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贯满盈重生男[直播]》分卷阅读97

    “把货车卸下!牛马缰绳栓连起来,都倚着牲口,一个拉一个地往前走!伤的人扛进马车厢里,走!快走!”

    仲衡提气凝声,大吼着,一手拎起身边跌得鼻青脸肿的烟青,将他和跌跌撞撞的吴管事缚在自己的腰带上,另一手用力拽住前方带路的吉玛。

    商队舍了所有的货车,仅仅带着几车煤和粮食、药材奋力前行,在白毛风彻底肆虐之前,终于抵达了贝玛土部。

    狂风呼啸着从部落前的土坎上刮过,带起无数积雪。

    部落里的惨状早已被雪覆盖,几顶破帐篷倒在地上,被风撕成了几块破皮子,雪埋了大半,根本不能再住人。

    好在用泥和着干草垒成的厚土屋并未被吹塌,几间土屋外墙上还依稀看得到糊满的牛粪饼,屋顶积了厚厚一层雪,看上去仿佛是一排雪白的厚实大方块。

    “把牛马大车倚着土屋围圈,架棚,伤病的入屋!”

    虽是疲倦已极,但在残酷的风雪之中,人人都必须为自己的小命而努力,稍有懈怠,要付出的就是性命。

    好在贝玛土部虽不大,土屋还是有十几间,羌蛮的土屋并不是如中原汉人的屋子般小小一间间隔开,而是长方的大间,吃睡起居都在屋里,甚至牛羊的幼畜都会养在屋内,四百来个人分屋挤一挤,倒也勉强挤得下。

    屋里还有未散尽的血腥,甚至还有几具被砍杀的尸首,众人默默抬出去,忙碌收拾一通之后,人员分散开来安顿,车马都倚着门旁而围,架出一个空档,免得雪停之后出路被积雪堵住,那才当真要命。

    至于拉车的牛马,屋中实在是无地安置,也只能让它们蜷在一起,盖上些麻布皮子挡挡风雪,若是熬过这一夜,风停雪止,还能活;若是继续下雪降温,怕是牲口也抵挡不住了。

    吉玛瞪着眼睛,拼命忍眼泪,和汉人们一起将族人的尸首拖出屋外安置。

    十几间土屋中,没有一个活口,也没人逃脱回来。她的父兄更是连全尸都未曾留下。

    土屋有门,并没有窗子,在土灶的位置留有一个小孔通烟,土黄的墙壁被熏得发黑,肮脏而压抑,这种屋子本是部族里头人手下的管事和亲族住的,奴隶们都是和牲口住在围栏里。牧人们不如汉人精巧,建的屋子很粗糙且阴暗,但这样的屋子更适合草原,能御寒,不畏风雪,换季游牧之时,舍弃了也不可惜。

    煤炉子被重新捅开火,又点起来,有几个商队中的护卫与伙计受冻得厉害,此时人已发烧起来,更多的人鞋子被雪打湿,脚趾冻得麻木发紫,若是不能及时救治缓过来,这脚怕是要废。

    “甘草、桂枝……熬汤,温水泡手脚,小心,足衣粘连的不要撕,慢慢浸泡开。取牛脂膏来,冻伤不重的都涂上!”

    仲衡熟极而流地背出一串药材,紧捏着自己的“护身钱”沉默了片刻,又立时吩咐诸人救治。

    这治冻伤的方子和医材,还有防冻的牛脂膏,都是行前阿弦千叮咛万嘱咐让他带上的,就怕有个万一,阿弦还让他背了一堆治骨折、虫叮蛇咬、通筋活血的方子,甚至连治妇人难产的偏方都让他背了一个。

    阿弦当时振振有词,说是即便自己用不上,也能随手治人,要知在草原上能用会这几个方子,简直能称得上神医了!这名头,别说小部落,就是突厥王帐里都混得开。

    现在倒好,还没混成神医,自家先用上了,仲衡忍不住嘴角勾起一丝苦笑。

    也正是因为准备齐全,队伍里冻伤的人能救治及时,应当不会伤残太多。

    如今,也只能盼着老天爷开恩,早停风雪了。

    仲衡垂目轻抚手腕上的铜钱,无论如何,他都要好好活下去。

    ***

    因为比仲衡他们的商队迟了十几日才出发,厉弦紧赶慢赶,赶到折枝关时,大雪已经下了两三日,待得他们好好休整一夜出关,雪已小了,地上的积雪却快没至成人的膝盖,靠着车马走着入草原追人,估计比之蜗牛也快不了多少。

    厉弦看看脑海中的舆图,代表仲衡手上“护身钱”的光点有些黯淡——这是充能未足的表示,测算一下距离,离着自己足有七八十里的路程,若是平常的天气,赶一赶,也就一两日的路程,可如今……

    “改橇车!”厉大人猛地一声吼。

    郑青忙挥手让护卫们将几辆大车停下,在铁甲的指挥下将轮子七手八脚地卸下,装上了在狄丘赶制的撬板——这是上人们雪地行军计策之一。

    虽然因为时间太紧,这撬板做得极为粗糙,但比之车轮子,这东西简直好上太多,每辆大车底下铺了四条粗平且一头翘起的板子,使得沉重的车身不再深陷入雪,牛马拉起来省力许多。草原上也无许多坎坷沟壑,这撬板走起来就顺当得多。

    护卫们也跳下马来,坐上了撬板加几个简坐的小板车,让马拉着走,比之骑马或是跌跌撞撞地自己踩雪走,那是方便快捷太多。

    厉弦本也想过让护卫们用单人“雪撬”,只是那东西技术性实在太强,刚上手一不小心就摔跤,如今急着赶路,倒还是撬车更方便实用。

    老仲仔细看了几眼撬车等装备,说道:“你这倒有些像是北蛮的做法。”

    “管用就好,哪里顾得到这许多。”

    厉弦烦躁地说道,他唇上起了几个燎泡,眼中血丝遍布,连着好几日没听到自家夯货的声音,虽然看得到“同频发生器”在缓缓移动,心中仍是空落落地不安。

    前两日,也就是大雪开始下时,“同频发生器”便停在一处不动了,不知道阿衡是躲在哪里躲避风雪,还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不敢想,只能拼力前行,尽快找到他。

    “老二怎样了?”

    老仲和厉弦坐在一辆雪撬车上,突地低声问道。厉弦既然能在此时,如此准确自信地朝着一个方向前行,他的师门又如此神奥难言,说不得,他与老二能有什么秘法相通。

    “我不知道。他停在一处已经快三日了,离此七八十里地。”厉弦焦躁地凝视前方,也低声道。

    老仲沉默片刻,突地在车上长身站起,盯着厉弦问道:“你找得到他?想救我家小子,你敢不敢跟我走?”

    厉弦嗤声冷笑:“我自然找得他。若是不想救你儿子,这种鬼天气我来格和勒踏青么?!”

    “好!”老仲大喝一声,一手抓起随身的背囊,一手将厉弦拎起甩在背上,便如脱弦之箭般从车上射了出去,也没见如何用力,脚下一蹬,已奔出了十几丈远!

    厉弦一时晕头转向,只来及朝郑青大吼一声:“跟上我的印迹!”便被老仲驮着飞驰而去。

    老仲这牲口在雪地上狂奔,竟跑得比牛马拉车还快得多,只这一路颠簸,害得厉大人如骑在疯牛背上,被颠得黄胆水都快吐尽。一边晕,一边还得不时纠正方向,向路边甩出几个电球,在雪地上做出个老大的雪坑标记,以便让郑青他们赶上来。

    当真是苦不堪言!

    厉弦重生这辈子以来,何时吃过这种苦头,虽知这老儿也是急着救阿衡,可他这心血来潮、突如其来的发颠,也不让人有个准备,厉弦口中实是忍不住“彼其娘之”一通臭骂,哪里还顾得上这是自家的老丈人?!

    第125章 重逢

    老仲虽是武力超群,到底也是个肉身凡胎的人, 跑了一个多时辰, 头顶白雾氤氲, 呼吸也渐渐沉重,终于在一处小山包边上歇了下来。

    [2小时12分, 3017公里!背上还驮了个一百多斤的汉子,我去, 老仲真不愧是个纯种的牲口啊!突厥王死得不冤。]

    [地球近代的马拉松运动才跑42公里吧?能跑进2小时都能保持好几年男子世界纪录了!]

    [难以想象,中古年代就有如此开发人体潜力的“内功”,还是“武功”?小厉子, 我出五千星币买你公公那套“功法”,这很有助于基因开潜计划的推进。]

    阿弦,上人出赏格购买仲老先生的功法, 等救援仲将军后, 你考虑下吧!价格不错。

    厉弦正奄奄一息靠在山包上喘息,无力地挥挥手,什么买“功法”的破事,日后再说, 如今都没见到阿衡平安,哪里有心思想这些有的没的。

    老仲站在一旁调息,神色忽地一动,突然抽出腰后插着的短标枪, 用力向近旁一棵孤零零的歪脖子树冠上掷出,扑一声轻响, 扎着一团灰扑扑的东西掉下树来。

    他嗤声一笑,快步奔去捡起,拎着那只肥嘟嘟、血淋淋的野鸡,走到厉大人跟前,一手递了过去:

    “小子,这就顶不住了?嗤!忒地无用。吃点肉食补补,免得背着跑几步都把你颠死了。”

    死不瞑目的野鸡突着眼珠子,凌乱的毛发上血腥扑鼻,厉弦只觉胃中一阵翻滚,忍不住又呕声连连。

    “啧啧啧!你这等娇花般的少爷,不在京城走马章台,做你的纨绔公子,却来北地自寻罪受,当真是想不开!”

    老仲盯着厉公子青白交加的脸庞,漫声道:“当日我在突厥北蛮处行刺王驾,得手后孤身杀出一条血路,身后是恶狼般的凶敌追杀,身无长物,手中只有一把短剑,一路南归便是一路杀过去,不过是茹毛饮血,敌死我活。若是我像你这般,连见点连血的生食都要呕三声,你也见不到我如今站在你面前了。”

    他站在厉弦身前,身躯高大,背着光,看不清神色。

    “你救了我一家老小的命,给了我家老二活下去的机会,我仲某人记你的大恩。这次你甘冒奇险去援救老二,我也承你的情谊。”

    老仲语调一缓,突地低声道:“你与阿衡情深谊重,我看在眼中。如今你父权势彪炳,我仲家的狗屁大罪皇帝也算开恩赦了,你二人年已十七八,正是有为之身、锦绣前途,当背负起家族的责任,也无多少快活逍遥的日子了。人生在世,上不愧祖宗,下有香火承继,娶妻生子才是天道人伦。

    待此次事了,我会为老二寻桩门当户对的亲事,找个能生养的媳妇,把终身大事了了,生下几个娃娃传宗接代。你二人若是情谊不变,能相扶相持一辈子,也是桩难得的美事。”

    [嗷嗷嗷,棒打鸳鸳的好戏终于上场了,老仲连张支票都没甩,就弄只死山鸡收买,不对,是恫吓我家小厉子,差评!]

    [哪里棒打了?人家老仲立场很明确,一点也不反对小厉子和仲将军相亲相爱,还希望他俩白头偕老呢!就是爱归爱,生归生,这倒是很符合老仲的处事哲学,对温夫人爱得要死,怕得要命,却是一点也不妨碍他纳妾,一个接一个地让别的女人给自己生娃。]

    [啧啧!中古人类就这点麻烦,必须女人亲自生孩子,男男、女女都没办法基因结合。哪像现在这么方便,想要爱情就谈个恋爱,想要家庭就申请婚姻,想要孩子就调配基因……哎!对了,硅基和炭基听说最近都能调和生娃了?生出来算人机,还是机人?]

    [中古时代的主流思想认为同性相恋不出格,还挺风雅,前朝汉时连皇帝都有几个男**人,但是不娶亲生子就逆人伦了,会被整个主流社会唾弃的。]

    [小厉子,支持你,坚持住!坚决不能为了生娃就屈服,玷污爱情啊!]

    虽然老仲说得在情在理,但厉弦却听得七窍生烟,也不知哪来的无名火,被上人们乱糟糟的弹幕一刷屏,更是心烦气躁。

    他冷哼一声,接过老仲手中的肥鸡,心神一凝,蓝幽幽的电光闪过,血淋淋的死鸡焦毛落了一地,瞬时变作香气四溢的烤鸡。

    咝省着电用呀!烤只鸡用10&,你可真壕!

    恪主播肉痛得抽了口气,星币再多,穷惯了的主播该肉痛还是会痛啊!

    “哎呦,这法术多时未用,却有些手生,鸡头焦了些,滋味当是不错。”

    厉弦造作可惜地叹了声,斜睨老仲一眼,将那鸡分撕成两半,笑眯眯地递给老仲一半。

    “凡俗人虑凡间事,仲队长您实是杞人忧天了。子孙自有子孙福,你我不快点救出阿衡,您儿子都没了,哪里来的孙子?!”

    老仲眼角抽了一下,默然接过这法术“烤”制的鸡,掏出包调料在鸡上撒了点,撩开胡子,张大嘴就咬。

    厉弦也不与他客气,夹手夺过料包,也在自己的那份鸡肉上撒了点,瞥瞥老头,道:“我看您老当益壮,何必忧愁什么孙子的事,回头再生他十七八个儿子都不在话下么!”

    上辈子仲二废了,这当老子的不就立马另娶他国寡妇公主,又生了一窝么?!

    厉弦呲起小虎牙,露齿温柔一笑,道:“阿衡蒙您教导养育,德才兼备,武艺出众,人品更是贵重,重义更重信。”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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