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鹿不明》分卷阅读4

    “我变成鬼了。”

    “那你可以从电话里爬出来么?我想看看你。”

    “我没死!我活着!有什么事你说!”

    “我遇到麻烦了。”

    “”才怪。

    “那只小猫,我在给她起名字,不知道叫什么好。我可以叫她大石么?”

    “不行!那是我的名字!”

    “可你不在哇。”

    “你不想让我回来是不是?”

    “那我换一个好了,你取好不好?”

    “什么样的猫?”

    “黄毛。”

    “眼睛瞎了?”

    “是的。”

    “叫金毛狮王。”

    “为什么?”

    “去书架上找一本《倚天屠龙记》,看过就知道了。”

    “可她是女的。”

    “你是想叫她紫薇么?”

    “什么?”

    “现在放寒假是吧?去翻翻电视台,有一部清宫剧”

    “就是男主鼻孔很大的那个。”

    “对对对。”

    “我在看可我喜欢小燕子”

    “你知道我喜欢谁么?”

    “谁?”

    我像念“洛丽塔”一般缓缓吐出那神圣的三个字:“容嬷嬷。”

    他把电话挂了。

    “我今天干了件很酷的事儿!”

    “你喝酒啦?”

    “我和人打了一架!”

    “哦,打赢了么。”

    “一开始我按《倚天屠龙记》里的招式和他打,挨了两拳。后来照你书上写的,就把他揍趴下了。”

    “真的吗!”

    “可不是,先打他脸,他避开,再一脚飞到他小**上。”(这下你知道为什么我出不了书了吧)

    “那是姑娘的打法。”

    “管用就好嘛。”

    “你有伤着吗?”

    “鼻梁骨歪了,流了好多血我去兽医那儿,被赶了出来。去对门医院,他们说只治妇科病。”

    “笨死你算了。后来怎么办?”

    “我就回家了,金毛狮王扑我脸上,鼻梁骨响了一声,然后就没事了。”

    “小猫照料得怎么样了?”

    “你居然主动打来了!狮王很好,兽医说他是个男孩。我在看动物世界。”

    “放到哪儿了?”

    “秋高气爽时节,小动物开始交配了噢噢噢!快看!那两头公鹿也在交配!”

    我把电话撂下了。

    下面来说说我这两天的工作。

    李三在邮件里写道:这次你有两件事要办:

    1联系作家xxx。他从美国回来,要在b城两天,你跟他谈谈下本书的情况。我把你的联系方式给他了,他的联系方式如下:xxxxxx具体怎么洽谈,看下封邮件。

    2附件是南方区这两年业务报告,还有所有合同的扫描件,你好好看两遍,到总部跟大老板回报。具体怎么回报,看下下封邮件。

    3你一定很奇怪,这些事怎么交给你做吧?没错,我举荐你的。因为你走出的两个月里,我觉得天空更蓝了,草地更绿了,阳光更灿烂了。这个礼拜我在写一本新书,为了起个好头,我暂时不想在公司里看到你。

    事实上,李三没把话说完。那个作家,我们称之为“那个人”,是个极其难缠的家伙。他的可怖程度,很难用简简单单的几件事讲述清楚,唯一恰当的比喻是,哪天他寿终正寝上了奈何桥,孟婆一见到他就会自己把汤给喝下去。去年,他来南方续约,老板“偶染风寒”,让李三找他谈。整个下午,会议室的门紧紧关着,里面半点声音也没有,仿佛整个世界在那扇门后面死去了。到了五点半,门才缓缓打开来,那个人像普度完苍生的上帝一般飘飘然移出会议室,以“好了你们的感恩我收到了,平身罢”的姿态离开公司。过了好一会,李三才出现在会议室门口,一手扶着门框,一手夹着刚签完的合同,小膝盖咯咯颤抖着,整张脸跟雷劈过了一样。

    合同签了三年,合同期内除了定时检查工作进度,大且不会有什么问题,领导们乐得放手不管,让我们这群小出马。田忌赛马。

    公司订的宾馆地段偏僻,计程车兜兜转转,到了晚上十一点钟才找着。到了房间,我便一头扎在床上,累得动弹不得。十二点,我收到一通电话和一封邮件。电话是大老板的助理打来的,说他在外地出差,得礼拜五才能回来。此外,那个人发来一封寥寥数字的邮件。上面写着:周一周二可能有空,等我消息。

    然后他放了我两天鸽子。

    那两天,我无事可做,也不想出去。b城天气糟透了,终日里烟雾蒙蒙,很多时候都看不见对街的建筑。路上很少有人,偶尔冒出几个,都抄着双手,埋头匆匆走过。脸上戴着面罩,只露出一双眉眼,眉头拧巴在一起,好像对生活厌倦到了极点。到了周三清晨,雾霾终于散去了一些,街上显露出零星几点色彩,车,广告牌,行人的衣裳,不消多久,狂风卷着黄沙又丝丝拉拉吹了过来,所有的人,所有的色彩,如海市蜃楼一般又消失在昏黄的尘土中。两根光柱从远方灯塔上抛射下来,如同夜海中救生艇上的手电筒光,不分昼夜,漫无目的地在沙海中飘摇。灯光打到半空中,就被混沌的灰黄色吞了下去,半声回响也没有。

    鹿男在电话里问我过得怎样,我环顾四周,顺便望了眼窗外毫无起色的天气,告诉他说:白纸般浆硬的单人床、深棕色的圆形茶几、玻璃烟灰缸、棕绿绒垫沙发、组合咖啡、瓶装纯净水、环形清喉糖、热气腾腾的冰箱、蓝色塑胶包装的网线电缆、数字惊人的价目牌、结满茶垢的电热水壶、形同绑腿带的备用卷筒纸、门缝下悄无声息翩然而至的夜总会广告、浅灰网络信号上的惊叹号——这就是我在这儿的生活,它已经被一系列客观具体的物件代表了,它缺乏可陈,它操蛋。

    挂下电话后,我跳回床上,来回调台。屋里没点灯,昏暗的天色下电视屏幕每秒跳动一下,在空乏无尽的烟尘中鲜艳得不切实际,像从迟暮的妓女脸上洗下来的妆料,腌脏而沉重。天气预报,新闻,电视剧,娱乐节目,天气预报,污染预警才过了两天,我就想家了。随着有限的时光在这呛人的天气下无限伸展,这种念头正如泥淖中的车轮一般势不可挡地愈陷愈深。

    我摸着冷冰冰的枕头,想着鹿男一起一伏柔软的肚子,女主播机械式的声音中,我想起鹿男念书和吃苹果的声音,我想念周末郊外澄澈如洗的天空、市政厅前大片大片绿被褥般的梧桐叶、蛋形歌剧院门口被化学剂漂蓝的池水、女人们砌满了白粉的脸上跳动的阳光假如要在这儿呆上一年半载,那么我会像判了死刑的囚犯那样尽早麻痹自己,来适应当下的环境。可我只需在这儿呆上一个礼拜,一周之后,所有的想念和记忆又会变为现实,正因如此,所有的嫌恶和期盼异常地尖锐了。在这样的时间,在这样一个地方,没有什么人是我认识的,没有什么地方是我想去的,没有什么声音是我期盼听到的,我唯一能够做的,只有周而复始地徒劳地想着远处的南方。回去以后,我要去露营,要去郊外兜风,要去市政厅前的草地上睡觉,要去参加马拉松,去海上骑摩托车,去老家的山上挖竹笋

    然后我又想到了鹿男,不知怎么就想起了他。他高大得肆无忌惮的身躯、常常被自己绊倒的长长的腿、笨笨的手、温水一样的嗓音、慢得让人绝望的语速、看似若有所想实则茫然无措的眼神、不怀好意的巨大食量、低而持久的笑点、走在街上贼一样兴致勃勃的模样,还有戴着夹鼻眼镜时老干部一样的表情一个古怪的念头让我来了精神,我突然想道:等我老了的时候,当妻子向孙子讲起田螺姑娘的故事,我要把那小屁哈抱在膝盖上,告诉他:很多年以前,我遇见过一个专给我惹麻烦的田螺男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写鹿男的故事的。我像一个闻见早餐气味的孩子,从床上蹦下来,坐到书桌前,用纸和笔开始写。因为很久都用电脑,我的字变得很难看,可我丝毫不在乎,飞快地将那些事,无论大小,无论是否值得一提,都记录下来。仿佛只要停顿一秒,那些记忆就会悄然流走。

    夜晚降临时,城市上空漾起了斑斓的灯光,我的纸上也爬满了苍蝇似的让人看了万箭穿心的黑字。故事离结束还很远。我搁下笔,把纸叠起来,放在一边。当我再次抬头看向窗外时,厌倦与沮丧不复存在了,我感到了快乐。很久以前,在一本方格本上写下一大篇狗屁不通、错字连篇的东西之后,我也曾感到这样的快乐。那时我从来不会把一个故事讲完,所有的故事都停留在最完满的阶段。小时候,每天都写日记。小黄死了以后,我把它的部分划去了,祖父死了,我就把医院里那段删了。任何改变发生时,除了在纸张上篡改现实外我别无他法,只能听天由命姑妄随之,不知不觉中我的日记逐渐脱离了现实,那些实际存在过的快乐片段由于破碎而失去了真实性。所以,后来我没有再写下去。我怕写着写着,那些人会从日记里猝然消失。之后我进了出版公司,开始写点别的东西。里面的人对我说:你得把故事写完才行,每天要写至少六千字才行。起初的日子里,我对这份工作尚还满足,想一想,敲字既不需要多大技术,更不是什么体力活,只要按上面给的要求好,再差劲还是有人看的。可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

    我把目光从窗外调转回来,对着桌上密密麻麻的字迹,点起一支烟。下午那一闪而过的念头又跑了回来,这次稍许改变了一点儿:很多年以前,我遇见过一个专给我惹麻烦的田螺男,而现在

    窗户半开着,风沿着窗缝刮进来,削断了半根烟。烟头簇红地亮了一下,又暗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7

    周三晚上,那个人给我发了条短信。短信内容与杀手任务类似,只有时间、地点和他的穿着。晚上九点,我打了辆计程车去二环。橙黄色的车穿过寒夜的迷雾和迷雾中若隐若现的蛇目般的灯火,停在一家酒吧门口。

    他还没来,我坐在吧台上,左一杯右一杯地先喝起来,又吸了三支烟。三刻钟后,他才进来。正如短信写的,他穿着驼色长风衣,尖得近乎刻薄的鼻梁上架了一副雷朋墨镜。坐下来后他没有摘眼镜,只抱着胳膊,王家卫似的在那两片黑色玻璃镜片后面观察我。

    我瞟了眼手腕上的电子表,十一点半,时候不早,大家好聚好散。我咳嗽一声,向他伸出一只手说:“晚上好,我是——”他向后躲了一下,拒绝了,并直截了当地表示,对我姓甚名谁不感兴趣。

    这家伙姓秦,据说血统挺纯,血统这东西,放之任何物种皆准,但凡血统纯,这人要么智障,要么就是个性格极端的变态。他显然是后者。

    “我该怎么称呼你?”他漫不经心地说,“小作者?”

    这下,我又觉得他属于前者。“你对我叫什么不感兴趣。”我说。

    “哦对,我偏头痛害得厉害,没功夫记多余的人名,”他干巴巴地说,末了补了句:“请见谅。”

    我在心里呸了他一脸。尽管对他写了些什么、工作进展到何种程度丝毫不关心,但出于工作需要,我还是故作为难、有滋有味地说:“那本杂志刚开刊,很多事才起头,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你尽管说就是。连开三期天窗,读者走掉了不少,我们也很为难。”

    他再次不予置答,像一块抱着胳膊的石雕一样缄默无声。我想他可能睡过去了吧,于是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这回算是自找麻烦了,我刚要收手,他便风驰电掣般的射出一条胳膊,牢牢扣住我的手腕。这家伙看来是个练家子,手劲极大,捏得我当场就嗷地叫了出来。好在我的脸皮和他的手力是一对矛盾,叫完后我紧跟着说:“我是想问你要喝什么!”

    他松开了,我的手像遗像前蔫掉的白菊一样当空垂下来。我哆嗦着收回手,颤巍巍地点了支烟压惊。他向吧台后面抬了抬下巴,酒保立刻送来两杯酒,他抿了一口,若有似无地笑了一笑:“你这种人都写武侠。”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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