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这个男人盯着自己死死的,防止自己逃跑,要去找什么劳什子圣手,还动不动拔剑威胁他,虽然语气可恶了点,但是看过自己的本来面目后也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看来这个人倒也不是恃强凌弱的无耻之徒。
两匹马停在一家野茶馆门前,茶馆老板眼前一亮,这两人一个清俊一个娇媚,穿着打扮都是一等一的好,想来是哪家有钱的公子哥出游,提着茶壶殷勤道,“两位客官来点什么?”
杜小千和孟朗一先一后地做到张桌子旁,孟朗四处打量,入眼处是一片青葱,骄阳曝晒,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地的地方能有个野茶馆,当真是赶路人的天堂了。舒爽地喟叹一声,“来一壶绿茶解渴方好。”老板支应一声乐呵呵地下去了。
两旁都是解暑的人,一桌上坐了一男一女,两人将剑放于桌上正窃窃私语着什么,另一桌是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领着一个八、九岁左右的小子,那个小男孩两眼不时地瞟向孟朗这桌,看向两人的眼神里充满了好奇。
一壶茶很快上来了,两人静静地品茶,突然,“哎呦!我肚子不舒服,孟兄,你在这里稍等片刻,我解决完马上回来。”杜小千突然捂着肚子,身上的汗珠滚落打透华美的衣裳,秀美飞脸庞分外狼狈,紧接着还没等孟朗颔首,杜小千就如飞矢一般地快速冲出茶馆 。
孟朗毫不意外地看着这场由杜小千自编自演的戏,心中一阵无言,似是算准自己不会伤害他一般,几乎是每到一个落脚处,杜小千刚吃完饭就会出现肚疼、头疼、胃难受、流鼻血各种稀奇古怪的症状,对此杜小千本人不知去哪里算了一卦,说是自己和他的八字反冲,只要离开自己他的病就会不医而逾。
孟朗闲来无事,迁就着这个少年,看着那道细小的身影很快地和周围环境融为一体眼中闪过一丝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宠溺,“徒儿”被自己送走了,现在也开始解决这些小喽啰了。
几乎是和孟朗提剑同时,两边的人发难,那对年轻男女分攻孟朗的上下两路,另外一对老人也站起身子,拿出武器,身子彰显出与年龄极为不符的灵活,四人将孟朗围在包围圈内,孟朗挥剑抵挡,“玉面圣手”的厉害之处当然是他的医术高超,再次和年轻男子对击了一掌,转身后退几步,广袖挥舞间一阵灰色烟雾以他为中心散开来,孟朗脸上露出了冷笑。这烟雾可是专门为这些人准备的。自七年前围剿魔教起,“玉面圣手”就如一块磁石一般,走到哪里都会跟着几条小尾巴,这些人有的是魔教残余,有的是求医看病,还有的则是看重了自己的医药秘术,想要囚禁自己占为己有,但是不论是哪类人,他们的希望都注定是要破灭了,“玉面圣手”可不是稚童任人摆布的,就算是不用药,单单是武功就足以让孟朗自保了。
四个人看见自己的目标一挥衣袖,心知不妙,连忙封闭五识,但是反映终究是慢了一拍,只感觉粉末落在眼中一阵刺痛,接着眼前就再也感受不到光线的照射变成漆黑一片了,孟朗退出战局,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眼前的四人互相用武器试探、然后就是一阵混乱,他心知这四个人日后除非碰见自己,否则这双眼算是毁了。
话说杜小千捂着肚子跑到树丛里,如无头苍蝇般在丛林里找着出路,眼中哪有什么痛楚,而是冷静地打量着自己当下的环境。如果说第一次这个姓孟的找到自己是巧合,那么十来次下来这已经不能单单是缘分解释的了,这个混蛋肯定是给自己身上做了什么手脚,天知道每次都以为万无一失的藏身处总是被他“碰巧”路过,看着他如猫逗老鼠般调侃的眼神心里的火噌噌地冒,恨不得把那个混蛋凌迟一万遍。
这边心里骂着,一边打量着四周,不分方向地快速跑着,一刻钟过去了,饶是杜小千身体健朗也是摊在一棵树上不住地呼哧呼哧地喘,却不想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落入一个人的眼中。
在客栈中的那个“男孩”,不,是号称“千手易颜”的孔颜,现在也不是什么七、八岁的孩童模样了,身形被秘术恢复到成年时大小,挂在身上的小儿衣衫遮不住全身,散成布片,粗壮的身子穿了稚嫩小儿衣服的模样分外滑稽,他静静地覆在林间高空的树干上,观察着这个人的一举一动。
方才在客栈时,他注意到“玉面圣手”眼中藏匿的情绪猜想两人关系不凡,所以在杜小千逃跑时紧跟其后,可能是身形小的原因,孟朗打斗时居然没有注意到一起消失的幼童。紧接着,他眸子一紧,他看到那个少年的前方赫然是本应该被围困的孟朗,眼中闪过一阵后怕,只怕那那四人便是折了吧,但是一想到主子的命令,那个可怕阴森的男人,脸上神情变得坚定不可动摇,看来他必须得虎口拔牙了。
看到那张熟悉的俊颜,脸上那似笑非笑的眼神,这一切在阳光下是那么的精致,让杜小千有了一丝恍惚,心中突然生出世间之美、美莫过此的感觉,心里一下子是充盈的,看着那在光影婆娑下静好的容颜,心中的不甘反而如烟雾般消失不见,杜小千站起身来,硬着头皮走到孟朗面前,横竖都是这样了,反正大不了就是一顿嘲笑,他也习惯了,这般想着,头低得更低了,错过了孟朗□□的脸色。
只感觉脖子上一凉,杜小千心下就有了计较,这些江湖人怎么这么没新意,连绑架姿势都是一模一样的,脚趾头都能猜到紧贴皮肤的是什么,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有了孟朗打昏自己的那次铺垫,心里的紧张反而少了些。
☆、第 5 章
“呵呵,玉面圣手真是好大的架子,我们五人联手都请不动你这尊大佛啊。”杜小千听到身后是一个低哑粗重的男声对着孟朗说,心中一时没反应过来,心里盲目地复述着身后男人说的话,他说玉面圣手好大的架子……等等,玉面圣手!如一道天雷轰过,让杜小千本来就不大的脑瓜反应更慢了,他说姓孟的就是玉面圣手本人!
看着杜小千突然睁得溜圆的俩眼,孟朗心中无端地产生一种愧疚感,但还是朗声道:“千手易颜,孔颜果然名不虚传,连我都是被糊弄了过去啊。还请这位朋友手下留情,在下感激不尽。”一番话将给足了孔颜面子,让他心里舒坦了不少,心里苦笑,若不是那位的命令,他是怎么也不愿得罪这位大爷的,但眼下……
“莫要花言巧语,还请玉面圣手和在下走上一趟,否则,哼哼!”说罢,将剑又逼近怀中少年几分。这边孟朗笑意全无,充满严肃,身上的杀气开始展开,看着在孔颜怀里一动也不动的杜小千,心里的无名业火窜了上来,但是更多的还是紧张,按说这个小骗子顶风作案,败坏自己的名誉,按照以前嫉恶如仇的性子,应是对他万般刁难、千般折磨,让他缺条胳膊少条腿都是轻的,但是不知从何开始,他开始对这个小骗子上了心,心中紧缩、害怕的感觉告诉他这个少年是不同的。
孟朗从医之所以技艺高超离不开他对世间万物造化的研究,通过深思研究,他对药材属性的掌握远胜于常人,医术自然也是水到渠成,这般变化非天资通透之人不得,是故内心随性,任凭心动,但是和杜小千经历的这几天是他有生以来最混乱的日子,他自己都弄不清楚是怀中何种心思和这少年相处,但是有一点很清楚,他需要这个杜小千,所以他不能有事。
“不知孔兄有何要事非在下不可,且将无知小儿放下,在下乐意奉陪。”眼中紧盯着孔颜怀中的少年,孟朗不动声色道,然而事实上他的广袖已经备好了一包“化尸粉”,只要这个男人稍有异举,他就等着给杜小千陪葬吧,眼中闪过一丝狠厉之色。他自诩不是良善之人,江湖中恩怨难了,在该出手时他绝对不会对威胁自己的人心慈手软。
正当两人对立之时,异变突生,一直在孔颜怀中装乖的杜小千动了,猛一下子猝不及防地,杜小千仰头大喊“有埋伏”,孟朗和孔颜的视线不经意间被转移,待到反应过来被骗时,一个类似于狼牙的尖锐已经狠刺上孔颜的胸膛。一击得手,杜小千挣脱了孔颜滚到了一边,他已经点了孔颜的大穴,若是孟朗连剩下的都处理不好,那“玉面圣手”真是不过尔尔了。
一包化尸粉恰如其分地在杜小千离开孔颜时随着孟朗的掌风扑倒孔颜的脸上和身上,孔颜的身上如被腐蚀般变得焦黑,他的身子仿佛化在火中一般炙烫,他临死前瞪着眼看着那位娇颜少年,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乖顺的少年居然会武功,自己混了江湖近三十载最后栽在他的手上,真是天意弄人,造化不由己。
孟朗看着眼前冷漠的少年不知如何是好,就算自己当初抓了杜小千时,他都是嬉皮笑脸地和自己一路调侃,但是眼前这个看似风平浪静的模样却让孟朗感觉到来自杜小千从内的排斥,这是他预料不到也无法应对的,这样的杜小千就如一只乌龟一般,蜷缩在自我的保护内,让旁人看不清他的心中所想,让孟朗准备的所以说辞都憋了回去。
正如孟朗想到的一般,这边的杜小千经历了这么一番事后心里说平静是假的,但是他一个小混混何德何能居然能让玉面圣手对他“青睐有加”,一路上的这个人和他的嬉笑怒骂历历在目,这和传言中的玉面圣手不近人情完全不符,那他可不可以认为在这个男人的眼中他是不一般的,否则刚才他完全可以罔顾自己的死活,说不感动是假的。
但是一想到这个人让自己在谎言中提心吊胆了这些天,眼梢瞟到孟朗极不自然握紧剑的手,杜小千心里一阵冷哼,现在也轮到这个人尝尝这个滋味了,他虽然是混混,但生气起来可是不容小觑的,在孟朗看不到的角度,杜小千嘴上勾起一抹阴笑,我的好“师傅”,看徒儿怎么好好孝敬你。
☆、第 6 章
“师傅在上,徒儿恕不远送,不见。”杜小千朗声道,双手一抱拳,转身就要离去,面上依旧面无表情。
“慢着!”孟朗心里有火说不出,他也不曾想事情会演变成这样,当初的一个小混混现在已经明显的影响自己的情绪,这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看到那道狡猾的身影,他心里很不是滋味,难道他就这么迫不及待地要离开自己?
“呦,师傅还有何指教啊,那不成要杀人灭口,我可是你亲徒弟呀。”一脸的默然,嘴上越发的不饶人,但是一想到聪明伶俐的自己被他耍的团团转,心里一阵冷笑,死罪难免,活罪难逃,咱们这梁子结大了。
“我希望能尽我所能补偿你。”孟朗一想到这人发怒时眉眼生动的模样,似是眼角的美人痣都活过来一般,他使坏时的模样,他的心如猫爪一般的痒痒,心告诉他这个人不能走。
“哎呦,我的亲师傅呦,徒弟可不敢要你的补偿。”杜小千转身就走,大有一言不合就分道扬镳之意,让孟朗分外头疼,没想到这个小人这般油盐不进。
“我以玉面圣手的名誉像你保证,只要你在我身边一天,我保你一世钱财无忧,再也不用为生计奔波流离。”孟朗站在原地,不紧不慢地吐出承诺,他自信这样或许留下这人。
杜小千顿了顿,眼珠子转了一圈,嘿嘿一笑,黑白分明的眼中分明满是笑意,哪里还有半分恼怒之意,又便宜不占,怎么可能?刚顿住的脚又抬了起来,果不其然,身后传来孟朗气急败坏的声音“还有一颗九转大还丹,普通人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有内力者可增加三年功力。”
笑眯眯地猛一回头,杜小千在江湖飘荡多年,自然是能伸能缩,虽然不知这人为何愿意开这般大的价钱留下自己,但是做人嘛,还是识点趣,莫要偷鸡不成蚀把米。心里这般想着,但还是有意地想要试探自己在这人心中的地位。
收回刚刚踏出的半步,伸出五根葱白般的玉指,笑得一脸甜,“五颗!”看了眼孟朗变黑的脸色,心中一阵暗爽,顿了顿又说“没商量”,顺利地看到了孟朗脸色如锅黑般。
孟朗心中一阵恼火,五颗,这是当饭吃的节奏啊,他堂堂玉面圣手说一不二,何时轮到这个混混和自己讨价还价了,他当九转大还丹是荔枝啊,那可是他想发子收集了进三年的晨露,集齐数十种稀有药材,甚至还有一株传说中的“美人泪”在机缘巧合之下做成,他自己一炉也就出了十丸,他居然张口就要一半。
黑着脸,从怀中掏出“迷迭粉”,早知道把人打晕了,何必在这里磨磨唧唧。步步逼近杜小千,似是看出了孟朗的意图,杜小千识相地大喊“一颗就一颗。”孟朗顿住脚,露出一抹看似疑惑的笑容:“不要五颗了?”杜小千心里痛斥封建地主阶级的□□,脑袋如拨浪鼓般的左右晃动,“一颗,一颗就行。”心中大骂孟朗犯规,居然想到要用武力镇压自己。
孟朗一乐,气定神闲,一袭风波就此平定。
夜间,一只黑羽信鸽扑棱着翅膀降到孟朗开着的窗户上,似有灵性般等待着孟朗。听到声音,孟朗将鸽子腿上的信封取下,上面赫然写着四个字:温家内乱。孟朗揉揉发胀的脑袋,既然大哥孟浪传话过来,他这个小弟也是时候尽心尽力了。
温家后花园里,一个衣着艳丽的十三、四岁小姐站在一群低眉颔首的仆人中分外显眼,温媛怒不可遏,看着被打昏过去的贴身婢女气的浑身颤抖,这打狗还要看主人呢,这三夫人欺人太甚,敢教训她的人,心烦意乱地看了一眼那个凄惨的仆人,命仆人拿出她心爱的鞭子,怒气冲冲地招呼下人,“三夫人好大的威势,本小姐倒要看看这三娘是不是连我也要教训教训。”话音刚落,之间一个小厮匆匆忙忙地赶了过来,顶撞了一干老妈子,看到温媛连忙道:“小姐,小姐,呼呼……小姐,老爷有命,让夫人小姐去大厅,说是有贵客上门。”温媛面有不甘,但是想到威严的父亲,恨恨地跺跺脚,将鞭子一扔,连忙赶去闺房梳妆打扮一番,莫让那个贱人再挑出什么错来,一群人前呼后拥将这位温家大小姐拥入房门。
温家三代经营马匹营运,莫要小瞧这个马匹,上至王侯将相,下至贩夫走卒,没有人敢得罪这个温家,若是得罪了温家,江湖高手还好,轻功尚可代步,没有武功的凡人下辈子只能老老实实地“脚踏实地”了,这也是当今圣上费力巴结温家的原因,征战沙场,平定内外可离不开温家的马匹供应。爱马之人若想得到一匹好马,那也需是巴结好温家,也许温家透露出的一丁点信息就胜于苦苦寻找数年,总而言之,温家就好比扬州孟家,那是天子恩宠,家业庞大,自然内战也是不断。
温广庭是年近四十的中年人,虽然身为温家家主每日纷乱之事甚多,但是习武让这位威严的家主看起来年轻十岁不止。温家三代产业相传,几乎是每一代都有将产业翻了一番,待到温广庭这一代,这位年轻的家主叱咤风云,先后运用多重手段合并了之前和温家并驾齐驱的几家马场,使温家一跃成为梁国最大的马商,此人的心机谋略可见一般。
这日清晨,有看门奴仆进入书房禀报,说是“孟家来人。”温广庭挥舞浓墨的动作一顿,眼神一凝,转而大笑,“还不好生迎接贵客,来福,去请夫人小姐去大厅。”接着,率先踏出书房,迎接贵客。
门前无他,只有两位公子而已,在气势雄伟的温府门前毫不起眼,这二人一个清俊、眼神深邃,一个逸美,一颗泪痣栩栩如生,相貌比之寻常女子毫不逊色。这二人正是孟朗、杜小千二人。
和温家家主拜会后,孟朗起身道:“听闻温家家主气度不凡,今日一见让在下佩服。”温广庭不敢夸大,连忙还礼,声称“玉面圣手当真是医术无双。”
由于孟朗的“玉面圣手”的身份在江湖堪称泰斗级人物,而且江湖高人少以真面目示人,见过“玉面圣手”之人有不少人怀疑他是那个老妖精运用一些美颜丸药返老还童,所以孟朗的真实年龄还是一个秘密,一般人均与他平辈相称。
杜小千低下头,似是孟朗的仆人一般,一声也不吭地跟在孟朗身后,让孟朗暗自以为是这小混混被大场面怔住了,心里颇觉有趣,倒是在一群人的环绕之中施施然地到了温家大厅。
☆、第 7 章
大厅中,大夫人和三夫人接到通报,连忙梳妆打扮,穿上华服,为了能让温广庭多看一眼,两人争相斗艳,人比花娇。大公子文卓扇着扇子,一副温文尔雅,相貌虽是中等,但是一副书香气倒是为人增色不少。温媛特意精心打扮,相貌娇俏可人,细心掩饰下倒也是能感受到女子的一些贤淑。
温广庭对于自己举止得当的妻子感到分外满意,笑着给孟朗介绍道,“这是在下的大夫人、三夫人,我的一对儿女。”孟朗随着温广庭的介绍,目光一一扫过,面带微笑,适时地夸奖让温广庭面上增光,面色更加温润。在孟朗看不见的背后,杜小千脸色僵硬,早知这人带自己来这里,就算是给自己千金自己也是不去的,眼梢瞟向对面一行人,心中冷哼,道貌岸然,若是自己不知道,只怕也是信了着齐乐融融的场景,感受到脖子前温润的玉佩,想起那个张熟悉的媚颜,心中一痛,看向对面的眼神带着一丝与他极其不符的恨意。
温广庭转而看向杜小千的位置,心里隐隐约约地感觉一阵不对劲,太像了,真的是太像了,那道身影分明是温家二少爷的重影,但是看着来人一抬头,又心中失笑着否定了结论,这个小混混怎么可能是温家二少爷?温家二少,乃世间纨绔子弟之最,非金玉不饰,一饭非千金不食,非皇锦不衣,一身贵气就连自己这个父亲拍马都赶不上,怎么可能穿着粗布麻衣,谄笑阿谀。
“这是在下的表亲。”孟朗察觉到了温广庭的视线,欠了欠身,一语带过地介绍了杜小千,这正是杜小千所希望的。察觉到温广庭的视线重回到孟朗身上,低头沉默的杜小千心里松了口气,心里越发的苍凉,想来大姨娘和三姨娘将父亲迷得七荤八素,将自己这个孩儿都是忘得干干净净了呢,这般想着,寒意在心头挥之不去。
夜间一片寂静,随着鸽子的咕咕叫声,苍羽略空,一只雄壮的鸽子扑凌了两下准确地落在了孟朗的窗棂,主人将信笺摘下,奖赏般的将两块糕点抛入空中,鸽子似有灵性,三两下落入暗夜中不见了身影。
孟朗看着信笺上的一行字,眉头微蹙,纸上赫然写着:“温广庭危险。”疲劳地揉了揉眼角,这一趟果然没那么简单,心里思忖,联系之前的消息,温家内战、温广庭危险,这二者之间的关系简直就是一目了然,但是敢在温广庭的眼皮子下做手脚的会是谁呢?
温家嫡长子温卓是乃是温家名正言顺的后继之人,天资聪颖,倒是为商的可塑之才,可惜此人心胸狭隘,做事斤斤计较,一脸阴鸷之色让人不喜,更有传言说此人人后对仆人非打即骂,拳脚相加,院内有不少仆宁愿自缢尽忠也不愿去那里做事,让温广庭头疼不已。
同一个时间,温家嫡长子住苑内,温卓来回踱步,表情狰狞可怖,突然,一道黑影出现在院内的亭台。
“怎样?温广庭这个老狐狸有没有察觉?”温卓急忙问向那个黑衣人。
“温少放心,任那老小子奸如鬼也察觉不出来。”黑衣人桀桀怪笑,语气满是自得。
“放肆,家父岂是你可以侮辱的。”温卓听到好消息,先是松展了眉头,身上的冷汗涔然打透了衣襟,然后毫不留情地怒斥着这人。
黑衣人也不争辩,怪笑了两声,飞身而逝,温卓没有捕捉到他脸上那一丝怜悯的笑容,又在庭院中快走了两步,用内力探知四下无人后方才冷哼一声,放心地回到房内。
清晨,温府一片祥和,雾气半遮半掩,花香四溢,刻有“温府”的镶金匾,红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孟兄,今日是温家一年一度的狩日,何不同行?”大厅里,温广庭一身紫金劲服,袖口一个云绣“温”字,一身霸气隐隐而发,正是而立之年,雄心壮志凌云,话从口出,一股气息更是毫不犹豫地锁定在场的每一个人。
“好啊,早闻温家骏马天下少有,孟某今日也可以一饱眼福了。”感受到温广庭强横的气息,孟朗暗赞一声,单是这分聊发少年狂的气势又岂是常人能匹敌的,这位温家家主也是有几分能耐的,对今日的狩日也是充满了好奇。
温家狩日,可以延及到太上皇的时候,那时温家还不是良国第一马匹销售商,温家老爷子年轻气盛,中了状元后和太上皇在“皇家狩猎日”的成绩不分高下,虽说小人巧语捧高太上皇,但是正是这一份狂气入了当时还是太子的太上皇的眼,特赐温家狩日,以激励良国子民励精图治、强健体魄。由此,也有江湖暗中传言,之前和温家竞争的大家的败落也是皇命所为。
在狩日当天,温府全体男子下至七岁稚童、上至五十花甲都在温家马场集合,也正是在这一天,温家的奴人如有表现优异者可卓拔为近侍,入得家主的眼,前途似锦。但是女子在这天则必须斋戒沐浴,一日不食,直至府中男子狩猎归来再将食物烤制,祭祖饮酒,这条规定一直沿袭百年,除非到生死存亡关头不得破,但是只有一年,那还是在二十年前,还是温广庭在位的时候一位女子浑身是血地出现在校场,貌赛西施、国色天香,此乃温家秘传。
一行人出现在马场,一匹匹精壮的马整整齐齐地站在马厩,被马奴伺候地服服帖帖,浑身找不出一根杂毛,马厩三面环墙而建,但是单单地在校场的北方,一个孤零零的马厩坐落在众人的视野中。仿佛知道众人在想什么一般,一向大气的温家家主也是开始嗫嚅开,干咳了一声,“这是不孝子的爱畜,就是在旁人面前性情粗暴,有领驭众马的能耐,无法只得将其困于厩内。”看向众人的眼神一咬牙,想起自己不成器的二子,温广庭顿了顿,说道:“若是在场有驭术高明之辈不妨将此孽畜带走,也算是了了温某的一番心思。”
众宾笑了笑,却没有再提这事,笑话,温家制不服的马只怕给了他们也是平添笑料,和不做顺水人情一语带过呢,也算是给东道主面子。杜小千混在人群里,心里却是乱糟糟的一团,看到爱宠变为爹爹口中的“孽畜”心里的苦蔓延到嘴角,只怕他这个儿子也不过是“逆子”吧。
孟朗一边应付着温广庭,看向杜小千的目光却是若有所思,这人跟在身旁,平日和自己无论怎么吵闹都是没心没肺的带过,恰到好处的讨好、恰到好处的谄笑、恰到好处的顶撞,但是一切都是太过平静了,不是吗?若不是看到这少年袖中攥紧拳头蹦起的青筋,自己几乎都被他骗了过去,还以为他真的是个“混混”呢。
若是孟朗这个时候还能一厢情愿地将杜小千看成混混,那才真真是损了“玉面圣手”这片招牌,他的直觉和他的味觉一样灵敏,单单是那番相貌、那片气定神闲只怕也不是一般人家生养的起的。出门在外多年,他见过的混混大多是虎狼之辈,就算遮掩地再好也是有迹可循,但是这个少年……媚眼上挑,一颗泪痣一抖便是一番生动的联想,粉唇一起出语不凡,居然识得自己入菜用的药材,且将自己的入菜之理能分毫不差地叙述出来,甚至于食材用量、食法、适用季节都能有条不紊得叙述一些,还有一些想法能给自己不小的启发,让孟朗愈发认为自己带了一块蒙尘的璞玉,或者说是他自愿隐藏起来,一想到那双灿若晨曦的美眸,心中抖了一下,自叹果然自己捡到的都是宝啊!
正在这般沉思着,一声马鸣响彻庭院,霎时间温广庭的脸色沉到极致,那马鸣如怨如泣又饱含着激昂,单单是这声嘶鸣就可以知晓此马的不凡,马厩里本来安静的马儿开始踏着蹄子,不安地打着响鼻,一时间众宾性质昂扬、议论纷纷。
“温家家主,这是?”一位外宾自恃年长,捋着山羊须看向温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