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明月同人)[秦时明月]横贯四方(捭阖本纪 第二部)》分卷阅读2

    “不识字?自己的名字还是得学着写。”方才说话的老兵也极是热心肠,二话不说,抢过木杆就在上面刻下“葛大”二字。

    盖聂无奈道谢。他没有想到,葛大这厮,没过多久就变得和南面的卫庄一样名声大噪起来。而“盖聂”逐渐为人所知,反倒是更久以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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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的构思与开坑比秦时明月第四部播放的时期大约早半年,因此人物设定和剧情走向上都会有不少与玄机矛盾之处,如能接受,不甚感激。

    由于时间不足、资料有限和个人能力问题,本文中极有可能出现一系列的历史背景、时间轴、剧情bug,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批评指正orz

    第2章 二

    横之章一

    韩王安五年。新郑。

    这是一座靠近王宫内城的豪华酒肆,位置十分优越,坐在二层的临街窗口,能将出入朝会的重臣车驾一览无余。

    自桓惠王起三十多年,韩国在西秦的威压之下危如累卵,今日割五城,明日献十城,已经到了生死攸关的地步。新郑失去了作为一国都邑的繁华与骄傲,商旅不行,死气沉沉,仅余的一些店铺也都经营惨淡;只有此间名为“鹿鸣阁”的酒肆,因为和朝中重臣沾亲带故,生意才勉强做得下去。

    这一日,酒肆接待了一位出手阔绰的客人。

    这位贵客在二楼包下了一座雅间,三面用屏风隔开,一面靠窗,仅余一个传菜出入的窄缝。他的样貌还很年轻,却也到了该行冠礼的年纪,偏偏披散着一头霜雪似的白发,额前以一根掐金丝的发带系住;一身黑衣式样虽简,仔细一看却是产自过去鲁国地方的名贵缟布,袖口织出了优美的流水暗纹。当然光看打扮,也不过是一位寻常的贵胄公子。唯有这位公子的吃相,却是让店里的伙计个个吃惊地合不拢嘴。

    客人将四张长案拼成一桌,上摆了两荤两素。荤的是半片整只的烤羊,占了大半张桌,和一鼎切得整整齐齐的蜜色方肉;素的是一大盘碧绿的豆苗,和一盅清香扑鼻的薇菜笋丝汤。另外,案上还堆了一叠小山似的面饼。店家本以为此人要大宴宾客,却不想他居然坐下便大块朵颐起来,吃得极快却不减优雅,像风卷残云一般将四样菜肴一扫而空。

    足足有四个伙计跑上跑下地伺候他;搬运完酒肉以后,还一齐挤在阶梯拐角处咋舌不已。

    “天呐,这还是人么……”

    “嘘——你找死么!看看那把剑,就知道此人绝不是寻常人物——”

    客人的腰间果然插着一把剑,长约两尺七寸,宽四指,犀皮剑鞘,剑柄上刻着错金铭纹;与此人的穿着同一格调,粗看不太显眼,细瞧才能发现其中的贵重。看着看着,其中一个伙计一不小心便入了神,脑袋不经意微微一抬,竟与那客人的目光对上了。

    客人眼珠子的颜色很浅,几乎不太像中原人;浅灰的瞳仁带着一种怪异的色泽,像宝剑出鞘那一瞬间划过锋刃的流光。

    被这样一双眼睛盯着,小伙计不知怎的后背便绷直了——身体偏偏一动都不敢动。

    客人突然漫不经心地一笑,凌空抛来一块什么东西;四个伙计无人敢接,任凭那玩意砰地一声砸到地板上——原来竟是一块指甲大小的金子。

    “再打二角梅酒,一鼎牛蹄筋来;炖得烂一点。”

    四个伙计如蒙大赦,一窝蜂的跑了。先前被盯住的那一个才发现出了一身的冷汗,脚软得几乎下不了楼。

    客人捧了酒器,优哉游哉地踱到窗边,凭栏远眺。这条街道的尽头便是王宫内城。此刻已近正午,街上只有稀稀落落数个行人。

    忽然,街道尽头泛起一线昏黄滚滚的尘烟;车夫的吆喝声、挥鞭声、马嘶声,渐可耳闻。

    朝会结束了。

    下等的官吏乘着一马一御的轻便轺车,地位稍高的卿大夫们乘着两马或四马并驱的大车,派头十足地从街上经过;地位更高的宗室贵族贪图舒适,往往坐着六人或八人抬着的辇舆;速度虽慢,其他官员的车夫却不得不把自家马车赶入小巷子中避让他们,当真威仪赫赫,不可一世。

    鹿鸣阁的一层,进店三尺便是一方水曲柳木的柜台;台上七八个大陶罐一字排开,罐口以厚布扎紧;即便如此,还是有浓烈的酒气飘香四溢。

    一个江湖豪客打扮的年轻人正倚在柜上和掌柜的攀谈。他腰间随意插了一柄铁剑,打扮举止落拓不羁,脸上带着讨喜的笑容;然而右边的袖管空空荡荡,竟是一个独臂人。

    “老丈,我方才听人说,你在这里站了十几年,光看车马,路过的这些大官儿们一个个、就没有你认不出来的,可是如此?”

    掌柜的带着三分自得七分不屑地一抬头,“你可是不信?”

    独臂剑士毫不动气,继续笑嘻嘻地道,“我初来新郑,不如掌柜的让我开开眼?比如那四匹纯色的黑马,拉的是什么人?”

    “那是王城上将军韩申,除了他的将军府,韩国哪儿还有那么好的马。”

    “旁边那匹青骢马拉的轺车里又是什么人?”

    “嗯,应是老丞相张平之子张良。这一位可了不得,听说是新郑有名的神童,才十三岁便被举荐为下任申徒——”

    “昔有甘罗十三岁拜相,十三岁当个申徒,倒也没那么稀奇。对了,后面那方八人抬的轻纱大辇呢?”

    “那一位是王族老上卿,大司寇韩于安。”

    话刚落音,异变抖生。一只双耳的酒斛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地击在为大司寇抬辇的八名轿夫之一的膝弯上——那轿夫恰好是最前方领路的一个,吃痛之下腿一弯,直接扑跪在地;整个辇车也因此突然向前倾斜,坐在车上的人跟着一个踉跄,几乎摔出纱帐外。

    几乎同时,一方黑袍犹如盘旋的恶枭一般从辇车正上方急掠而过。没有人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多数人只记得弧光一闪,刀身反射出的寒光像针尖似的扎在眼皮上;下一刻,一颗雪白的头颅咕噜噜地滚出老远。无头的身子在空中滞了半天才轰然倒下,赤红的血箭一股股从腔管中喷射出来,溅射在惊呆了的轿夫、护卫、路人脸上——却无暇去擦。

    一个白发黑衣的人影轻飘飘地落地。蜿蜒的赤色在他脚下汇成了血泊,映照出一道玄衣飘摇的影子;正如一幅最凄美、也最残酷、最惨烈的画卷。

    这一剑的极快、极烈,与人群的极慢、极静,构成了令人屏息的巨大反差,也难怪在场之人无一不心神恍惚,犹如做了一场大梦。

    黑衣人轻笑一声,还剑入鞘;居然就这么施施然走远了。

    无人敢阻。

    刹那之后,街道沸腾了。尖叫声、怒吼声、兵刃出鞘之声不绝于耳;不到半日的功夫,整个新郑城内都贴满了悬赏告示,王城守军挨家挨户地搜捕疑犯,闹得全城人仰马翻,鸡犬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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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郑城西大约三十里左右,有一片肥沃的山坳谷地,一座安逸的农庄。天色较晚,几道炊烟正从各家耕户的屋顶上飘出来,被牵回栏的耕牛时而发出长长的牟叫。地势较高的地方矗立着一座三进三出的石头宅院,外面围着碎石砌成的围墙,结实得活像一座堡垒;与农庄上其他的砖泥房屋显得格格不入。

    日薄西山,忽见一骑自东面翩翩而来;骑士一袭黑衣,胯下一匹神骏的白马,在光线晦暗的原野上显眼非常。

    眨眼功夫一人一马便到了石墙跟前。骑士并不俯身下马,反而纵身一跃,靴尖在马背上轻轻一点,直接越过围墙飘进宅院里面去了。无事一身轻的白马自在地在原地小跑撒欢儿,不多时,门内突然伸出一只手,牵着马笼头将它也拖进了院内。

    黑衣骑士绕过照壁,顺手将马鞭扔给一个闻声迎出来的小仆,一面昂首阔步地往后堂走。一个红衣美妇匆忙从内奔出来,隔了两步方才站住,屈膝行礼道:“火魅恭迎少主人。”

    黑衣骑士单手扶了她一把,微笑道:“魅姨,早说过,我们之间用不着这些虚礼。”

    红衣妇人亦不推辞,直起身来,满面担忧焦急的神色,“少主叫我好等,难道事情出了什么差错——可有受伤?”

    骑士大笑道,“我亲自出手,还能有什么差错。魅姨你真是杞人忧天。”

    黑衣骑士不是别人,正是相隔半年后,只身离开鬼谷的卫庄。

    说话间二人已步入内室。卫庄脱了靴,随意歪在榻上,指节敲着侧面的一方案几道:“可有什么吃的?我饿了。”

    “晚膳尚未做好,不过有午时熬的粥。”

    “先盛一盅来。”

    火魅伸手招来两个闷声不响的侍女,嘱咐了几句,打发她们下去了。这才转头又问,“少主今日行事,可还顺利?”

    “杀一个老匹夫而已,有何难事。”卫庄打了个哈欠,“之后又做了些旁的事情,这才晚了。”

    “可是,”火魅忧心忡忡地端上粥汤,道,“属下听说韩于安此贼老奸巨猾,又与秦国罗网互通消息,怕是早知道了少主尚在人世之事。我们在城里埋下的暗线传消息说,此人一年前便重金买来了一批死士护卫左右,还准备了一个与他样貌身材一般无二的替身,我只怕——”

    “只怕什么?”卫庄嘴角轻勾,带出一个鬼祟的冷笑。“不错,我今天杀的那个,正是个替身。”

    “什么?!!”火魅惊道,“那么少主你——为何——”

    “为何明知不是他本人,还要冒险闹市杀人?”卫庄用勺子翻搅着热粥,馚馧的水汽模糊了他的面孔。“在他滚出纱帐的一瞬间,我便看出此人不过是个假货;韩于安当年与父亲论武结交,身手不在我父之下;即使猝然受到偷袭,也绝不会如此狼狈。但正因知道是假货,我才会当场下手。倘若是老贼本人,我又怎会让他死得那么轻易。”

    “……属下还是不明。”

    卫庄暂且搁下勺子,微笑道,“魅姨,你可知道若要骗过你的敌人,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这——”

    “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先被你的敌人欺骗一次,让他低估你、轻视你,以为一切尽在他的掌握之中。若要对付一个人,没有什么是比这个更有利的条件了。韩于安在朝会结束之后,自己先行溜走,让替身坐着辇车招摇过市,摆明了是个陷阱;而我现在偏要往这个陷阱里跳,仿佛一条咬住香饵的鱼。这样,老贼便会以为我卫庄也不过如此;并且,他还会认为我自以为手刃仇人、大仇得报了,不会想到他仍在人世,所以他自己也就安全了,因此放松了警惕。这是其一。

    “对付韩于安,只是我们计划的第一步。要实现整个计划,还需要韩国其他贵族元老的支持。那群人没有一个不是官场中摸爬滚打多年的老狐,若是我表现得太过精明,他们从一开始便会对我小心提防。只有我表现得像个做事不计后果、冲动鲁莽的武夫,对他们来说才有利用的价值;为了借我的手对付各自的政敌,他们会抢着跟我结盟,以为可以把我当作一把利剑来用。这是其二。”

    火魅听得茅塞顿开,敬畏之余又生出两分隐秘的憾意。

    以少主的手段心机,若是生在他国宗室,一定是不逊当年“四公子”那般呼云唤雨的人物;却偏偏生在了内忧外患、风雨飘摇的韩国,如同陷在一滩深不可测的泥沼之中,每走一步,都面临着灭顶的危险。

    卫庄扫了她一眼,像是看出了什么,嘴上说的却是:“无咎,就快到了。”

    火魅一愣。她足足又等了半刻功夫,才终于听到由远及近的马蹄声,不禁脱口而出:“少主的耳力,当真通神了!”

    卫庄半是无谓半是讥诮地一笑,拍了拍雪白的头顶:“练了鬼谷派这门倒霉功夫,总得有些什么好处。”

    火魅咬住下唇,露出不忍的表情。这时一个矮个儿的侍女走上前来,把手里的木案恭恭敬敬举过头顶——案上摆着满满的水酒菜肴,分量不轻;外人绝不会想到,看上去如此纤细瘦弱的女子,也能有如此臂力。

    火魅将案板接过,一份份摆在卫庄面前,“这是今日的晚膳,大烧的黑鸡一对,荞麦饼,和黑水牛骨汤。”

    “魅姨,头发的事情,以形补形是行不通的……”

    “少主不要放弃啊!昨日,昨日不是还长了一根黑发么!”

    “……是灰的。”

    话说到这里,一个灰衣剑士突然现身门外;他几步走到卫庄面前,装模作样地拱手为礼——之所以说他装模作样,是因为此人根本只有一只手。

    “无咎见过主人。”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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