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三千》分卷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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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红尘三千

    作者:essen

    文案

    古人不曾言爱 然已相思寸断。

    各种cp

    for example

    镇北将军x敌国将军=战出来的铁血情当然比金坚

    风流二少x镖局二当家=竹马成双绕恩爱两不误

    篡位皇帝x宠弟皇兄=因为不懂爱所以刺探伤害

    阎家大哥x穿越养成少年=因为爱所以利刃相向

    阎家二弟x无家哥们儿=感情就要从小浇水发芽

    官场达人x柔弱美少年=嫉妒吃醋靠暴力是不能解决的

    ……

    ☆、夜醉酒

    作者有话要说:  海棠

    苏轼

    东风袅袅泛崇光,

    香雾空蒙月转廊。

    只恐夜深花睡去,

    故烧高烛照红妆。

    打更的人提着盏昏黄的小灯从面前走过后,四下又恢复了一片静寂。

    已然过去了大半夜,奚禾依旧守在千府后门口。

    借着如漆似黑紧闭的小门前悬挂的纸糊灯笼悠悠洒下的寸缕微光,可见他身着一席玄色长衫,半身靠着背后冰冷的砖墙,双手抱肘,略微颔首,几缕墨色发丝静静垂于胸前,弯起的细小弧度反射着黯淡的光,冷俊的脸上沉静如镜,看不出一丝表情。

    乏了,闭目养神时,就像睡着了一样。

    那人明明说好亥时相见,此刻已翌日丑时,仍不见人。

    奚禾是个执拗得近乎偏执的人,等不到该来的人还继续等下去,他也不觉得累,只是心里有那么一点落石下水的感觉。

    千琰的祖辈是跟着当今圣上先祖打下江山的人,当时的皇帝念及千家于此贡献极大,是首屈一指的功臣,于是特封为异姓王,虽无封地,原本的军权也大部分被收归皇家,但高官厚禄,荫及子孙是毫无异议的。

    千琰成日风花雪月把酒言欢,哪里热闹便爱往哪里凑。

    家里长子千珏年少因攻受封镇南大将军,常年在南境驻守,难得归家一回,家里对千珏的念想与宠爱自然加倍投在了千琰身上,平日贪玩也任由他去,不作多管,长此以往,落得个“风流不羁千二少”的名声,关心他的人一旁听了也不知该喜还是该忧。

    唯一制得住他的人也因为宠爱而处处放纵,那便是从小交情甚好往来甚密的清和镖局现任二当家兼镖头奚禾。

    昨日傍晚,礼部尚书家的独子秦筠来访,说是居酒阁新到了一批上好陈年佳酿,特邀千二少前去品尝。千琰嗜酒如痴,号称千杯不醉,一听这话两眼直放光,想起和奚禾的亥时之约,心里暗忖自己当可及时返回,还能顺带捎点好酒,于是依着性子兴冲冲跟着走了,也没特别给下人打过招呼。

    千琰约奚禾是当初临时起意,本想在十六这天趁着奚禾刚好出镖回来一起对酒赏月,不曾想自己和别人醉到早过了掌灯时分不知多少。

    秦筠包了个居酒阁二楼的雅间,点了几碟小菜,两人便一口酒一口菜有一搭没一搭地喝开了,从前朝旧事说到漠北的长河落日,从翻手云覆手雨的谋臣说到今天哪家的小黄狗咬了哪家的公子,从南方多涝多灾说到再过几日又该霜降,从明月俏佳人说到白首不相离。

    有着共同语言的两人相谈甚欢,即使不是命定知己般的知无不言。

    好酒自是好酒,饶是难得醉一次的千琰也被这后劲蒙得睡死到丑时。

    无辜的打更人吵醒了他。

    千琰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不大的床上,衣衫凌乱得不忍目睹,床尾的被子也被蹂躏地一塌糊涂团成一饼,敞开的胸膛上还有些许红痕。

    按着还泛疼的额头起身,顿了片刻,回想起之前发生的事,心倏地下沉,秦筠平日透出些旁意的行为哗啦啦翻纸一样从眼前掠过,一切都清晰明朗起来,千琰暗叹了口气,捺着不快瞟了一眼半个身子都压在自己腰腹上犹自抓着自己滑落开来的腰带不放的秦筠,微微皱了皱眉,继而轻手轻脚扒开他,迅速整理一番后径直朝门口走去。

    “你还是要去见他?”身后冷不防传来秦筠的一声问,还夹杂着酒后的沙哑。

    沈祈风告诉他今天奚禾走镖回来,他猜千琰一定会有约,于是找了个理由把千琰诱出来,好像是想从中搞点破坏,让他们彼此误会。

    想来,自己也真是幼稚,这种赔夫人又折兵的无聊破事儿也就他昏了头才做得出来。

    千琰身形顿了顿,没有回头,二字言尽:“何必。”

    待千琰回府时府中的人早已睡熟,只有几个守夜的侍卫还站得笔直。

    绕到后门,千琰不出所料看到了等候多时的人。

    “你来了。”不知是不是在这清寒的夜等得太久,奚禾的声音也带了几分冷冽,在空荡寂静的街巷拖出不易察觉的余音盘旋。

    千琰轻轻应了一声,匀步走过去抱住了他。

    在触及如墙般结实,也如墙般冰冷的躯体时不由一怔,虽知他一定会等,但真正看到、触到、感觉到的时候,心里还是像蔓延过寸寸腐蚀的酸液般,疼。

    用身体的温暖汲给这个自己深爱的人,两人纠缠的身躯在黑夜中射下斑驳的魅影。

    “你喝了多少酒?”奚禾远远就闻到这人身上带着的酒味,此时将人拥在怀里,皱眉问道。

    “本来我还想给你带点来着……”千琰自知理亏,顾左右而言他,磨磨蹭蹭半晌才开口,“下次补给你。”

    奚禾闻言低头瞥了千琰一眼,嘴唇紧抿,似不欲再多作追究。

    “先去你家?”受不了这压抑的气氛,千琰试探般地问。

    奚禾没有说话,直接朝前迈步,千琰反应慢一瞬,赶紧跟上。两人一前一后无言地朝奚禾家走着,昏暗的街灯每隔一段路挂在墙角散发着微弱的光,四下静寂无声,仿佛连蚊虫也不耐夜深。

    再过不了多久便是晨色初起,繁华喧闹的时候了。千琰琢磨着找点什么话来说。

    “这次走镖还顺利?”

    “嗯。”

    “那,路上有什么奇特的见闻吗?”

    “……”一时间只有两人的呼吸清晰可辨,奚禾像是在认真回忆,“说来是有一桩。此次我们渡江朝西北上安康郡旬阳县,傍晚临近地界在郊外整顿歇息时,有人听到一种奇怪的叫声,似鸟鸣又似婴啼,经久不息,当时都没怎放在心上,谁想第二天清晨清点镖物时在镖车隔板下发现了一块拳头大小,殷红凝厚似血的石头。大家都觉得惊奇,无人知晓这块石头从何而来,或是谁人所遗,当夜看守的人也说不曾有别异的动静。

    “后来经过当地一户农家,借灶生食时,屋主见了这块石头直啧啧称奇,他说这块凤血石是百年难遇的佳品,‘红如淋漓之鲜血;凝之聚而不散;厚呈层次状深透于石层中;且此石质地细腻,带韧性,结构紧密,受刀不崩。’;覆手上去甚有余温,似是内有生命般汩汩跃动。

    “那人神情痴迷,传说远古时,有对凤凰见一地蝗虫成灾,瘟疫流行,作物不长,满目荒凉,百姓愁苦,便决意以自己的力量去消灭蝗害,驱散瘟疫,匡扶生灵。后来,通过不懈努力,该地恢复了生机,繁荣安康,感恩的百姓请求凤凰留下,共沐晨歌暮曲。凤凰被百姓的精诚感动,在康山岭巅筑起凤凰沼栖居,凤凰沼周围的山岩变得如同白玉一般洁白透明,由此得名玉岩山。玉岩山上百鸟齐鸣,玉岩山下百姓安居乐业。

    “然,好景不长,不知何时山上来了一对强横的鸟狮,它们见到凤凰巢居在如此美丽的山头,创造如此辉煌的业绩并受到百姓的恩戴产生了忌妒之心,决心将凤凰赶走,占据凤凰沼。”

    “哈,的确是先人应有的想法,这般……物极必反。”

    “嗯。”

    “不过,想必结局还是好的?他们可不喜欢家破人亡的传说。”

    “哼……到了。”

    奚禾住在一条僻静的里巷,镖局有当家聿濂修守着,这处清幽的小舍便是他的家。

    一方独院,只有一座四四方方的青蓝瓦砖房立于中央,但其构造却十分精巧。进门数步便是待客用的房厅,厅内往右穿过隔门是书房,往左过门是饭厅;出饭厅旁侧的门向右走数步便是厨房;转过墙角便是后院,复行十余步即达卧房。卧房到书房并设有暗门。

    为了安全,奚禾特别将前厅和卧房之间的墙砌为石墙,并留有可容一人过的空间,平时是存藏贵重物品的储物间,触碰某个机关会出现向下的石阶,通往外巷的密道。

    路上说了太多话,奚禾倒了杯桌上的凉茶,几口咽下。

    千琰负手站在一旁,如初顾茅庐般四下张望。房内的置物简洁朴素,除了木床、衣柜、书柜、圆桌、几案、重叠整齐码在墙角的箱子、数把座椅等必备的东西,几乎就没有多余的摆设,给人一种干练的清爽感。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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