇的好,他取了一片叶子舀了些山泉灌进口中,碧叶打着旋丢落水中,飘摇而去。他甚至给自己哼了首不成调的曲儿。

    “风也奇,雨也奇,纵横四海无强敌。看淡人间生与死,坦然今朝长别离。甘以鲜血溅长身,来生莫信……”

    歌声戛然而止,薄幸反身一背挡住一柄鬼神莫测的弯刀。

    “鬼刀弦月。”江昕剑身一抬,剑花逼开弯刀。

    玄衣独臂的男人冷冷道:“血衣薄幸。”

    江昕颔首道:“果然是你了。”两人曾在谷里并肩厮杀过,强者之间的临时合作并不少见,如今再见即是生死局面。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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