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未来》分卷阅读19

    罗二爷做事很少后悔,也很少回忆过去。

    可有一件事他后悔了,后悔就需要补救,但补救需要机会。

    上天给了他这次机会。

    罗烈告诉自己必须抓住,否则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罗二爷解决问题也很简单,两样东西,一把刀子一叠钞票。

    有钱有势的人惜命,看到罗烈的刀子,低了头,认了命

    没钱没势的人爱财,看到罗烈的钞票,认了命,低了头。

    人不就是这个样么,总会有弱点让你拿捏。

    罗烈坐在返程的车上不住的阴笑,笑得三儿浑身直打冷战,笑得小乔冷了脸。

    出了沈阳地界的时候,罗二爷降下车窗,向后面挥了挥手。

    许诺,愿你我在共同的世界里各自安好。

    许诺是否安好尚不得知。

    兰丹植却是安好的。

    少年背着简单的行囊踏上了行走的路。

    路途偶尔有风雨,但是也会有彩虹。

    路途偶尔有荆棘,但是多处是坦途。

    没有遇到小偷,也没有看到强盗。

    没有碰到卖切糕的,也没有遭遇仙人跳。

    长城上没有好汉,烟雨巷里没有海棠。

    断桥上不曾遇见许仙,柳堤下也未曾听到莺啼。

    世界不过就是如此,多你不多,少你不少。

    在八月的尾巴,兰丹植回到了家乡,于是某个高中毕业班的教室多了个苦读的少年,而昔日警校的操场少了个投篮的身影。

    重新开始,未尝不可。

    重新开始,谈何容易?

    沈铎不相信兰丹植真的会走,可他确实走了。

    □□的头像变成灰色,手机号码变成了空号。

    期末考结束时,沈铎在兰丹植家楼下花坛边坐了一夜,天亮后才离开,留下了一地的烟头和十多个空啤酒罐。

    那个暑假,沈铎没有回家,他在兰丹植家附近的网吧找了个网管的工作,每天晚上九点上班,第二天早上七点下班。工作不忙,换换鼠标键盘,叮嘱不要把烟头按在沙发上,偶尔也帮着重启下机器。

    网吧打工有个好处,那就是十二点后可以随便上网,可沈铎很少上网,没人的时候就站在网吧门口,靠在门柱上抽烟,这个位置,只要一抬头就可以看到兰丹植的卧室,可惜那扇窗户里的灯一直没有亮。

    开学后,沈铎回到了学校,不再提以前的事,人也变得积极了起来,天气好时会去打篮球,天气不好时会和许诺盘腿坐在床上下围棋,他的围棋下的越来越好了。

    大多数时候,会打电话约王一心。

    刚开始时,女孩拒绝接听电话,沈铎也不急,不接电话,我给你发条短信,短信里也不提有营养的东西,有时候是转发下信息台的天气预报,有时候是一条冷到不能再冷的笑话。偶尔也会在女生宿舍楼下坐一会,只是一会,一根烟的时间。

    平安夜的傍晚,沈铎照常在女生宿舍楼下吸烟,吸完烟要走时,王一心下楼了,什么也说,静静地站在沈铎面前。

    沈铎清了清嗓子,张了张嘴,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王一心叹了口气,先认真的人先输,于是转了个身,走了。走的方向却不是回宿舍,而是往操场的方向。

    沈铎没有犹豫,追了过去。

    操场上很多人,或情侣,或好友,三三俩俩的放着烟花。

    走到第三圈的时候,王一心开了口,她说“沈铎,我们重新开始吧。”

    沈铎侧着头看了看王一心,女孩头发长长了,带着白色的兔毛护耳,系着红色的绒毛围巾,臃肿的羽绒服也遮不住曼妙的身材。

    于是,沈铎点了点头,拉住了女孩的手。

    你看,重新开始,一点都不难。

    重新开始,真的很难。

    罗烈第一次毫无愧疚的坐在了李兰迪面前,说说小时候的趣事,回忆回忆曾经的囧事。

    是谁打破了个隔壁布朗叔叔家的窗户,被追了三条巷子?

    是谁在朵莉小姐的白色裙摆上画了只乌龟,被罚抄了十页的圣经?

    是谁为了五英镑给约翰叔叔修建草坪,结果烧坏了割草机反倒赔了十英镑?

    是谁因为换牙掉了门牙不肯出门见人?

    你看,我参与过你的过往,见过你光屁股的模样,知道你的一堆糗事,曾经的我们两小无猜,曾经的我们相亲相爱。可是为什么这一切,就像是一个七色的泡沫,越是斑斓,越是容易破碎。

    曾经的你,穿着烫熨笔挺的小西服,里面是洁白的衬衫,系着可爱的领结。而今的你依然穿着西服,可是里面白衬衫的领子敞着领口,上面依稀残留泛黄的印记。

    曾经的你,喋喋不休,会和我说拜伦和雪莱,会说“明暗日夜继,唯有以梦替”。而今的你依然滔滔不绝,可是说的更多的是谁谁谁挪用了工程款,谁谁谁吃了回扣。

    可是,我想我还是喜欢你的。

    我喜欢你抽烟的样子,烟雾从嘴角溢出,模糊了你的容颜。

    我喜欢你喝酒的样子,啤酒的泡沫挂在你的唇角,留下一圈圈挨门的痕迹。

    我喜欢你说话的样子,眉毛都在跳舞。

    你看,我想我还是喜欢你的。

    我记得曾经的你,喝酒时会微微蹙起眉头,喝多了胆子会变得很大,会指着我的眉心大骂我是混蛋。

    我记得曾经的你,抽烟时会将烟雾从喉咙吸进气管,再从鼻子喷出,你会大声的咳嗦,肩膀也会跟着一耸一耸。

    你喜欢吃小葱拌豆腐,也喜欢生葱沾青酱,可却偏偏不喜欢爆锅的葱花。

    你睡觉时喜欢压着左胳膊,喜欢圈住身子,喜欢骑着被子漏出大片的后背。

    你喜欢喝柠檬汁,但是必须要加蜂蜜;喜欢喝凤梨汁,但是必须要热的;你喜欢吃巧克力,却不喜欢巧克力味的冰激凌。

    你喜欢看漫画,喜欢变形金刚,喜欢灌篮高手,会买盗版的碟看csi和x档案。

    你看,randy,我是这么了解,记的这么清楚,这才短短的几年,竟然让我已经分不清看不明了。

    原来,时间才是最大的杀手。

    原来,人才是最容易变心的生物。

    你看,重新开始,真他妈的难。

    李兰迪坐在沙发上,看着对面沙发上那个默默喝酒的男人,这个男人棱角更加分明,微微上挑的嘴唇咧出的弧度依然熟悉,这话的语调松垮中带着点上挑的度数,就连从左手手背上那道疤痕都是那么熟悉。

    这道疤痕是因为他留下的。

    那时李兰迪、罗烈还有小叶子林叶若还都在小镇,小镇不大,孩子不多,三个人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唱诗班。几家住的也不远,一同上学下学,自然是亲近一些。

    在那个稍显潮湿的小镇,对于白皮肤浅色头发的孩子们来说,这三个黄皮肤黑头发的孩子才是异与他们的歪果仁,即使罗烈的头发和眼仁准确的说是深棕色。

    小叶子喜欢钢琴,randy喜欢哭,作为最大的罗烈,肩负起了照顾两个弟弟的职责,这道疤就是那时候留下的。

    那时不知道因为何事得罪了个比他们大很多的学校校霸王,一个红头发男孩。某一天下午,这个胖胖的男孩带着一群男孩将李兰迪堵在了教室,就在李兰迪哭得上气不接上气的时候,罗烈拎着个棍子出现了,劈头盖脸的照着那些男孩打去,被打惨的胖男孩掏出了匕首,掏出匕首的一瞬间,李兰迪都做好了被毁容的准备,甚至感觉到了血液的温热度。血不是李兰迪的,是罗烈的,匕首挥出的一瞬间,罗烈本能的伸出手护助了李兰迪,锋利的匕首险些隔断了罗烈的手筋。

    想到这,李兰迪顿住了,他将目光扫到了罗烈的右腿,轻轻地问了句“阿烈,你的腿还好么?”

    “什么?”罗烈回过神,他没有听清李兰迪说什么。

    李兰迪笑了笑,真诚的说道“阿烈,对不起!”

    罗烈启了瓶啤酒向李兰迪递去“randy,没关系!”

    李兰迪接过了啤酒,仰起脖子往嘴里倒,十二年了,时间都过了一个轮回,罗烈,我想和你说声对不起。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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